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
T/HTCMA 0001-2024
药食同源饮品团体标准
Group standard for medicinal and edible homologous drinks
2024-04-03发布2024-04-20实施
河南省中药材协会发布
目 次
目次………………………………………………………………………………………Ⅰ
前言………………………………………………………………………………………Ⅱ
引言………………………………………………………………………………………Ⅲ
1 范围………………………………………………………………………………………1
2 范围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分类………………………………………………………………………………………1
5 质量要求…………………………………………………………………………………2
6 检验规则…………………………………………………………………………………3
7 标签………………………………………………………………………………………4
8 包装、运输与储存………………………………………………………………………4
附录A药食同源饮品感官指标检验方法……………………………………………………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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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和河南省
中药材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河南省中药材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河南省中药材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中药材协会、郑州大学药学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郑州人
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三门峡市食品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随纪成李寅超吴国学彭磊张存峰陈选京高文飞陈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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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引 言
随着我国文明进程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自身健康的的重视程度越来越
高,市场出现了种类繁多的药食同源类产品。由于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药食同源类产品社会需求、
社会监管等管理体系尚未完善,产品呈现出在管理、生产、需求等多方面无序或缺失,需从产品配
方、配伍、认证、生产、应用等环节进行规范,本标准的出台从规范产品配伍、认证、生产、市场流
通等方面具有现实意义。
本文件的推广,为进一步规范药食同源饮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服务者的行为,以及开展药食同
源饮品的审评与管理认证提供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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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食同源饮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药食同源饮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质量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及贮
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河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GB 500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食品中灰分的测定、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
定、食品中铅的测定、食品中镉的测定植物性食品中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种残留量的测定。
GB 4789.2.3.4.15-2010 微生物限度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20769 水果和蔬菜中45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一串联质谱法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NY/T 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农药使用准则肥料使用准则包装通用准则产品检验规则贮藏运
输准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代用茶》(CH/T 1091-2014)
《绿色食品代用茶》(NY/T 2140-2015)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药食同源饮品Medicinal and edible homologous drinks
选用除茶(Camellia sinensis L.O.Kunts)以外,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可用于食品植物的根
(根茎)类、叶(芽叶)类、花及花蕾类、果实种子类等和药食同源类物质为原料,经加工制作,采用
冲泡(浸泡或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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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分类
根据原料的不同,产品可分为根(根茎)类、叶(芽叶)类、花及花蕾类、果实种子类等或混合类
药食同源饮品。
5 质量要求
5.1 原料要求
5.1.1 原料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62、GB 2763)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河南
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药食同源类的中药材。
5.1.2 食品植物类原料应洁净、无异物、无异气味,无霉变。
5.1.3 不得添加香精、色素等食品添加剂。
