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剧本娱乐活动内容管理规范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剧本内容管理规范.................................................................................................... 1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剧本内容方向...................................................................................................................................1
5 内容自律范围................................................................................................................................... 1
6 审核流程............................................................................................................................................2
6.1 审核流程...................................................................................................................................2
6.2 主题初审..................................................................................................................................3
6.3 复审......................................................................................................................................... 3
6.4 再审......................................................................................................................................... 3
6.5 自律承诺..................................................................................................................................3
7 自审机制............................................................................................................................................ 3
附录A 《杭州市剧本娱乐活动内容自审规范》.................................................................................. 6
附录B 《杭州市剧本娱乐活动适龄提示指引(试行)》.................................................................10
附录C 《杭州市剧本娱乐活动经营内容自律承诺书》.................................................................... 12
附录D 网络文学内容自审流程........................................................................................................ 1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由杭州市剧本娱乐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杭州市剧本娱乐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本文件起草单位:杭州市剧本娱乐协会
本文件支持单位:咪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III
引言
杭州市有近千家与剧本娱乐类相关经营场所,产业呈持续发展趋势,场所具有演绎表演、文字阅
读、声画展现等信息传播特点。本文件为该类场所的经营者提供专业性、权威性、一致性和规范性的
内容安全管理依据,便利行业主管部门对各场所经营者的内容安全主体责任和管理界限进行准确、清
晰的划分。我们希望通过规范该类场所内容安全管理,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提升内容安全管理水平,
进而实现文化传播规范的目标,保障消费者安全健康消费。
1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剧本内容管理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涉及剧本主题内容的自审和运营的原则、范围,自审流程和建立的
相关机制。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由经营单位通过现场组织消费者扮演剧本角色或者解
谜特定场景等方式开展文化娱乐活动的经营场所;本文件不包括以互联网线上方式开展剧本杀游戏的经
营活动。剧本内容主要包括以桌面盒装剧本杀、实境剧本(密室逃脱、沉浸式互动剧场)为主的剧本娱
