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标准 > 水利标准 > SL/T 245-2025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观测规程

SL/T 245-2025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观测规程

收藏
  • 大小:1.16 MB
  • 语言:中文版
  • 格式:PDF文档
  • 类别:水利标准
  • 更新日期:2026-05-11
关键词:观测   水利水电   工程地质   SL   245
资源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T245—2025替代 SL 245—2013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观测规程

Codeofpracticeforgeologicalobservation ofwater

resourcesandhydropowerengineering

2025 09 29发布 2025 12 29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批准发布 《水利水电工程岩土渗透性原位

试验规程第 1部分 : 钻孔压水试验》

等 9项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

2025年第 2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发布 《水利水电工程岩土渗透性原位试验规程第 1部分 : 钻孔压水试验》 (SL/T 31.1—2025)等 9项水利行业标准 , 现予以公告。

水利部

2025年 9 月 29 日

前言

根据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 , 按照 SL/T 1—2024 《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程》 的要求 , 对 SL 245—2013《水利水电工程地质观测规程》 进行修订。

本标准共 9章和 3个附录 , 主要技术内容有 :

— 总则 ;

— 术语 ;

— 基本规定 ;

— 活动断裂观测 ;

— 地下水观测 ;

— 边坡变形观测 ;

— 危岩体观测 ;

— 采空区地面沉降观测 ;

— 泥石流观测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

— 在基本规定中 , 对水利水电工程地质观测的要求进行了调整完善 ;

— 将 “断裂活动性观测 ” 调整为 “活动断裂观测 ”, 进一步细化了观测点布置原则、 观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等内容 , 增加全球导航卫星系统 GNSS、合成孔径雷达干涉测量 InSAR 等方法以及 “附录 A 活动断裂观测布设方案 ”;

— 删掉水库诱发地震监测 ;

— 对地下水观测章节进行了调整 , 增加了 “一般规定 ”,增加水库渗漏地段、浸没区等的地下水动态观测布置要求 , 增加地下水在线观测等新技术观测方法 ;

— 对边坡变形观测章节进行了调整 , 增加 GNSS 自动化

监测 , 增加 InSAR、 三维激光扫描、无人机摄影测量等非接触式测量方法 , 对观测频次进行了调整 ;

— 增加了危岩体观测章节 , 规定了观测布置、观测方法等方面内容 , 观测方法包括无人机远程巡视、机载三维激

光扫描、地基雷达干涉测量等新技术 , 增加了 “附录 B危岩体规模分类及主要类型划分 ”;

— 对采空区地面沉降 , 增加了开展地面沉降专业观测应包括的内容 , 并对各专业观测方法的适用范围进行了修订 ; 删除了原标准的 “附录 B 沉降变形的精度估计 ”和 “附录 C 移动盆地最大沉降量的计算 ”;

— 增加了泥石流观测章节 , 包括固体物质来源、水文条件观测 , 观测方法、频次等相关内容 , 增加了 “附录 C

泥石流分类及松散堆积物侵蚀程度划分 ”。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 :

—SL 245—1999

—SL 245—2013

本标准批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1 总则

1.0.1 为统一水利水电工程地质观测技术要求 , 保证成果质量 ,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过程中对活动断裂、地下水、边坡变形、危岩体、采空区地面沉降、泥石流等的观测工作。

1.0.3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观测应掌握活动断裂、地下水、边坡变形、危岩体、采空区地面沉降、泥石流的动态变化规律 , 为查明有关工程地质条件、评价相关工程地质问题等提供资料。

1.0.4 本标准主要引用下列标准 :

GB/T 11828.2 水位测量仪器第 2部分 : 压力式水位计GB/T 12897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

GB/T 18314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 (GNSS) 测量规范GB 50026 工程测量标准

GB 50179 河流流量测验规范

HJ 91.2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B/T 35039 水电工程地质观测规程

1.0.5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观测工作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 , 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下列术语及其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0.1 合成孔径雷达干涉测量 interferometric synthetic aper- ture radar

利用合成孔径雷达 (SAR) 数据中的相位信息进行干涉测量处理 , 结合雷达参数和卫星位置信息反演地表三维及其变化信息的遥感技术。

2.0.2 边坡变形观测 the observation of slope deformation

对潜在不稳定边坡位移及相关现象进行观察或量测并掌握其变化规律的工作。

2.0.3 岩石声发射 acoustic emission of rock

岩石在受力变形破裂过程中发射出声波或超声波的现象。

2.0.4 危岩体观测 the observation of dangerous rock mass

对自然边坡上可能失稳的岩体或岩块 , 包括危石、危石群、孤石、孤石群等 , 进行位移及相关现象的观察和量测并掌握其变化规律的工作。

2.0.5 采空区地面沉降 the land subsidence ofgoaf

因人工采掘形成的空腔塌陷并导致以地表高程降低为主要表象的地表几何形态变化。

2.0.6 标准片蚀 standard sheeterosion

非沟蚀型土质岸坡 , 在降雨强度超过地面入渗强度时产生超渗径流 , 薄层水流及微小股流把表土中的细小颗粒带走 , 产生土壤侵蚀 , 并在坡面留下细小纹沟及鳞片状凹地的现象。

[来源 : NB/T 35039—2024, 2.0.13, 有修改]

2.0.7 侵蚀程度 degree of erosion

地表土层在水力、风力、重力及冻融等自然营力和人类活动作用下 , 被剥蚀破坏的程度。

[来源 : NB/T 35039—2024, 2.0.14, 有修改]

3 基本规定

3.0.1 活动断裂、地下水、边坡变形、危岩体、采空区地面沉降、泥石流等的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观测网及观测点应在收集工作区已有水文气象、地形地质资料的基础上布设。

2 观测工作宜随勘察阶段的深入不断完善 , 逐步加密观测点且宜一点多用。

3 观测手段应简单易行、实用 , 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方法 ,综合运用各种观测手段 , 合理布置观测项目 , 并宜与永久观测相结合。

3.0.2 观测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依据观测数据进行渗流和稳定相关参数的反分析。

2 检验工程地质模型和结论的正确性。

3 通过工程地质观测资料的初步分析 , 对可能危及工程安全的活动断裂、地下水、边坡变形、危岩体、采空区地面沉降、泥石流等随时做出预测预报。

3.0.3 观测工作应由勘察单位按准备工作、观测方案设计、仪器设备埋设安装、数据采集与分析等程序实施。

1 准备工作宜包括收集工作区气象、水文、地形地貌等资料和相应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等成果。

2 观测方案设计宜根据勘察大纲的要求编制 , 包括观测目的、观测项目、观测布置、观测方法、观测频次、观测精度要求等内容。观测布置宜利用已有的孔、坑、硐、井等勘探工程。

