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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SIC 021-2024 江苏省智慧多功能杆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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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别:综合团体标准
  • 更新日期:2025-03-03
资源简介
ICS 33.180.10
CCS M33
江苏省通信学会团体标准
T/JSIC 021-2024
江苏省智慧多功能杆建设标准
Jiangsu Construction standards For intelligent multifunctional pole
2024-11-12 发布2024-12-1 实施
江苏省通信学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化文件、GB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
构和起草规则》、苏通学【2022】33 号《江苏省通信学会团体
标准管理办法》、苏通学【2022】34 号《江苏省通信学会团体
标准工作组织架构》、苏通学【2022】35 号《江苏省通信学会
团体标准制定程序》及苏通学【2022】36 号《江苏省通信学会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起草的规则进行起草。
城市照明灯、监控、交通信号杆具有覆盖面广、分布规律
和天然地理坐标特性,能够为公共服务终端载体提供良好的基
础条件。随着5G、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车联网等技术
的快速发展,为开放城市各类杆资源并打造成“一杆多用”的
“智慧多功能杆”奠定了基础。
本标准作为信息通信行业智慧多功能杆建设标准,依据《江
苏省城市照明智慧灯杆建设指南》,旨在推动我省智慧城市建
设相呼应的“智慧多功能杆”布局,深入规范和指导智慧多功
能杆的建设和运维,美化城乡道路环境,优化城市空间结构,
合理运行维护成本,促进城市及乡村高质量发展。
本标准总体要求符合《智慧城市智慧多功能杆服务功能
与运行管理规范》GB 40994-2021 中的相关规定,在制定过
程中,遵循国家有关智慧多功能杆建设的方针政策,认真总结
智慧多功能杆的应用经验和应用成果,开展了大量课题研究、
技术研讨,广泛征求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
维护等单位意见。
本标准由江苏省通信学会和江苏省邮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
归口管理,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负责具体内
容的解释。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

本标准参编单位: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彭明瑞马翼飞于少云刘言彬
徐灵琦嵇伟卢飞张智峰
徐波陈健康王伟竹影
顾啸辰吴启宗黄春花陈爱榕
陈福文李勇徐观潮刘昊
卢智军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孙知信张登银戴源宋建刚
万之全王荣童恩周斌
钟秋爽
1
目次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术语和定义........................................ 5
4 基本规定.......................................... 8
5 组成及功能....................................... 10
5.1 组成.......................................10
5.2 功能.......................................10
6 工程设计......................................... 12
6.1 一般规定...................................12
6.2 杆体.......................................13
6.3 挂载设备...................................15
6.4 杆体综合仓.................................16
6.5 综合配电箱、综合配网箱....................16
6.6 智能网关................................... 18
6.7 供配电系统................................. 19
6.8 管线....................................... 21
2
6.9 防雷与接地................................. 22
7 工程施工......................................... 24
7.1 一般规定................................... 24
7.2 材料设备进场检查...........................25
7.3 管道、管井与基础工程.......................26
7.4 杆体.......................................27
7.5 线缆敷设...................................27
7.6 设备安装...................................28
8 工程验收......................................... 30
8.1 验收要求...................................30
8.2 验收资料...................................31
附录A............................................. 32
附录B............................................. 3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6
条文说明...................................... 37

1
1 范围
1.0.1 本标准旨在规范智慧多功能杆的建设,确保智慧多功能
杆挂载服务功能实现及其运行的安全性、高效性。
1.0.2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城市及乡村道路、广场、景区、园
区和社区等场景下的智慧多功能杆的建设。高速公路等场景下
的智慧多功能杆可参照执行。
1.0.3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内新建、改建、扩建城市智慧多功
能杆的设计、施工、验收。
1.0.4 智慧多功能杆的设计、施工、验收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外,
且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文中必不
可少的条款。其中,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
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
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智慧城市智慧多功能杆服务功能与运行管理规范》
GB 40994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
《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
《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1
《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 55003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 50011
《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 部分:总则》GB
7251.1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 50293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
《低压电涌保护器(SPD)第12 部分: 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

3
保护器选择和使用导则》GB 18802.12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 50217
《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标准》GB 50373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 50689
《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252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
要求》GB 28181
《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GB 10125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
17626.2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 17626.5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
度》GB 17626.6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755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 5100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