乐活动中的剧本脚本以及表演、场景、道具、服饰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剧本娱乐Script Entertainment
剧本娱乐是由经营单位通过现场组织消费者扮演剧本角色或者解谜特定场景等方式开展的文化娱乐
活动。
剧本娱乐服务提供单位是在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内面向消费者开展剧本娱乐活动的经营主体,包括但
不限于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3.2 内容自审content self-review
剧本娱乐内容自审是由剧本娱乐服务提供单位和作品创作方对其运营和编写的剧本娱乐主题作品及
其相关信息发起的自律审查活动。
4 剧本内容方向
剧本娱乐服务提供单位对其创作运营的剧本娱乐主题内容方向如下:
a)导向性,内容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出版导向和价值取向;
b)原创性,内容的核心观点、主要情节、作品主线具有独创性;
c)价值性,内容具有思想性、文学性、艺术性和创新性;
d)真实性,作者注册信息符合法定的真实身份;
e)持续性,跟踪并管理持续更新作品内容及社会反响等。
5 内容自律范围
剧本娱乐服务提供单位对其运营的主题剧本内容自律范围如下:
a)作者信息,包括作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个人简介等信息;
b)作品信息,包括作品名称、关键词、内容简介、章节标题和正文内容等信息;
c)适龄信息,包括作品针对适龄人群,特别是未成年人人群的适龄定义;
2
d)版权信息,包括权利人信息、权利信息、作品授权和转让等信息。
e)宣传信息,包括作品推广、宣传评论和广告等图文、音视频信息;
f)评论信息,包括作品在各类平台上的书评、段评等信息;
6 审核流程
6.1 审核流程
提供剧本娱乐服务的单位在使用剧本内容前,应对剧本内容提交审核。
审核流程包括:创作主题初审、完整作品内容复审、向主管部门备案后的再审。剧本娱乐场所经营
内容自审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剧本娱乐场所经营内容自审自查流程
3
6.2 主题初审
剧本娱乐创作方/服务方(以下简称提交方)在日常经营中涉及使用相关剧本前,向剧本娱乐行业
组织/自审服务机构/专家提交该主题相关的内容简介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进入作品全文内容提报,
不合格返回主题创作者修改。剧本娱乐主题初审核任务如下:
a)作者信息审核:按照国家规定的和相关要求,对作者的注册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
b)作品信息审核:对作者上传的作品简介和一定字数的简介内容进行审核,判定其是否存在导向
性问题和不合规的情况,是否是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背离,是否存在抄袭的现象等。
6.3 复审
提交方所提交的相关主题初审通过后,再次向剧本娱乐行业组织/自审服务机构/专家提交该主题
相关的执行脚本全文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进行相关认证,不合格返回作者修改。剧本娱乐主题复审任
务如下:
a)作品审核:对提交申请的作品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内容导向正确、格调健康向上;
b)作品适龄认证:对提交申请的作品进行适龄人群的认证和标注,重点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c)作品自审认证:剧本娱乐服务提供单位所提交的相关主题作品通过全面复审后,获取符合标准
相关专家和本地业态行业协会的双重认证。
6.4 再审
提交方所提交的相关主题作品通过全面复审后,提交由行业主管单位对作品进行备案管理,或向
专业出版机构申请作品出版。由主管单位对相关备案作品进行全面再审核,审核无误后,向剧本娱乐
服务提供单位回执相关作品的备案编号,专业出版机构在审核后对于盒装剧本杀推进申报相关作品的
版号(ISBN)申领。
剧本娱乐行业组织/自审服务机构/专家,对于已发布运营的作品和持续更新的作品内容进行跟踪
监督,确保作者更新的章节或修改的章节内容导向正确、格调健康向上。必要时对原有内容可进行再
审。
6.5 自律承诺
剧本娱乐创作方/服务方在获取作品备案或在获得作品出版书号后,应签订《剧本娱乐业态安全运
营自律承诺书》,并提交给相关行业协会和管理部门,常态化保持规范自律经营行为。
7 自审机制
娱乐行业组织/自审服务机构建立的自审机制包括:
a)设立总编辑,建立健全编辑委员会和责任编辑制度,强化内容把关职责;
b)建立独立的审核团队,即设立独立于编辑业务之外的审核团队;
c)明确审核工作流程,建立多级内容审核制度。坚持先审后发原则;
4
d)制定责任制度,明确审核人员岗位职责和奖惩制度,严格导向管理和内容审核管理,并加强对
审核人员的定期培训,对违反相关制度的人员视情况追究相应责任。
5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次修订,2020 年11 月29 日
[2] 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2022 年5 月13 日
[3] 文化和旅游部.《歌舞娱乐场所卡拉OK 音乐内容管理暂行规定》,2021 年7 月26 日
[4] 文化和旅游部.《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2019 年11 月6 日
[5] 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公安
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2022 年6
月27 日
[6]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开征求《剧本娱乐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2023 年4 月13 日
