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220.40
CCS R20
团体标准
T/JSJTQX 58—2024
普通货物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Safety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waterway transport enterprises of general goods
2024-10-20 发布2024-11-01 实施
江苏省交通企业协会发布
目次
前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体要求....................................................................... 1
5 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2
5.1 机构人员管理............................................................... 2
5.2 安全生产投入............................................................... 2
6 安全生产责任................................................................... 2
6.1 责任制建立................................................................. 2
6.2 责任制公示及培训........................................................... 2
6.3 责任制考核................................................................. 2
7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规程......................................................... 2
8 风险管理....................................................................... 3
8.1 风险辨识................................................................... 3
8.2 风险管控................................................................... 3
9 隐患排查治理................................................................... 3
9.1 隐患排查................................................................... 3
9.2 隐患治理................................................................... 3
9.3 隐患举报................................................................... 4
10 现场管理...................................................................... 4
10.1 设施设备管理.............................................................. 4
10.2 船舶管理.................................................................. 4
10.3 作业安全管理.............................................................. 4
11 应急管理...................................................................... 4
11.1 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 4
11.2 应急演练.................................................................. 4
11.3 评估与改进................................................................ 4
12 事故报告和处理................................................................ 4
12.1 水上交通事故报告.......................................................... 4
12.2 事故处理.................................................................. 5
13 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管理...................................................... 5
13.1 基本要求.................................................................. 5
13.2 服务模式.................................................................. 5
附录A (资料性)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规程内容要点及示例..........................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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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附录B (资料性) 安全生产档案具体内容示例...................................... 9
附录C (资料性) 船舶安全检查内容示例......................................... 11
附录D (资料性) 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示例............................. 13
参考文献.....................................................................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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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苏交安江苏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江苏省交通企业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苏交安江苏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江苏路与行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宿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江苏远洋达海航运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董正军、仲天荐、张武卫、高菲、李杰、甄姗姗、马良、樊宇杰、邱德涛、王锋、王潇、郭流通、曹彬、蒋佳榕、徐居涛、周维、万士才、蒋伟、王玲、顾月娥、贺帅帅、刘业峰、陆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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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货物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提出了普通货物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要求,重点对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规程、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现场管理、应急管理、事故报告和处理、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注册在江苏省内普通货物水路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及其持续改进工作。
2 规范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3500 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AQ/T 8006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
AQ/T 8011 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
AQ/T 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
DB32/T 3250 江苏省安全培训机构条件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普通货物水路运输企业 waterway transport enterprises of general goods
在江苏省取得水路普通货物运输许可的企业。