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374
《碳素结构钢》GB 700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 1591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GB 6892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75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YD 5201
《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设计规范》YD/T 5131
《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YD 5003
《通信局(站)机房环境条件要求与检测方法》YD/T 1821
《通信局(站)在用防雷系统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GB/Z
41299
《智慧城市专项规划标准》T/CECA 20014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 89
《道路照明灯杆技术条件》CJ/T 527
《多功能杆智能系统技术与工程建设规范》DB32/T 3877

5
3 术语和定义
3.0.1 智慧多功能杆intelligent multifunctional pole
由杆体、综合配电箱、综合配网箱和管线组成,与系统平
台联网,挂载各类设施设备,提供城市管理与智慧化服务的系
统装置。
3.0.2 杆体pole
由杆身、悬臂、连接件等部分组成,作为挂载设备的安装
载体。
3.0.3 杆体综合仓integrated box of pole
智慧多功能杆配套设备的安装场所,可安装光缆终端盒、
智能网关、监控单元及交、直流配电单元等设备中的一种或多
种设备。杆体综合仓有一体化综合仓和独立综合仓两种。
3.0.4 综合配电箱integrated power distribution box
具备供电监测和管理功能,为综合配网箱和智慧多功能杆
提供集中供电。
3.0.5 综合配网箱integrated network distribution box
为供网范围内的智慧多功能杆系统提供集中供网、集中传
输接入等服务。
3.0.6 综合机柜integrated cabinet

6
布放综合配电和综合配网设备的空间,为智慧多功能杆所
挂载的各类设备提供集中供电和集中供网。
3.0.7 智能网关intelligent gateway
智能网关是集路由、交换及协议栈等功能于一体,上行与
平台进行网络通信,下行与挂载设备进行网络或串行通信。
3.0.8 智能照明smart lighting
对城市照明设施(配电柜、灯具)进行精细化、智能化管
控,实现“遥测、遥控、遥信、遥调、遥视”等功能,包括集中
控制系统和单灯控制系统。
3.0.9 视频监控video surveillance
由前端视频摄像机、传输链路和视频监控平台所组成,主
要用于安防监控和交通监控。
3.0.10 交通指示traffic indication
包括各类交通标志牌、交通信号灯(指示屏)、路名牌和
导向标志。
3.0.11 交通监控traffic monitoring
包括交通流量检测、道路监控和电子警察,可实时监测车
流量、车速和道路的通行状态,也可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和记录。
3.0.12 信息发布information display
可按区域或功能通过LED 显示屏远程发布图像或视频信

7
息,如时政新闻、天气预报、环境数据、交通信息和公益广告
等。
3.0.13 公共广播public broadcasting
可按区域和功能提供音频广播,可远程控制播放内容,如
政府公告、应急指挥信息、背景音乐等。
3.0.14 公共无线局域网public WLAN
使用高速、宽带无线技术,提供可随时随地接入的无线网
络,为市民提供互联网服务。
3.0.15 紧急求助emergency call
一键式紧急呼叫,与系统平台联网,快速传递报警或求助
信息,可双向通话或视频。
3.0.16 服务区块service districts
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通过政府规划、企业运营等方式,
以公共服务为载体,提供综合服务的区域。这些服务包括城市
空间运营、产业支持发展、社区民生服务等。

8
4 基本规定
4.0.1 智慧多功能杆作为一种信息化基础设施,应实现共建、
共享、共维。
4.0.2 原有城市基础设施杆体和新建的智慧多功能杆可作为
智慧多功能杆各类功能集成的主要载体。
4.0.3 智慧多功能杆应以服务区块定为基本单元。
4.0.4 服务区块可结合空间规划及市政道路分布等要素进行
划分:
1 城市功能区一般分为中心商业区、行政区、工业区、文
化(娱乐)区、居住区、仓库码头区、游憩区和郊区等。
2 区块服务包括城市空间运营、产业支持发展、社区民生
服务等,通过数字化赋能和智慧化手段,实现规模化、一体化
运营,面向政府、企业、居民提供综合服务。
4.0.5 智慧多功能杆应实现照明、视频监控、无线网络覆盖、
交通管理、信息发布、信息交互、环境监测、充电桩、手机无
线充电、车路协同、气象监测中的两种及两种以上功能,并应
预留对应功能设备的安装位置和接口。
4.0.6 智慧多功能杆应支持交通信号灯、道路指示牌、交通标
识牌等道路杆件设施的挂载,实现集约化建设。
4.0.7 智慧多功能杆应能满足可挂载实现功能的相关设备,并
应预留对应功能设备的安装位置和接口。