3 仪器设备埋设安装包括观测仪器设备的检验、埋设、安装、调试、运行等 , 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量程精度满足观测要求、稳定可靠、先进实用、便于维护的仪器设备 ,并应按计量认证相关要求进行计量检测。

4 数据采集与分析宜采用自动化方式 , 条件不具备时可采用人工观测方式。数据采集后应及时进行观测数据质量检查及评定 , 当观测数据出现异常时 , 应及时分析 , 同时宜加密观测频次。数据资料宜采用电子文件方式保存。

4 活动断裂观测

4.1 一般规定

4.1.1 活动断裂观测应在收集分析区域地质、对工程有影响的活断层及其历史观测数据等资料的基础上进行。

4.1.2 活动断裂观测内容应包括断层位移及其方向。

4.2 观测布置

4.2.1 地表观测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观测点应横跨活动断裂主断面布设。

2 观测点应布设于断裂影响带外坚固稳定的岩体上。

3 观测点应布设在断裂出露清楚、地形地貌具备布置条件的位置 , 且观测点设置处宜交通、通信方便。

4.2.2 为观测断裂垂直位移及水平位移布设的观测点包括水准点、三角形网以及 GNSS点位 , 布设方案宜符合附录 A 规定。观测点宜一点多用 , 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观测点位应先收集分析已有资料 , 并经现场踏勘分析地质构造、岩土性质、不良地质现象后选择确定。

2 断层两盘或断裂带各盘上应至少布设两个水准点 , 水准点位置视线高度角 15°以上应无阻挡物 , 特殊地区可放宽至局部水平视线高度角 25°以上无阻挡物。

3 三角形网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首级控制网宜布设为近似等边三角形 , 三角形内角不宜小于 30°; 受地形条件限制时 , 不宜小于 25°;

2) 加密的控制网可采用插网或插点的形式 ;

3) 测线应构成环线 , 跨断裂段应垂直断裂走向或与其构成交角不小于 30°的斜交 , 测线总长度不宜大于1.5 km ;

4) 测线上不应有永久性反光物体 , 应避免测线与 35 kV以上高压输电线近距离平行 , 无法避免时应保持 2 m以上距离 ;

5) 测距两端点高差应满足相应测量规范要求 ;

6) 点位周围不应有交变电磁场影响。

4 布设 GNSS 点位应便于接收和操作 ,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视野开阔 , 场内障碍物高度角不宜超过 15°;

2) 应远离大功率无线电发射源 , 其距离不应小于 200 m ;

3) 应远离高压输电线和微波无线电信号传送通道 , 其距离不应小于 50 m ;

4) 附近不应有强烈反射卫星信号的物体 ;

5) 宜利用符合要求的已有点位 , 利于其他测量手段扩展和联测。

4.2.3 跨断裂布置的短基线及对倾斜仪和伸缩仪的观测宜在横跨断裂的硐室内进行 , 观测线应垂直断裂走向或与其构成交角不小于 30°的斜角。

4.3 观测方法与频次

4.3.1 活动断裂垂直位移宜采用短水准线路、三角高程测量等观测方法 , 活动断裂水平位移宜采用短基线、 三角形网以及GNSS网等观测方法 , 有勘测硐室条件下可布设仪器观测。

4.3.2 活动断裂垂直位移宜采用短水准线路方法进行观测 , 当地形陡峻时可采用三角高程测量方法进行观测 , 方法及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采用单路线往返观测。 同一区段的往返测 , 应使用同一类型的仪器和转点尺承沿同一道路进行。

2 在每一区段内 , 先连续进行所有测段的往测或返测 , 随后再连续进行该区段的返测或往测。

3 同一测段的往测与返测应在上午或下午进行。 在日间气

温变化不大的阴天或观测条件较好时 , 若干里程的往返测可同时在上午或下午进行。

4 活动断裂垂直位移采用短水准线路方法观测时 , 观测精度应符合一等水准测量精度要求。

5 活动断裂垂直位移采用三角高程测量方法观测时 , 观测精度应不低于四等水准测量精度要求。

6 观测时 , 宜同时进行气温、气压和降水量的辅助观测 ,也可进行地温和地下水位观测。

4.3.3 活动断裂水平位移宜采用跨断裂布置的短基线、三角形网以及 GNSS网等方法观测 , 方法及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点位应布设在断裂带两侧 , 宜进行平硐观测。

2 采用短基线、三角形网、GNSS 网、精密测量测距、裂缝观测等方法 , 监测点的点位观测中误差不应大于 1 mm。

3 GNSS连续测量的观测、记录、成果整理与计算成果验收应符合 GB/T 18314相关要求 , 测量精度不低于 B级 GNSS等级要求。

4.3.4 仪器观测可选用倾斜仪和伸缩仪 , 倾斜仪观测和伸缩仪观测应按相应仪器设备操作规范执行。

4.3.5 跨断裂的垂直位移和水平位移观测宜 2 个月观测一次 ,观测时间不应少于 2 年。 当活动断裂位移观测值超过 4.3.3条中规定中误差的 2 倍时 , 宜加密至每周观测一次 , 并结合工程地质、地震、气象等方面资料进行全面分析 , 直至两次活动断裂位移观测稳定时结束加密观测。

4.3.6 大范围的活动断裂形变宜采用合成孔径雷达干涉测量(InSAR) 方法进行观测 ,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宜选择卫星轨道垂直于断裂走向的 SAR数据观测形变。

2 应准确反映断层运动趋势 , 宜采用基于时间序列分析的合成孔径雷达干涉测量方法对活动断裂形变做长期观测 , SAR数据涵盖时间宜在 3 年以上。

3 宜选择植被稀疏的高相干区域观测活动断裂形变 , 对植

被厚覆盖区和高湿度区宜布设一定数量的人工角反射器 , 必要时可与其他活动断裂形变观测方法协同验证。

4.4 资料整理与分析

4.4.1 在观测后应开展观测资料的整理与分析和观测报告的编写。

4.4.2 观测资料整理与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严格校核观测数据 , 并分时段整编成册。

2 应编制历时曲线图、矢量变化图及相应的表格等。

4.4.3 观测报告内容宜包括地质环境条件、活动断裂特征、观测方法、观测网点布置情况、观测成果、结论与建议等。

5 地下水观测

5.1 一般规定

5.1.1 应收集工程区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建筑物布置等资料 , 在初步分析水文地质条件及对工程建设的影响后 , 开展地下水观测工作。

5.1.2 地下水观测内容应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和水文地质条件确定 , 宜包括地下水水位、水量、水温、水质 , 需要时可增加降水量和地表水体的水位、水温、水质等内容。

5.1.3 应根据拟建工程特点、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 , 结合观测便利性 , 布置地下水简易观测或动态观测 , 且应对库坝区等重点渗漏地段、高水头承压水、地下洞室等因衬砌可能引发高外水压力地段优先布置观测点。

