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9.240.20
CCS K40
团体标准
T/ZZB 3615—2024
应用在架空输电线路上的无线有源测温传感器
Wireless active temperature sensor applied on overhead transmissionlines
2024-02-07 发布 2024-03-07 实施
浙江省质量协会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基本要求........................................................................... 2
5 技术要求........................................................................... 2
6 试验方法........................................................................... 5
7 检验规则........................................................................... 7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
9 质量承诺..........................................................................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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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浙江省质量协会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维思无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参与起草单位:杭州马太能源互联网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新图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嘉兴
市计量检定测试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高纬栋、吴伟杰、孙秉毅、董毅、田锦鹏、肖嘉峰。
本文件评审专家组长:叶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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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在架空输电线路上的无线有源测温传感器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应用在架空输电线路上的无线有源测温传感器(以下简称“传感器”)的术语和定
义、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及质量承诺等。
本文件适用于架空输电线路中对引流板进行温度测量并通过无线通信方式上传温度数据的传感
器。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一次性电池供电的传感器,其他供电方式的传感器可参考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
GB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
GB 2423.4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Db:交变湿热(12h+12h 循
环)
GB 2423.5 环境试验第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 和导则:冲击
GB 2423.10 环境试验第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振动(正弦)
GB 2423.22 环境试验第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N:温度变化
GB 3512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热空气加速老化和耐热试验
GB 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
GB 5169.10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0 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灼热丝装
置和通用试验方法
GB 6587 电子测量仪器通用规范
GB 9254.1 信息技术设备、多媒体设备和接收机电磁兼容第1 部分:发射要求
GB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 10125 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
GB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 16292—2010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
GB 16927.1—2011 高电压试验技术第1 部分:一般定义及试验要求
GB 17626.2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 17626.3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 17626.4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 17626.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
GB 17626.9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脉冲磁场抗扰度试验
