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 2156—2025代替 NY/T 2156—2012
水稻主要病害防治技术规程
Technical code of practice for control of the major rice diseases
2025-12-09 发布
2026-05-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 .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 NY/T 2156—2012« 水稻主要病害防治技术规程» ,与 NY/T 2156—2012 相比 ,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
a) 删除了术语和定义(见 2012 年版的第 3 章) ;
b) 增加了真菌病害、细菌和植原体病害、病毒病害、线虫病害等防治对象(见第 4 章) ;
c) 更改了防治策略的相关规定(见第 5 章 ,2012 年版的第 4 章) ;
d) 增加了防治程序的相关规定(见第 6 章) ;
e) 更改了防治生育期的相关规定(见 7 .2 ,7 .3 ,7 .4 ,2012 年版的 5 .2 ,5 .3 ,5 .4 ,5 .5) ;
f) 更改了品种选择、种子检疫、秧田选择、田园卫生等播种前的相关规定(见 7.1 ,2012 年版的 5 .1) ;
g) 更改了种子处理、物理阻隔、培育壮秧、药剂防治、带药移栽等播种至苗期的相关规定(见 7 .2 , 2012 年版的 5 .2 ,5 .3) ;
h) 更改了农业防治、药剂防治等分蘖至孕穗期的相关规定(见 7 .3 ,2012 年版的 5 .4) ;
i) 更改了农业防治、药剂防治等抽穗至成熟期的相关规定(见 7 .4 ,2012 年版的 5 .5) ;
j) 更改了防效评价的相关规定(见第 8 章 ,2012 年版的第 6 章) ;
k) 增加了档案记录的相关规定(见第 9 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刘凤权、刘慧、赵延存、李开怀、周阳、雷强、陈功友、陈深、江兆春、谷春艳、孙伟波、冯晓东、卓富彦、陆明红、马娇、赵杨扬、王勇、李诚、徐会永、龚伟荣、张求东、宋显东、李勇成、魏方林、徐仲奎。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 2012 年首次发布为 NY/T 2156—2012 ;
—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水稻主要病害防治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水稻主要病害防治的对象、策略和程序 ,规定了播种前、播种至苗期、分蘖至孕穗期、抽
穗至成熟期等阶段的操作指示 ,描述了防效评价和档案记录等追溯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水稻主要病害的防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321 (所有部分)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8371 水稻种子产地检疫规程
GB 15569 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
GB/T 15790 稻瘟病测报调查规范
GB/T 15791 稻纹枯病测报技术规范
GB/T 17980 (所有部分) 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
NY/T 1464(所有部分) 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
NY/T 2386 水稻黑条矮缩病防治技术规程
NY/T 2918 南方水稻黑条矮缩病防治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防治对象
4 .1 真菌病害
重点防治稻瘟病(Magnaporthe oryzae)、水稻纹枯病 (Rhizoctonia solani)、稻曲病 (Ustilaginoidea virens)、水稻穗腐病 (Fusarium proliferatum、Bipolaris australiensis、Curvularia lunata、Alternaria tenuis) ,兼防水稻恶苗病(Fusarium verticillioides)、水稻胡麻斑病(Cochliobolusmiyabeanus)、水稻立枯病 (Fusarium spp.、Pythium spp.、Rhizoctonia solani、Achlya spp.)、水稻叶鞘腐败病 (Sarocladium oryzae)、稻粒黑粉病(Tilletia horrida)、水稻谷枯病(Phoma glumarum)等。
4 .2 细菌和植原体病害
重点防治水稻白叶枯病 (Xanthomonas oryzae pv. oryzae) 和水稻细菌性条斑病 (Xanthomonas oryzae pv. oryzicola)、兼防水稻细菌性基腐病(Dickeya zeae)、水稻橙叶病 (Candidatus Phytoplasma asteris)、水稻细菌性褐条病 (Acidovorax avenae subsp. avenae) 和水稻细菌性穗枯病 (Burkholderia glumae)等。
4 .3 病毒病害
重点防治南方水稻黑条矮缩病(Southern riceblackGstreakeddwarf virus,SRBSDV)和水稻黑条矮缩病(RiceblackGstreakdwarfvirus,RBSDV) ,兼防水稻条纹叶枯病(Rice stripe virus, RSV)和水稻锯齿叶矮缩病(Riceragged stuntvirus,RRSV)等。
4 .4 线虫病害
重点防治水稻根结线虫病(Meloidogynegraminicola)和水稻干尖线虫病(Aphelenchoidesbesseyi) .
5 防治策略
采取 “预防为主 ,综合防治 ,统防统治 ,绿色安全 ”的策略 . 以稻田生态系统为中心 , 以生育期为主线 ,以预测预报为前提 , 以选用抗(耐)病品种和健身栽培为基础 , 以主要病害防治为重点 , 因地制宜采用检疫措施、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化学防治相融合的系统解决方案 .
