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55.040
CCS A 83
团体标准
T/CPF 0088—2024
中型快递运输包装件试验导则
Guideline for testing of medium express transport packages
2024-08-22 发布 2024-08-22 实施
中国包装联合会发布
目次
前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样品接受程度·············································································································· 1
5 样品分类 ···················································································································· 1
6 试验样品 ···················································································································· 2
7 试验项目 ···················································································································· 2
8 样品标示 ···················································································································· 3
9 试验 ·························································································································· 4
10 试验报告 ················································································································ 11
参考文献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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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
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包装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包装科研测试中心、天津市百得纸业有限公司、宁夏和瑞包装有限公司、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中包包装研究院有限公司、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国家物流包
装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福建)]、国家酒类包装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沈阳农业大学、无锡市前程包装工程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魏群峰、管大敏、毕维佳、刘卉、徐巧艺、白泽清、刁波、陈志强、付奇、
曹晖、牟进鑫、赵桂元、向斌、李秋玲、谢菁、孙炳新、周德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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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型快递运输包装件试验导则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中型快递运输包装件的术语和定义、提供了样品接受程度、样品分类、试验样品、
试验项目、样品标示、试验和试验报告方面的指导原则。
本文件适用于中型快递运输包装件。本文件不适用于危险品运输包装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 2423.59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Z/ABMFh:温度(低温、
高温)/低气压/振动(随机)综合
GB 4122.1 包装术语第1 部分:基础
GB 4857.1 包装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第1 部分:试验时各部位的标示方法
