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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POCN 0017-2024 多功能监控摄像头安装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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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语言: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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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别:综合团体标准
  • 更新日期: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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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ICS 13.220.20 CCS C81 武汉光谷光电中小企业产业协会团体标准 T/APOCN 0017—2024 多功能监控摄像头安装规范 Installation specifications for multi-functional surveillance cameras 2024 - 12 - 04 发布2024 - 12 - 11 实施 武汉光谷光电中小企业产业协会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除上述专利外,本文件的某些内容仍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 任。 本文件由湖北通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武汉光谷光电中小企业产业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北通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宜昌豪迎建材有限公司、夷陵区分乡镇宇阳安防设 备销售部、湖北珺天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章次旺、税承鹏、陈俊、肖璟。 T/APOCN 0017—2024 1 多功能监控摄像头安装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多功能监控摄像头安装的基本规定、设备安装、系统调试、技术要求、验收标准。 本文件适用于多功能监控摄像头的安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DL/T 5762-2018 梯级水电厂集中监控系统安装及验收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规定 4.1 安装区域内建(构)筑物的现场情况和预留管道、预留孔洞、沟槽及预埋件等应符合设计及国家现 行相关规范要求。 4.2 作业人员配备应满足施工需要,进场作业前应对其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及实际操作培训,具备相 应资格并持证上岗。 4.3 安装过程中,应对施工、检验、调试等过程进行检查,安装过程检查记录可按本规范附录A 的规 定填写。 4.4 系统调试应由专业施工和技术人员实施。调试记录表可按本规范附录B 规定填写。 5 设备安装 5.1 准备工作 5.1.1 安装工具 在安装多功能监控摄像头之前,应准备一系列必要的工具。这些工具包括但不限于: a) 常用工具:冲击钻、水平尺、螺丝刀(包括十字和一字)、涨塞、小锤、绝缘胶布、剥线钳、 电钻等; b) 安装支架所需:支架、螺钉、弹簧垫圈、平垫等紧固件; c) 电气工具:万用表(用于测试电压)、测电笔(用于检测电路是否带电); d) 防护用品:安全帽、手套、防护眼镜等,以确保安装人员的安全。 5.1.2 现场勘察 在安装多功能监控摄像头之前,应进行详细的实地勘察,以确保安装位置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包括 建筑结构、电源位置、网络设备位置等,以便合理规划摄像头的安装位置以及后端设备的摆放位置等。 5.2 盘、柜 5.2.1 盘、柜安装基础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基础的中心距离及高度的偏差不应大于4mm; T/APOCN 0017—2024 2 b) 预留孔或预埋件中心偏差不应大于4mm; c) 基础预埋件上端应高出混凝土表面1mm~4mm; d) 预埋螺栓中心线的偏差不应大于2mm。 5.2.2 机柜、配线箱等设备的规格、容量、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3mm; b) 机柜上的各种零件不应脱落或损坏,漆面不应有脱落及划痕,各种标识应完整、清晰; c) 门锁的启闭应灵活、可靠; d) 机柜、配线箱及槽盒等设备的安装应牢固,当有抗震要求时,应按抗震设计进行加固。 5.2.3 盘、柜相互间或与基础型钢间应采用镀锌螺栓连接,防松零件应齐全。 5.2.4 盘、柜的进出口应防火封堵,且应封堵严密。 5.3 槽盒 5.3.1 槽盒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支架在允许焊接的金属结构或混凝土构筑物的预埋件上,应采用焊接固定,并应进行防腐处理; b) 支架、槽盒应固定牢固,不宜与管道直接接触; c) 多层槽盒安装时,槽盒间距不应小于0.5m,有屏蔽隔离措施时,间距不应小于0.3m并应预留 检修空间。 5.3.2 槽盒固定点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当槽盒宽度小于或等于100mm时,槽盒固定点间距应为1500mm,吊杆规格不应小于8mm; b) 当槽盒宽度大于150mm时,槽盒固定点间距及吊杆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c) 当进出接线盒、箱、柜、转弯、变形缝两端及T型接头的三端小于500mm 时应设置固定点。 5.4 线缆敷设 5.4.1 线缆敷设前应检查施工路径并复核资料,按设计文件及复核资料对预埋、安装、敷设的位置进 行确认。当保护管安装、缆线敷设在经过防火门时,应符合设计及人防专业的要求。 