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49.020 V 58
HB 8730-2023
无人机系统飞行手册编制规范
Specification of flight manual for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
2023-12-29 发布 2024-07-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飞机设计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彦霖、梁瀛、何志凯、许洁、付梦珂、舒振杰、刘璐。
无人机系统飞行手册编制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无人机系统飞行手册的编制内容、格式、方法及出版等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无人机系统飞行手册的编制。对于具体型号的无人机系统, 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剪裁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100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GB 3101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GB 3102 空间和时间的量和单位
GB/T 15834 标点符号用法
GJB 3968 军用飞机用户技术资料通用要求
HB 8731-2023 无人机系统维修手册编制规范
CCAR-27-R1 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
3 一般要求
3.1 手册功能
无人机系统飞行手册的主要功能是介绍无人机、动力装置、主要机载设备和地面系统的组成、功能、性能,描述无人机系统的使用限制、飞行性能、飞行操纵控制程序和机组职责等, 是机组人员使用和操纵无人机的基本依据和指令性文件。
飞行手册应包含足够的信息以便无人机机组人员能够安全、有效地使用和操纵无人机。飞行手册需突出“使用”,便于使用和记忆。
3.2 手册分类
不同类型的无人机系统可编写不同类型的飞行手册。依据无人机的最大起飞重量和净重, 将无人机系统飞行手册的编写分为 I、Ⅱ、Ⅲ三类,见表 1。对于Ⅲ类手册,性能手册可根据无人机的具体情况和订货方要求而定,可作为操作员手册的附录给出。III 类手册的 4 种分册可以单独成册,也可以几册合成一册,可根据无人机的具体产品情况进行选择。飞行手册必要时可进行适应性修改,删减或补充。
表 1 无人机系统飞行手册分类表
3.3 正文编排
所有类型手册的编制都宜给出正文编排的一般性要求,具体如下:
a) 手册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与无人机人机交互界面及维护设备上的计量单位保持一致。手册中的图表可以使用多种刻度来表示不同的单位;
b) 手册中的限制部分应使用强制性的语言,用词精炼准确、含义确切。编写时所使用的术语应与适航有关规章规定的术语相一致;
c) 手册的程序部分应按操作或处置的逻辑顺序编排,不能先后颠倒;
d) 正文中不应编写与无人机操作无关的内容。
3.4 警示语
为引起操纵人员注意,避免失误,无人机飞行手册使用“警告 ”、“注意 ”、“注”的描述性文字,以及这些文字的内容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a) “警告”:若不遵照执行,可能导致无人机损毁的操作程序;
b) “注意”:若不遵照执行,可能导致设备损坏的操作程序;
c) “注”:对有关内容进行提示,以便引起注意或进一步解释说明。
3.5 名词术语的使用
手册中使用的名词术语应符合如下要求:
a) 手册中系统、分系统或设备的名称、标志应与对应产品保持一致,避免同一系统、分系统或设备在不同章节或不同手册中出现多种叫法;
b) 手册中使用速度一般应以指示空速表示;对于多旋翼无人机,可采用地速表示;
c) 手册中的名词术语应以设计图纸和有关标准规定的名词术语为准;
d) 材料名称应以正式材料手册规定的名称为准;
e) 标准及标准件的名称应以国家、部、企业颁发的标准手册中规定的名称为准;
f) 名词术语不应自编自造,通用术语要协调一致,防止术语混乱或含义不确切的现象发生。
3.6 文稿叙述要求
手册中文稿的叙述应符合如下要求:
a) 正文的编排应尽可能简单、明了、直接, 要避免叙述那些显而易见和初级简单的内容,原则上不应包括理论论述,除非这些论述对实际理解和应用是非常必要的;