[7] 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文化娱乐活动内容自审规范, 2022 年11 月30 日
[8] 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 剧本娱乐活动适龄提示指引(试行),2022 年11 月30 日
[9]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广出发〔2014〕133 号
,2014 年12 月18 日
[10]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文学出版管理的通知.国新出发〔2020〕11 号,2020
年6 月5 日
[11] 国家版权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管理的通知.2016 年11 月4 日
[12]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2016 年2
月4 日。
[13] 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第五次修订,2020 年11 月29 日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04.29
[ 1 5 ] 国家消防救援局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指南(试行)》的通
知消防〔2022〕26 号
[ 1 6 ] 《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应急〔2021〕34 号2021.05.11
6
附录A
《杭州市剧本娱乐活动内容自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剧本娱乐活动内容管理,指导文化娱乐行业开展内容自审,根据《娱乐场所
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歌舞娱乐场所卡拉OK音乐内容管理暂行规定》《游戏游艺设备管
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
营场所管理的通知》《剧本娱乐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等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
条剧本娱乐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由经营单位通过现场组织消费者扮演剧本角色或者解谜特定
场景等方式开展的文化娱乐活动。其内容主要包括以桌面盒装剧本杀、实境剧本(密室逃脱、沉浸式
互动剧场)为主的剧本娱乐活动中的剧本脚本以及表演、场景、道具、服饰等。
第三条剧本娱乐活动行业经营者应当建立内容自审制度,合理配备专业人员,加强内容自审
工作,确保来源合法、内容合法。剧本娱乐活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标明适
龄范围,进行适龄提示。
第四条剧本娱乐经营单位在自审过程中发现涉嫌含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应当通过杭州市
剧本娱乐协会将情况报送当地文化旅游部门。
第五条剧本娱乐活动应当符合国家关于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定,不得存在安全
隐患,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
第六条剧本娱乐活动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国家有关规定已明确的标识、呼号、称
谓、用语不得滥用、错用。
第二章禁止内容
第七条剧本娱乐活动不得含有“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攻击、损害、违背、歪曲、调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指导思想和理论成果及各项根本
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
(二)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污蔑、贬损、歪曲、丑化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执政能
力、执政形象以及领导人;
(三)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大举措、重大工作进行调侃、否定、攻击。
第八条剧本娱乐活动不得含有“危害国家统一、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宣扬国家分裂主义,包括体现台独、港独、藏独、疆独等的言行、标识、画面图片、文字;
(二)反对、攻击、曲解“一个中国”“一国两制”;
(三)含有挑动、教唆、鼓励任何组织、个人以任何形式从事颠覆中国政府、分裂中国国家以及
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内容;
(四)出现反动标志、人物、激进言论等;
(五)对涉及领土和历史事件的描写不符合国家定论;
(六)错误表述我国领土、领空、领水、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底土以及与其他国家有争议的界
段和区域的名称;
(七)地图形状若基于真实的且涉及国界、边界、历史疆界、行政区域界线或者范围的地图时,
应当直接使用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提供的具有审图号的公益性地图。不应任意删改中国的版图,尤
其是敏感地区的版图,特别注意在地图上港澳台、钓鱼岛、西藏、新疆等必须归属于中国。