9
4.0.8 智慧多功能杆智慧多功能杆及附属设施不应侵占道路
限界。
4.0.9 智慧多功能杆挂载设备的场景配置参见附录A。
4.0.10 智慧多功能杆的建设需求匹配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对现有道路杆体的改造, 应根据挂载需求, 明确
可利用的杆体资源;
2 对新建市政道路的杆体, 应根据挂载需求, 衔接
相关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基础设施规划,明确建设规模与
建设要求。
4. 0. 11 智慧多功能杆的应用应满足信息安全的要求。

10
5 组成及功能
5.1 组成
5.1.1 智慧多功能杆组成示意图如图5.1.1 所示。
图5.1.1 智慧多功能杆组成示意图
5.2 功能
5.2.1 智慧多功能杆的功能需求收集,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收集城管、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
境、水利、林业、应急管理等领域关于视频监控、交通管
理、环境监测、信息交互、应急求助等信息化业务的相关

11
需求;
2 收集基础电信运营商、广电、电力等领域关于无
线通信的相关需求。
5.2.2 智慧多功能杆通过挂载设备可实现功能:通过在多
功能杆上搭载灯控器、视频监控设备、通信基站、信息发
布屏、环境监测传感器等设备可实现智能照明、视频监控、
无线通信、信息发布、环境监测等功能。

12
6 工程设计
6.1 一般规定
6.1.1 智慧多功能杆的设计基准期为50 年。智慧多功能
杆的结构安全等级一般为二级。有特殊使用要求的智慧多
功能杆,可根据使用要求及《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
准》GB 50068 的规定确定。
6.1.2 设备连接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应符合相关国家
标准规定。
6.1.3 智慧多功能杆结构所承受的风荷载计算应按《建筑
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规定执行。
6.1.4 智慧多功能杆结构所承受的雪荷载计算应按《建筑
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中规定执行,基本雪压按50 年
一遇执行。
6.1.5 智慧多功能杆杆身及横臂体型系数,挂载设施体型
系数, 杆结构的水平位移限值详见附录B。
6.1.6 智慧多功能杆挂载设计应进行整体优化,实现小型
化、减量化、接插件标准化。
6.1.7 智慧多功能杆应与其他道路设施进行统筹设计,智
慧多功能杆的风格、造型和色彩等应与道路环境景观整体
协调, 满足城市品质化提升的要求。
6.1.8 智慧多功能杆的挂载设备、杆体、综合配电( 网)

13
箱、铠装电缆、含加强芯的光缆等相关金属构件应可靠接
地。
6.1.9 智慧多功能杆所挂载设备的信息流宜以杆体为节
点进行汇聚后上传。
6.1.10 综合仓应满足安全性、功能性和景观性的要求,
确保仓内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6.2 杆体
6.2.1 杆体的结构设计应进行强度、刚度和稳定性验算。
杆体应符合《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 和《移动通信
工程钢塔桅结构设计规范》YD/T5131 的规定。杆体所采
用的结构材料,碳素结构钢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 70 0
的规定,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应符合《低合金高强度结构
钢》GB 1591 的规定, 铝合金应符合《一般工业用铝及
铝合金挤压型材》GB 6892 的规定。
6.2.2 杆体的基础设计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 中的相关规定。
6.2.3 杆体的抗震性能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标准》
GB50011 中的相关规定,且抗震设防烈度不低于当地建筑
地震烈度设计要求。
6.2.4 杆体截面形式宜采用圆形或多边菱形的锥形杆,下
口直径宜小于350mm。设计和制造标准应符合《移动通
信工程钢塔桅结构设计规范》YD/T5131 的相关杆体规定。

14
6.2.5 杆体设计时除应满足集成现有功能设备荷载外,尚
应考虑冗余荷载。
6.2.6 杆体应满足挂载设备挂高要求。宜分层设计,杆体
底部到2.5m 为第一层,2.5m~ 5.5m 为第二层,5.5m 到~
8m 为第三层,8m 以上为第四层。杆体分层设计如图6.2.6
所示。
图6.2.6 杆体分层设计示意图
6.2.7 杆体顶部应预留可安装天线的法兰接口, 接口结构
形式如图6.2.7 所示:

15
图6.2.7 杆顶安装法兰接口图
6.2.8 杆体2.5 米以下部分应进行防粘贴处理, 防粘贴
层宜采用无色透明、永久性涂料。
6.2.9 当智慧多功能杆利用现有道路市政杆件时,利旧杆
件根据挂载设备应对杆体和基础进行复核。
6.2.10 智慧多功能杆的杆体结构和基础设计使用年限一
般为50 年。有特殊使用要求的智慧多功能杆, 可根据使
用要求及现行相关国家标准另行确定。
6.3 挂载设备
6.3.1 杆体挂载设备的固定方式宜采用滑槽式,也可采用
抱箍式、固定式、法兰式或机架式, 提供后期功能扩展,
且内部应满足强电、弱电线缆分仓布放的要求。
6.3.2 挂载设备通过连接件与杆体连接,连接件宜使用滑槽或
标准连接件的方式,满足稳固、耐用、易装、防盗的要求。
6.3.3 挂载设备布局应避免设备之间相互干扰,保证各设备正

16
常运行。
6.4 杆体综合仓
6.4.1 杆体综合仓可采用杆体一体化设计,也可采用独立式设
计,应与智慧多功能杆配套设置。
6.4.2 杆体综合仓的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杆体综合仓应采用强电和弱电分仓设计,仓位数量
应与智慧多功能杆的配套设备相匹配;
2 杆体综合仓应具备防水防淹设计,防护等级应不低
于IP65 等级, 箱顶应有斜度且不应有积水的沟槽;
3 杆体综合仓箱体应进行防粘贴处理且防粘贴层宜
采用无色透明材料;
4 杆体综合仓开门方向应结合行人、车辆及维护便捷
性确定。
6.4.3 杆体综合仓宜配备智能监控管理系统,实现杆体倾斜、
积水、温湿度、电缆温度等动态监测,实时监测箱体环境参数
和运行状态,保障设备通讯环境安全。
6.5 综合配电箱、综合配网箱
6.5.1 智慧多功能杆建设时应配置综合配电箱和综合配网箱,
综合配电箱和综合配网箱可分开设置或合并建设综合机柜。综
合机柜在设备布放时,配电、配网应隔离分区设计。
6.5.2 综合配电箱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综合配电箱的设计应满足各类设备的用电需求;

17
2 综合配电箱的通信设备供电与其他设备供电应分
别独立设计;
3 综合配电箱的照明控制设备应统一接入照明管理
平台;
4 综合配电箱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成套
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 部分: 总则》GB7251.1 和《城
市电力规划规范》GB 50293 的要求;
5 综合配电箱应安装门禁设备,箱门开关时触发开关
门信息实时告警, 并将告警信息回传至相关运营平台。
6.5.3 综合配网箱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综合配网箱在设计时应考虑共建共享,根据智慧多
功能杆所承载的业务和设备型号、数量,确定建设网络容
量, 同时根据业务预测, 做好远期规划和预留;
2 综合配网箱在设计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通信建
筑工程设计规范》YD5003、《通信局(站)机房环境条件
要求与检测方法》YD/T1821 的有关规定。
6.5.4 综合配电箱、综合配网箱在设计时应综合考虑节能环保、
环境和谐、安全使用等因素,同时须满足设备集中布放、集中
供电、信号线缆接入便利的要求。
6.5.5 综合配电箱、综合配网箱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各种业务
需求和设备安装维护要求,按照业务应用的不同功能区域进行
设计,同时做好界面划分。
6.5.6 综合配电箱、综合配网箱应考虑设备防雷接地、设备保

18
护接地和设备工作接地,建设联合地网,应配置相应的接地铜
排,并应等电位连接。
6.6 智能网关
6.6.1 当存在两个及以上挂载设备需要进行信息交互时,宜配
置智能网关。
6.6.2 可通过有线光纤/网线、无线4G/5G 上联至各个服务平
台,有线、无线上联口网络传输应具多发、备份、容错设计,
网络故障时可自动切换传输通道。北向接口应支持UDP/TCP
协议、MQTT、HTTP 等通用协议,应符合《公共安全视频监控
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 28181 的规定。
6.6.3 应支持对接入设备进行在线配置、编程、调试、升级等
能力。
6.6.4 智能网关对智慧多功能杆应有接口标准化的要求,应具
备良好的挂载设备扩展性,对挂载设备协议宜支持动态配置解
析,不宜指定具体的挂载设备协议类型。
6.6.5 应具备本地网络管理功能,能独立管理智慧多功能杆的
所有挂载设备,实现挂载设备间互联互通、事件联动、离线规
则管理。
6.6.6 应支持远程服务、调试、配置等功能。
6.6.7 应支持挂载设备的自动识别、自动配置、即插即用功能。
6.6.8 应支持配置导入导出功能,方便批量设备的配置工作。
6.6.9 智能网关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应满足工业级温湿度环