5.1.4 地下水动态观测时段不应少于一个水文年。

5.2 地下水简易观测

5.2.1 地下水简易观测宜利用钻孔、探洞、 民井及地下水天然露头进行。

5.2.2 利用钻孔进行地下水简易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观测内容宜包括钻孔初见水位、钻进过程水位、稳定水位、 自流孔承压水头及其流量、水温等。

2 应在不向孔内送水的条件下观测松散地层中初见水位 ,并同时测定初见水位出现时的孔深。

3 钻进过程中水位应在钻探交接班时观测一次 , 停钻期间应间隔 12 h 观测一次。

4 稳定水位观测应在封孔前提出孔内残存水后进行 , 每30 min观测一次 , 直到两次连续观测的水位差值不大于 2 cm 时方可停止观测 , 最后两次的观测平均值即为稳定水位。

5 自流孔承压水头宜采取接管或安装压力表的方法进行观测 , 且应同时测量孔口涌水量及水温。

6 钻进过程中发现新的含水层时 , 应停止钻进 , 进行临时止水隔离 , 观测新含水层的稳定水位。

7 当同一钻孔中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含水层时 , 应分别测定稳定水位。记录中应同时附上钻孔结构图及分层观测的安装说明。

5.2.3 勘探平硐中的地下水出水点 , 应根据其水力联系特征合理选用单体分割或引流集中的方法量测其水流量及水温的变化。

5.2.4 勘探竖井和民井 , 应测其水位、水温 , 有涌水出露时应测其涌水量。

5.2.5 地下水天然露头应测其高程、水温及流量。

5.2.6 地下水水位简易观测可采用测绳、测水钟等设备 ; 采用测绳、测水钟时 , 每次观测基准点应固定在井口的同一位置。

5.2.7 对有代表性的地下水出露点及天然露头的水质应进行取样分析。

5.3 地下水动态观测

5.3.1 地下水动态观测内容应包括水位、水质、水温 , 承压水水头及其流量、泉水流量等 , 当降水量和地表水体对地下水动态影响大且缺乏资料时应观测降水量和地表水体的水位、水质和水温。

5.3.2 地下水动态观测网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单元布置 , 观测线应平行或垂直于地下水流向布设 , 观测点的选择均应具有一定的水文地质意义及代表性 , 同时应兼顾施工和观测上的便利。

5.3.3 松散地层宜布设观测线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 观测网线距应根据松散地层地质条件确定 , 点距宜控制在 500 m ~ 2000 m , 主要观测线上的观测点不宜少于 3个。

5.3.4 岩溶地区宜布设观测网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 观测网线

距应根据岩溶水文地质条件确定 , 点距宜控制在 200 m ~ l000 m。

5.3.5 水库渗漏地段的地下水动态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水库可能渗漏地段的地下水观测应结合透水层和隔水层分布及水库蓄水运行情况布设 , 对可能渗漏区段应布设不少于 2个动态观测孔 , 岩溶地区观测孔布设还应结合溶洞、溶腔等岩溶发育现象确定。

2 分析比选坝址、选定坝址及主要建筑物区的钻孔后 , 选取代表性钻孔作为地下水动态观测孔 , 河床及两岸宜至少各布置1个观测孔 ; 高山峡谷区 , 坝址两岸地下水水位观测孔可布置在勘探平硐内。

5.3.6 高水头承压水、地下洞室等因衬砌可能引发高外水压力地段宜至少布置 1个观测点。

5.3.7 可能浸没区的地下水动态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水库可能浸没区选择典型地貌单元宜布设不少于 2 个观测孔 , 地下水观测孔应分别布置在水库正常蓄水位附近及能控制浸没影响范围地段。

2 灌区可能浸没区选择典型灌区宜布设不少于 2个观测孔 ,地下水观测孔应分别布置在运行水位附近及能控制浸没影响范围地段。

5.3.8 边坡变形及采空区地面沉降的观测 , 地下水动态观测布置宜与变形观测布置相结合 , 观测点不宜少于 3个。

5.3.9 工程区上下游水量变化异常河段 , 宜在该河段上游、下游分别布置流量观测断面。

5.3.10 动态观测孔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覆盖层观测孔宜采用跟管钻进 , 基岩观测孔宜采用清水钻进 , 观测孔安装前应进行冲洗。

2 分层观测孔应进行止水 , 并检查止水效果 , 分层观测孔的观测管可采用同孔并列或同孔同心式设置。

3 观测管下入深度应结合地下水位的最大变幅确定。

4 松散地层中的观测孔 , 应设置滤水管 , 滤水管外侧回填的砂砾石厚度不宜小于 20 mm。

5 孔口应设置固定标志 , 其高程观测成果不宜低于四等水准精度。

6 孔口应设保护装置。

5.3.11 地下水水位动态观测宜采用自动监测的压力式水位计 ,使用方法和要求按 GB/T 11828.2 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5.3.12 承压水自流孔宜采用安装压力表的方法测量水头 , 采用流量表、 三角堰等方法测量水量 , 并应设置相应的孔口保护装置。

5.3.13 地下水水位观测周期和频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观测点宜 1 次/周 , 经过一个水文年后 , 可改为每两周观测一次 , 雨季或洪水期应加密观测 , 暴雨后应 1 次/天 , 延续时间不宜少于一周。

2 每一次地下水位观测应重复施测 , 直至两次观测值之差不大于 2.0 cm , 观测值取 2 次观测的平均值。

5.3.14 地下水水质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丰水期、枯水期应在有代表性的观测点分别取水样进行水质简分析 , 对水质敏感的工程全年不宜少于 6 次 , 对 pH、 电导率等指标宜采用自动化多参数检测仪器进行在线监测。

2 每个含水层每次取水样点不宜少于 3 个 , 不同含水层应分别取样。

3 地下水取样的同时宜对附近的地表水体取样。

4 水质全分析可根据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及工程需要决定取样地点、数量及特殊的试验项目等。

5 岩溶地区根据需要可进行同位素观测。

5.3.15 地下水水温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选择有代表性的观测点进行水温观测 , 且宜与地下水水位观测同时进行 , 观测水温时应测取现场的气温。

2 地下热水的观测次数宜根据目的与要求确定。

3 地下水水温观测宜采用缓变水温计或热敏电阻温度计。缓变水温计置入水中时间不应少于 10 min, 热敏电阻温度计不应少于 3 min, 读数精度均应达到 0.1 ℃。

4 地下水水温观测宜在含水层垂直方向的中间部位进行 ,观测部位应固定。

5 地下水水温每一次观测应重复 2 次 , 其差值不应大于0.2 ℃。

5.3.16 泉水观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泉水流量宜采用量筒法和堰测法施测 , 当泉水流量大而难以采用堰测法时 , 可采用流速法施测。