GB 4857.2 包装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第2 部分:温湿度调节处理
GB 4857.5 包装运输包装件跌落试验方法
GB 4857.14 包装运输包装件倾翻试验方法
GB 4857.23 包装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第23 部分:垂直随机振动试验方法
T/CPF 0011—2020 电商物流大家电运输包装件试验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GB 4122.1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中型快递运输包装件 medium express transport packages
重量大于3 kg,且小于或等于30 kg,搬运方式为人工搬运的快递运输包装件。
注:根据快递行业规范,30 kg 以下通常被界定为快递运输包装件。
4 样品接受程度
试验前,受托方与委托方沟通并确认以下两方面内容:
——试验后包装及内装物的可接受破损程度,如:包装外观无明显破损、变形等,内装物外观
不得出现破损、变形、划痕等;
——试验后的内装物检查方法,如:目视外观检查、内装物功能性检查等。
5 样品分类
中型运输包装件分为以下三类:
——扁平件:最短边尺寸不大于200 mm,次短边尺寸不小于最短边尺寸的4 倍,体积不小于
13 000 c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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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长条件:最长边尺寸不小于900 mm,其余两个轴向的边长均不大于最长边的20%。
——常规件:不属于扁平件及长条件定义的其他包装件。
6 试验样品
6.1 样品状态
试验样品应是未经使用的包装件,如果使用模拟内装物,则模拟内装物宜尽可能和实际内装物
一致。
6.2 包装状态
为确保试验样品抵达实验室时保持完整无破损状态,可在运输至实验室时充分包装,试验前应
将外包装拆掉,使用原包装进行试验。或者使用原包装运输至实验室,试验前更换新包装。
6.3 样品数量
至少使用1 件包装件作为试验样品来完成本文件规定的完整试验项目。
为更好地确定包装件性能,可使用全新的样品分别执行3 次或多次本文件规定的完整试验项目。
6.4 试验样品预处理
包装件在试验前应在实验室自然温湿度条件下至少放置12 h。
7 试验项目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试验项目按照表1 规定的顺序和项目执行。
表1 试验项目
试验
顺序试验项目依据标准试验强度项目类型
1 温湿度试验a T/CPF 0011—
2020 按照T/CPF 0011—2020 第10 章选择试验参数可选
2 第一次自由跌落试验 GB 4857.5 6 次跌落,根据等级选择跌落高度必选
3 垂直随机振动试验GB 4857.23 堆码振动,振动强度Grms 值:0.53g
无顶部堆码振动,振动强度Grms 值:0.46g 必选
4 低气压下垂直随机
振动试验b GB 2423.59 气压值为60 kPa,振动强度Grms 值:1.05g 可选
5 集中冲击试验c GB 4857.5 提升高度380 mm,冲击6 次可选
6 第二次自由跌落试验 GB 4857.5 6 次跌落,根据等级选择跌落高度必选
7 旋转棱跌落试验 GB 4857.5 跌落高度460 mm,冲击3 次扁平件和长条件必选
8 倾翻试验 GB 4857.14 自由倾翻到冲击台面上,根据包装件类型
确定试验次数扁平件和长条件必选
9 集中棱冲击试验 GB 4857.5 跌落高度410 mm 扁平件必选
10 桥架冲击试验 GB 4857.5 跌落高度410 mm 长条件必选
11 抛投试验 — 平台高度2.2 m,速度1.5 m/s 可选
a 根据实际运输情况选择,或指定条件。
b 如果包装和/或内装物不受气压变化的影响或无空运过程,可不进行此试验。
c 此试验针对外包装不能充分抵抗集中的低能量冲击,或外包装材料有较大的无支撑区域,或外包装采用拉伸膜
或收缩膜缠绕、C 楞或轻量级瓦楞纸板、用纸包裹或相似的轻质材料,或与内装物直接接触的包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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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8 样品标示
8.1 平行六面体包装件试验样品各部位标示
8.1.1 按照GB 4857.1 的规定,对试验样品的各部位进行编号。
8.1.2 包装件应按照最平稳的状态放置,应将包装件明显偏重的一侧小面面向标注人员。标示方
法如图1 所示。
8.1.3 棱由组成该棱的两个面的号码表示,例如2-3 棱指包装件2 面和3 面相交形成的棱。
8.1.4 角由组成该角的三个面的号码表示,例如2-3-5 角指包装件2 面、3 面和5 面相交组成的角。
图1 试验样品部位标示示意图
8.2 桶或圆筒各部位标示