19
境要求,盐雾防护等级应符合《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
GB 10125 的规定。
6.6.10 智能网关电磁兼容性应符合《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
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 17626.2、《电磁兼容试验和
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 17626.5、《电磁兼
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GB
17626.6 中3 级指标的规定。
6.7 供配电系统
6.7.1 智慧多功能杆及配套设施的用电负荷等级应符合《供配
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
标准的要求。
6.7.2 智慧多功能杆所挂载设备的配电方式可采用市政供电或
蓄电池供电:
1 在市政电力可以独立供应的情况下,智慧多功能杆
所挂载设备应优先采用市政电力供电;
2 采用市政交流供电时,照明与其他设备所需电源应
分路敷设、独立计量, 除照明以外的供电线路??-24 小时
供电;
3 在市政电力不能独立供应的情况下,或作为市电正
常供电中断时的应急补充,智慧多功能杆挂载设备在容量
允许的条件下宜采用蓄电池备用供电的设计;
4 如采用蓄电池供电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

20
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 的要求。
6.7.3 智慧多功能杆供配电系统的负荷容量设计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 的要求,并适当预留
扩容空间,单个智慧多功能杆的总用电负荷不宜低于2500W。
6.7.4 智慧多功能杆配电系统应具有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的要求。
各单相回路应单独进行控制和保护。各类设备应设有单独保护
装置。
6.7.5 低压配电箱的母线宜按照现行国家标准《低压电涌保护
器(SPD)第12 部分: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选择和使用导
则》GB 18802.12 的要求选择和设置浪涌保护装置。
6.7.6 智慧多功能杆应具备为挂载设备提供统一供电服务的功
能,通过在杆体综合仓内配置空气开关或即插即用的方式接电,
每根智慧多功能杆宜配置远程可控安全用电模块,支持远程控
制和断电保护,具备单路计量、单路开关控制等功能。
6.7.7 智慧多功能杆挂载设备包含充电桩时,其综合配电箱规
格及配电线路布设应与充电桩使用条件相匹配,每个充电桩供
电应单独计量。

21
6.8 管线
6.8.1 智慧多功能杆的电力、通信线缆宜埋地敷设,敷设要求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通
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标准》GB50373、《城市工程管线综合
规划规范》GB50289、《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
的要求。
6.8.2 智慧多功能杆旁应设置接线手孔井,电缆、光纤分支接
线在接线手孔井或多功能杆的设备仓内实施完成。具体管线的
敷设见图6.8.2。
图6.8.2 智慧多功能杆管线敷设示意图
6.8.3 管线设计时应符合以下原则:
1 电缆线与通信线应分别敷设管道;
2 照明电缆与其他电缆应分别敷设管道;
3 强弱电管线应分别敷设管道;
4 管线设计时应预留管道。

22
6.8.4 电力、通信线缆宜采用穿电缆保护管的敷设方式,保护
管道的埋设深度(管顶至路面)不应低于表6.8.4 的要求。当达
不到要求时,应采用混凝土包封或钢管保护。
表6.8.4 路面至管顶的最小深度表( 单位: m)
类别
人行
道下
车行
道下
与电车轨道交越
(从轨道底部算起)
与铁道交越
(从轨道底部算起)
水泥管、塑料管0.7 0.8 1.0 1.5
钢管0.5 0.6 0.8 1.2
6.9 防雷与接地
6.9.1 智慧多功能杆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
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
设计规范》GB50689、《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通
信局(站)在用防雷系统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YD/T1429 的要
求。
6.9.2 智慧多功能杆的杆体、悬臂、设备舱、挂载设备等所有
裸露的金属部件与接地端子之间应具有可靠的电气连接,端子
固定螺栓规格不应小于M8,接地电阻应≤4Ω。
6.9.3 智慧多功能杆设置接闪杆时应确保所有挂载设备均在接
闪杆的保护范围内。接闪杆与引下线之间应采用螺栓连接,接
闪杆与引下线及接地装置的紧固件均应使用热浸锌制品。金属
智慧多功能杆的杆体可作为接闪杆的引下线,在引下线附近应

23
采取防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安全保护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的要求。