b) 第二人称祈使句仅用于操作程序中。应避免使用被动语态;
c) 论述的方法和步骤不应自相矛盾,应正确协调;
d) 尽量多采用解释性插图来说明正文,以缩短正文的篇幅;
e) 在论述过程中不应使用双重否定句。
3.7 技术插图使用要求
手册的编制规定应提出各种技术插图以及图注的要求,以便于无人机操作人员了解相关系统、操作程序以及性能等。如框图、示意图、轴测图、曲线或表格形式的性能图等, 技术图片的文件类型和格式以及插图编号也应做出明确要求。
3.8 汉字和标点符号
手册中的内容表述应使用规范汉字,不应使用繁体字和不规范的简化字;标点符号按 GB/T 15834规定执行。
3.9 量、单位和符号
手册中的数字符号、物理符号、计量单位以及其他符号应按 GB 3100 规定执行。
3.10 资料的引用
3.10.1 手册范围内的引用
手册内应避免同一资料的重复出现。如需再次引用同一资料,需注明章、条号和题名, 不使用页号。
3.10.2 标准的引用
手册不应引用标准。如需引用,应将所引用的标准作为附件给出。
3.10.3 对其他出版物的引用
手册本身的资料、数据及有关内容应尽可能充分, 如果应引用其他出版物的资料,应将引用的出版物作为附件给出。
3.11 资料的出版
资料的出版应满足以下要求:
a) 交付介质为纸介质。也可以是纸介质加光盘(或在线电子文档);
b) 用户手册的页面开本、版心、页边尺寸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c) 一般采用 80g~100g 双胶纸双面印刷,采用活页装订,以便于对手册的持续维护和更新。
表 2 用户手册版面格式
4 I 类手册
4.1 结构和组成
对于净重不大于 15kg 且最大起飞重量不大于 25kg 的无人机系统,其结构可采用以下形式:
a) 正文前资料
1) 产品型号和手册版本号;
2) 目录;
3) 前言;
4) 运行规则和安全守则。
b) 正文
1) 产品介绍;
2) 说明与操作;
3) 保养、维护及排故。
4.2 编写要求
4.2.1 运行规则和安全守则
手册正文内容前应明确给出无人机系统操作人员/机组所应具备的资格,以及无人机产品的使用运行规则和安全守则,警告说明违反运行规则可能引发的后果,以及无人机系统使用人、组织或企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运行规则应明确到各相关规定的具体条款。
4.2.2 产品介绍
I 类手册应给出无人机系统的总体特性,包括无人机以及遥控装置的几何尺寸、动力类型、设计特点、工作原理、使用限制和使用特性等内容。
4.2.3 说明与操作
I 类手册应给出无人机所必需的说明和操作程序,以及诸如低点、失联等应急操作程序或处置方法。
4.2.4 保养、维护及排故
保养、维护、故障分析以及排故等内容要求按照 HB 8731-2023。
5 II 类手册编制
5.1 编写形式
净重大于 15kg 不大于 116kg 或最大起飞重量大于 25kg 不大于 150kg 的无人机系统,可按第 6 章的规定将飞行手册单独成册,也可将飞行手册、维修手册和产品说明等内容整合为用户使用手册。
采用用户使用手册形式的 II 类手册应满足 5.2、5.3、5.4 的要求。
5.2 结构和组成
II 类用户使用手册的结构可采用以下形式。
a) 正文前资料
1) 产品型号和手册版本号;
2) 目录;
3) 前言;
4) 运行规则和安全守则。
b) 正文
1) 系统综述;
2) 限制;
3) 正常程序;
4) 应急程序;
5) 性能;
6) 系统/设备说明与操作;
7) 保养、维护及排故。
5.3 编写要求
5.3.1 运行规则和安全守则
手册正文内容前应明确给出无人机系统操作人员/机组所应具备的资格,以及无人机产品的使用运行规则和安全守则,警告说明违反运行规则可能引发的后果,以及无人机系统使用人、组织或企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运行规则应明确到各相关规定的具体条款。
5.3.2 系统综述
概要介绍无人机系统的组成、工作原理, 以及无人机的外形图、气动布局、动力装置类型、几何尺寸、总体布置、数据链、重量重心、设计特点、道面类型、主要任务使命及一般使用特性等。对于多机组成员的无人机系统,应明确机组成员的构成和职责。
5.3.3 限制
给出无人机系统起飞、着陆、飞行速度、机动、动力装置、重量重心、飞行高度、飞行半径及使用环境等限制说明。
5.3.4 正常程序
应给出自飞行前检查起到起飞、爬升、巡航、任务执行、下降、着陆等所有正常操作程序。
5.3.5 应急程序
应给出诸如弱电、失联、动力装置失效/故障、失速、尾旋等应急操作程序内容。
5.3.6 性能