5.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要求检验方法
外观符合各类产品应有的特色,具有固有的色泽。同一产品应均匀,无霉变
附录A
汤色具有产品固有的汤色
香气、滋味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和味,无异味;
杂质清洁,无异物
5.3 一般检查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检验方法
叶类花类果(实)类根茎类混合类
水分(质量分数),% ≤7.5 ≤12.0 ≤13.0 ≤12.0 ≤12.0 GB 5009.3
灰分(质量分数),% ≤12.0 GB 5009.4
5.4 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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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农药残留限量
序号项目指标检验方法
1 多菌灵(mg/Kg) ≤0.5 GB 20769
3 氯氰菊酯(mg/Kg) ≤0.5 GB 5009.146
3 毒死蜱(mg/Kg) ≤0.5 GB 20769
4 乐果(mg/Kg) ≤0.2 GB 20769
5 氰戊菊酯(mg/Kg) ≤0.5 GB 5009.146
6 三唑磷(mg/Kg) ≤0.1 GB 20769
7 克百威(mg/Kg) ≤0.1 GB 20769
8 啶虫脒(mg/Kg) ≤0.1 GB 20769
9 氯杀螨醇(mg/Kg) ≤1 GB 20769
5.5 有害残留物限量
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有害残留物限量
序号项目指标检验方法
1 铅(Pb计)/(mg/kg) ≤0.5 GB 5009.12-2023
2 砷(As)/(mg/kg) ≤0.5 GB 5009.11-2014
3 镉(Cd)/(mg/kg) ≤0.5 GB 5009.15-2023
4 黄曲霉素B1/(μg/kg) ≤5.0 GB 5009.22
5.6 二氧化硫限量
应符合表5的规定
序号项目指标检验方法
1 二氧化硫(以SO2计)
mg/kg
≤100 GB 50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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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微生物限度
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5 微生物限度
项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检验方法
采集件数超出菌数最大值合格菌数限量判定合格菌
数限量
菌落总数/CFU/g 5 2 104 5×104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g 5 2 10 100 GB 4789.3
霉菌/CFU/g ≤50 GB 4789.15
酵母/CFU/g ≤20 GB 4789.15
沙门氏菌/25g 5 0 0 — GB 4789.4
a 样品采集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
5.8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规定,检验方法按JJF1070的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申报药食同源饮品应按照5.3-5.8以及附录B所确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其他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本
标准规定的农药残留限量检测方法,如有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部文公告的检测方法,且其检出限
和定量限能满足限量值要求时,在检测时可采用。
7 标签
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 )的规定。
8 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包装
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 )的规定。
8.2 运输和贮存
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 )的规定。
2024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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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药食同源饮品感官指标检验方法
A.1 原理
通过检验人员正常的视觉、嗅觉、味觉和触觉感受,对产品的外观、汤色、香气和滋味特性进行评
定。
A.2 检验条件
A.2.1 检测室
A.2.1.1 光线明亮柔和,采用来自房屋北面的自然光或人工光源。地板和墙壁不反光,色泽浅淡。
A.2.1.2 室温保持20℃左右。
A.2.1.3 室内清洁、干燥,空气新鲜流通、无异味干扰。
A.2.1.4 室内安静,无噪声干扰。
A.2.1.5 干,湿评审台高度适合感官检验要求,台面不反光。
A.2.2 器具与用水
A.2.2.1 评茶杯:白色瓷质,色泽一致。高65mm,外径66 mm,内径62mm,容量150mL,带盖,盖上有一小孔,
在杯柄相对的杯口上缘有一呈锯齿形小缺口。
A.2.2.2 评茶碗:白色瓷质,色泽一致。高55mm,上口外径95mm,内径92mm,容量150 mL。A.2.2.3样品盘:
白色瓷质或木质,色泽一致,无异味。
A.2.2.4 称样器具:感量0.1g天平。
A.2.2.5 其他器具:吐茶桶、计时器、电水壶、茶匙。
A.2.2.6 评茶用水:符合GB5749的规定,清洁无味,pH6.5-8.5;宜用纯净水。
A.3 检验内容
A.3.1 按外观、汤色、香气、滋味、杂质5项感官指标进行。
a) 外观检验:是否具有该类产品应有的特色、固有的色泽。同一产品大小是否均匀,有无劣变。
b) 汤色检验:汤水色泽、深浅、明暗及清浊度等。
c) 香气检验:香气的类型、纯异、高低、持久性和新陈等。
d) 滋味检验:茶汤浓度、纯异、适口性等。
e) 杂质检验:清洁,有无泥土、石子或金属等异物。
A.4 检验步骤
A.4.1 外观和杂质检验:用分样器或四分法从待检样品中分取代表性试样100g-*50g,置于样品盘中,将
样品盘运转数次,使供试样品按粗细、大小顺序分层后,审评色泽、洁净、均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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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有无劣变、霉变,是否清洁,有无异物。
A.4.2 汤色、香气和滋味检验:按产品特性取样1.0g-3.0g,置于评茶杯中,注满沸水,加盖,冲泡5 min
后将茶汤沥出到评茶碗中,依次检验汤色、香气和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