GB 35697—2017 架空输电线路在线监测装置通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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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42086—2016 无线测温装置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 35697所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无线有源测温传感器 wireless active temperature sensor
一种由一次性电池供电用于实时检测温度信息的无线数据采集单元,并通过无线通信方式将信息
传输到网关。
3.2
静态电流quiescent current
传感器处于休眠模式下的消耗电流。
4 基本要求
4.1 设计研发
4.1.1 应使用CAD 软件对传感器的外观、机械结构、电气结构和电子线路进行设计。
4.1.2 应对测温性能及通信方式进行设计。
4.1.3 应采用CAE 软件对产品热性能、电磁兼容性能和机械强度进行模拟仿真。
4.1.4 应对产品功能、测温性能和安全性能进行设计验证。
4.2 原材料
4.2.1 壳体应采用304 或316 不锈钢材质。
4.2.2 天线部分绝缘材料应采用特氟龙材质,应符合GB 5169.10 的要求。
4.2.3 导热部分应采用导热率不小于100 W/m·K,耐受温度不低于250 ℃的材料。
4.2.4 一次性电池在常温下年自放电率应不超过2%,电池短路或加热至150 ℃时不应发生起火和爆
炸。
4.3 工艺和装备
4.3.1 组装车间应符合GB 16292—2010 规定的100 000 级要求。
4.3.2 产品封装应采用激光焊接技术,必要时应填充绝缘油。
4.3.3 应采用条码技术实现产品的可追溯。
4.4 检验检测
4.4.1 应配备恒温油槽、频谱分析仪、安规检测设备、恒温恒湿试验箱、老化试验装置、示波器等
测试设备。
4.4.2 应具备外观和结构、功能、测温范围及准确度、通信频率、静态电流、最大工作电流、通信
距离和介质强度的测试能力。
5 技术要求
5.1 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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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环境温度:-40 ℃~+85 ℃。
5.1.2 相对湿度:30%RH~90%RH。
5.1.3 大气压力:56 kPa~106 kPa。
5.2 外观和结构
5.2.1 外壳应平整,无明显变形,表面无裂纹、划痕及污渍。
5.2.2 外露部件应无松动、破损、锈蚀现象。
5.2.3 外形结构应完好。表面涂覆层应均匀、牢靠,不溃裂,无毛刺,文字及符号应正确、清晰、
牢固。
5.3 功能
5.3.1 应具有实时测温功能,定时传送至网关的采样间隔应不超过5 min。
5.3.2 应具有无线传输功能。
5.3.3 应具有通信接口,通过数据传输协议与其他设备连接,实现组网功能。
5.3.4 应具有电池电压监测功能。
5.4 性能
5.4.1 测温范围:-55 ℃~+125 ℃。
5.4.2 测温精度:误差不大于1 ℃。
5.4.3 通信频率应采用470 MHz 或2.4 GHz,同时和网关接收频率相匹配。
5.4.4 在常温条件下静态电流应不超过2.5 μA,最大工作电流应不超过10 mA。
5.5 无线通信
5.5.1 在30 MHz~3 GHz 范围内,传感器的发射功率不应超过10 dBm。
5.5.2 在30 MHz~3 GHz 范围内,传感器在室外空旷地点或电波暗室内的正常通信距离不低于200 m。
5.6 安全性能
5.6.1 绝缘性能
所有导电电路与地(或与地有良好接触的金属框架)之间,以及无电气联系的各导电电路之间的
绝缘电阻不应小于500 MΩ。
5.6.2 介质强度
所有导电电路与地(或与地有良好接触的金属框架)之间,以及无电气联系的各导电电路之间应
能承受有效值为1 500 V 的工频试验电压,历时1 min 的工频耐压试验应无击穿、闪络及元器件损坏现
象。
5.6.3 冲击电压
所有导电电路与地(或与地有良好接触的金属框架)之间,以及无电气联系的各导电电路之间应
能承受标准雷电波的短时冲击电压试验。开路试验电压应不低于6 kV。
5.6.4 外壳防护等级
外壳防护等级应满足GB 4208—2017 规定的IP67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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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环境适应性
5.7.1 低温性能
应满足GB 2423.1 中规定的严酷等级为温度-40 ℃,持续时间72 h 的低温试验要求。
5.7.2 高温性能
应满足GB 2423.2 中规定的严酷等级为温度+85 ℃,持续时间72 h 的高温试验要求。
5.7.3 交变湿热性能
应满足GB 2423.4 中规定的严酷等级为:高温温度为+55 ℃,试验周期48 h(2 个循环)的交变
湿热试验要求。
5.7.4 温度变化(冲击)性能
应满足GB 2423.22 中规定的严酷等级为:低温为-40 ℃,高温为+70 ℃,暴露时间为3 h,循
环次数为5 次的温度变化(冲击)试验要求。
5.7.5 覆冰性能
应能承受在环境温度为-7 ℃~-3 ℃,表而覆冰厚度为50 mm,保持时间48 h 的覆冰试验要求。
5.7.6 盐雾腐蚀性能
应满足GB 10125 中规定的乙酸盐雾试验(AASS 试验)或铜加速乙酸盐雾试验(CASS 试验)要
求。
5.7.7 老化性能
应满足GB 3512 中规定的加速老化试验要求。
5.8 电磁兼容性能
5.8.1 静电放电抗扰度
应满足GB 17626.2 中规定的试验等级为4 级的静电放电抗扰度要求。
5.8.2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应满足GB 17626.3 中规定的试验等级为3 级的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要求。
5.8.3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应满足GB 17626.4 中规定的试验等级为4 级的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要求。