给出无人机系统起飞、爬升、巡航、下降、着陆等各方面性能说明。
5.3.7 系统/设备说明与操作
对无人机各系统和设备的操作进行说明,内容包括动力装置、控制站、飞行控制、数据链、任务载荷等。
5.3.8 保养、维护及排故
保养、维护、故障分析以及维修排故等内容要求按照 HB 8731-2023。
6 III 类手册编制
6.1 总则
净重大于 116kg 或最大起飞重量大于 150kg 无人机系统的飞行手册应包括操作员手册、使用说明手册、席位手册、性能手册四部分, 内容应涵盖操作员或操作机组应了解到的和可能用到的技术内容,内容要包括正常程序、应急程序、性能、限制、系统和设备的操作说明等。
6.2 构成
III 类手册的内容应包括封面、内封和内封背、前置材料、正文及附录, 详见图 1。当手册超过一个分册时,须在每分册的封面和内封注明分卷(册)号与名称。
图 1 III 类手册的构成6.2.1 封面
封面的格式与内容参照 GJB 3968 执行。
6.2.2 内封和内封背
内封和内封背的格式与内容参照 GJB 3968 执行。
6.2.3 前置材料
6.2.3.1 更改记录
更改记录的格式与内容参照 GJB 3968 执行。
6.2.3.2 有效页目录
有效页目录的格式与内容参照 GJB 3968 执行。
6.2.3.3 更改单记录
更改单记录格式与内容参照 GJB 3968 执行。
6.2.3.4 临时更改单记录
临时更改单记录格式与内容参照 GJB 3968 执行。
6.2.3.5 技术通报记录
技术通报记录格式与内容参照 GJB 3968 执行。
6.2.3.6 目次和图表清单
需给出目次和图表清单。目次应由各章编号、章标题和各章第一页的页码组成。各章应给出图表清单,图表清单应由图表的编号、标题和所在页码组成, 并紧随目次之后。如果各章的图表集中在两页之内,不编写图表清单,但应列出所包含的图表标题。
6.2.3.7 前言
应说明手册的范围、使用要求和注意事项, 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和需要强调的操作程序、技术等。应用黑体给出手册中所使用的警告、注意和注的定义。
6.3 操作员手册(III-1)编制
6.3.1 正文
操作员手册正文通常由四章内容组成。对于性能资料, 一般应编制独立的性能手册,只有当专门规定时,才能以操作员手册附录的形式给出。所有章应从右手页开始, 且应有前言。操作员手册各章的编排应遵照本标准的规定。对于特定无人机不适用的章,应保留章标题,同时写明“本章无内容”。操作员手册的各章编排如下:
a) 第一章——使用限制;
b) 第二章——应急程序;
c) 第三章——正常程序;
d) 第四章——飞行特性。
6.3.2 第一章——使用限制
6.3.2.1 基本要求
本章应给出在正常使用时所应遵守的重要限制。仅仅是专门的操作阶段所特有的限制不必在本章重复,应包括在专门的程序说明中。这些专门的操作阶段包括的状态为在扰动的气流中飞行、 一发或多发停车下的操作以及在极寒天气的使用等。应特别强调由无人机的特殊性引起的任何非常规限制。
6.3.2.2 范围
本章所包含的限制类型,仅仅是实际限制使用的准则。特定无人机的使用限制, 应根据无人机的具体情况而定。
6.3.2.3 使用限制数据
6.3.2.3.1 飞行使用包线
应给出无人机的飞行使用包线图,并对其进行说明。
6.3.2.3.2 过载限制
应包括以下限制:
a) 带外挂物时的最大过载限制;
b) 大重量下的最大滚转角;
c) 各种飞行条件下规定的重量和燃油对应的载荷分布的最大允许过载限制;
d) 飞行强度图谱规定的限制;
e) 风速限制。
6.3.2.3.3 重量限制
应包括以下内容:
a) 重量限制图表中没有包括或没有被足够强调的重量限制;
b) 由无人机重量分布问题引起的限制,如在各种重量条件下机翼内应携带的最少燃油;
c) 给出无人机正常、应急和超载起飞重量以及设计零燃油状态重量表;
d) 应给出图解说明无人机装载影响的范例;
e) 无人机使用重量大于图表内的使用重量的问题。
6.3.2.3.4 外挂物限制
应给出飞行中由货物或外挂物配置引起的所有限制。应给出经鉴定能够装载的外挂物和武器图表,及其使用限制。只有适宜与无人机的外挂物才应列出。无人机能携带可变化的外挂物, 应给出每个相关部位能携带的最大重量和最大横向不平衡装载。如果有独立的装载构型手册, 这些资料应包括在装载构型手册中。应在飞行手册中给出参考相应手册的说明,包括手册名称、技术资料编号等。
6.3.2.4 系统限制
6.3.2.4.1 动力装置
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发动机特殊工作包线说明;
b) 如超转、涡轮限制、慢车状态、过度供油、超温、倒飞等发动机限制;
c) 使用代用燃油、应急燃油时应遵守的限制;
d) 正文和性能资料中提及的最大状态和非起飞状态的最大功率等有关功率的定义;
