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 4866—2025
农业生态环境损害确认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onfirmation of agricultural
eco-environment damage
2025-12-09 发布
2026-05-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 .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 :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科学技术司提出 .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农业资源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 :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农业生态环境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司法鉴定中心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 王伟、熊明民、米长虹、强沥文、孙希超、赵倩、姜雪锋、周莉、王璐、艾欣、杨振铎、李泽政、杨超铭、贾广慧 .
农业生态环境损害确认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业生态环境损害确认的原则、工作程序、方案制定、损害调查与识别、基线确定、损害确认及损害确认结论表达的内容 .
本文件适用于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导致的农业环境要素损害、农业生物损害和农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害的确认 ;本文件不适用于核与辐射导致的农业生态环境损害确认 .
注 :本文件所指的农业生物为农作物及产品、畜禽养殖动物及产品、淡水养殖动物及产品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T 39791 .4—2024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总纲和关键环节第 4 部分 :土壤生态环
境基线调查与确定
GB/T 43871 .1—2024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生态系统第 1 部分 :农田生态系统GB/T 43563 盐碱地水产养殖用水水质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T 395 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NY/T 396 农用水源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NY/T 397 农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NY/T 398 农、畜、水产品污染监测技术规范
NY/T 4155 农用地土壤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 .1
农业生态环境损害 agriculturalecoG environmentdamage
因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造成农用地土壤、农业用水、农区环境空气等环境要素和农业生物的不利改变 ,及上述要素构成的农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退化 .
3 .2
农产品 agriculturalproduct
来源于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淡水渔业的初级产品 ,包括种植业农产品(谷物类、果品类、蔬菜类、经济特产类、水生植物类等)、畜禽产品(肉类、蛋类、乳品类)和淡水养殖水产品(鱼类、贝类、甲壳类等) .
3 .3
损害识别 damagerecognition
采用遥感影像分析、表征识别、显微识别、监测分析、模型模拟等方法 ,对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导致的农业生态环境要素、农业生物、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害进行分析判断。
3 .4
损害确认 damageconfirmation
选取表征农业生态环境状况的典型性指标 ,采用科学规范的方法获取指标的现状水平和基线水平 ,通过现状水平与基线水平比对判断农业生态环境受体状况的过程。
4 损害确认原则
4 .1 科学规范原则
依照相关技术规范 ,采用公认的技术方法进行损害调查与识别 ,保证损害确认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4 .2 客观公正原则
严格按照鉴定程序运用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开展损害确认 ,不受来自各个方面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保证损害确认结论的客观公正性。
4 .3 系统全面原则
损害确认应当力求严谨周密、不以偏概全、不遗漏损害受体 ,确保损害确认结论能够系统全面反映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导致的损害情况。
5 工作程序
农业生态环境损害确认的工作程序包括 :
a) 工作方案制定 ,掌握损害事件基本情况 , 了解损害受体周边区域自然环境状况 ,确定损害确认的主要工作内容 ,编制损害确认工作方案 ;
b) 损害调查与识别 ,针对农用地土壤、农业用水、农区环境空气、农作物及产品、畜禽养殖动物及产品、淡水养殖动物及产品、农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七类损害受体 ,筛选损害识别指标 ,开展损害调查与识别 ,获取损害指标值 ;
c) 基线确定 ,针对具体损害受体选择基线确定方法 ,按照损害受体识别指标进行基线水平调查 ,获取损害指标对应的基线水平 ;
