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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ZB 3735-2024 虹吸式雨水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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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别:综合团体标准
  • 更新日期:2025-02-24
资源简介
ICS 91.060.20 CCS P 42 团体标准 T/ZZB 3735—2024 虹吸式雨水斗 Siphonic roof drain 2024-06-27 发布2024-07-27 实施浙江省质量协会发布目次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分类和结构......................................................................... 1 5 基本要求........................................................................... 3 6 技术要求........................................................................... 3 7 试验方法........................................................................... 4 8 检验规则........................................................................... 5 9 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6 10 质量承诺.......................................................................... 6 T/ZZB 3735—2024 II 前言本文件按照GB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浙江省质量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三水管道有限公司。 本文件参与起草单位:浙江阿科斯姆塑胶有限公司、金华市天平交通工程试验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金华市化工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方易校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城、沈金禄、叶健强、杨卫东、夏孝飞、张增宇、范永献。 本文件评审专家组长:王丽英。 T/ZZB 3735—2024 1 虹吸式雨水斗 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虹吸式雨水斗的分类和结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质量承诺。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系统的虹吸式雨水斗(以下简称雨水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3280 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 GB 9345.1—2008 塑料灰分的测定第1部分:通用方法 GB 10125 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 GB 15115 压铸铝合金 CJ/T 245—2021 建筑屋面排水用雨水斗通用技术条件 CJ/T 250—2018 建筑排水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材及管件 JIS G 4305 冷轧不锈钢板和钢带(冷間圧延ステンレス鋼板及び鋼帯) 3 术语和定义 CJ/T 245—202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分类和结构产品分类雨水斗分为带集水斗型雨水斗、无集水斗型雨水斗。 产品结构雨水斗由斗体、出水短管、连接压板(防水翼环)、防涡流装置及格栅罩(格栅罩可根据需求设置) 等组成。带集水斗型雨水斗结构图见图1或CJ/T 245—2021中图A.1,无集水斗型雨水斗见图2或CJ/T 245—2021中图A.2。 T/ZZB 3735—2024 2 图1 带集水斗型雨水斗图2 无集水斗型雨水斗规格及参数雨水斗的常用规格见表1。 T/ZZB 3735—2024 3 表1 规格及参数出水短管公称尺寸DN(mm) 最大斗前水深/mm 设计流量(L/s) 63 44 <12 75 58 12~18 90 70 18~25 110 85 25~45 125 95 45~60 型号命名雨水斗的型号命名方式符合 CJ/T 245—2021中4.3的规定。 5 基本要求设计开发 5.1.1 应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进行产品设计。 5.1.2 应对产品的设计及制造过程的潜在失效模式及后果分析(FMEA)方法进行分析。 原材料及零部件 5.2.1 雨水斗主要部分的材料要求见表2。 表2 材料要求序号零部件名称材料牌号或技术参数符合标准号 1 斗体不锈钢不低于SUS304不锈钢,厚度(1.70±0.10)mm GB 3280 JIS G 4305 2 格栅罩铝合金 YZAlSi10Mg、YZAlSi12、YZAlSi10、YZAlSi9Cu4 GB 15115 3 出水短管高密度聚乙烯(HDPE) PE100等级 CJ/T 250-2018 5.2.2 连接压板(防水翼环)、防涡流装置、螺栓、螺柱、橡胶密封圈应符合CJ/T 245—2021 中5.1 的要求。 5.2.3 格栅罩应一次性压铸成型,表面涂装采用喷漆或采用热固性静电粉末喷涂。 工艺与装备 5.3.1 宜配备自动化冲压设备。 5.3.2 雨水斗加工工艺要求见表3。 表3 雨水斗加工工艺控制要求构件名称加工工艺及说明连接压板(防水翼环) 采用不锈钢板冲压制作,孔位对称,边缘抛光处理。 斗体斗体的主体部分加工工艺采用不锈钢板冲压制作,并用电弧螺柱焊工艺将螺柱均匀固定在斗体上,其边缘部分宜进行抛光处理。 5.3.3 雨水斗的构造应符合CJ/T 245—2021 中5.2.2、5.2.3、5.2.4、5.2.5 的要求。 检验检测 5.4.1 应具备金属材料上、下屈服强度,拉伸弹性模量等项目的原材料检测能力。应具备雨水斗的涂覆层厚度、静载试验、密封性、耐温性、防腐性能等项目的检测能力。 5.4.2 应配备金属材料拉伸试验机、涂层测厚仪、密封性试验装置、高低温试验箱、盐雾试验机等检测设备。 6 技术要求 T/ZZB 3735—2024 4 外观 6.1.1 雨水斗内外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允许有气泡、裂纹、砂眼、夹渣、毛刺和明显的痕纹、凹陷, 并应完整无缺,浇口及溢边应平整。 6.1.2 雨水斗连接压盘及与防水密封材料接触面应平整、光滑、不变形,不允许有尖角凸起。 6.1.3 格栅罩表面涂装的防腐涂层应均匀,并黏结牢固。