e) 单发工作/多发停车飞行限制;
f) 适用时,应给出反桨和转速等有关螺旋桨限制。
6.3.2.4.2 起飞着陆系统
6.3.2.4.2.1 拦阻网限制
应给出含有示图的拦阻网限制,示图应包括相应无人机重量对应的最大拦阻速度和拦阻系统的使用限制。
6.3.2.4.2.2 阻力伞限制
应给出包括开伞速度限制在内的所有使用限制。
6.3.2.4.2.3 着陆限制
应给出下降速率、下滑角、着陆重量以及最大下沉率等全部着陆限制。
6.3.2.4.3 其他系统限制
应给出影响无人机使用的其他系统限制。
6.3.2.5 其他限制
应给出影响无人机使用的其他各类的限制,如使用环境的限制等。
6.3.3 第二章——应急程序
6.3.3.1 基本要求
本章应叙述可能预见的任何应急情况的处置程序。本章所规定的要求可能并不是全部的, 对于特定的无人机系统应根据具体情况编写。本章只涉及程序性的材料。所有包含应急信息的页都应加上应急页标志边线。在影响飞行的各种应急事件中, 如一台或多台发动机不工作、配平失效等, 应提供完整的无人机响应特点或故障显示信息。应给出应急情况应遵守的所有预防措施,一般不必包括应急情况的组合。
6.3.3.2 程序编排
6.3.3.2.1 编排方法
应急程序一般应按操作阶段编排。当订货方规定时,也可按系统编排。
6.3.3.2.2 按操作阶段编排
如果一个应急情况可能在一个以上的操作阶段发生,则应在最有可能首先发生的阶段予以描述。当规定按操作阶段编排后,应按以下顺序给出:
a) 前言;
b) 一般应急程序;
c) 地面应急程序;
d) 发射(起飞)应急程序;
e) 飞行中应急程序;
f) 回收(着陆)应急程序。
6.3.3.2.3 按系统编排
在按系统编排的原则下,一般应急程序包括的项目应按飞行顺序编排。无法按系统排序的程序, 其项目和内容应按操作阶段编排。当规定按系统编排时,应按以下顺序:
a) 前言;
b) 一般应急程序;
c) 系统应急程序;
d) 其他应急程序。
6.3.3.3 应急程序描述
6.3.3.3.1 基本要求
应急程序的描述应包括判据、故障影响、自主处置程序及人工处置程序, 以便无人机操作人员可根据当时的飞行状态和飞行环境,有条件地介入无人机的自主应急处置程序,选择最佳的应急处置方案,最大程度地保证无人机及地面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对于无人机能自主处置的故障应按流程对步骤进行描述。对于需人工介入、完全或辅助处置的故障,若应分析应急事件以确定以后的动作,则应在叙述性的部分中给出帮助机组成员确定正确操作需要的可用信息。所有应急程序应按数字顺序给出步骤。
6.3.3.3.2 判据
对于无人机能够自行判定的故障,应说明无人机自主判定依据,机组人员观察到的现象;对于无人机无法判定的故障,需说明依靠人员判定的依据,比如观察到的现象、遥测信息和数据等; 对于地面控制站故障,应提供控制站相关故障判据信息。
6.3.3.3.3 故障影响
应说明该故障发生后,对无人机飞行与任务执行能力、各类系统功能和性能的影响。
6.3.3.3.4 自主处置程序
应针对无人机能自主判定的故障,说明无人机判定故障发生后的处置程序。对于无人机无法判定的故障,没有自主处置程序。
6.3.3.3.5 人工处置程序
应对故障发生后人员的处置措施进行说明。对于无人机可自主处置的故障, 应说明人员需进行哪些辅助判定和操作内容;对于无人机无法自主处置的故障,应说明故障发生后的全流程人工处置程序。
应给出每一种应急情况下的人工处置程序,给出人员介入/退出判据、介入/退出时机、完全或辅助处置内容。应用“应 ”、“应该 ”、“可以 ”、“不必”等用语对处置操作的必要性进行界定,用“警告 ”、 “注意 ”、“说明 ”、“将”等用语对信息、状态、要求的重要性进行界定。用语含义如下:
a) “应”表示操作是强制的;
b) “应该”表示操作是推荐的;
c) “可以”和“不必”表示操作是可选择的;
d) “警告”表示,一种操作过程、做法或条件等, 如不仔细监视或遵循,将会导致系统整体损毁,或人员受伤、死亡;
e) “注意”表示,一种操作过程、做法或条件等, 如不仔细监视或遵循,将会导致局部装备损坏;
f) “提示”表示,强调一种是至关重要的操作过程、做法或条件等;
g) “将”只用于预示将来发展趋势,不代表任何程度的要求。
6.3.3.4 人机权限及故障分级的确定
6.3.3.4.1 基本要求
应充分说明无人机自主处置与人工处置的权限分配关系,明确无人机自主处置的范围,机组人员介入处置、辅助处置、人工完全处置的范围。在无人机各操作控制阶段中,对无人机能自主判定的故障,应按风险程度和类别说明划分的故障等级。
6.3.3.4.2 人机处置权限的确定
在对无人机自主处置、人工处置的权限进行界定时, 应根据机组人员介入处置的权限、范围、时机、要求,说明故障处置权限的分配原则。