8.2.1 将顶面和底面分别标示为1 面和3 面。四等分柱体包装件顶面和底面的周长,画出柱体包
装件的四等分线,并按照图2 所示标示出4 个面。
8.2.2 根据面和线的编号标示顶面或底面边沿上的点。例如:2-6 线就是2 面和6 面的交界线,点
1-2-6 是由1 面和2-6 线组成的点。
8.2.3 如果柱体包装件有1 个以上的接缝,将其中一条接缝标示为2-6 线。
图2 桶或圆筒部位标示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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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9 试验
9.1 温湿度试验
9.1.1 试验按照T/CPF 0011—2020 的相关要求进行。
9.1.2 除非有已知的温湿度条件,否则试验参数按照T/CPF 0011—2020 中规定的10.1 进行选择。
9.2 第一次自由跌落试验
9.2.1 试验按照GB 4857.5 的相关要求进行。
9.2.2 试验样品跌落高度和跌落部位,见表2。应根据内装物的价值,物流环境选择合适的跌落高
度等级。
9.2.3 内装物价值高、运输环境较差时应选择等级1,其他情况可选择等级2。
9.2.4 提起试验样品至所需的跌落高度位置,并按照预定状态将其支撑住。跌落高度是指准备释
放时,试验样品的最低点与冲击台面的距离。
9.2.5 按跌落的预定状态释放试验样品,使试验样品按预定状态自由落下与冲击台面相撞。
表2 第一次自由跌落试验跌落高度和跌落部位
跌落顺序
跌落高度
mm 跌落部位
等级1 等级2
1 830 600 1 面
2 830 600 2 面
3 830 600 6 面
4 830 600 2-3-5 角
5 830 600 3-4 棱
6 830 600 3 面
9.3 垂直随机振动试验
9.3.1 动态载荷随机振动试验
9.3.1.1 试验按照GB 4857.23 的相关要求进行。
9.3.1.2 常规件、扁平件、长条件顶部载荷装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顶部载荷装置可以是具有足够强度的瓦楞纸箱或其他容器,应确保其能够承受每个试验方
向上所需的配重。
——顶部载荷装置的长宽尺寸要比试验时样品的顶面长、宽尺寸至少大50 mm,但不超过150 mm。
——在进行试验前,应将配重均匀分布在顶部载荷装置的内表面上。
——使用恰当的填充物填充顶部载荷装置的空隙,防止配重在载荷装置内移动或跳动。
9.3.1.3 无包装的桶和矮圆筒包装顶部载荷装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顶部载荷装置可以是与试验样品相同或类似的桶或矮圆筒,并在底部安装一块加载板(可
以使用尺寸和形状与试验样品底面内尺寸相同的胶合板或者钢板),加载板应具有足够的
强度,能够承受所需的配重而不发生变形或损坏。
——在进行试验前,应将配重均匀分布在顶部载荷装置底面的内表面上。
——使用恰当的填充物填充顶部载荷装置的空隙,防止配重在载荷装置内移动或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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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4 顶部载荷按试验方向选择公式(1)、公式(2)或公式(3)进行计算,如果计算的顶部
载荷值小于11 kg,则试验时不使用顶部载荷。如果计算结果在11 kg(包括)~140 kg(包括)之
间时,使用计算值作为试验载荷,计算结果向上圆整为2 kg 的整数倍。如果计算结果大于140 kg,
则顶部载荷为140 kg。
3 面向下:
TL (2.7 H) L W 96 ······························· (1)
4 面向下:
TL (2.7 W) L H 96 ······························· (2)
6 面向下:
TL (2.7 L)W H 96 ······························· (3)
式中:
TL——顶部载荷装置的总质量,单位为千克(kg);
2.7——一般卡车车厢高度,单位为米(m);
H——包装件的高度,单位为米(m);
L——包装件的长度,单位为米(m);
W——包装件的宽度,单位为米(m);
96——载荷系数:货物平均密度的50%;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3)。
9.3.1.5 将试验样品按照规定的试验方向放置于振动台台面的中心位置上。
9.3.1.6 将装有顶部载荷的顶部载荷装置放置在试验样品上。
9.3.1.7 通常采用不固定方式,在试验样品周围安装防护装置,防止在振动过程中从台面坠落。
调整防护装置的位置,使试验样品的中心可以在各水平方向10 mm 的范围内无约束运动。
9.3.1.8 启动振动台,按照图3 公路拖车随机振动频谱进行垂直随机振动试验。图3 功率谱密度
数据见表3;试验方向及时间,见表4。