7
第九条剧本娱乐活动不得含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
(一)损害中国国家和民族的形象、精神和气质;
(二)丑化中国共产党形象和中国政府形象;
(三)恶搞调侃警察、司法人员等国家公务人员及公共事务性社会组织、团体的形象;
(四)违背我国对外政策、国际准则立场,攻击、诋毁、丑化、歪曲、损害他国政权、民族、政
党领导人、军队等形象;
(五)含有攻击、丑化、焚烧、毁损、玷污、亵渎以及其他以不庄重形式表现我国国旗、国歌、
国徽、党旗、党徽、军旗、军歌、军徽、天安门、人民大会堂、长城、华表等象征中国国家、政权、
军队和民族的标志物的内容。
第十条剧本娱乐活动不得含有“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殖民史”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宣扬、美化历史上侵略战争、殖民史及战犯形象;
(二)宣扬法西斯主义、军国主义、极端民族主义、种族主义;
(三)使用带有殖民主义色彩的词汇、称谓、画面等。
第十一条剧本娱乐活动不得含有“损害人民军队、英雄烈士形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诋毁、贬损军人荣誉,侮辱、诽谤军人
名誉,或者故意毁损、玷污军人的荣誉标识;
(二)抹黑、丑化、否定革命领袖、英雄烈士事迹和形象;
(三)对经典红色歌曲、军旅歌曲进行恶意篡改,使用对中华民族侵略行径、军国主义、分裂主
义等歌词、画面。
第十二条剧本娱乐活动不得含有“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宣扬破坏公共设施、影响公共环境、扰乱治安管理秩序等行为;
(二)宣扬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抗拒、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三)体现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内容;
(四)宣扬以不正当手段侵害国家、集体和私人财产的情节;
(五)教唆违法犯罪或传授犯罪方法,宣扬违法犯罪行为;
(六)宣扬或具体表现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及其行为;
(七)体现破坏生态环境,虐待动物,捕杀、食用国家保护类动物等内容。
第十三条剧本娱乐活动不得含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伤害民族感情或者侵害民族风
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破坏民族和平、煽动民族割裂;
(二)编造、渲染、夸大各民族间的矛盾、冲突和争端等;
(三)破坏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信仰自由等;
(四)诋毁、损害、丑化、侮辱中华各民族所特有的传统风俗、禁忌以及具有民族特征的标志等;
(五)诋毁、歪曲或以不当方式表现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歪曲民族历史或者民族历史人物;
(六)表现伤害民族感情的民族征伐、历史事件、血腥战事等。
第十四条剧本娱乐活动不得含有“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
(一)歪曲、侮辱、诋毁各种宗教教义、信仰和宗教称谓;
(二)对宗教神灵形象和宗教仪式进行侮辱、丑化、调侃等;
(三)戏说和调侃宗教内容,以及各类恶意伤害民族宗教感情言论的;
(四)宣扬在非宗教活动场所组织、举行宗教活动的;
(五)破坏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和睦相处的;
(六)破坏不同宗教之间和睦以及宗教内部和睦的;
(七)歧视、侮辱信教公民或者不信教公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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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展示宗教极端主义、极端思想和邪教组织;
(九)宣扬邪教教规、教义、经书、典籍、标识等,宣扬从事邪教活动;
(十)宣扬灵魂附体、转世轮回、跳大神、巫蛊术、扎小人、道场做法、算命、辟邪等封建迷信
思想;
(十一)宣扬愚昧、邪恶、怪诞等封建文化糟粕。
第十五条剧本娱乐活动不得含有“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以及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
动”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宣扬淫秽色情
1.具体展示卖淫、嫖娼、淫乱、强奸等情节,直接展示性行为,或出现娇喘、呻吟、急促喘息等性
暗示声音或特效;
2.宣扬婚外情、性虐待、换妻、开放性关系、一夜情等内容;
3.出现裸体人体,全身或者隐私部位未着衣物、仅用肢体掩盖或用很小的遮盖物掩盖人体隐秘部
位等;刻意突出女性的胸部、臀部等易引起性暗示的部位;
4.有明显的性挑逗、性骚扰、性侮辱或类似效果的画面、台词、音效;
5.以动画形式表现赤裸人体或性相关内容;
6.露骨地语言描述性交易、性心理、性行为、性体验等;
7.游戏互动环节中,利用身体敏感部位进行游戏互动的内容。
(二)宣扬赌博
剧本娱乐活动不得含有宣扬赌博内容,其中游戏游艺设备不得含有以下宣扬赌博内容:
1.具有或者变相具有押分、退分、退币、退钢珠等功能的;
2.捕鱼机等以设置倍率形式以小博大的;
3.老虎机、转盘机、跑马机等由系统自动决定游戏结果的;
4.含有其他宣扬赌博内容的。
(三)宣扬暴力
1.宣扬暴力、打架、斗殴及伤害、威胁他人等丑恶行为或犯罪行为;
2.细致展现凶暴、残酷、恐怖、极端的犯罪过程及肉体、精神虐待;
3.表现清晰的伤害过程和鲜血喷涌、血流成河、血流满地等场景,刻意展现鲜血、伤口,暗示或