3.2
企业安全管理 enterprises safety management
企业为了确保生产和经营活动中人员、设备、环境的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采取的一系列组织、制度、技术和教育措施的总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规程、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现场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档案等。
3.3
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 safety production technical service agency
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各类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编制、安全教育培训、事故调查与分析、职业健康管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等。
4 总体要求
企业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人员管理、船舶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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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5.1 机构人员管理
5.1.1 机构及人员配备
5.1.1.1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5.1.1.2 企业应按《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配备专职海务、机务管理人员,资质要求及配备数量应符合相关规定。船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取得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
5.1.2 人员教育培训
5.1.2.1 企业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专业知识、应急处置、事故案例、心理健康、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相关知识和技能等。企业从业人员应每年接受再培训,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初次培训不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少于12学时,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企业宜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现场实训、线上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5.1.2.2 企业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于新员工应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在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重新接受安全培训。
5.1.2.3 企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企业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企业应对外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应对进入企业检查、参观、学习等外来人员进行安全告知,并保存记录。
5.2 安全生产投入
5.2.1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
企业应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1%的标准逐月平均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5.2.2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应包括安全防护设施设备、AIS装置、隐患治理、安全检查、劳保用品、安全培训、从业人员发现并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安全设备检测、安全责任险等。企业应建立安全费用使用台账,按照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保留相关票据凭证。
6 安全生产责任
6.1 责任制建立
企业应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根据安全管理网络图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6.2 责任制公示及培训
企业应以适当方式在适当位置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长期公示,应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6.3 责任制考核
企业应定期对各层级、各部门、各类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管理。
7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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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企业应针对生产经营特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规程,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会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安全生产考核奖惩、船舶和设备维修保养管理、船舶关键性设备标识管理、船舶强制报废管理、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从业人员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处置、船舶航行值度、“三违”行为监督管理、船舶安全管理、开航前安全检查、机舱巡回检查、船舶关键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航行安全操作规程、船上安全操作规程、特殊条件下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并由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企业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制度规程的学习和培训,适时对安全生产制度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适应性和符合性(制度规程内容要点及示例见附录A)。
7.2 企业应对管理人员档案、船员档案、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档案、船舶技术档案、安全费用使用登记档案、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记录档案、事故、事件档案等重要材料进行归档管理(档案内容要点见附录B)。
8 风险管理
8.1 风险辨识
企业应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本企业管理范围内的风险辨识、评估、监测等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风险辨识。
8.2 风险管控
8.2.1 企业应针对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制定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应于每年第一季度完成较大以上安全风险报告,并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示较大以上安全风险信息。新设立的企业应当在投入生产经营前完成首次安全风险报告。
8.2.2 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应密切监控并及时响应所在地或航线途经区域的气象预警信息。面临寒潮、大风、浓雾、台风或雷暴等极端天气状况,应执行政府部门禁航通知或企业应急预案要求暂停安排运输作业。
9 隐患排查治理
9.1 隐患排查
9.1.1 隐患排查包括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等形式。隐患日常排查每月不少于1次;定期排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专项排查是企业在一定范围、领域组织开展的针对特定隐患的排查,可与企业专项检查、安全评估、季节性和关键时期检查等工作结合开展。
9.1.2 企业可参考船舶安全检查清单(见附录C),开展隐患排查自查工作,规范管理运营行为。
9.1.3 企业应认真填写隐患排查记录,形成隐患排查工作台账,包括排查对象或范围、时间、人员、安全技术状况、处理意见等内容,经隐患排查责任人签字后妥善保存。
9.2 隐患治理
9.2.1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一般隐患整改完成后,经隐患排查责任人现场复核后签字确认。