2 在泉水出口处修建引水和量水设施时 , 不应影响涌水量、水温、水质的观测精度。

3 泉流量观测频次不应少于 1 次/月 , 降雨特别是暴雨后应加密观测。

5.3.17 地表水水位、水量观测方法应符合 GB 50179相关规定 , 地表水水温、水质观测方法应符合 HJ 91.2 的相关规定。

5.4 资料整理与分析

5.4.1 观测资料整理与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

— 原始观测数据检查 ;

— 观测资料日常整理与分析 ;

— 编写观测报告。

5.4.2 原始观测数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现场作业方法应符合要求。

2 各项观测数据的检查结果应在限差之内。

3 数据记录应准确、齐全、清晰。

4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在现场逐一解决。

5.4.3 观测资料的日常整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

— 计算地下水水位、水质、水温、流量、地表水体水位等动态要素的物理量 ;

— 绘制动态要素的过程线、分布图、关系曲线图 ;

— 统计动态要素特征值 , 主要包括各动态要素的年最大值、年最小值、平均值、观测周期及变幅、变化率等 ,并标出年最大值、年最小值的出现时间。

5.4.4 观测报告宜包括下列内容 :

— 观测区基本概况 , 包括工程概况、地形地貌、地层结构、地震及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等 ;

— 观测工作情况 , 包括资料收集、观测内容、观测布置、观测方法选择、 观测仪器设备校准情况及观测实施等情况 ;

— 观测成果 , 包括观测资料统计图表、动态要素的时空变化规律、动态要素特征值的变化规律及其相关关系、地下水与降雨或地表水如库水或河水的关系、地下水对地质灾害变形失稳及人员安全的影响 ;

— 结论与建议。

6 边坡变形观测

6.1 一般规定

6.1.1 边坡变形观测内容应包括边坡地表垂直位移、水平位移、相对位移 , 以及内部位移。

6.1.2 边坡变形观测的同时 , 应根据工程需要开展地下水位、降雨量等环境因素的观测工作。

6.1.3 变形观测网的网点宜包括基准点、工作基点和变形观测点 , 应同时在内部位移观测点对应的地表设置地表变形观测点。对于可能失稳的大型边坡 , 应建立地表与深部位移相结合的变形观测网 , 并根据需要进行长期观测工作。工作基点与基准点应联测 , 在此基础上对观测点进行观测。

6.1.4 水平位移基准网宜采用独立坐标系统 , 可与现行的国家坐标系统联测。垂直位移基准网宜采用工程区原有高程系统 , 并应布设成环线。

6.1.5 边坡变形观测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应与观测精度要求相适应。

6.1.6 变形观测数据的表达形式 , 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水平位移 : 与主滑方向一致为正 , 反之为负。

2 垂直位移 : 下降为正 , 上升为负。

3 裂缝张合 : 张开为正 , 闭合为负。

6.1.7 对一旦失稳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边坡 , 当变形速率和变形值出现异常时 , 应加密观测 , 并应及时分析整理观测资料 , 立即上报。

6.2 观测布置

6.2.1 水平与垂直位移观测网基准点应设置在边坡变形影响范围以外的稳定地带 , 并应满足观测精度的要求。每个项目应至少布设 3个基准点 , 工作基点宜埋设在方便观测和稳固的基础上 ,

观测点应与边坡的岩土牢固结合。

6.2.2 观测点应根据边坡的变形范围、变形特征和地形地质条件等布设。

6.2.3 水平位移观测网基准点、工作基点、变形观测点宜埋设为带有强制归心装置的观测墩。垂直位移基准点、工作基点宜埋设在裸露基岩上或原状土层内 , 垂直位移变形观测点可埋设在水平位移观测墩底部基座上。

6.2.4 地表变形观测点的分布密度、 间距和形式 , 应根据边坡的规模、形态特征等确定 ,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观测线宜沿坡体的纵、横方向布置 , 纵方向应平行潜在的主滑方向。

2 对主滑方向和滑动范围不明确的坡体 , 纵向观测线宜布设成放射形。

3 纵向观测线不宜少于 3条 , 横向观测线不宜少于 2条。

4 对于一级或二级边坡 , 观测点的布置密度宜为 10个/km2 ~ 90个/km2 , 间距宜为 100 m~400 m。

5 边坡的变形观测点数量不宜少于 3个。

6.2.5 边坡裂缝观测点可布设在具有代表性的最大裂缝处及可能的破裂面部位。设点处其两侧岩土体宜相对完整 , 并避开风化严重的岩层和孤石。

6.2.6 内部位移观测点宜沿地表位移纵向观测线布设 , 观测点不宜少于 2 个。 内部位移观测钻孔宜穿过断层、节理裂隙密集带、软弱夹层和岩体破碎带。钻孔底部的测点宜设在相对稳定的岩土体内。

6.2.7 在勘探平硐中 , 可采用多点位移计或收敛计对滑动面位移进行观测。

6.2.8 边坡地下水观测布置应符合 5.3节的规定。

6.3 观测方法

6.3.1 边坡变形观测方法包括地质巡视、简易观测、工程测量

和埋设仪器观测 , 也可采用分布式光纤观测、声发射监测等。宜根据观测内容、变形特点等 , 结合现场条件选定符合精度要求的观测方法。

6.3.2 地质巡视宜包括下列内容 :

— 裂缝的发生与发展变化 ;

— 边坡及其附近地表水体、泉水点数与泉水流量 ;

— 边坡和坡顶上建筑物的变形 ;

— 沟谷、路堑边坡的岩土体破坏情况 ;

— 悬崖或高陡边坡的崩石频次与崩石量 ;

— 暴雨、洪水引发的滑坡体和崩塌体的个数、方量 ;

— 记录现场巡视情况 , 宜附素描图和照片 , 必要时可附录像资料 , 分析边坡稳定状态 , 提出加强监测的建议。

6.3.3 简易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地表裂缝宽度可用钢尺在缝口直接量测。 裂缝宽度的变化 , 宜采用在缝两边设固定观测点 , 并定期量测点间距离的方法来确定。裂缝宽度应精确到 0.1 mm。

2 地表裂缝两侧三向位移宜采用三点或多点的方法进行观测 , 测缝离标点间的距离宜相等 , 量测的距离应精确到0.1 mm。

3 勘探平硐基本完工后 , 宜及时沿洞壁以及洞壁与洞底的交线附近分别埋设玻璃条和砂浆条带 , 应定期观测错开的位置、时间、距离和方向。砂浆条带的强度宜为 M7.5~ M10。