渲染血腥场景;
4.逼真表现、描述残缺人体或人体被分解、侮辱尸体等,或借动物肢体、内脏进行暗示或渲染恐
怖;
5.使用管制器具、电棒等作为娱乐道具,或设置的场景可能危害消费者人身安全的。
(四)宣扬恐怖
1.刻意表现、设计外形过于恐怖的角色、形象或场景;
2.营造过度阴森、恐怖、惊悚效果的音效;
3.展现过度的惊悚恐怖、生理痛苦、歇斯底里,造成强烈感官、精神刺激并可致人身心不适的内
容;
4.宣扬美化反人类、反社会犯罪行为等内容;
5.表现恐怖主义组织及其行为。
(五)宣扬毒品
1.宣扬和具体表现制造、走私、运输、贩卖、购买毒品;
2.描绘吸毒行为或疑似模仿吸毒行为,具体描绘吸毒者的精神、躯体反应;
3.展示吸毒用具,描述吸毒场景,出现海洛因、冰毒、摇头丸、大麻、笑气等;
4.具体表现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
第十六条剧本娱乐活动不得含有“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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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违背公序良俗,扰乱公共秩序;
2.格调低俗庸俗媚俗;
3.粗口脏话、污言秽语、侮辱攻击他人;
4.宣扬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
5.宣扬丑恶行径,展示恶俗行为、审丑文化;
6.以恶搞方式描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恐怖事件、战争等灾难场面;
7.对真假、善恶、美丑的价值判断模糊不清,混淆正义与非正义的基本界限。
(二)违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1.歪曲中华文明和中国历史;
2.践踏民族优秀文化遗产和恶意篡改重大历史、文化事件及代表人物形象;
3.违背基本历史定论,任意曲解历史;
4.篡改名著、歪曲原著的精神实质;
5.对历史尤其是革命历史进行恶搞或过度娱乐化表现;
6.传播或宣扬已被现代社会摒弃的迂腐、老旧、封建文化习俗和思想,如童养媳、纳妾、包办婚
姻等。
(三)宣扬消极颓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1.宣扬奢靡享乐、炫富拜金等不良价值观;
2.宣扬养情人、包二奶、傍大款等腐化、寄生生活方式;
3.宣扬展示违背伦理道德的糜烂生活;
4.宣扬消极颓废,夸大社会问题,过分表现、展示社会阴暗面;
5.宣扬和展示丧文化、自杀、自残等内容。
第十七条剧本娱乐活动不得含有“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
(一)对他人恶意贬损和歧视,如生理、性别、职业、疾病、省份、地域、民族、种族歧视等;
(二)表现嘲弄、歧视、侮辱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
(三)侮辱、诽谤、贬损、恶搞历史人物及其他真实人物的形象、名誉的;
(四)以语言或手势、动作对他人进行恶意嘲笑和侮辱;
(五)传播虚假事实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蒙受耻辱;
(六)含有不文明因素的恶俗笑话、恶作剧等。
第十八条剧本娱乐活动不得含有“危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
(一)宣扬未成年人早恋、抽烟饮酒、流浪、打架斗殴、校园霸凌等不良行为;
(二)含有对未成年人性侵害、性骚扰的内容;
(三)含有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情节和内容;
(四)含有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情节和内容;
(五)含有儿童邪典内容;
(六)含有美化罪犯形象和可能诱导未成年人对犯罪产生同情或者赞赏的内容;
(七)含有可能使未成年人模仿导致危害其人身安全的内容;
(八)娱乐互动中可能危害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的;
(九)其他可能影响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内容。
第十九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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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杭州市剧本娱乐活动适龄提示指引(试行)
1.范围
本指引规定了剧本娱乐活动适龄分类、标识及应用场景。
本指引适用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包括剧本杀、密室逃脱)对剧本娱乐活动的适龄提示。
2.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
知》
《剧本娱乐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3.适龄划分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根据消费者的认知、逻辑思维、心理需求、社交特点、未成年人成长规律、青少年
健康等,本指引原则上将剧本娱乐活动适龄范围划分为2个阶段(见表1)。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可以根据剧本娱乐活动实际,从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出发,进一步细分适龄
范围。剧本娱乐活动存在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接触内容的,不得划入“12周岁(含)以
上”阶段或者其他含有未成年人的适龄阶段。
表1 剧本娱乐活动适龄范围
第一阶段范围第二阶段范围