采用喷漆的干漆膜厚度应不小于70μm,采用热固性静电粉末喷涂的涂层厚度应不小于150μm。也可根据用户要求确定涂层材料。 尺寸 6.2.1 雨水斗进水部位的过水断面有效面积与出水短管断面面积最小比例为2。 6.2.2 与柔性防水层黏合的防水翼环,其翼环最小有效宽度不宜小于100mm,与金属屋面焊接的防水翼环,其最小有效宽度不宜小于30mm,与屋面防水层或金属屋面相接带有橡胶密封垫的连接压板,其最小有效宽度不宜小于35mm。 6.2.3 雨水斗的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外形尺寸允许偏差为±2mm。 6.2.4 雨水斗格栅罩的缝隙尺寸不应小于6 mm,不宜大于15 mm,用于级配砾石围护的可采用25 mm。 承载能力格栅罩的承载能力不应小于0.85 kN。 密封性雨水斗斗体承受 0.02 MPa水压时应不渗不漏。 耐温性雨水斗各部件应能耐-30 ℃的冰冻和不低于100 ℃的高温。 防腐性能经96 h中性盐雾试验后,表面应无明显腐蚀如点蚀、裂纹、起泡、锈蚀等缺陷产生。 机械性能 6.7.1 静载试验雨水斗在装配后应能承受1 kN、1 min的静载试验。 6.7.2 冲击试验应能经受0.5 kg,1 m的自由落体冲击试验。 出水短管灰分出水短管灰分应不大于0.1%。 水力特性 6.9.1 雨水斗的水力特性包括最大流量与对应的斗前水深;满流流量与斗前水深关系曲线;局部阻力系数。 6.9.2 雨水斗的水力特性测试报告 a) 水力特性测试报告的试验参数及结果应符合CJ/T 245—2021 附录B 的规定。 b) 流量和斗前水深试验应提供l3、a、dj、流量与斗前水深关系曲线,流量应为满流流量。 c) 局部阻力系数试验应提供l3、a、L1、L2、dj、满流时的局部阻力系数ζ;满管流时的局部阻力系数ζ不宜大于1.8。 6.9.3 雨水斗在最大流量时形成的斗前水深,应小于80%出水管直径。 7 试验方法外观 T/ZZB 3735—2024 5 按CJ/T 245—2021中7.1规定的方法进行。 尺寸按CJ/T 245—2021中7.2规定的方法进行。 承载能力按CJ/T 245—2021中7.3规定的方法进行。 密封性按CJ/T 245—2021中7.5规定的方法进行,水压0.02 MPa。 耐温性按CJ/T 245—2021中7.4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条件低温-30 ℃,高温100 ℃,试验后外观无明显变化。 防腐性能按GB 10125中中性盐雾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时间为96 h。 机械性能 7.7.1 静载试验在试件上垫块 10 mm 厚的橡胶垫,按CJ/T 245—2021中7.3进行,对橡胶垫进行加载,加载到1 kN 后不再继续加压,保持1 min,卸载观察试样变化,试验后均不发生明显裂缝、损坏或明显变形等影响其使用功能的缺陷。 7.7.2 冲击试验模拟安装就位后的状态,在距雨水斗顶面中心1 m的位置,将0.5 kg的钢球自由落体冲击,观察试样变化,试验后均不发生明显裂缝、损坏或明显变形等影响其使用功能的缺陷。 出水短管灰分按GB 9345.1—2008方法A规定进行,其中试验温度为(850±50)℃。 水力特性按CJ/T 245—2021 中7.6、7.7 规定的方法进行。 8 检验规则检验分类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见表4。 表4 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出厂检验型式检验 1 外观 6.1 7.1 √ √ 2 尺寸 6.2 7.2 √ √ 3 承载能力 6.3 7.3 — √ 4 密封性 6.4 7.4 √ √ 5 耐温性 6.5 7.5 — √ 6 防腐性能 6.6 7.6 — √ 7 机械性能 6.7 7.7 — √ 8 出水短管灰分 6.8 7.8 — √ 9 水力特性 6.9 7.9 — √ 注:“√”为检验项,“-”为不检验项目。 T/ZZB 3735—2024 6 组批同一原材料、同一工艺和同一规格连续生产的雨水斗为一批,最大批量应不大于1000只。 出厂检验 8.3.1 雨水斗出厂前应由制造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8.3.2 按每批10%数量随机抽样,每批抽样数量不少于5 个,并进行外观、尺寸检验,检验合格后, 从中随机抽取2 个样品进行密封性检验。 8.3.3 出厂检验项目全部检验合格,判定该批产品合格。若有一项不符合,允许重新加倍抽取样品, 对该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出厂检验不合格。 型式试验 8.4.1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时;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等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每3 年应进行一次型式试验; d) 产品停产1 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8.4.2 型式检验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数量 6 个。 8.4.3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检验合格,判定该产品合格。若有一项不符合,允许重新加倍抽取样品,对该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型式检验不合格。 9 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标识产品至少应有下列永久性标志:厂名或商标、规格型号。 包装 9.2.1 产品包装应标明生产厂商、厂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或批号等。 9.2.2 包装箱内应附有检验合格证、使用安装说明书等附件,产品包装应清洁干燥、应有防潮措施, 包装箱的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 191 的规定。 9.2.3 外包装用料应牢固。 运输产品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剧烈撞击、抛摔、重压、日晒、油污和化学物品的侵蚀,应防雨、防潮。 贮存产品应贮存于干燥通风的库房内,不应受到重压并远离热源和腐蚀性介质。 10 质量承诺 10.1.1 用户按照制造厂商说明书的规定安装、使用与存放情况下,制造厂商承诺产品自出厂之日起 5 年内正常使用。如在此规定的时间内产品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商应无偿提供合格的部件或产品进行更换。 10.1.2 应设置售后服务热线,凡有客户来文、来电等各类反映及投诉,响应时间为 24 h 内, 48 h 内提供解决方案。 10.1.3 如因保存不当或外部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非质量问题导致产品不能正常使用时,制造商应根据客户的需求协助修理或更换。客户有需求时,免费进行运行管理维护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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