4 对勘探平硐中明显张开和位错的裂缝或滑移面 , 应在其两侧埋设固定桩、点 , 定期量测其距离变化。量测桩、点间的距离应精确到 0.1 mm。

5 裂缝观测应测定裂缝的位置分布和裂缝的走向、长度、宽度、深度以及变化情况。应拍摄裂缝照片 , 并注明观测日期。

6.3.4 工程测量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水平位移采用视准线法测量时 , 不稳定边坡的宽度不宜超过 800 m , 在宽度方向上应具有良好的通视条件 , 并在其两端

存在可供选择的稳定测站点 , 观测方法应符合 GB 50026 的规定。

2 在地形条件比较复杂的情况下 , 水平位移宜采用交会法施测。

3 对地表的水平位移 , 在观测条件满足要求时宜采用GNSS 自动化观测。GNSS 自动化观测要求应按 GB/T 18314 的规定执行。

4 垂直位移宜采用水准测量 , 施测中观测点和起测基点的联测应采用二等水准标准 , 具体应按 GB/T 12897的规定执行。

5 当水准测量法难以实施时 , 垂直位移可采用三角高程测量 , 三角高程测量应按 GB 50026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6 采用合成孔径雷达干涉测量、三维激光扫描、无人机摄影测量等非接触式测量方法观测应按 GB 50026 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6.3.5 埋设仪器观测宜采用钻孔测斜仪、钻孔多点位移计、伸缩仪、时域反射仪等 , 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钻孔测斜仪孔深应达到滑动面或潜在滑动面以下 5 m ,主测方向宜与预计的主滑方向一致。

2 多点位移计与伸缩仪的测线方向应与边坡可能失稳的主方向一致。

3 对突发变形、加速变形及临滑阶段的边坡 , 宜采用自动伸缩计开展地表位移观测。

4 对需精确查明剪切面或深部岩土体位移变形的滑坡体 ,可埋设时域反射仪观测变形。

6.3.6 对重要边坡 , 宜采用分布式光纤观测。

6.3.7 对有崩塌或滑移风险的岩质边坡 , 可采用岩体声发射观测。

6.4 观测频次与精度

6.4.1 地质巡视与简易观测宜每月观测一次 ; 雨季或洪水期、

施工期应加密观测 , 暴雨和有感地震过后宜及时进行观测。

6.4.2 工程测量观测宜每月观测一次 , 工作基点的稳定性宜每季度检测一次 , 基准网应每年复测一次。在雨季、汛期时 , 可根据需要增加观测频次。

6.4.3 埋设仪器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宜每月观测一次 , 雨季或汛期应加密观测。

2 埋设仪器采取自动化观测的可增加观测频次。

3 分布式光纤监测宜采用自动化观测。

4 声发射观测宜采用自动连续观测。如采用人工读取观测记录 , 观测周期宜为 7 d ~ 14 d, 若观测到边坡岩体破裂声源信号 , 应提高观测频次。

6.4.4 变形观测应按 GB 50026 的规定执行 , 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位移量中允许误差应为 ±3.0 mm。

2 裂缝宽度张合量量测中允许误差应为 ±1.0 mm。

6.5 资料整理与分析

6.5.1 观测资料整理与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

— 原始观测数据的检查 ;

— 观测资料的日常整理与分析 ;

— 编写观测报告。

6.5.2 原始观测数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现场作业方法符合要求。

2 各项观测数据的检查结果在限差之内。

3 数据记录准确、齐全、清晰。

4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现场逐一解决。

6.5.3 观测资料的日常整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

— 计算水平位移、垂直位移、裂缝宽度等观测物理量 , 并记入相应的记录表 ;

— 绘制观测物理量过程线、分布图及变形关系曲线 ;

— 统计观测物理量特征值 ;

— 观测数据的变形速率、变形值出现异常或达到监测方案预警值时 , 应加密观测验证。经加密观测确认为出现异常时 , 应结合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气象和其他各方面资料进行全面分析 , 将观测异常结果报告项目委托方 ,并做出变形趋势预报 , 及时预警防范。

6.5.4 观测物理量分析宜包括下列内容 :

— 观测物理量随时间、空间变化的规律 ;

— 观测物理量统计特征值的变化规律 ;

— 观测物理量之间的相关性 ;

— 观测物理量变化趋势及今后可能给工程带来的不利影响等。

6.5.5 观测报告宜包括下列内容 :

— 工程规划设计情况 , 边坡基本地质、地形概况 ;

— 边坡变形观测工作情况 , 包括观测网点的布置、维护、完好率、变更情况 , 以及仪器设备、量测工具的校核情况、观测工作量等 ;

— 地质巡视、观测情况及主要成果 ;

— 观测数据分析方法说明 ;

— 观测资料整理的成果图表 ;

— 观测成果分析结果及结论 ;

— 观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改进的建议。

7 危岩体观测

7.1 一般规定

7.1.1 应收集影响危岩体稳定的气象水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震活动、人类活动等相关资料 , 初步分析其边界条件及对危岩体稳定性的影响。

7.1.2 对威胁人员及工程建筑安全的危岩体应根据其规模布置相应的动态观测工作。危岩体规模分类及主要类型划分应符合附录 B 的相关规定。

7.1.3 对危害性大的特大型危岩体 , 应编制专项观测方案并进行观测。

7.2 观测布置

7.2.1 危岩体观测内容主要有危岩体位移、裂缝长度和张开宽度及变化情况等。

7.2.2 应根据危岩体的规模、 主要类型、交通情况等 , 选择观测内容 , 布设相应的观测。

7.2.3 对于人员、设备可以到达的危岩体 , 应根据危岩体的类型、规模布设观测点线 ,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大、 中型危岩体应在变形关键部位布设观测点 , 观测点不宜少于 2个 ; 小型危岩体应根据工程需要布设观测点。

2 观测点布置应与危岩体类型相适应 , 倾倒、拉裂、折断式危岩体观测点宜布置于后缘切割面和危岩体上 , 滑移、拉裂式危岩体观测点宜布置于下部产生变形的软弱岩体部位 , 孤立式危岩体观测点宜布置于危岩体上。

3 裂缝观测点可布设在具有代表性的最大裂缝处及可能的破裂面两侧 , 观测点间距宜控制在 10 m 以内。

7.2.4 对于人员、设备难以到达的危岩体 , 应在危岩体对岸或

可通视的适当位置布设观测点。

7.3 观测方法

7.3.1 对于人员、设备可以到达的危岩体 , 应根据危岩体规模 ,按下列原则选择观测方法 :

1 对于大型危岩体 , 应根据危岩体所处的观测环境和技术上的可行性 , 以地质巡视、简易观测、工程测量为主 , 也可埋设少量的仪器进行观测。

2 中、小型危岩体应以地质巡视、简易观测为主。

7.3.2 对于人员、设备难以到达的危岩体 , 宜选用无人机巡视、无人机贴近摄影测量、无人机载三维激光扫描、地基雷达干涉测量等方法观测危岩体变形情况。

7.3.3 地质巡视宜以无人机巡视为主 , 宜包括下列内容 :