9.2.2 对于重大隐患,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制定专项方案,包括:整改的目标和任务、整改技术方案和整改期的安全保障措施、经费和物资保障措施、整改责任部门和人员、整改时限及节点要求、应急处置措施、跟踪督办及验收部门和人员。重大隐患整改完成后,应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或成立隐患整改验收组进行专项验收,并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企业职工或职工大会报告。
9.2.3 企业应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
9.2.4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特点,定期组织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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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隐患举报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内部举报机制,对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人员,给予奖励。
10 现场管理
10.1 设施设备管理
企业应按规定配足有效的安全、消防、救生和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及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10.2 船舶管理
10.2.1 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规定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下列检验:建造检验、初次检验、定期检验、临时检验。
10.2.2 船舶应予适当维修保养,以使船舶的技术状况处于良好状态,并适合预定用途。
10.2.3 船舶船龄的日期达到《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要求应强制报废。
10.2.4 轮机日志至少应每2小时记载一次。航行中,由值班轮机员负责填写并签字;停泊中,由值班人员负责填写并签字。日志格式及记载内容应符合相关规定。
10.3 作业安全管理
10.3.1 船舶在离泊前应对船舶安全技术状况和货物装载情况进行自查,按照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规定的格式填写《船舶开航前安全自查清单》,并在开航前由船长签字确认,保存至少2年。
10.3.2 船舶应在预计离港或者抵港4小时前向将要离泊或者抵达港口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信息。航程不足4小时的,在驶离上一港口时报告。
10.3.3 船舶相遇,各方应注意避让。按照船舶航行避让规则应当让路的船舶,必须主动避让被让路船舶;被让路船舶应注意让路船舶的行动,并适时采取措施,协助避让。
10.3.4 接班船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值班岗位,熟悉情况,做好接班前的准备工作。交接班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交班船员负责,交接清楚后双方在航行日志上签字。
10.3.5 船舶应在符合安全条件的码头、泊位、装卸站、锚地、安全作业区停泊。船舶停泊不得危及其他船舶、相关设施的安全。
10.3.6 严禁超载、超限等违反水路运输规定的行为。
11 应急管理
11.1 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
企业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企业可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常见的突发事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船舶火灾、船舶碰撞、船舶主机故障、船舶失电、人员落水、船舶倾覆、舵机故障等类型。
11.2 应急演练
企业应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参照AQ/T 9007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对应急演练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处置方案提出修订意见。
11.3 评估与改进
企业应每三年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评估修订,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发生重大调整时,或应急组织机构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改进应急预案并归档。
12 事故报告和处理
12.1 水上交通事故报告
12.1.1 事故发生,船长应立即向企业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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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事故发生,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1.3 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企业应向事故发生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提交《内河交通事故报告书》和必要的证书、文书资料。
12.2 事故处理
12.2.1 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的船舶及相关企业和人员应当接受和配合海事管理机构的调查、取证。有关人员应当如实陈述事故的有关情况和提供有关证据,不得谎报情况或者隐匿、毁灭证据。
12.2.2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企业应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13 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管理
13.1 基本要求
企业可以根据自愿原则,采取加入行业协会、组建互助帮扶联合体等方式,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开展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安全管理指导、宣教培训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1.1 机构条件
13.1.1.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13.1.1.2 具有与从事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相适应的人员、设施、设备、软件、场所等,其中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应满足AQ/T 8006要求,安全培训机构应满足AQ/T 8011、DB32/T 3250要求。
13.1.1.3 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过程控制体系,能够有效实施、运行并持续改进。
13.1.1.4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13.1.2 人员要求
受聘于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从事安全生产技术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身体健康,职业操守记录良好,具备如下资质条件的:
a)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与承担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历;
b)
客观、公正地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c)
定期接受法律、职业准则、业务知识的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d)
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单位从业。
13.2 服务模式
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是指企业自行委托具有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能力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对其提供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安全管理指导、宣教培训的安全管理模式,但不因委托而改变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服务内容见附录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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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A
(资料性)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规程内容要点及示例
序号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规程条目