6.3.3.4.3 故障分级及处置原则的确定
应由承制方根据无人机系统的技术状态,对无人机能自主判定的故障,按故障发生后的危害严重性对故障进行分级,并根据无人机故障发生后对后续飞行的影响及危险性,针对多个故障同时出现或先后出现的现象,确定故障处置的优先级,以表明无人机自主处置的先后次序。
6.3.3.5 前言
前言应有关于应急操作三个基本规则的要点陈述,如:“在所有的应急情况中,无需考虑就应执行的是:1. 保持无人机控制;2. 分析情况;3. 采取恰当的动作”。前言应提供应急处置程序中所涉及的术语说明,包括专业术语、缩略词、行业用语、程序内特殊约定用语等。另外, 前言还应对人机权限及故障处置原则、故障处置分级及处置原则进行说明,并给出无人机自主判定故障相应等级的故障清单、完全人工处置的故障清单以及控制站的故障清单。
6.3.3.6 一般应急程序
6.3.3.6.1 基本要求
一般应急程序是指在所有合理的可预期的应急处置过程中,被频繁调用、运行或操作流程相对固定的处置程序,这种分组是为与特殊的操作阶段或系统无关的程序分开。应限制使用这种分组的程序, 以防止破坏手册第四章中的阶段或系统分组,同时也避免在应急情况中因交叉引用而引起混乱。
6.3.3.6.2 最小设备构型
无人机的最小设备构型是基于无人机构型余度情况,支持无人机飞行的最小构型状态,是应急情况发生后判断无人机是否具备基本飞行能力的依据。
最小设备构型应由单独段落表述,或者应在一般应急程序或适当的部分内在操作段落中用单独段落表述。
6.3.3.6.3 场外迫降
应给出是否场外迫降的决策条件。应说明场外迫降的方法, 比如保护性迫降和自毁性迫降的处置程序。当适用时,还应包括警告和注意事项。
6.3.3.6.4 紧急制动
应给出是否紧急制动的决策条件。应给出无人机紧急制动的程序,包括适当的警告与注意事项。
6.3.3.6.5 故障返场
应给出无人机故障返场的程序,包括适当的警告与注意事项。
6.3.3.6.6 各级故障的通用处置程序
对无人机自主判断的各级故障,应给出相应等级的通用处置程序,包括无人机自主处置和人工处置故障程序。当适用时,还应包括警告和注意。
6.3.3.6.7 信息安全处置程序
若无人机上存储保密数据,应给出信息安全处置程序,包括具体信息类别、信息储存设备类型、信息销毁方式等。
6.3.3.7 操作阶段应急程序
6.3.3.7.1 基本要求
应按故障等级对各操作阶段中无人机能自主处置的应急程序进行逐一说明。还应考虑在此阶段中无人机无法自主处置,需人工完全处置的应急情况,并给出在这种情况下的处置程序。
6.3.3.7.2 地面应急程序
地面应急情况是无人机在地面发生的所有应急情况。应给出在地面可能出现的各种类型应急情况及对这些应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地面应急情况不应包括发射(起飞)和回收(着陆)过程的应急情况。
6.3.3.7.3 发射(起飞)应急程序
发射(起飞)应急情况应包括控制站席位人员在执行手册第三章列出的发射(起飞)程序中的发送发射(起飞)指令之后,至爬升构型建立为止的全部应急情况。应给出在发射(起飞)阶段可能出现的各种类型应急情况及对这些应急情况的处理程序。
6.3.3.7.4 飞行中应急程序
飞行中应急情况包括从爬升构型建立到准备回收/着陆构型建立所有空中应急情况,包括爬升阶段、平飞阶段、任务飞行阶段、下降阶段等。应给出在飞行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类型应急情况及对这些应急情况的处理程序。
6.3.3.7.5 回收(着陆)应急程序
回收(着陆)应急情况应包括从准备回收到回收完毕或从最后着陆构型建立到无人机滑行停止的全部应急情况。应给出在回收(着陆)阶段可能出现的各种类型应急情况及对这些应急情况的处理程序。
6.3.3.8 系统应急程序
6.3.3.8.1 基本要求
当系统编排指定后,应急程序应按每个无人机子系统分组,核心功能系统组应优先编排。应按故障等级对系统应急程序进行逐一说明。
6.3.3.8.2 动力装置
应根据动力装置的技术特点、故障模式说明其应急程序,至少应包括以下应急程序:
a) 动力装置失效,如发动机停车的应急程序;
b) 动力装置使用受限,如推力状态受限,使用高度、速度受限时的应急程序;
c) 动力装置无法提供电源,如发电机失效的应急程序。
6.3.3.8.3 飞行控制与管理系统
应根据飞行控制与管理系统的技术特点、故障模式说明应急程序,至少应包括以下应急程序:
a) 飞行控制与管理功能失效,如飞行控制与管理计算机失效的应急程序;
b) 控制余度降级的应急程序;
c) 传感器系统失效的应急程序;
d) 控制执行机构、作动机构失效的应急程序。
6.3.3.8.4 发射(起飞)与回收(着陆)系统