— 危岩体及周边裂缝的发生和发展情况 , 危岩体前缘掉块、崩解块石的情况及变化 ;

— 危岩体附近泉水点流量及地下水水位变化 , 危岩体前缘渗水情况及变化 ;

— 与危岩体变形相关的其他现象。

7.3.4 对危岩体后缘拉裂缝、危岩体表面裂缝、前缘变形等简易观测 , 可布置简易标志 , 采用钢尺和标尺等量测工具现场量测。

7.3.5 危岩体地表变形观测应结合现场实际 , 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水平位移观测可选用 GNSS、三维激光扫描法、地基雷达干涉测量、极坐标法、 交会法等方法 , 观测方法应符合 GB 50026的有关规定。

2 垂直位移观测可选用 GNSS、地基雷达干涉测量、 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等方法 , 观测方法应符合 GB 50026 的有关规定。

3 地表裂缝观测宜选用无人机贴近摄影测量 , 人员可以到

达的危岩体可埋设仪器观测。

7.3.6 埋设仪器观测方法宜采用自动伸缩仪、测缝计、位移计等方法 , 观测应符合 6.3.5 条的规定。

7.3.7 观测仪器选择应符合少而精、一点多用、可靠性高的原则 , 宜优先选用具备数据自动采集及传输功能的设备。

7.4 观测频次与精度

7.4.1 地质巡视、简易观测的频次应根据危岩体的稳定性确定。对变形不明显的危岩体 , 宜每月观测一次 , 暴雨或强震过后应及时进行观测 ; 对正在变形或发现异常情况 , 应每天观测一次 , 紧急情况时连续观测。

7.4.2 工程测量观测工作基点的稳定性宜每半年检测一次 , 基准网宜每年观测一次。

7.4.3 工程测量观测的频次应根据危岩体稳定性确定。对变形不明显的危岩体 , 宜每 2个月观测一次 , 暴雨或强震过后应及时进行观测 ; 对正在变形或发现异常情况 , 应每天观测一次 , 紧急情况时连续观测。

7.4.4 埋设仪器观测的频次应根据需要设置观测频次。

7.4.5 变形观测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位移量中允许误差应为 ±3.0 mm。

2 裂缝宽度张合量量测中允许误差应为 ±1.0 mm。

7.5 资料整理与分析

7.5.1 资料整理与分析应符合 6.5 节的规定。 当危岩体观测数据出现异常 , 经确认为变形加剧时 , 应及时预警并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

7.5.2 观测报告宜包括下列内容 :

— 工程概况 ;

— 设计阶段及投入的勘察工作量简况 ;

— 工作区地形地质条件 ;

— 危岩体分布、基本特征及影响稳定的因素分析 ;

— 观测工作布置及观测方法 ;

— 危岩体观测成果、稳定性初步评价及工程影响分析 ;

— 危岩体观测的结论与处置措施建议等。

8 采空区地面沉降观测

8.1 一般规定

8.1.1 应充分收集采空区地面沉降区相关资料 , 包括区域地质及场地地形地质资料、采空区矿产设计和开采资料、地面沉降及建筑物破坏观测资料等 , 并分析资料的完整性、可靠性。

8.1.2 采空区地面沉降观测内容应包括地表的垂直位移、水平位移、地表裂缝的张合、建 (构) 筑物变形及地下水的动态变化 , 采空区地面沉降观测范围包括采空区及其影响带。

8.1.3 采空区地面沉降观测所使用的仪器、设备 , 应与观测精度要求相适应。

8.1.4 观测数据的表达形式 , 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水平位移 : 向沉降中心方向为正 , 反之为负。

2 垂直位移 : 下降为正 , 上升为负。

3 裂缝张合 : 张开为正 , 闭合为负。

8.2 观测布置

8.2.1 采空区地面沉降观测网基准点应设置在沉降变形影响范围以外的稳定地带 , 并应满足观测精度的要求。每个项目应至少布设 3个基准点。

8.2.2 观测线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观测线的布置应根据采空区地形、采空区范围及形态特征确定 , 宜结合建 (构) 筑物位置。

2 沿移动盆地长轴方向平行和垂直布置 , 应至少各有一条测线通过预测的移动盆地中心部位。

8.2.3 观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老采空区应分别在采空区移动盆地的中间区、 内边缘区、外边缘区及采空区的影响带布置观测点。

2 现采空区除应符合老采空区布置原则外 , 还应结合矿床地层走向、倾向、断裂的展布等地质条件、不同地质单元及开采方式、开采强度等 , 在预测的移动盆地范围内布置观测点。

3 观测线上观测点的布置 , 应采用平均布点与加密布点相结合的方法 , 加密点布置宜考虑建 (构) 筑物位置、沉降变形程度及差异性等。

4 每条观测线的观测点不应少于 3 个 , 观测点间距不宜超过 1 km。

8.2.4 裂缝观测点应布置在地表裂缝和建筑物变形破坏部位 ,裂缝观测点应分别布置在地裂缝两侧并垂直于地裂缝带发育方向 , 观测点间距宜根据裂缝宽度确定。

8.2.5 采空区地下水动态观测位置宜结合地面沉降观测点选择。

8.3 观测方法

8.3.1 采空区地面沉降观测应先进行地质巡视和简易观测 , 在此基础上 , 分析地面沉降现状及工程特点 , 根据需要开展专业观测。

8.3.2 地质巡视宜包括下列内容 :

— 采空区地表裂缝、 陷坑、 台阶的发生与发展 ;

— 采空区及其附近地表水体及泉水点数与泉水流量 ;

— 采空区工程建筑物与民房的变形破坏。

8.3.3 地质巡视记录应符合 6.3.2条的规定。

8.3.4 简易观测除应符合 6.3.3 条的规定外 , 还宜符合下列规定 :

1 地表台阶的阶高与阶宽 , 可采用钢尺直接量测。 台阶的位移宜在台阶地表水平向与垂直向设置固定观测点观测。

2 地表陷坑的深度、长度、宽度 , 可用钢尺直接量测 ; 陷坑范围及三维位移宜在陷坑沉陷中心以及周边地表设置固定观测点进行观测。

3 地裂缝的长度、宽度、深度观测可用皮尺、钢尺、游标

卡尺及手持 GNSS测量设备等调查量测 , 裂缝宽度也可用测微器与测缝计法等量测 , 条件具备时 , 可通过浅井或探槽进行裂缝观测。

8.3.5 专业观测可采用水准测量、全球卫星导航系统 (GNSS)测量等方法 , 并按 GB/T 12897 和 GB/T 18314 的相关规定执行。

8.3.6 当观测范围小、精度要求高、不需要考虑实时和连续观测 , 且现场条件便于开展工作时 , 可采用水准测量方法观测。

8.3.7 当观测范围大、周期长 , 且对实时和连续观测要求较高时 , 宜应用 GNSS测量技术观测 , 重点观测区域应采用水准测量进行检核和补充。

8.3.8 当需要分析采空区面状变形时 , 可采用 InSAR技术开展观测 , 并选择适宜的 InSAR处理方法。对于重点观测区域和 In- SAR数据空白区域 , 可根据需要采用水准测量或 GNSS观测进行补充。