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
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
1)公司情况简介;
2)公司组织机构、船舶组织结构。
2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
2)船舶开航前检查;
3)公司检查。
3
安全会议制度
1)会议内容及频次;
2)会议纪律;
3)会议记录要求;
4)会议记录及保存。
4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隐患分级;
2)隐患排查;
3)隐患管理措施;
4)重大事故隐患上报;
5)隐患治理档案管理;
6)隐患统计、分析、通报;
7)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
5
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培训模式、内容和学时;
2)培训方式;
3)培训授课人;
4)培训计划;
5)培训实施;
6)培训考核;
7)培训档案。
6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1)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
2)费用的申请流程;
3)监督检查;
4)安全费用使用档案或台账记录;
5)备案。
7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1)目标考核办法;
2)奖惩办法;
3)安全行为奖励;
4)责任考核处罚办法;
5)奖惩档案或台账记录要求;
6)安全活动奖惩。
8
文件管理制度
1)文件分类;
2)内部文件和记录管理;
3)外来文件管理;
4)文件的印制;
5)文件的发放;
6)文件日常管理;
7)文件的销毁;
8)文件执行和落实。
9
船舶和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1)船舶及设备维护计划及实施;
2)船舶修理;
3)船舶和设备维护情况的监督检查、报告
4)实施纠正措施。
10
船舶关键性设备标识管理制度
1)标识的方式;
2)企业应当标识的船舶关键性设备;
3)关键性设备标识方法。
11
船舶强制报废管理制度
1)报废条件;
2)临近报废管理;
3)报废船舶的管理;
4)报废流程。
12
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1)应急预案演练;
2)应急预案评估;
3)应急预案修订;
4)应急预案公布;
5)应急预案实施;
6)应急演练档案或培训记录。
13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制度
1)风险辨识;
2)风险评估;
3)风险分级管控;
4)风险报告;
5)风险公示;
6)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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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续上表)
序号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条目
重点内容
14
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1)招聘内容及要求;
2)从业人员信息;
3)资格证管理程序;
4)违法、违章、违纪情况;
5)调离辞退的条件、标准及程序;
6)从业人员管理档案或台账的记录。
15
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1)应急反应小组构成;
2)岸基应急反应程序;
3)船舶应急反应;
4)船、岸的应急训练和演习。
16
船舶航行值班制度
1)航行中值班驾驶员职责;
2)航行中值班轮机员的职责。
17
停泊值班制度
1)船舶停泊的值班要求;
2)船舶交接班要求。
18
“三违”行为监督管理制度
1)“三违”行为的辩识;
2)“三违”行为的查处;
3)“三违”行为的考核。
19
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1)证件、证书管理要求;
2)航行及操作设备、水密性能管理要求;
3)救逃生系统和设备管理要求;
4)消防设备管理要求;
5)电器设备管理要求;
6)无线电通讯设备管理要求;
7)防污染设备管理要求;
8)安全检查与管理。
20
开航前安全检查制度
1)航行资料和航行计划;
2)燃油、稳性及吃水;
3)甲板及其他处所活动设备或物品的固定;
4)船员、评估气象情况;
5)开航前的设备测试;
6)离港部署。
21
驾驶、轮机联系制度
1)在开航前的驾驶台与轮机员联系要求;
2)在航行中的驾驶台与轮机员联系要求;
3)在停泊中的驾驶台与轮机员联系要求。
22
机舱巡回检查制度
1)检查周期;
2)检查方法;
3)巡回检查路线;
4)检查要点。
二、安全操作规程
1
船舶关键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固定灭火系统操作须知;
2)油水分离器操作须知;
3)主机动力装置操作须知;
4)齿轮箱操作须知;
5)轴系操作须知;
6)发电机操作须知;
7)空气瓶操作须知;
8)空压机操作须知;
9)货泵操作须知;
10)舵设备操作须知;
11)锚设备操作须知;
12)雷达操作须知;
13)GPS操作须知;
14)AIS操作须知;
15)VHF操作须知;
16)罗经操作须知;
17)测深仪操作须知。
2
航行安全操作规程
1)出港准备安全操作须知;
2)横越安全操作须知;
3)追越安全操作须知;
4)掉头安全操作须知;
5)锚泊安全操作须知;
6)会船安全操作须知;
7)尾随行驶安全操作须知;
8)编解队安全操作须知;
9)靠离泊作业安全操作须知;
10)过闸或过桥安全操作须知;
11)夜间航行安全操作须知;
12)进港准备安全操作须知
3
船上安全操作规程
1)软梯、板桥和安全网安全操作须知;
2)上高、舷外作业安全操作须知;
3)进入封闭场所安全操作须知;
4)明火作业安全操作须知;
5)水上液化天然气加注作业安全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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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续上表)
序号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条目
重点内容
4
特殊条件下安全操作规程
1)通过险滩、弯曲、狭窄航段时的操作;
2)通过汊河口时的操作;
3)通过危险航段时的操作;
4)能见度不良情况下的操作。
5
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安全操作规程
1)突遇灾害性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置操作;
2)火灾爆炸应急处置操作;
3)碰撞应急处置操作;
4)触礁或搁浅应急处置操作;
5)人员落水应急处置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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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附录 B
(资料性)
安全生产档案具体内容示例
序号
档案条目
档案分类
具体内容
更新频次
1
从业人员档案
管理人员档案
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岗位、简历等基本信息;
2)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3)相关任命文件(复印件);
4)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原件(复印件);
5)人员培训表。
人员变动时更新。
2
船员档案
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岗位、简历等基本信息;
2)船员证书管理(船员证书发放、数量统计表;海员证;专业、特殊培训合格证;船员服务簿;适任证书;健康证;各种《证书发证记录》);
3)船员培训管理(聘用流程记录表、体检表、船员聘用合同、调令、在岗考核表);
4)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原件(复印件);
5)安全生产奖惩情况记录。
人员变动时更新。
3
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档案
1)时间、地点、记录人;
2)培训主题;
3)主讲人、部门、培训课时;
4)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考核方式;
5)主要内容;
6)培训考核记录;
7)培训效果评估;
8)教育培训照片。
每月开展1次安全教育培训;新进员工及时开展岗前教育。
4
船舶技术档案
1)船舶资料;
2)各项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证书;
3)修船记录。
检测维护完成后及时更新。
5
安全费用使用登记档案
1)安全费用使用计划;
2)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记录;
3)安全费用支出票据凭证(复印件);
4)安全费用使用跟踪记录。
每年制定安全费用使用计划,按月进行提取并记录。
6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记录档案
1)隐患排查清单;
2)隐患排查治理记录。
隐患日常排查每月不少于1次;定期排查每季度应不少于1次;专项排查可与企业专项检查、安全评估、季节性和关键时期检查等工作结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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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续上表)
序号
档案条目
档案分类
具体内容
更新频次