6 防治程序
水稻主要病害防治程序包括 4 个阶段 ,其中 ,播种前阶段分为 4 个步骤 ,播种至苗期阶段分为 5 个步骤 ,分蘖至孕穗期阶段分为 2 个步骤 ,抽穗至成熟期阶段分为 2 个步骤 . 相关步骤中的农药施用应按 GB/ T 8321 中有关要求执行 ,推荐药剂及用量见附录 A. 程序流程如图 1 所示 .
图 1 水稻主要病害防治程序流程
7 防治措施
7 .1 播种前
7 .1 .1 品种选择
因地制宜选择高产、优质、抗 (耐)病品种 ,并进行合理布局与轮换种植 .
7 .1 .2 种子检疫
按照 GB 8371 和 GB 15569 中有关要求 ,开展水稻种子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 .
7 .1 .3 秧田选择
应选择病害发生轻或未发生的田块作为秧田 ;病毒病传毒介体稻飞虱、叶蝉重发区 ,秧田应远离麦田 ;病毒病和细菌病害发生区 , 中稻和晚稻秧田应远离发病的早稻田。
7 .1 .4 田园卫生
应及时清理、销毁田头或田间病稻草及稻田周边杂草 ;冬闲稻田宜深翻晒田或种植绿肥 ,双季早稻收获后应及时翻耕沤田 ;水稻纹枯病重发田块 ,翻耕平田后应打捞浪渣(菌核) ,并带出田外销毁。
7 .2 播种至苗期
7 .2 .1 种子处理
针对稻瘟病、纹枯病、恶苗病、胡麻斑病、立枯病、细菌性条斑病、干尖线虫病等种传病害和病毒病传毒介体 ,可在播种前选用福美双、噻呋酰胺、嘧菌酯、咪鲜胺、咯菌腈、噻唑锌、氯溴异氰尿酸、杀螟丹、噻虫嗪等药剂进行浸种、拌种或使用种子包衣剂进行包衣。
7 .2 .2 物理阻隔
针对南方水稻黑条矮缩病、黑条矮缩病等病毒病 ,可采用 20 目 ~ 40 目防虫网或 15 g/m2 ~ 20 g/m2无纺布全程覆盖秧田育秧 , 阻隔介体昆虫传毒。
7 .2 .3 培育壮秧
播前应增施有机肥 ,秧苗期应合理调控水肥 ,或喷施芸薹素内酯、氨基寡糖素等药剂 1 次。
7 .2 .4 药剂防治
7 .2 .4 .1 在南方水稻黑条矮缩病常发区 , 当春季(4 月 —5 月)迁入白背飞虱带毒率大于 1% 或早稻中后期 20%以上田块矮缩及矮化病株率大于 3%时 ,应在中、晚稻苗期和分蘖初期选用内吸性、持效期长的三氟苯嘧啶、吡虫啉、噻虫嗪或吡蚜酮等防治白背飞虱 ,并联合使用毒氟磷或宁南霉素等防治病毒病。
7 .2 .4 .2 在水稻黑条矮缩病常发区 , 当一代灰飞虱成虫每 667 m2 带毒虫量达到 6 700 头或二代若虫每
667 m2 带毒虫量达到 10 000 头时 ,应喷药防治 1 次 ~ 2 次 ,药后保持 3 cm~ 5 cm 水层 3 d~ 5 d。药剂参
照南方水稻黑条矮缩病。
7 .2 .4 .3 当苗期出现水稻立枯病和胡麻斑病症状时 ,应及时选用霉灵、蛇床子素、福美双或丙森锌等叶面喷雾 1 次 ~ 2 次。
7 .2 .5 带药移栽
针对稻瘟病、胡麻斑病、立枯病、细菌性病害、病毒病等苗期病害 ,应结合田间病害发生情况 ,在秧苗移栽前 2 d~ 3 d选用三环唑、戊唑醇、井冈霉素 A、宁南霉素、噻唑锌、噻菌铜、高地芽孢杆菌 ST15、吡虫啉、噻虫嗪、噻虫胺等喷施。
7 .3 分蘖至孕穗期
7 .3 .1 农业防治
钾肥。 病毒病发病较重田块 ,应及时拔除感病株。
7 .3 .2 药剂防治
7 .3 .2 .1 稻瘟病
霉素、多抗霉素、沼泽红假单胞菌等喷施 1 次 ~ 2 次。
7 .3 .2 .2 水稻纹枯病
当分蘖期田间病丛率达到 15% ~ 20%时 ,可轮换选用井冈霉素 A、井冈 . 蜡芽菌、申嗪霉素或枯草芽孢杆菌、噻呋酰胺、己唑醇、苯甲 .丙环唑、氟环唑或咪铜 . 氟环唑等喷施 1 次 ~ 2 次。
7 .3 .2 .3 稻曲病、穗腐病和叶鞘腐败病
在水稻破口前 7 d~ 10 d(10%水稻剑叶叶枕与倒二叶叶枕齐平时) ,可轮换选用井冈 . 蜡芽菌、氟环唑、咪铜 . 氟环唑、申嗪霉素、苯甲 .丙环唑或肟菌 .戊唑醇等喷施预防 1 次。