8.3.9 采空区地下水动态观测方法 , 应符合 5.3节的规定。

8.4 观测频次与精度

8.4.1 观测频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地质巡视与简易观测的观测频次宜为 1 次/月 ~ 2 次/月 ,水准测量、GNSS测量及 InSAR等专业观测的频次宜为 1次/年 ~ 2次/年。

2 重点观测地段、地面沉降加剧或异常地段应加密观测频次。

8.4.2 观测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地裂缝、建筑物墙体裂缝宽度及地裂缝两侧高差等简易观测中误差为 ±1.0 mm。地裂缝及墙体裂缝延伸长度 , 地裂缝群的裂缝间距等简易观测中误差为 ±10.0 mm。

2 水准测量、GNSS观测采空区垂直位移应不低于二等精度要求 , InSAR观测垂直位移中误差为 ±10.0 mm。

8.5 资料整理与分析

8.5.1 资料整理与分析应包括观测资料日常整理和观测报告编写。观测过程中 , 若存在异常及变形显著加剧等情况 , 应确认后及时向相关单位预警并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

8.5.2 观测资料日常整理的内容应符合 6.5.3条的规定。

8.5.3 观测报告宜包括下列内容 :

— 采空区概况 , 包括采空区地形地质条件、矿层分布、开采过程和方式等 ;

— 地面沉降现状 , 包括地面沉降的形态、范围、地表及建筑物的变形破坏情况等 ;

— 地面沉降观测概况 , 包括观测网及观测点的布置、维护、完好率、变更情况 , 以及仪器设备、量测工具的校测情况 ;

— 观测成果 , 包括观测资料统计图表、移动盆地沉降量、地面沉降的变化规律及发展趋势预测等 ;

— 结论与建议。

9 泥石流观测

9.1 一般规定

9.1.1 应收集泥石流流域的气象、水文、地形地质资料 , 分析泥石流的形成条件、运动特征、 流体特征、堆积特征、 活动规律。对地质灾害评估确定的泥石流易发场地应布置泥石流观测。

9.1.2 泥石流观测内容应包括固体物质来源、水文条件 , 重点观测区域应为泥石流的形成区及其暴雨带内。

9.1.3 应根据泥石流规模、类型、危害程度、威胁对象布置相应的观测工作。对危害性大的泥石流 , 应布设观测点进行动态观测。泥石流分类应按附录 C 的规定执行。

9.2 观测布置

9.2.1 泥石流观测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固体物质来源观测 , 应观测崩滑体的稳定性和松散堆积物受暴雨、洪流冲刷作用时的稳定性。

2 水文条件观测 , 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应观测降雨雨量和历时 ;

2) 水源来自冰雪和冻土消融时 , 应观测冰雪消融期的水量 ;

3) 上游或高处有湖泊、水库等水体时 , 应观测其渗漏的情况 ;

4) 应观测沟谷不同位置的地表水流量 ;

5) 在固体物质集中分布地段 , 应观测该地段及周边降雨入渗情况。

3 动态观测 , 应观测泥位、流速、流态及涨落过程、新增流体的物质组成、含水量和密度。

9.2.2 泥石流固体物质来源观测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泥石流固体物质来源于崩滑体时 , 其变形观测点、线的布置应按 6.2节的规定执行。

2 泥石流固体物质来源于松散堆积物时 , 其稳定性观测点网的布设 , 应在侵蚀程度分区、爆发规模的基础上进行。

3 观测点的密度应根据侵蚀程度确定 , 按表 9.2.2 的规定执行。

表 9.2.2 松散堆积物稳定性测点密度控制表

9.2.3 水文条件观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观测点应布设在泥石流沟或流域内有代表性的地段 , 泥石流形成区及其暴雨带内应重点布设观测点。

2 测点位置应布设在相对平坦且风力影响小的地段 , 四周障碍物与仪器的距离不应小于障碍物顶点与仪器高差的 2倍。

3 测点布置数量根据泥石流沟流域面积和测点代表性而定 ,不宜少于 3 个。对于流域面积大的泥石流沟 , 测点可按网状布置 ; 对于流域面积小的泥石流沟 , 可采用三角形布置。

9.2.4 泥石流动态观测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动态观测部位宜布设在冲淤变化范围小的地段 , 泥石流的形成区及其暴雨带内应重点布设观测点。

2 动态观测部位应为泥石流区两侧稳定的位置。

3 动态观测部位断面的数量、距离应视沟道地形、地质条件而定 , 每处动态观测部位设观测断面不宜少于 2个。

9.2.5 水流量观测宜布置于沟水汇集区、流通区和沟口 , 且不宜少于 2个观测断面。 上、下游水流量或地形坡度有明显变化时 , 应增加观测断面。

9.3 观测方法与频次

9.3.1 对泥石流的位置变化及外观形态 , 可进行地质巡查或视频观测 , 包括人工巡视记录、无人机远程巡视、测雨雷达、三维激光扫描、实时视频监测等技术。

9.3.2 泥石流固体物质来源观测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泥石流固体物质来源于崩滑体时 , 其观测方法应按 7.3节的规定执行。

2 泥石流固体物质来源于松散堆积物时 , 可在不同地质条件地段设立标准片蚀观测场 , 观测不同降雨条件下的冲刷侵蚀量 , 分析形成泥石流临界雨量的固体物质供给量。

9.3.3 水文条件观测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暴雨型泥石流应设立以观测降雨为主的雨量站。

2 冰雪消融型泥石流 , 宜增加冰雪消融期的水量观测。

9.3.4 水流量观测应包括沟水水位、流量动态变化 , 可采用水位标尺、水位和流量自动记录仪、量水堰、量杆等方法观测。堤坝溃决型泥石流 , 应增加水位、流量等观测点位及频次。

9.3.5 宜每月观测 1 次。汛期和暴雨时 , 应加密观测频次。

9.4 资料整理与分析

9.4.1 应检查观测原始记录及观测方法是否正确、观测数据是否齐全 , 当观测数据与前期观测数据有异常变化时 , 应分析原因并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