图3 公路拖车随机振动频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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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图3 功率谱密度数据表
频率
Hz
功率谱密度
g2/Hz
1 0.000 7
3 0.02
5 0.02
7 0.001
12 0.001
15 0.004
24 0.004
28 0.001
36 0.001
42 0.003
75 0.003
200 0.000 004
Grms 0.53g
表4 试验方向及时间
包装类型试验方向试验时间
min
常规件、长条件、扁平件
3 面向下 60
4 面向下 30
6 面向下 30
无包装的桶或矮圆筒 3面向下 45
9.3.2 无顶部载荷随机振动试验
9.3.2.1 试验按照GB 4857.23 的相关要求进行。
9.3.2.2 将试验样品3 面向下放置在振动台面的中心位置上,不放置顶部载荷装置。
9.3.2.3 通常采用不固定方式,在试验样品周围安装防护装置,防止在振动过程中从台面坠落。
调整防护装置的位置,使试验样品的中心可以在各水平方向10 mm 的范围内无约束运动。
9.3.2.4 启动振动台,按照图4 公路车辆配送振动频谱进行垂直随机振动试验。图4 功率谱密度
数据见表5。
9.3.2.5 振动30 min 后停止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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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车辆配送随机振动频谱
表5 图4 功率谱密度数据表
频率
Hz
功率谱密度
g2/Hz
1 0.001
3 0.035
4 0.035
7 0.000 3
13 0.000 3
15 0.001
24 0.001
29 0.000 1
50 0.000 1
70 0.002
100 0.002
200 0.000 05
Grms 0.46g
9.4 低气压下垂直随机振动试验
9.4.1 试验按照GB 2423.59 的相关要求进行。
9.4.2 试验时应将试验样品6 面向下放置在低气压试验箱内底面中间的位置上,不放置顶部载荷
装置。
9.4.3 密封并开启低气压试验箱,降低气压,降压速率不大于4 kPa/min,待绝对气压达到60 kPa
(等效海拔为4 200 m)后,保持此气压。按照图5 所示空运随机振动频谱进行垂直随机振动试验。
图5 功率谱密度数据见表6。
9.4.4 振动60 min 后停止试验,恢复低气压试验箱至常压,将试验样品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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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空运随机振动频谱
表6 图5 功率谱密度数据表
频率
Hz
功率谱密度
g2/Hz
2 0.000 2
12 0.01
100 0.01
300 0.000 01
Grms 1.05g
9.5 集中冲击试验
9.5.1 试验按照GB 4857.5 的相关要求进行。
9.5.2 集中冲击模拟物长度为225 mm,直径为32 mm,总质量为1.4 kg,外观参考如图6 所示。
图6 集中冲击模拟物
9.5.3 试验时将试验样品3 面放置在平整的冲击台面上,确定1 面的中心位置。
9.5.4 将集中冲击模拟物半球端向下对准冲击面的中心位置,并提升至距离冲击部位380 mm 的高
度,自由释放模拟物。
9.5.5 重复9.5.3、9.5.4 步骤,直到试验样品的每一个面都完成1 次冲击试验。
9.6 第二次自由跌落试验
9.6.1 试验按照GB 4857.5 的相关要求进行。
9.6.2 试验样品跌落高度和跌落部位,见表7。应根据内装物的价值,物流环境选择合适的跌落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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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等级。
9.6.3 内装物价值高、运输环境较差时应选择等级1,其他情况可选择等级2。
9.6.4 提起试验样品至所需的跌落高度位置,并按照预定状态将其支撑住。跌落高度是指准备释
放时,试验样品的最低点与冲击台面的距离。
9.6.5 按跌落的预定状态释放试验样品,使试验样品按预定状态自由落下与冲击台面相撞。
表7 第二次自由跌落试验跌落高度和跌落部位
跌落顺序
跌落高度
mm 跌落部位
等级1 等级2
1 830 600 2-3 棱
2 830 600 3-4-6 角
3 830 600 4-5 棱
4 830 600 1-4-6 角
5 830 600 1-6 棱
6 830 600 3 面
9.7 旋转棱跌落试验
9.7.1 试验按照GB 4857.5 的相关要求进行。
9.7.2 将试验样品3 面向下放置在平整的冲击台面上。
9.7.3 用垫木或其他支撑块将3 面待测试棱的对棱垫起,提升3 面待测试的棱离冲击台面460 mm,