5.8.4 工频磁场抗扰度
应满足GB 17626.8 中规定的试验等级为5 级的工频磁场抗扰度要求。
5.8.5 脉冲磁场抗扰度
应满足GB 17626.9 中规定的试验等级为5 级的脉冲磁场抗扰度要求。
5.9 机械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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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 振动性能
在非工作状态下,非包装状态的传感器应能承受GB 2423.10 中规定的如下试验等级的正弦振
动:
a)频率范围:10 Hz~150 Hz;
b)峰值加速度:10 m/s2;
c)扫频循环次数:5 次;
d)危险频率持续时间:10 min±0.5 min。
5.9.2 碰撞性能
在非工作状态下,非包装状态的传感器应能承受GB 2423.5 中规定的如下试验等级的碰撞:
a)脉冲持续时间:16 ms;
b)每方向的碰撞次数:1 000 次;
c)峰值加速度:98 m/s2。
5.9.3 包装运输性能
应能承受GB 6587 中规定的等级为2 级的自由跌落和翻滚。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和结构
目测。
6.2 功能
将传感器接入测试平台,对功能进行检查。
6.3 性能
6.3.1 测温范围及准确度
根据测温范围选取以下7 个测温点:-55 ℃、-25 ℃、0 ℃、25 ℃、55℃、85 ℃、125 ℃。分别
施加上述测温点,每个阶段保持恒温10min 后记录传感器的测量值。将传感器的测量值与设定值的差
值作为误差,记录各测温点的误差,将全量程的最大误差作为传感器的准确度。
6.3.2 通信频率
用频谱分析仪监测传感器的无线电信号,记录频谱分析图。
6.3.3 静态电流
测试静态电流时,将传感器处于待机状态。将电流测试仪器接入供电回路测量电流值。每分钟记
录1 次静态电流示值,连续记录4 次,将4 次示值的平均值作为传感器的静态电流。
6.3.4 最大工作电流
测试最大工作电流时,将传感器处于通信状态。将电流测试仪器接入供电回路测量电流值。试验
时间不少于3 min,记录最大工作电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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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无线通信
应按GB 9254.1 规定的方法进行。
6.5 安全性能
6.5.1 绝缘性能
应按NB/T 42086—2016 中4.7.1 规定的方法进行。
6.5.2 介质强度
应按GB 16927.1—2011 中6 规定的方法进行。
6.5.3 冲击电压
应按GB 35967—2017 中7.2.9.4 规定的方法进行。
6.5.4 外壳防护等级
应按GB 4208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6.6 环境适应性
6.6.1 低温性能
应按GB 2423.1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6.6.2 高温性能
应按GB 2423.2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6.6.3 交变湿热性能
应按GB 2423.4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6.6.4 温度变化(冲击)性能
应按GB 2423.22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6.6.5 覆冰性能
应按GB 35697—2017 中7.2.4.2 规定的方法进行。
6.6.6 盐雾腐蚀性能
应按GB 10125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6.6.7 老化性能
应按GB 3512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6.7 电磁兼容性能
6.7.1 静电放电抗扰度
应按GB 17626.2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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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应按GB 17626.3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6.7.3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应按GB 17626.4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6.7.4 工频磁场抗扰度
应按GB 17626.8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6.7.5 脉冲磁场抗扰度
应按GB 17626.9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6.8 机械性能
应按GB 35697—2017 中7.2.10 规定的方法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应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
7.2 出厂检验
7.2.1 应对传感器逐台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并附检验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7.2.2 应按表1 中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进行。
7.2.3 出厂检验项目出现任一检验项目不合格,判定该传感器为不合格,否则判定为合格。
7.3 型式试验
7.3.1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新产品定型前;
b)正常生产时,每2 年进行一次;