应根据发射(起飞)与回收(着陆)系统的技术特点、故障模式说明应急程序。至少应包括以下应急程序:
a) 弹射/拦阻(如有)设备失效的应急程序;
b) 滑跑起飞/着陆时,起落架收/放失败的应急程序、刹车失效的应急程序等;
c) 弹射/发射时,陀螺给出飞行不稳定的信号时的应急程序、姿态信息失效应急程序等;
d) 空中发射时,定高失控的应急程序等;
e) 回收时,位置信息失效的应急程序等。
6.3.3.8.5 航电任务系统
应根据航电任务系统的技术特点、故障模式说明应急处置程序,至少应包括以下应急程序:
a) 航电任务管理功能失效的应急程序;
b) 通信链路失效的应急程序;
c) 应答、识别设备失效的应急程序;
d) 任务系统及支持系统失效的应急程序。
6.3.3.8.6 控制站系统
应根据控制站系统的技术特点、故障模式说明应急处置程序,至少应包括以下应急程序:
a) 控制操作、监视显示设备失效的应急程序;
b) 测控链路失效的应急程序;
c) 任务规划设备失效的应急程序。
6.3.3.8.7 液压系统
应根据液压系统的技术特点、故障模式说明应急程序,至少应包括以下应急程序:
a) 机电设备管理系统失效的应急程序;
b) 液压源/气压源失效的应急程序;
c) 电气供电设备失效的应急程序;
d) 机械作动与执行机构失效的应急程序。
6.3.3.8.8 其他系统
其他非核心功能系统,应给出故障模式,说明应急处置程序。
6.3.3.9 其他应急程序
6.3.3.9.1 非设备故障的应急程序
对于非设备故障引起的应急情况,例如气象条件引发的应急情况,应说明处置程序。
6.3.3.9.2 未投下的弹药
应给出弹药在应投下后仍留在无人机上时须采用的处置程序。
6.3.4 第三章——正常程序
6.3.4.1 基本要求
本章是无人机机组成员的正常操作程序。
本章主要涉及直接参与无人机操纵的机组人员的职责,包括机组人员从受领任务直至无人机完成正常飞行所需的全部正常程序。程序应包括无人机在自主控制、半自主控制以及人工遥控等飞行模式下,确保安全飞行所需的全部步骤。应给出参与实际飞行操控的每一个机组成员的操作内容。除此而外, 应注意以下事项:
a) 凡是会影响无人机的飞行效率和安全的有关操作,都应放在本章叙述;
b) 需要强调时,操纵装置的功能,操作或效能可在本章重复提到;
c) 程序中应尽可能少的采用警告、注意和注;
d) 本章应给出各个特定飞行阶段无人机的响应特点,完整的飞行特点应在性能手册中予以描述;
e) 应详细描述发射(起飞)前准备(如上电、检查等)、飞行中操作(如起飞、航行、着陆等)、空中加油程序和回收(着陆)后操作程序;
f) 应给出各种操作的注意事项。
6.3.4.2 介绍性材料
应包括介绍性材料,以便把涉及无人机操作和任务过程的特殊问题通告机组。也应包括任务总计划、机组须知等材料。
6.3.4.3 各阶段的操作、检查及核查顺序
各阶段的操作、检查及核查应按时间先后顺序编排, 应避免机组成员返回或跳跃执行。所有的检查项目都应从左到右、由上到下进行。为使操作处理和地面操作时间减到最少,应对检查项目分组。
6.3.4.4 发射(起飞)前准备
6.3.4.4.1 任务规划
对于有执行任务的无人机,应简述无人机任务装订的程序。
对于手动规划的无人机,应包括数据的输入(如航线、航路点属性)、任务的计划、任务的分发以及任务数据的加载与确认等程序。
对于自动任务规划的无人机,应简述其参数设置与系统流程。
6.3.4.4.2 控制站上电检查
应说明控制站上电的电源电压,控制站各系统、各设备的上电/启动顺序及上电/启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软件启动的顺序、操作程序及启动后的参数设置。
应给出软硬件的检查内容,如硬件外观及动作的检查,软件运行及显示情况的检查等。
应说明子站相互间的通信检查,各站工作正常的检查,给出席位人员的检查程序、内容以及检查结果说明。
6.3.4.4.3 无人机上电前检查
无人机上电前检查,应视情编写无人机的外部检查,说明所有需检查的外部部位,给出须向飞行操作员上报的检查情况。检查顺序应顺时针绕无人机进行, 检查项目应按逻辑顺序进行。应给出外部检查路线示图。
6.3.4.4.4 无人机上电检查
无人机上电应在外观检查后进行,应给出无人机上电的程序、相关参数设置、以及上电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应说明无人机各系统及设备的检查程序、内容以及检查结果说明。对于需校正的系统或设备,应给出系统或设备校正的操作流程以及校正结果说明。
若无人机配备综合检测设备(台),具备无人机供电功能,应简述综合检测设备(台)控制无人机上电的操作程序。综合检测人员检查完成后, 将无人机控制权转交给控制站席位人员。控制权转交后, 应给出控制站席位人员进行的无人机、控制站交联检查,包括无人机工作模式检查、参数检查等。