d) 损害确认 ,对比损害受体的损害识别指标数据与基线数据 ,确认受体是否受到损害并给出损害确认结论。
农业生态环境损害确认工作程序见图 1。
6 方案制定
6 .1 基础资料收集
基础资料收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a) 自然环境概况 ,包括气候气象、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 ;
b) 生态资源概况 ,包括农用地土壤、农业用水、农区环境空气、农业生态景观、农业生态旅游资源等 ;
c) 农业生产概况 ,包括种植作物品种、种植制度、种植面积、农产品产量、农业投入品等信息 ;畜禽养殖或放牧养殖动物的品种、结构、存栏(出栏)规模等信息 ,淡水养殖动物的种类、规模、养殖密度、产量等信息 ;
d) 损害行为概况 ,包括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具体类型、发生和持续时间等基本情况。
6 .2 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环境污染事件的污染源位置、污染物排放特征及污染物迁移途径 ,生态
图 1 农业生态环境损害确认工作程序
6 .3 工作方案编制
根据收集的资料和现场踏勘的情况编制工作方案 ,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a) 接受委托情况 ,包括委托方、委托时间、委托事项等 ;
b) 损害事件基本情况 ,包括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发生的类型、时间、影响范围 ,污染物排放特征及污染物迁移途径 ,损害受体类型及受损特征等 ;
c) 损害受体周边区域自然环境状况 ,包括自然环境、生态资源状况和农业生产情况等 ;
d) 损害确认的主要工作内容 ,包括损害调查的对象、范围、指标和方法 ,基线确定方法选择、基线水平确定、损害确认方法等 ;
e) 损害确认结论。
7 损害调查与识别
7 .1 农用地土壤
7 .1 .1 调查内容
对于水田、水浇地、旱地、果园、茶园、天然草地、人工牧草地 ,应调查受损位置、受损时间、受损面积、土壤类型、土壤肥力状况、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等 , 以及种植农作物种类、生长状况及典型受损特征等 ;对于设施农用地 ,除以上调查内容外 ,还应调查设施类型。
7 .1 .2 损害识别
农用地土壤损害包括环境污染损害和生态破坏损害 ,其中环境污染损害指标包括土壤污染和土壤肥力损害两类指标 ,生态破坏损害识别指标按照不同破坏类型分为压占、硬化、挖损、塌陷和土壤人工障碍层5 种指标。 农用地土壤损害识别指标和方法见表 1。
表 1 农用地土壤损害识别指标和方法
对于污染损害的识别 ,应根据农用地土壤的受损特征 ,结合污染源、污染物和致害途径调查结果 ,在表1 所列损害指标范围内筛选具体损害指标 ,依据 NY/T 395 的规定开展相应的样品采集和检测分析。
7 . 2 农业用水
7 .2 .1 调查内容
a) 农业灌溉用水 :对于地表水 ,调查其水系连通情况(包括汇水来源及汇入口位置等)、河道或渠道参数(水深、流速等) ,调查损害症状出现时间、主要受损特征、受损范围 ,调查灌溉水体的灌区范围、水体水域功能定位和水质状况等 ;对于地下水 ,调查水井位置、井深、井结构、建井材料性质、滤水管分布等 ,调查受损症状出现时间、主要受损特征 ,调查水质状况等情况。
b) 畜禽饮用水 :对于地表水 ,调查受损症状出现时间、主要受损特征、受损范围 ,水体水域功能定位和水质状况等信息 ;对于地下水 ,调查水井位置、井深、井结构、建井材料性质、滤水管分布等 ,调查受损症状出现时间、主要受损特征 ,调查水质状况等情况。
c) 淡水养殖用水 :调查水域位置、面积、养殖品种、养殖周期、用水来源、补/换水周期、水质净化设施设备及其运转规律等资料 ,受损症状出现时间、主要受损特征 ,调查水质状况等情况。
7 .2 .2 损害识别
农业用水损害包括环境污染损害和生态破坏损害。对于环境污染损害 ,按照农业用水的类型分别确定损害
识别指标 ;对于生态破坏损害 ,重点考虑具有农业灌溉、畜禽饮用、淡水养殖功能的湖泊、河道、沟渠、坑塘等地表
水被拦蓄、被拦截和地下水水位下降 ,造成农业用水供应障碍。农业用水损害识别指标和方法见表 2。
表 2 农业用水损害识别指标和方法
对于污染损害的识别 ,应根据农业用水的类型和受损特征 ,结合污染源、污染物和致害途径调查结果 ,在表 2 所列损害指标范围内筛选具体损害指标 ,按照 NY/T 396 的规定开展相应的样品采集和检测分析 .
7 .3 农区环境空气
7 .3 .1 调查内容
调查环境空气损害发生和持续时间、主要受损特征、受损范围 ,调查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质量要求及环境空气质量等情况 .
7 .3 .2 损害识别
农区环境空气污染损害只考虑环境污染损害 . 根据农区环境空气的受损特征 ,结合污染源、污染物和致害途径调查结果 ,筛选具体损害指标 ,依据 NY/T 397 的规定开展相应的样品采集和检测分析 . 农区环境空气损害识别指标和方法见表 3 .
表 3 农区环境空气损害识别指标和方法
7 .4 农作物及产品
7 .4 .1 调查内容
a) 农作物 :调查受损农作物种类、受损症状出现时间、主要受损特征性状(包括农作物根、茎、叶、花、果实、种子等器官的长势及生长性状) ,调查农作物种植管理和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作物正常生长状况下的长势及生长性状等情况 .
b) 种植业农产品 :调查产品种类、受损类型、主要受损特征性状、产量等情况 .
7 .4 .2 损害识别
农作物及产品损害包括环境污染损害和生态破坏损害 . 其中 ,环境污染损害指标包括农作物生长指标、种植业农产品污染指标和产量指标 ,生态破坏损害包括农作物生长指标和种植业农产品产量指标 . 农作物及产品损害识别指标和方法见表 4 .
表 4 农作物及产品损害识别指标和方法
对于污染损害的识别 ,应根据种植业农产品的类型和受损特征 ,结合污染源、污染物和致害途径调查结果 ,在表 4 所列损害指标范围内筛选具体损害指标 ,依据 NY/T 398 的规定开展相应的样品采集和检测分析 .
7 .5 畜禽养殖动物及产品
7 .5 .1 调查内容
a) 畜禽养殖动物 :调查受损畜禽种类、受损症状出现时间、主要受损症状、受损畜禽种的群体结构、繁殖生长周期、正常生理指标、饲草料种类、采食量、生产性能以及饲养(或放养)管理方式、防疫制度等情况 ;
b) 畜禽产品 :调查受损畜禽养殖产品种类、受损类型、主要受损特征以及畜禽产品的产量等情况 .