12周岁(含)以上18周岁(含)以上
4.适龄评测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应当根据剧本娱乐活动内容表现和安全性对剧本娱乐活动进行适龄评测(见表2)。
表2 剧本娱乐活动适龄评测
适龄阶段内容表现安全性监护人责任
12周岁(含)以上
1.剧本娱乐活动故事背景和人物关系清晰
易懂,与12周岁(含)以上消费者的认知
逻辑、心理特征等相符。
2.以激励青少年爱国、勇敢,培养责任感
,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优秀中华传统文化
等为主,有利于提升青少年沟通表达能力
以及观察力、洞察力、想象力等。
3.无危害或者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
容。
场景、机关
、道具等设
施相对简单
, 能确保青
少年人身安
全。
建议未成年人在监护
人的陪同下参与剧本
娱乐活动。
11
18周岁(含)以上
剧本娱乐活动故事背景和人物关系较为复
杂,与18周岁(含)以上的成年人认知逻
辑、心理特征等相符。
场景、道具
、机关等与
成年人的安
全意识、应
对能力相适
应, 能确保
人身安全。
5、提示标识
剧本娱乐活动适龄提示标识如图1、图2所示,其中数字表示适龄范围。
(1)适用于12周岁(含)以上消费者的剧本娱乐活动,使用12+标识。
(图1)
(2)适用于18周岁(含)以上消费者的剧本娱乐活动,使用18+标识。
(图2)
6、使用场景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应在如下场景中使用适龄提示标识:
(1)剧本娱乐活动使用的剧本封面上;
(2)密室逃脱类场所在其宣传展示窗等显著位置;
(3)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在有关页面以显著方式提示;
(4)开展剧本娱乐活动宣传的,应当以显著方式予以提示。
7、工作人员提示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主动对进入场所的消费者进行适龄提醒,对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剧本娱乐活
动,应当予以告知,并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或参与。
8、其他要求
剧本创作机构以及产业链上相关服务机构可以参照本指引对剧本娱乐活动使用的剧本进行适龄分类并协助剧
本娱乐经营场所做好适龄提示工作。
12
附录C
《杭州市剧本娱乐活动经营内容自律承诺书》
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我司(XX单位/商铺)于20XX年X月X日起,在我市开展剧本娱乐相关经营活
动。为提高门店全员安全生产经营意识,同时为消费者营造积极健康有益的剧本娱乐
内容优质体验环境。我方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遵循法规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在门店内经营内容积极、主题健康的剧本娱乐作品,并响应
落实剧本娱乐场所内容经营管理相关规范标准;
二、严格自律
除日常有剧本更新,第一时间主动自审相关作品,顺利完成自审后,到相关部门
备案,坚持运营已完成自审、备案或出版过的剧本娱乐主题作品;
三、接受监督
积极接受管理单位、行业组织、及社会各界的全面监督,遇到问题不掩饰,快速
解决,如出现与自审备案不符合的运营脚本和运营行为,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探索创新
积极探索将优质内容和优秀文化业融入运营主题中,做好信息传播。
本人及本单位知悉并保证本单位所提供相关剧本娱乐主题的`真实性、专业性和
安全性,并承担一切在内容安全经营中,人为而产生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20XX年X月X日
13
附录D
网络文学内容自审流程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自审原则
5 自审范围
6 自审流程
6.1作者投稿
6.2编辑约稿
7 自审机制
参考文献
1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
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出版融合工作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咪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兰华明吕峥孙刚陈思偲
15
网络文学内容自审流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网络文学内容的自审原则、自审范围、自审流程和建立的相关机制。
本文件适用于网络出版服务提供者对网络文学内容的编辑、加工、制作、发布、运营
与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网络文学online literature
依托互联网创作,经过编辑加工并在互联网上公开传播的新型文学作品形态。
3.2内容自审content self-review
网络出版服务提供者对其出版和运营的网络文学作品及其相关信息进行审查等的活动。
4 自审原则
网络出版服务提供者对网络文学的内容自审的原则如下:
a) 导向性,内容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出版导向和价值取向;
b) 原创性,内容的核心观点、主要情节、作品主线具有独创性;
c) 价值性,内容具有思想性、文学性和艺术性;
d) 真实性,作者注册信息符合法定的真实身份;
e) 持续性,跟踪并管理持续更新作品内容及互动评论等。
5 自审范围
网络出版服务提供者对网络文学内容自审的范围如下:
a) 作者信息,包括作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个人简介等信息;