5.4.2 线缆敷设、引入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光纤配线架(盘)宜安装在机柜顶部,交换机宜安装在铜缆配线架和光纤配线架(盘)之间; b) 线缆布放应自然平直,不应受外力挤压和损伤; c) 现场设备间内的电缆不应有接头,不应绞拧、打结; d) 电缆的接头部位,应设置不少于1处的刚性固定; e) 当线缆敷设施工时,现场应安装临时线号标签,线缆上配线架、成形块前应安装永久线号标签, 标签书写应清晰、准确; f) 光缆、电缆敷设接续或固定安装时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光缆、电缆外径的15倍; g) 当光纤预留在接头盒内的光纤盘上时,其曲率半径不应小于30mm,且盘绕方向应一致,应无挤 压、松动。 5.4.3 当线缆敷设穿越变形缝时应留置相适应的补偿余量,线缆的补偿余量宜为0.5m~1.0m。 5.4.4 考虑到施工的二次操作,维护过程的障碍修理以及其它外界因素影响的需要,光缆接头两侧应 预留15 米,进局预留15 米,以保证施工、维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5.5 网络箱 5.5.1 箱体应避免安装在路灯杆、电力杆上,当箱体安装在墙壁上时,应尽量做到水平和垂直,四个 方向倾斜度不超过5°。 5.5.2 安装用膨胀螺丝须使用4 颗,直径宜在8mm 以上,人力不应使箱体晃动。 5.5.3 箱体距墙边缘宜在15cm 以上。 T/APOCN 0017—2024 3 5.5.4 如箱体在室外且在箱体内开孔固定的,需在四个膨胀螺丝接口处做防水处理,所有箱体进出线 口宜带防水锁扣。 5.6 立杆 5.6.1 采用立杆安装方式时,除特殊情况外,立杆应符合以下规定: 表1 立杆参数 项目参数标准 摄像机离地高度≥5000mm 下端管径220mm±10mm 上端管径120mm±5mm 管壁厚度≥6mm 挑臂长度≥3000mm 灌筑基础深度≥1500mm 灌筑底部直径≥1000mm 5.6.2 立杆期间,现场施工人员需佩戴安全帽,并在杆长半径圆周范围内设定施工区域,设置警示装 置,禁止旁观者进入施工区域。 5.6.3 夜间施工时,现场施工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外穿戴反光衣,施工区域杆长半径圆周范围内应拉 设反光警示条带。 6 系统调试 6.1 网络设置调试 6.1.1 应对摄像头的网络参数进行配置,确保设备在网络中正确识别,包括IP 地址、子网掩码、网关 等。 6.1.2 测试摄像头的网络传输速度、稳定性,确保监控数据实时传输。 6.2 存储设置调试 6.2.1 设置摄像头的录像存储路径、存储格式、存储周期等参数。 6.2.2 验证存储设备的容量、读写速度,确保录像数据完整、无丢失。 6.3 图像质量调试 6.3.1 调整摄像头的焦距、角度,确保监控区域清晰、无盲区。 6.3.2 检查图像的色彩、亮度、对比度等参数,确保画面质量符合要求。 6.3.3 进行图像清晰度测试,使用图像质量测试卡进行量化评估。 6.4 安全性能测试 6.4.1 检查监控系统的网络安全设置,确保数据传输过程中的加密、防篡改措施有效。 6.4.2 摄像头应进行防破坏、防水、防尘等物理安全防护测试。 7 技术要求 7.1 防雷与接地 7.1.1 防雷与接地装置的布置、安装数量、连接方式、材料规格、型号、接地电阻值等应符合设计要 T/APOCN 0017—2024 4 求。 7.1.2 接地装置不应埋设在有强烈腐蚀性的环境中,其在地面以上部分,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测试点, 测试点不应被遮挡且应有明显标识。 7.1.3 接地装置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除埋设在混凝土中的焊接接头外,其余部件应采取防腐措施。 7.2 系统安全性 7.2.1 监控系统应设置严格的访问权限控制,只有授权用户才能访问和操作监控系统,确保监控数据 的安全性和隐私性。 7.2.2 监控数据的传输和存储应采用加密技术,防止数据被非法截获和篡改,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真 实性。 7.3 电磁兼容性 7.3.1 监控摄像头及其附属设备在工作时产生的电磁辐射不应对其他电子设备产生干扰。 7.3.2 监控系统应具备一定的电磁抗干扰能力,能够在电磁环境复杂的情况下正常工作,确保监控数 据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7.4 环境适应性 7.4.1 监控摄像头应能-20℃~60℃温度范围内正常工作,避免因温度过高或过低导致的设备故障。 7.4.2 监控摄像头及其线缆系统应具备一定的防潮能力,在80%湿度环境下正常工作。 7.4.3 对于室外安装的监控摄像头,应达到一定的防尘和防水等级。 8 验收标准 8.1 出产验收 出厂验收应符合DL/T 5762-2018的规定。 8.2 现场验收 8.2.1 设备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外观检查产品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痕、划伤、裂缝、变形和污染等; b)表面涂镀层应均匀,不应起泡、龟裂、脱落和磨损; c)金属零部件不应有松动及其他机械损伤; d)内部元器件的安装及内部连线应正确、牢固无松动,键盘、鼠标、开关、按钮和其他控制部件的 操作应可靠,接线端子的布置及内部布线应合理、美观、标志清晰; e)检查产品的硬件配置,其数量、型号、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受检产品技术条件规定; f)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应齐全; g)检查产品的软件配置,其文档及载体,应符合受检产品技术条件规定。 8.2.2 实时性能 8.2.2.1 双机切换时间需满足受检产品的技术条件,人为退出正在运行的主机时,备用机应能自动投 入工作,切换过程应无错误或死机现象。 8.2.2.2 监控系统响应时间应速度,实时数据刷新时间应不超过3 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调用新画面的响应时间; b) 画面上报警信息显示; c) 画面发出音响的时间时间; d) 人机界面发出执行命令到现地控制单元开始执行的响应时间。 T/APOCN 0017—2024 5 附录A 安装过程检查记录 工程名称安装单位 执行规范及编号监理单位 项目现场情况安装单位检查记录监理单位检查记录 结论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监理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T/APOCN 0017—2024 6 附录B 调试记录表 标题单机调试/单系统调试/综合调试 测试目的: 调试地点调试时间 调试项目调试标准规定调试结果备注 调试单位 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负责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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