c)停产1 年后又恢复生产时;
d)生产设备重大改变时;
e)正式生产后,因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传感器性能时。
7.3.2 型式试验的检验项目应按表1 中的规定进行。
表1 检验项目
序号检验项目分类检验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型式试验出厂检验
1 外观和结构外观和结构 5.2 6.1 ● ●
2 功能功能 5.3 6.2 ● ●
3
性能
测温范围及准确度 5.4.1、5.4.2 6.3.1 ● ●
4 通信频率 5.4.3 6.3.2 ● ●
5 静态电流 5.4.4 6.3.3 ● ●
6 最大工作电流 5.4.4 6.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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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检验项目(续)
序号检验项目分类检验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型式试验出厂试验
7
无线通信
发射功率 5.5.1 6.4.1 ● —
8 通信距离 5.5.2 6.4.2 ● ●
9
安全性能
绝缘电阻 5.6.1 6.5.1 ● —
10 介质强度 5.6.2 6.5.2 ● ●
11 冲击电压 5.6.3 6.5.3 ● —
12 安全性能防护等级 5.6.4 6.5.4 ● —
13
环境适应性
低温性能 5.7.1 6.6.1 ● —
14 高温性能 5.7.2 6.6.2 ● —
15 交变湿热性能 5.7.3 6.6.3 ● —
16 温度变化(冲击)性能 5.7.4 6.6.4 ● —
17 覆冰性能 5.7.5 6.6.5 ● —
18 盐雾腐蚀性能 5.7.6 6.6.6 ● —
19 老化性能 5.7.7 6.6.7 ● —
20
电磁兼容性能
静电放电抗扰度 5.8.1 6.7.1 ● —
21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5.8.2 6.7.2 ● —
22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5.8.3 6.7.3 ● —
23 工频磁场抗扰度 5.8.4 6.7.4 ● —
24 脉冲磁场抗扰度 5.8.5 6.7.5 ● —
25
机械性能
振动性能 5.9.1 6.8.1 ● —
26 碰撞性能 5.9.2 6.8.2 ● —
27 包装运输性能 5.9.3 6.8.3 ● —
注:●表示必做的项目,—表示不做的项目
7.3.3 型式试验的样品应从生产线末端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样品数量为3 台。
7.3.4 型式试验所有项目全部通过判定为合格,若存在不合格项目,应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
行复检,若复检合格,则判定型式试验合格,否则判定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8.1.1 产品标志
在传感器的显著位置应有铭牌,内容至少应包括:
a)传感器名称、型号;
b)生产厂名、商标;
c)出厂编号及出厂年月。
8.1.2 包装标志
在包装箱的适当位置,应标有显著、牢固的包装标志,内容包括:
a)生产企业名称、地址;
b)传感器名称、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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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设备数量;
d)包装箱外形尺寸(mm);
e)净重或毛重(kg);
f)运输作业安全标志。
8.2 包装
8.2.1 基本要求
传感器的包装应满足GB 13384 的要求,符合牢固、美观和经济的要求,做到结构合理、紧凑、
防护可靠,在正常储运、装卸条件下,保证传感器不致因包装不善而引起设备损坏、散失、锈蚀、长
霉和降低准确度等。
8.2.2 包装环境要求
传感器包装时,周围环境及包装箱内应清洁、干燥,无有害气体、无异物。
8.2.3 装箱要求
传感器包装后,其包装件中心应尽量靠下且居中。传感器装在箱内应予以支撑、垫平、卡紧,传
感器可移动的部分应移至使传感器具有最小外形尺寸,并加以固定。
8.2.4 分体包装
传感器如有突出部分,在不影响其性能的条件下,应拆卸包装,以缩小包装件体积。
8.2.5 产品防护
传感器的防振、防潮、防尘等防护包装按GB 13384 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8.2.6 随机文件清单
随机文件应齐全,至少包含如下文件清单,其中安装使用说明书应给出如何安全和正确地使用本
传感器的全部信息,并符合GB 9969 要求:
a)装箱清单;
b)安装使用说明书;
c)出厂合格证;
d)出厂检验报告。
8.3 运输
包装完善的传感器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雨、雪的直接淋袭,并防止受到剧烈的撞击和振动。
8.4 贮存
包装好的传感器应贮存在环境温度-25 ℃~+45 ℃、相对湿度小于80%的室内,且周围无腐蚀性挥
发物,无强电磁场作用。
9 质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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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在用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产品自安装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为36 个月。质保期内出现故障,应
免费更换,质保期外出现故障,应提供终身有偿服务。
9.2 客户对产品投诉时,制造商应在8 小时内进行响应,48 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
9.3 平均无故障时间应不小于50 000 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