24
7 工程施工
7.1 一般规定
7.1.1 智慧多功能杆体施工应符合《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
求》GA/T 75、《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252、《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验收规范》YD/T 5132、《通
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YD 5201、《城市道路照明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程》CJJ 89 等中对施工的相关要求。
7.1.2 智慧多功能杆的土建工程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
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75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51004 的要求。
7.1.3 智慧多功能杆设备安装调试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
行,安装调试后的设备及系统的功能及性能应达到设计要求。
7.1.4 智慧多功能杆的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等过程应有书
面记录。
7.1.5 针对现有城市公共杆设施进行的智慧多功能杆改建工
程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 与相关管辖部门办理停电手续, 在进行施工前先
将电源停电并断开;
2 施工前对己停电的电源进行验电, 在确认无电压
后进行工作;
3 施工安装过程中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施工人员

25
需佩戴手套,使用绝缘工具,站在绝缘垫( 台)上,执行
正确的接线顺序。
7.2 材料设备进场检查
7.2.1 智慧多功能杆产品进场前应已完成定型试验,具有型式
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
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外观检测、材质及性能检测、杆件规格
检测、焊缝检测、热浸镀锌层检测、喷塑检测等。
7.2.2 智慧多功能杆产品到货包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货物需包装可靠,并保证在运输过程中包捆牢固,
避免货物磕碰损坏及外观损伤;
2 金属突出部分,如法兰、节点板等,采用有弹性、
牢固的包装物包装;
3 包装前使用耐老化橡胶塞、耐老化塑料塞或其他
有效方法封堵镀锌工艺孔;
4 构件运输至现场后需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变形
及时进行校正。
7.2.3 智慧多功能杆产品应在产品主体的明显位置作标记,标
注产品的型号、规格、名称、主要技术参数、出厂编号和生产
制造商名称。
7.2.4 智慧多功能杆产品送达现场后,应对产品进行复验,复
验包括以下内容:
1 对产品外观进行目视检查, 表面无划伤、变形、

26
凹坑、脱锌, 脱漆等缺陷;
2 产品的规格、型号、名称、技术参数、出厂日期、
制造商名称等内容明确;
3 根据实际需要对产品焊缝质量、尺寸规格、镀锌
层厚度等进行抽样检查和记录, 并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4 产品合格证、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易损件图册、
备件明细表、装箱单、产品安装指导手册等文件资料齐全。
7.3 管道、管井与基础工程
7.3.1 电缆保护管不应有孔洞、裂缝和明显的凹凸不平,内壁
应光滑无毛刺;保护管敷设应与路基施工同步进行;保护管安
装位置应符合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
7.3.2 电缆保护管连接应牢固,密封良好,金属保护管宜采用
套管连接的方式;套接的短套管或带螺纹的管接头长度不小于
导管外径的2.2 倍;管口应无毛刺和尖锐棱角,管口宜做成喇
叭型并做沥青防腐处理;硬质塑料管连接宜采用插接,其插入
深度宜为管子内径的1.1~1.8 倍,在插接面上应涂以胶合剂粘
牢密封。
7.3.3 智慧多功能杆旁侧处、综合机箱旁侧处应设置接线手孔
井;当过街管道两端、直线段超过50m 时、管线有转弯变向时,
应设置接线手孔井;接线手孔井不宜设置在交叉路口、建筑物
门口、与其他管线交叉处。
7.3.4 接线手孔井进出线孔应进行密封处理,防止水汽和小动

27
物进入,封堵材料宜采用阻燃材料。
7.3.5 电缆保护管伸出接线手孔井壁30mm~50mm,有多根电
缆管时,管口应排列整齐,不应有上翘下坠现象。
7.3.6 智慧多功能杆基础施工时,需对基础范围内埋设于地下
的给水、排水(雨水、污水、雨污河流)、燃气、电力(高压、低
压、路灯、交通设施线)、运营商通信电缆等方面地下管线的探
明普查,并负责绘制地下管线测绘图纸,且通过政府相关部门
审核批准。
7.4 杆体
7.4.1 针对智慧多功能杆杆体以及杆箱一体化底座式综合机
箱的施工安装,基础及支撑面应满足下列规定:
1 安装前应根据验收移交资料复核各项数据, 符合
相关规定;
2 露出基础顶面的锚栓在智慧多功能杆施工安装前
应涂防腐材料, 并妥善保护, 防止螺栓锈蚀与损伤。
7.4.2 智慧多功能杆不宜进行现场焊接工作,如确需进行现场
焊接,所有现场的焊缝须按一级焊缝要求进行检测,检测合格
后应对焊缝进行防锈处理。
7.5 线缆敷设
7.5.1 智慧多功能杆内导管及电线敷设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
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 的有关规定。线缆敷
设施工工艺应符合施工图的设计要求,安装应规范美观。