9.4.2 应根据观测资料 , 绘制各类观测图表 , 定期分析各类观测数据随时间变化的规律 ; 应分析各类观测数据之间的相关性及内在联系。

9.4.3 当泥石流观测数据出现异常 , 应及时预警并提出工程处理措施建议。

9.4.4 应编写观测报告 , 观测报告宜包括下列内容 :

— 工程概况、设计阶段及投入的勘察工作量简况 ;

— 工程区自然环境条件、人类活动及威胁对象情况 ;

— 流域基本地质特征、泥石流形成条件分析 ;

— 观测工作布置及观测方法 ;

— 观测资料分析 ;

— 泥石流的危险性及发展趋势分析 ;

— 结论及观测工作建议等。

附录 A 活动断裂观测布设方案

A.0.1 跨活断层水准观测布设方案见图 A.0.1。

(a) 水准布设方案一 (b) 水准布设方案二

图 A.0.1 跨活断层水准观测布设方案图

A.0.2 跨活断层三角形网观测布设方案见图 A.0.2。

(a) 三角形网布设方案一 (b) 三角形网布设方案二

(c) 三角形网布设方案三

图 A.0.2 跨活断层三角形网观测布设方案图

A.0.3 跨活断层 GNSS观测布设方案见图 A.0.3。

图 A.0.3 跨活断层 GNSS观测场地布设方案图A.0.4 跨活断层综合剖面布设方案见图 A.0.4。

图 A.0.4 跨活断层综合剖面布设方案图

附录 B 危岩体规模分类及主要类型划分

B.0.1 危岩体规模可按表 B.0.1 的规定分类。

表 B.0.1 危岩体规模分类

B.0.2 危岩体的主要类型可按表 B.0.2 的规定划分。

表 B.0.2 危岩体的主要类型划分

附录 C 泥石流分类及松散堆积物侵蚀程度划分

C.0.1 按泥石流潜在危险性的规模分类可按表 C.0.1 的规定确定。

表 C.0.1 按泥石流潜在危险性的规模分类

C.0.2 按泥石流水源的分类可按表 C.0.2 的规定确定。

表 C.0.2 按泥石流水源的分类

C.0.3 松散堆积物的侵蚀程度划分应符合表 C.0.3 的规定。

表 C.0.3 松散堆积物的侵蚀程度划分

标准用词说明

标准历次版本编写者信息

SL 245—1999

本标准主编单位 : 水利部长江勘测技术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 范中原 , 袁登维 , 李平治

SL 245—2013

本标准主编单位 : 水利部长江勘测技术研究所

本标准参编单位 : 长江空间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

长江三峡勘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武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 夏金梧包雄斌邵中勇陈开端

姜本海曾新平吕锋徐复兴周习军杨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观测规程

SL/T245—2025

条文说明

修订说明

SL/T 245—2025《水利水电工程地质观测规程》, 经水利部2025年 9 月 29 日以第 26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修订过程中 , 编制组根据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对水利水电工程地质观测的要求 , 总结了我国水利行业工程地质观测的实践经验 , 吸收了行业的新技术、新方法 , 同时参考了测绘、电力、地调、环境等行业相关技术标准。

本次修订 , 因为已有水库地震监测相关标准 GB/T 31077— 2014《水库监测技术要求》、SL 516—2013《水库诱发地震监测技术规范》 都有对水库地震监测的一般规定、监测台网设计与建设、运行管理、资料整理与分析的要求与规定 , 考虑与其他标准的协调性 , 可以不再在本标准中对水库地震监测进行规定。而且本标准是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过程中的观测工作 , 而水库地震监测台网的要求为 “在蓄水前 1 年投入正式运行 ”, 水库地震台网通常为施工阶段建设并在水库蓄水后运行监测。故删除了 “水库诱发地震监测 ” 章节。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管理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 ,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观测规程》 编制组按照章、节、条、款、项的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 , 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 ,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1 总则

1.0.1、1.0.2 修订。本标准是依据 GB 50487《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编写的 , 编写本标准过程中 , 除遵循 GB 50487对工程地质观测的基本要求外 , 还兼顾了技术方法的可操作性和先进性。本标准规定了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中的活动断裂、地下水、边坡变形、危岩体观测、采空区地面沉降、泥石流观测的具体要求 , 即规定了各项观测工作的观测布置、观测方法、频次与精度、资料整理与分析等方面的要求。

1.0.3 修订。本条在观测的共性要求中 , 突出地指出了工程地质观测作为一种勘察方法的作用。工程地质观测是为了查清有关工程地质条件 , 为评价重大工程地质问题提供重要补充数据 (资料) , 不同于一般的安全监测规程规范。

3 基本规定

3.0.1~3.0.3 修订。这 3条规定了工程地质观测的一些基本原则。开展工程地质观测前的资料收集非常重要 , 重点收集和了解观测对象所处的地形地质环境、边界条件、影响因素 , 分析它们对观测工作和成果的可能影响 , 有针对性地开展观测工作 ; 工程地质观测布置需考虑可以借用的观测设施 , 因地制宜地选择观测方法 ; 对观测成果要及时整理分析 , 调整观测频次 ; 对于很重要、危害程度大的观测对象 , 优先投入先进仪器 , 并采用多种观测方法 , 确保成果的精度和质量。

4 活动断裂观测

4.1 一般规定

4.1.1 修订。资料收集对于活动断裂观测至关重要 , 要以前人研究或观测成果为基础 , 收集区域地质、地震等基础资料和断层活动性等研究成果 , 并进行综合分析 , 了解区域地震地质背景 ,以便更好地运用观测资料分析、研究断裂活动性。

4.1.2 修订。活动断裂观测内容包括断层位移、方向等反映断裂变化趋势的信息 , 考虑断层活动性的观测需要一定的周期 , 为了解断裂变形特点、变形量级及变化趋势等 , 故建议必要时在工程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就开始进行此项观测。

4.2 观测布置

4.2.1 修订。地表观测点的布设规定是确保监测数据准确性和可靠性的重要条件 , 站点的选择要确保能观测到活断层两侧的数据变化 , 避免直接处在断层影响带内 , 影响数据的可靠性 , 清晰的断层露出和合适的地貌证明选点准确 , 交通条件确保观测的便利。“观测点布设于断裂影响带外坚固稳定的岩体上 ”, 这是总结国内外众多变形观测的经验教训得出的 , 特别强调点位布置基础的稳定性 , 确保得到的数据是构造形变数据而非噪声。

4.2.2、4.2.3 修订。这二条是对各种观测点布设提出的综合要求 , 有关要求在相应规程规范都有明确规定 , 例如 : 水准点选点参考 GB 12897—2006《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 中 5.1 节、三角形网布

下载地址
SL/T 245-2025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观测规程 标准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