b) 作品信息,包括作品名称、关键词、内容简介、章节标题和正文内容等信息;
c) 宣传信息,包括作品推广、宣传评论和广告等图文、音视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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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评论信息,包括作品在自有平台上的书评、段评等信息;
e) 版权信息,包括权利人信息、权利信息、作品授权和转让等信息。
6 自审流程
6.1作者投稿
6.1.1 投稿自审流程
网络出版服务提供者对作者投稿的自审内容包括投稿后的初审、签约后的复审、发布
运营后更新再审。作者投稿自审流程如图1所示。
6.1.2 投稿初审
作者投稿时,网络出版服务提供者对作者投稿进行的初审,初审合格后与作者签约,
不合格返回作者修改。网络出版服务提供者投稿初审核任务如下主要有:
a) 作者信息审核:按照国家规定的和相关要求,对作者的注册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
b) 作品信息审核:对作者上传的作品简介和一定字数的正文内容进行审核,判定其
是否存在导向性问题和不合规的情况,是否具有价值,是否存在抄袭的现象等。
6.1.3 复审
网络出版服务提供者完成与作者作品签约后,对签约作品进行复审,复审合格正式上
线发布,不合格返回作者修改。网络出版服务提供者签约复审任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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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作品审核:对提交签约申请的作品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内容导向正确、格调健康
向上;
b) 签约审核:网络出版服务提供者与作者达成签约意向后,对已有存稿再次进行审
核,审核通过后,与作者完成协议签署工作。
6.1.4 发布运营再审
网络出版服务提供者对即将发布的作品进行全面审核,审核无误后正式上线发布。发
布后,网络出版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运营的作品和持续更新的作品内容进行跟踪审核,
确保作者更新的章节或修改的章节内容导向正确、格调健康向上。必要时对原有内容
可进行再审。
6.2编辑约稿
6.2.1 约稿自审流程
编辑约稿时,网络出版服务提供者的对编辑约稿的自审内容核阶段包括选题策划后的
初审、作品创作后的复审和发布运营后更新作品的再审三个阶段。具体编辑约稿自核
流程如图2所示。
6.2.2 选题论证
网络出版服务提供者根据市场调研和需求分析,进行选题策划与论证时,论证合格后
作者进行内容创作,不合格返回作者修改。网络出版服务提供者对作品的选题、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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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进行审核,确保相关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网络出版服务提供者约稿
选题论证任务如下:
a) 作者信息审核:按照国家规定的和相关要求,对作者的注册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
b) 作品信息审核:对作者上传的作品简介和一定字数的正文内容进行审核,判定其
是否存在导向性问题和不合规的情况,是否具有价值,是否存在抄袭的现象等。
6.2.3 创作复审
编辑与作者就作品内容创作达成合作意向并与作者签约后进行内容创作。审核人员对
将发布的作品进行全面复审,复审合格正式上线发布,不合格返回作者修改。网络出
版服务提供者创作复审任务如下:
a) 审核样章和大纲:跟踪作者写作进度,对作者的样章和大纲进行审核;
b) 审核稿件:对作者上传的章节内容或交付的稿件进行审核。
6.2.4 发布运营再审
审核人员对即将发布的作品进行全面审核,审核无误后上线发布。发布后,网络出版
服务提供者对持续更新的内容进行跟踪审核,确保作者更新的章节或修改的章节内容
导向正确、格调健康向上。对原有内容,在必要时可进行再审。
7 自审机制
网络出版服务提供者建立的自审机制包括:
a) 设立总编辑,建立健全编辑委员会和责任编辑制度,强化内容把关职责;
b) 建立独立的审核团队,即设立独立于编辑业务之外的审核团队,团队成员具有国
家相关法规要求的职业资格;
c) 明确审核工作流程,建立多级内容审核制度。坚持先审后发原则,未经审核的作
品不得上线运营;
d) 制定责任制度,明确审核人员岗位职责和奖惩制度,严格导向管理和内容审核管
理,并加强对审核人员的定期培训,对违反相关制度的人员视情况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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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广出发〔2014〕
133号,2014年12月18日
[2]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文学出版管理的通知.国新出发〔2020〕11
号,2020年6月5日
[3] 国家版权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管理的通知.2016年11月4日
[4]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
.2016年2月4日。
[5] 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第五次修订,2020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