28
7.5.2 电缆在敷设前应进行绝缘电阻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 的要求。
7.5.3 电缆在保护管中不得有接头,保护管外的电缆连接宜使
用线束防水接插件方式可靠快速延长电缆。
7.5.4 电缆接头在智慧多功能杆杆体与综合机箱内对接时,电
缆两端预留量宜均不小于2m;电缆接头部分应牢固可靠、防水
绝缘、不易暴露。
7.5.5 智慧多功能杆杆体底部至杆体各设备的线缆应在杆体内
部布放,不应在杆体外捆绑线缆。
7.5.6 电缆、传输线缆在电缆终端、分支处、接线手孔井、杆
体内应设置标志牌,以区分不同用途电缆;标志牌应注明电缆
编号、型号规格、起止地点;标志牌应字迹清晰,防水防腐,
不易脱落。
7.6 设备安装
7.6.1 智慧多功能杆设备的挂载安装应满足杆体结构设计要
求。
7.6.2 智慧多功能杆各挂载设备的总功耗应小于电源的载荷容
量,符合安全用电要求。
7.6.3 智慧多功能杆各挂载设备及安装固定件应具有防止脱落
或倾倒的安全防护措施。
7.6.4 智慧多功能杆杆体内强、弱电走线应独立、互不干扰。

29
7.6.5 智慧多功能杆杆体底部至杆体各设备的线缆应在杆体内
部布放,不应在杆体外捆绑线缆。
7.6.6 挂载设备安装还应满足《江苏省城市照明智慧灯杆建设
指南》中9.1.3 的规定。

30
8 工程验收
8.1 验收要求
8.1.1 智慧多功能杆的验收工作应由主建方或所有方组织各
参建方或共享方共同参与,进行综合验收,验收结果应由各方
书面确认。
8.1.2 验收工作应在验收之前统一标准,除以通用的文件为依
据进行验收外,还应严格以设计方案、竣工文件、评估报告、
检测报告、改造设计方案等文件为依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
8.1.3 杆体、综合仓、配电(网)箱和挂载设备的数量、型号、
生产厂家、安装位置,应与工程合同、设计文件、设备清单相
符合,安装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8.1.4 地基基础、杆体工程、管线敷设施工记录、监理报告以
及隐蔽工程的随工验收单,结果应符合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的
规定,并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8.1.5 电源的供电方式、供电质量以及防雷接地等应符合相关
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
8.1.6 线缆、光缆数量、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应与工程合
同、设计文件、材料清单相符合,敷设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
规定。

31
8.2 验收资料
智慧多功能杆项目验收应提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资料:
( 1) 立项报告;
( 2) 设计文件、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文件;
( 3) 竣工报告及竣工图;
( 4) 监理报告;
( 5) 所用的设备清单、说明书、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等文件;
( 6) 杆件、设备、管线的施工记录;
( 7) 完工调试单和调试报告;
( 8) 试运行记录及运行报告。

32
附录A
(资料性)
智慧多功能杆的应用场景见表A.1
表A.1 智慧多功能杆的应用场景












移动
通信
交通管理城市公共服务
信息
互交






W
L
A
N

























广




















线













√ ● ● — ● O O ● ● O O ● — — — O —



√ ● ● O ● ● O ● ● O O ● O — — O —



√ ● ● O ● ● O ● ● O O O O O — O O


√ ● ● O ● ● O ● O O O O O O — O O




√ ● ● — ● O O ● ● O O ● O — — O —


√ ● ● — ● — O ● ● O O ● O — — — —
停√ ● ● O ● O — O O O O O O ● ● O O

33












移动
通信
交通管理城市公共服务
信息
互交






W
L
A
N

























广




















线












广



√ ● ● O O — — O O ● O O O O ● O O





√ ● ● O ● — — O O ● O O O O ● O ●




√ ● ● O O O — O O ● O ● O O ● O O
注:√ 应配置; ● 宜配置; O 可选配置,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 不宜
配置。