7 .3 .2 .4 水稻白叶枯病和细菌性条斑病
绕发病中心由外而内喷药 , 间隔 7 d再喷施 1 次。施药后 24 h 内遇雨水天气应及时补治。
7 .3 .2 .5 其他措施
分蘖初期可喷施芸薹素内酯或氨基寡糖素等药剂 1 次。
7 .4 抽穗至成熟期
7 .4 .1 农业防治
7 .4 .1 .1 科学管水
水稻抽穗后应适时排水晒田 ;灌浆期宜保持田内有水层 , 防止断水 ;灌浆后采取浅、湿、干间歇灌溉。对于水稻纹枯病、白叶枯病、细菌性条斑病、细菌性基腐病和根结线虫病等病害发生田 ,宜排、灌分开 ,不应串灌、漫灌 ; 当遇暴雨时 ,应及时排涝 , 防止涝渍。
7 .4 .1 .2 合理施肥
可根据水稻品种类型、产量目标、植株长势和土壤肥力状况 ,确定穗肥施用时间和施用量。 宜使用复
合肥作穗肥 ,合理增施磷、钾肥 ,喷施硅肥。
7 .4 .1 .3 收获管理
水稻成熟后应采取低茬收割 ,宜稻草离田或处理后还田。
7 .4 .2 药剂防治
7 .4 .2 .1 稻瘟病
次 ;如齐穗期后气候条件仍适宜 ,7 d后可再施药 1 次。药剂见 7 .3 .2 .1。
7 .4 .2 .2 水稻纹枯病
病丛率达到 20%以上的重病田块 ,应在破口抽穗初期施药 1 次。药剂见 7 .3 .2 .2。
7 .4 .2 .3 稻粒黑粉病
三系制种田应在母本抽穗 30% ~ 50%时施药 1 次 ,两系制种田在母本抽穗 30%时和齐穗期各施药 1次。药剂可选用烯唑 . 多菌灵。
7 .4 .2 .4 稻曲病、穗腐病和叶鞘腐败病
遇多雨天气或多露 ,应在破口抽穗初期施药 1 次。药剂见 7 .3 .2 .3。
7 .4 .2 .5 水稻白叶枯病和细菌性条斑病
在病害常发区或老病区 ,或在台风、暴雨前后应施药 1 次 ~ 2 次 ,药剂见 7 .3 .2 .4。在病害流行期 ,不
宜使用植保无人机施药。
7 .4 .2 .6 其他措施
破口期可喷施芸薹素内酯或氨基寡糖素等药剂 1 次。 当水稻胡麻斑病、谷枯病、细菌性基腐病和穗枯
病等病害发生严重时 ,可结合主要病害防治进行兼防。
8 防效评价
8 .1 调查时间
以调查病害的发生和防治期为依据 ,一般在水稻分蘖末期或收获前进行调查。 施药处理前应调查病情基数 ,在末次施药后 7 d~ 14 d进行第 1 次药效调查 ,施药后 14 d~ 21 d进行第 2 次药效调查 ,并记录相关信息。
8 .2 调查方法
病害田间调查方法和病情分级方法应按 GB/T 15790、GB/T 15791、GB/T 17980、NY/T 1464、NY/ T 2386、NY/T 2918 相关规定执行。
8 .3 效果评价
应根据施药处理田与非处理田(对照田)调查结果 ,按 GB/T 17980、NY/T 1464、NY/T 2386、NY/T 2918 中有关规定计算病情指数和防治效果 ,并记录相关信息 .
9 档案记录
应及时收集、记录、整理水稻主要病害发生与防治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建立专门档案 ,定期归档 ,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 2 年 . 水稻主要病害防治信息档案表见附录 B.
附录 A
(资料性)
水稻主要病害防治适期、防治指标和使用药剂
水稻主要病害防治适期、防治指标和使用药剂见表 A.1。
表 A.1 水稻主要病害防治适期、防治指标和使用药剂
表 A.1 (续)
表 A.1 (续)
附录 B
(资料性)
水稻主要病害防治信息档案表
水稻主要病害防治信息档案见表 B.1 .
表 B.1 水稻主要病害防治信息档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