6.3.4.4.5 起动发动机
应提供完整的发动机起动程序,包括多台发动机的起动顺序。应对发动机起动操作程序、注意事项、人员配合要求等进行说明。对于喷气和涡轮螺旋桨无人机, 如果发动机存在起动超温现象,应给出预防起动超温的程序和应采取的预防措施。还应给出不利天气引起的发动机起动限制的相关说明。
6.3.4.4.6 发动机试车
应给出暖机和地面试车的发动机转速(转/分),包括各种特殊的预防措施和要求,如在过冷的雾中使用等。发动机地面试车具有危险时,应参考危险区域示图。
6.3.4.4.7 发动机高速运转
应给出预防螺旋桨反桨的措施,还应叙述在发动机高速运转时刹车的正确操纵。
6.3.4.4.8 发射(起飞)前状态检查
应列出所有在发射(起飞)前需完成的全部检查,如发动机状态检查(功率输出、点火状态等)、放飞条件检查等。操作程序应明确各项检查内容、检查程序、人员要求、注意事项等。
6.3.4.5 飞行中操作
6.3.4.5.1 驶入
具备驶入功能的无人机,应说明驶入阶段的操作程序、须关注的参数要求、注意事项等。
6.3.4.5.2 发射(起飞)
火箭助推发射
应说明无人机火箭助推发射的操作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应给出需关注的参数变化或无人机的工作情况,如发动机工作情况、无人机与发射架分离后的姿态角变化情况、增速情况等。
地面滑跑起飞
应说明无人机地面滑跑起飞的操作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应给出需关注的参数变化或设备的工作情况,比如无人机离地速度、无人机姿态变化、发动机工作情况、起落架收放情况等。
空中发射
应说明载机投放无人机的操作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应给出需关注的参数变化或设备的工作情况, 比如投放瞬间的动作、相对速度、姿态等。
轨道弹射
应说明无人机轨道弹射的操作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应给出需关注的参数变化或无人机的工作情况,如发动机工作情况、无人机与轨道分离后的姿态角变化情况、增速情况等。
6.3.4.5.3 爬升
应给出爬升阶段的参数变化和注意事项,包括无人机爬升高度、速度情况、姿态变化以及发动机工作情况等。
6.3.4.5.4 平飞
应给出平飞阶段的参数变化和注意事项,包括无人机平飞高度、速度、姿态变化以及发动机工作情况等。
6.3.4.5.5 任务飞行
对于有任务要求的无人机,应简要描述任务飞行阶段的任务过程、操作项目及内容。其各席位的具体操作方法,应当详见各席位手册。
6.3.4.5.6 下降
应给出下降阶段的参数变化和注意事项,包括无人机下降高度、速度、姿态变化以及发动机工作情况等。
6.3.4.5.7 穿云飞行
对于需穿云飞行的无人机,应给出穿云阶段的参数变化和注意事项,包括无人机出云高度、入云高度、速度情况等。
6.3.4.5.8 返场飞行
对于需返场的无人机,应给出返场阶段的参数变化和注意事项,包括无人机返场高度、速度情况等。
6.3.4.5.9 进场
对于有进场需求的无人机,应说明进场时关注的参数变化以及注意事项。应说明需关注的系统设备状态,比如无线电高度表、毫米波/微波着陆装置等。
6.3.4.5.10 回收(着陆)
无人机不同回收(着陆)方式的要求如下:
a) 伞降回收:应包括伞降回收的准备工作,比如对无人机姿态角、速度、发动机状态等的观察,待确认无人机进入回收窗口后,应给出正常情况下的回收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并给出伞降回收的典型示图;
b) 空中回收:应说明正常情况下的空中回收流程及注意事项,包括打开主伞并观察无人机的下降速度、回收机的机载回收系统的工作情况等;
c) 着陆滑跑回收:对着陆滑跑回收的无人机,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着陆航线阶段,应说明参数变化以及注意事项。应说明需关注的系统设备状态,比如液压、冷气工作情况、起落架收放工作情况等;
2) 进近/拉平/航向对准阶段,应给出参数变化和注意事项,包括无人机高度、速度、姿态、距机场距离的变化等;
3) 着陆滑跑阶段,应给出参数变化和注意事项,包括无人机接地速度、减速情况、阻力伞工作情况、刹停情况等。
d) 撞网回收:应说明正常情况下的撞网回收流程及注意事项。
6.3.4.5.11 驶出
具备驶出功能的无人机,应给出驶出的具体操作流程、关注参数要求以及注意事项等。
6.3.4.6 一控多机程序
由于涉及多席位人员控制不同编号无人机,应给出多机多编队任务执行过程中各飞行阶段的协同操作程序,如无人机编队程序、长机僚机任务协同操作程序等,并说明程序的执行人员。