34
附录B
(规范性)
B.1 智慧多功能杆杆身及横臂体型系数μs 见表B.1。
表B.1 智慧多功能杆的杆身及横臂体型系数μs
截面形式体型系数μs
圆形0.6
十六边形及以上0.8
十二边形1.0
六边形及八边形1.2
四边形1.3
不规则截面1.3
注:带U 型滑槽的截面按照不规则截面取值。
B.2 智慧多功能杆各类设备设施的体型系数μs 见表B.2。
表B.2 设备设施的体型系数μs
设施设备形状体型系数μs
圆柱体0.9
其它形状1.3
B.3 在以风荷载为主的荷载标准组合作用下,智慧多功能杆
杆结构的水平位移限值见表B.3。

35
表B.3 智慧多功能杆身任意点的水平位移
以风或多遇地震作用为主的荷载标准组合作用下水平位移限值
按线性分析u/Hi 1/75
按非线性分析u/Hi 1/33
注1:表中u ——任意点水平位移(与Hi 高度对应);
Hi ——任意点高度;
注2:智慧多功能杆任意点水平位移u 应为非线性分析结果,同时应考虑基础
变形。
B.4 在以风荷载或地震作用为主的荷载标准组合作用下,智
慧多功能杆杆结构的水平位移限值见表B.4。
表B.4 智慧多功能杆横臂任意点的水平位移
以风或多遇地震作用为主的荷载标准组
合作用下
水平位移限值
按线性分析u/Hi 1/75
按非线性分析u/Hi 1/50
注: 表中u ——任意点水平位移(与Hi 长度对应);
Hi ——任意点至挑臂根部(与主杆连接处)的长度。
B.5 智慧多功能杆杆身在横臂自重及横臂上搭载的设备自重
为主的荷载标准组合作用下,横臂自身任意点的竖向位移不
宜大于1/50;不应大于1/20;立柱任意点的水平位移不得
大于1/75。
B.6 智慧多功能杆结构的各构件位移,需结合所挂载的设备
对振动敏感度的要求进行控制或适当放宽要求。

36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
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可”。
2 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37
江苏省通信学会团体标准
江苏省智慧多功能杆建设标准
Jiangsu Construction standards For intelligent
multifunctional pole
T/JSIC 021-2024
条文说明


38
条文说明
5.2.2 本条款描述智慧多功能杆的应具备的功能,但实际设计中
可不限于该条款中提到功能,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新的功能。
6.1.13 本条款使用年限要求参考《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
准》GB50068 中相关规定。
6.2.1 智慧多功能杆如使用本规范未提及的其他材料,应按该种
材料的行业规范要求执行。
6.2.4 本条款中下口径限制数据,参考各个行业规范。
6.2.6 本条款中所要求的的高度如需突破,需另做专项设计,并
通过相关功能对应的行业部门批准。
6.3.1 本条款中提及的设备挂载方式说明如下:
1 抱箍式:挂在设备通过U 型抱箍固定在杆体上,可按需安
装易于安装维护,适用于改造的杆体或对造型及功能要求不高的区
域。
2 固定式:设备一次性安装在智慧多功能杆的指定位置,可
通过杆体预留接口扩展设备,建设完成后设备位置不能改变;该杆
体结构造型简单,成本造价较低,适用于城市大面积新建布设、功
能需求较明确的高速公路及市区主干道沿线等。
3 滑槽式:以铝制杆体为主,在杆体上设计多个滑槽,设备
通过连接件安装在滑槽上,可灵活确定设备的安装位置;由于铝制
材料强度偏低,应根据需求综合评估其安全性进行选用。

39
4 机架式:可按需通过标准机架单元和安装背板灵活安装多
种设备,易于安装维护,造价低;机架式单元会影响杆件的美观度,
适用于工业区等对功能模块有增减需求、造型要求不高的区域。
6.7.3 供电设计应综合考虑各挂载设备的用电负荷,智慧多功能
杆各挂载设备的功率、线缆规格及材质可参考表6.7.3,实际应用应
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表6.7.3 智慧多功能杆挂载设备功率、线缆规格及材质要求(参考)
设备名称参考功率电缆规格及材质
照明设备130W~ 350W( LED 灯) 4mm²铜芯电缆
图像采集60W 4mm²铜芯电缆
5G 通信1800W( 宏站) 300W~ 800W( 微站) 按实际计算校核
公共WLAN 30W
4mm²铜芯电缆
公共广播40W
无线电监测80W
交通流监测20W
环境监测15W
气象监测20W
一键呼叫15W
信息发布屏900W/m²~ 1200W/m² 按实际计算校核
交流充电桩7KW 10mm²铜芯电缆
6.8.4 本条款管材选用要求参考《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
GB50373。
下载地址
T/JSIC 021-2024 江苏省智慧多功能杆建设标准 标准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