7
事故、事件档案
1)事故发生时间、天气情况;
2)事故地点、路况;
3)运行线路、线路类别;
4)发生事故企业、资质等级;
5)船号、船型、营运证号;
6)核定货物吨数、实载货物吨数;
7)驾驶员姓名、从业资格类别及证号;
8)人员伤亡情况(死亡、失踪、受伤人数)、财产损失情况;
9)事故概况、抢险抢救情况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10)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
发生事故后填写“四不放过”事故登记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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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C
(资料性)
船舶安全检查内容示例
船名: ________ 检查人员 __________
序号
检查项目及要求
检查结果
是
否
不适用
驾驶台
1
船舶证书、文书、图书资料、船员证书是否齐全有效,船舶配员是否满足最低配员要求
□
□
□
2
导助航、通信设备是否状态良好,工作正常。
□
□
□
3
号灯、号型、声响信号等是否功能良好
□
□
□
4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是否工作正常,是否及时更新船舶动态参数
□
□
□
5
船上工作和生活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
□
□
6
是否完成离港前保安检查
□
□
□
救生、消防部分
1
救生(助)艇、救生筏及其属具是否配备齐全、登乘装置、应急照明状况是否良好
□
□
□
2
个人救生设备(救生圈、救生衣、浸水保温服等)是否配备齐全、状况是否良好
□
□
□
3
探火和报警装置(驾驶台、机舱、控制室)状况是否良好
□
□
□
4
主、应急消防泵及其管系状况是否良好
□
□
□
5
固定式、移动式灭火装置、个人消防装备状况是否良好
□
□
□
6
防火分隔、防火门、防火挡板、速闭阀等装置状况是否良好
□
□
□
甲板部分
1
船体及甲板结构状况是否良好
□
□
□
2
风雨密、水密装置、设备、设施状况是否良好
□
□
□
3
货物积载、隔离、绑扎、系固是否符合要求
□
□
□
4
系泊设备状态是否良好
5
载重线和水尺标识清晰,船舶未处于超载状态
□
□
□
机舱部分
1
主副机及其附属系统工作状况是否良好
□
□
□
2
主电源和应急电源是否工作正常
□
□
□
3
操舵装置工作状态是否良好
□
□
□
4
防污染设备工作是否正常
□
□
□
船长签名: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注:
1
、 船舶在进行自查时应根据本船实际情况在“是”、“否”、“不适用”相应的项目下方的方框中“√”。
2
、 本自查表内每一项要求均包含多项内容,如果选择“是”则表示该要求的所有方面均符合要求,有一项不符合则应选择“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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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选择“否”的项目,要在“航行日志”或“轮机日志”中准确记载所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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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D
(资料性)
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示例
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可为企业提供隐患排查服务、风险评估服务、安全管理指导服务、宣教培训服务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服务。
a)
隐患排查服务。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为企业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排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资质、人员机构、管理制度、安全投入、双重预防、应急管理、教育培训等。排查后梳理问题隐患,编制检查报告,现场交付企业签收。其中涉及问题隐患整改的,应提出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隐患治理建议或工作建议,并指导落实整改。
b)
风险评估服务。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为企业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形成风险清单,指导、协助企业科学制定并严格落实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c)
安全管理指导服务。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为企业配置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协助企业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和档案;指导、协助企业建立健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与作业岗位相符的操作规程;指导、协助企业对发现或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分级判定指南,确定对应的隐患等级,形成隐患排查清单;指导、协助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符合企业安全生产实际的应急预案,并协助企业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及协助企业组织实施。
d)
宣教培训服务。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按照委托企业的工作需求为培训对象有针对性地讲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行业安全技术规范、安全管理知识、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常识(方法)、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e)
其他安全生产服务。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应急救援能力提升、防御性驾驶培训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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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下列文件及国家和行业及省现行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标准等,是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或参考引用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24号,2018年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88号,2021年
[3]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年
[4]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2017年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09号,2019年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726号,2020年
[7]
《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19年
[8]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修正,2023年
[9]
《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7号,2024年
[10]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2015年第80号)
[1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2019年第2号)
[12]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财政部令2022年第136号)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3号)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3号)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5号)
[16]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3号)
[17]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4号)
[18]
《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3号)
[19]
《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5号)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