随后释放,使其自由跌落在冲击台面上。垫木或其他支撑块的宽度和高度均为90 mm~100 mm,长
度至少比支撑的试验样品底面最大尺寸长200 mm。
9.7.4 冲击棱及次数,见表8。
表8 冲击棱及次数
冲击棱冲击次数
3 面一条最长棱 1
旋转90°的3 面次长棱 1
3 面另一条次长棱 1
9.8 倾翻试验
试验样品倾翻试验按照GB 4857.14 的相关要求进行。长条件:以任意一个最小面作为底面,
测试4 个较大的侧面。扁平件:以任意一个最小面作为底面,测试2 个最大的侧面。
9.9 集中棱冲击试验
9.9.1 试验按照GB 4857.5 的相关要求进行。
9.9.2 集中棱冲击模拟物是外尺寸为305 mm×305 mm×305 mm 的木箱,毛重为4.1 kg,木箱至少
有一条底棱用角铁包住,木箱内装沙袋并使用恰当的填充物保证沙袋固定不动。木箱应足够坚固,
保证冲击后木箱无变形或损坏。
9.9.3 将试验样品3 面放置在平整的冲击台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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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9.9.4 在1 面上画一条平行于长边的直线,沿这条直线的中点画一条平行于短边的直线,标注这
条直线的中点。集中棱冲击试验,如图7 所示。
9.9.5 标注集中棱冲击模拟物包有角铁的一条底棱中心,使其对准试验样品1 面的中心,并且使
这条底棱平行于试验样品1 面的最短棱。跌落高度为410 mm,冲击(1 面)1 次。
图7 集中棱冲击试验
9.10 桥架冲击试验
9.10.1 试验按照GB 4857.5 的相关要求进行。
9.10.2 桥架冲击模拟物是外尺寸为305 mm×305 mm×305 mm 的木箱,毛重为4.1 kg,木箱至少有
一条底棱用角铁包住,木箱内装沙袋并使用恰当的填充物保证沙袋固定不动。木箱应足够坚固,保
证冲击后木箱无变形或损坏。
9.10.3 将试验样品3 面放置在两个独立的支撑垫块(垫块高度和宽度为90 mm~100 mm,长度要
比试验样品3 面的最短棱至少长200 mm)上,这两个支撑垫块放置在试验样品长棱两端,并且平
行于试验样品3 面的最短棱。
9.10.4 在1 面上画一条平行于长边的直线,沿这条直线的中点画一条平行于短边的直线,标注这
条直线的中点。桥架冲击试验,如图8 所示。
9.10.5 标注桥架冲击模拟物包有角铁的一条底棱中心,使其对准试验样品1 面的中心,并且使这
条底棱平行于试验样品1 面的最短棱。跌落高度为410 mm,冲击(1 面)1 次。
图8 桥架冲击试验
9.11 抛投试验
9.11.1 抛投试验设备
9.11.1.1 冲击台面
冲击台面应符合GB 4857.5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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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1.2 推出装置
在推出试验样品时,应具有可调节或固定的初速度且不能损坏试验样品。
9.11.1.3 支撑装置
支撑试验台面的装置需要具有一定的高度,确保试验样品可以以抛物线的轨迹抛出,如图9 所
示。并且,支撑试验台面还需要具有一定的强度,确保可以承受至少50 kg 以上的重量而不发生任
何变形。
图9 抛投试验装置
9.11.2 试验步骤
9.11.2.1 将试验样品3 面放置在抛投装置的试验台面上。
9.11.2.2 令试验样品2 面完全贴紧推出板,提升试验台面高度至距冲击台面2.2 m。
9.11.2.3 以1.5 m/s 的水平速度推出试验样品,使试验样品自由的跌落在冲击台面上,冲击1 次。
10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内装物的名称、规格、型号等,如果使用模拟物应加以说明;
b) 试验样品的数量;
c) 运输包装件内附件、缓冲衬垫、支撑物、封口状态及其他防护措施;
d) 运输包装件的质量和尺寸;
e) 预处理时的温度、相对湿度和时间;
f) 试验场所的温度和相对湿度;
g) 试验项目、试验顺序、试验参数和试验步骤;
h) 试验结果和试验结论;
i) 试验所用设备、仪器类型;
j) 试验日期、试验人员签字、试验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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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ISTA Procedure 3A 以包裹形式运输的质量不大于70 kg(150 lb)的包装件[Packaged-Products
for Parcel Delivery System Shipment 70 kg (150 lb) or Less]
[2] ISTA Procedure 3B 以LTL(零担运输)运输的包装件[Packaged-Products for Less-Than-
Truckload (LTL) Shi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