7 .5 .2 损害识别
畜禽养殖动物和畜禽产品损害只考虑环境污染损害 . 根据不同畜禽品种、生长发育阶段、饲养目标以及畜禽产品类型 ,综合确定畜禽养殖动物及产品损害识别指标 ,包括畜禽养殖动物生长指标、畜禽产品污染指标和产量指标 ;对于污染指标 ,根据畜禽养殖动物及产品的受损特征 ,结合污染源、污染物和致害途径调查结果 ,筛选具体损害指标 ,依据 NY/T 398 的规定开展相应的样品采集和检测分析 . 畜禽养殖动物及产品损害识别指标和方法见表 5 .
表 5 畜禽养殖动物及产品损害识别指标和方法
7 .6 淡水养殖动物及产品
7 .6 .1 调查内容
a) 淡水养殖动物 :调查养殖的品种种类、受损症状出现时间、主要受损症状、养殖方式、放养密度、放养规格、生长周期、正常生理指标、饲料种类、饵料系数、投饵率、产量、养殖管理方式、病害防治情况等 ;
b) 淡水养殖水产品 :调查养殖产品种类、受损类型、主要受损特征性状、水产品的产量等 .
7 .6 .2 损害识别
淡水养殖动物和水产品损害只考虑环境污染损害 . 根据不同淡水养殖品种、生长发育阶段以及淡水养殖水产品类型 ,综合确定淡水养殖动物及产品损害识别指标 ,包括淡水养殖动物生长指标、淡水养殖水产品污染指标和产量指标 ;对于污染指标 ,根据淡水养殖动物及产品的受损特征 ,结合污染源、污染物和致害途径调查结果 ,筛选具体损害指标 ,依据 NY/T 398 的规定开展相应的样品采集和检测分析 . 淡水养殖动物及产品损害识别指标和方法见表 6 .
表 6 淡水养殖动物及产品损害识别指标和方法
7 .7 农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农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害调查与识别按照 GB/T 43871 .1—2024 中 6 .2 .3 .4 的规定执行 .
8 基线确定
8 .1 基线确定方法选择
按照 GB/T 39791 .4—2024、GB/T 43871 .1—2024 的规定顺序选择损害受体基线确定方法。
8 .2 基线水平确定
按照第 7 章的规定选择相应损害受体的损害识别指标 ,开展历史数据、对照数据、标准值、研究数据等基线数据调查 ,获取损害识别指标的基线水平。
9 损害确认
9 .1 损害确认方法
通过损害指标调查与识别 ,确定损害指标数值 ;通过基线数据调查 ,获取损害指标对应的基线水平 ;将获取的损害指标数值与基线水平进行比对 , 当受体损害指标对比基线水平发生不利改变时 ,确认该受体受到损害。
9 .2 指标数据处理
损害指标数据和基线指标数据处理参照 GB/T 39791 .4—2024 中 6 .3 执行。
9 .3 农用地土壤损害确认
9 .3 .1 农用地土壤环境污染损害确认
a) 污染损害确认。 污染损害指标中有 1 项及以上指标数值超出基线水平 ,可确认农用地土壤环境
状况受到损害。
b) 肥力损害确认。 肥力损害指标中有 1 项及以上指标数值与基线水平相比发生不利改变的 ,可确
认农用地土壤肥力状况受到损害。
9 .3 .2 农用地土壤生态破坏损害确认按照 NY/T 4155 的规定确认损害。
9 .4 农业用水损害确认
9 .4 .1 农业用水环境污染损害确认
农业用水污染损害指标中有 1 项及以上指标数值超出基线水平 ,可确认农业用水环境状况受到损害。
9 .4 .2 农业用水生态破坏损害确认
农业用水破坏损害指标中有 1 项及以上指标数值与基线水平相比发生不利改变 ,可确认农业用水受到生态破坏。
9 .5 农区环境空气损害确认
农区环境空气损害指标中有 1 项及以上指标数值超出基线水平 ,可确认农区空气环境状况受到损害。
9 .6 农业生物和农产品损害确认
9 .6 .1 农业生物损害确认
农业生物生长指标有多项指标数值与基线水平相比发生不利改变的 ,可确认农业生物受到损害 ,具体指标可由鉴定人员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9 .6 .2 农产品损害确认
a) 污染损害确认。 农产品污染损害指标中有 1 项及以上指标数值超出基线水平 ,可确认农产品污
染损害。
b) 产量损害确认。 农产品产量低于基线水平 ,可确认农产品产量损害。
9 .7 农田生态系统生态服务功能损害确认
按照 GB/T 43871 .1—2024 中 6 .4 .2 e)的规定执行。
10 损害确认结论表达
× ×损害受体 ××指标值劣于基线水平 ,可确认该受体受到损害 ; × ×损害受体 ××指标值等于或优
于基线水平 ,可确认该受体未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