6.3.4.7 回收(着陆)后操作
对于回收(着陆)后的无人机,应给出无人机的检查及下电程序。
6.3.4.8 空中加油程序
6.3.4.8.1 基本要求
应给出空中加油程序所涉及的范围和订货方要求提供的数据的范围。如果订货方要求给出附加的数据和资料,附加数据和资料应包括在相应部分。空中加油程序应包括四个主要部分:
a) 总则;
b) 飞行安全;
c) 术语;
d) 空中加油程序。
6.3.4.8.2 总则
应给出下面的通用资料和操作程序,该操作程序适用所有类型无人机的空中加油操作。
a) 加油机/受油机的指令和操纵。
b) 通用的加油机/受油机职责,也应包括具体无人机机种/机型的资料。
c) 加油空域要求。
d) 天气限制。
e) 通讯要求。
f) 可视信号。
6.3.4.8.3 飞行安全
应论述飞行安全,为空中加油操纵所特有,如大量不同无人机密集飞行,在空中管制区引导到达会合点等。也应给出订货方规定的专用学习指南和资料。
6.3.4.8.4 术语
应给出空中加油操纵所使用的术语和缩略语。
6.3.4.8.5 空中加油程序
应给出以下主要内容:
a) 离场/航线上的程序;
b) 会合程序;
c) 特定的空中加油程序。
6.3.4.9 不利天气条件下的操作
6.3.4.9.1 基本要求
应提供在如雪、冰、雨、雾、极端温度、紊流大气和沙漠等不利天气和气候条件下有关无人机使用的资料。操作员手册的第三章已给出了正常飞行程序,本章主要是从自然条件方面对其进行叙述。
本章程序仅包含特殊程序,该程序具有在不利天气下使用的特点,如滑油稀释或准备在紊流大气中飞行等。本章包括的程序应遵循第三章程序的要求,并进行编号。
6.3.4.9.2 紊流和雷暴
应给出无人机在紊流和雷暴中飞行的操纵特性和特有的程序,包括进入紊流和雷暴之前所作的所有准备工作。如果以单一的空速穿越紊流,则该空速应以大一号粗体数字表示。如果以多于一个以上的空速穿越紊流,则应以表格表示。应在正文中给出有关闪电对无人机的影响,以及有关警告和注意的资料。
应给出有关探测风切变和风切变对无人机影响的详细说明,有关风切变的专门操纵技术和进入风切变之前应作的所有准备工作。
6.3.4.9.3 雪、冰、雨、雾和雪水
对每一操作阶段,由雪、冰、雨、雾和雪水引起的问题应单独说明, 例如在“起动发动机 ”、“滑行”和“起飞”阶段水或雪水泼溅对发动机、起落架等的影响。包括以下内容:
a) 应包括禁止在升力表面、发动机整流罩和任何可能对性能有不利影响的其他表面有雪、冰或霜时起飞的相应警告;
b) 应包括发动机功率和空速对除冰系统性能的影响;
c) 应包括能预先警告发动机结冰的各种征候,例如进气压力、排气温度、发动机增压比和发动机工作不稳定等;
d) 在无人机未安装汽化器、空气温度传感器或混合气温度传感器, 则应提供在爬升,航行和下降时能够出现结冰的外界大气温度;
e) 应说明由于冰被吸入而引起的喷气发动机损坏问题以及它们的预防措施,如发动机舱加热和发动机防护网等;
f) 应着重强调飞行期间冰的积聚带来的影响,以及发动机结冰可能导致的后果;
g) 应给出在具有潜在的冰积聚的环境下发动机或辅助动力装置使用时的警告和注意事项;
h) 跑道、滑行道和停机坪上冰、雪时,应包括以下各条:
1) 跑道、滑行道和停机坪有覆盖层的区域比没有覆盖层的区域更滑。有覆盖层的区域可当作有凝结物的跑道表面使用,而且当大气条件干燥时,该区域可能是湿的、有结霜或有积冰情况;
2) 当有雪或冰存在的情况下,跑道上进场着陆段通常有融化和凝结的雪和冰,比其他区域更滑。
i) 应详细说明可能影响水上滑行的因素和由水上滑行而引起的问题。
6.3.4.9.4 寒冷天气、炎热天气和沙漠/热带的使用
应给出在寒冷天气、炎热天气、沙漠/热带环境下使用无人机的所有特殊预防措施/程序。
6.3.5 第四章——飞行特性
6.3.5.1 基本要求
本章应描述无人机特殊的飞行性能,除非另有规定,本章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 飞行控制系统;
b) 正常飞行特性;
c) 非对称装载飞行;
d) 非正常飞行特性;
e) 发动机操作。
6.3.5.2 范围
本章的范围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涉及的无人机类型,对于侦察类及监视类无人机,飞行特性主要包括纵向和横航向的模态特性和操纵特性,对于物流运输类无人机,还应包括规定高度下的稳定盘旋过载能力和机动操纵稳定性。在描述无人机飞行特性时,还应包括没有提到的任何无人机的独特飞行性能。
6.3.5.3 飞行控制系统
6.3.5.3.1 操纵效率
应给出在整个飞行包线内使用飞行控制系统可能遇到的操纵效率和反应。应说明何时如何使用控制系统来获得最大性能,以及应遵守的注意事项。
6.3.5.3.2 控制律
应介绍飞行控制系统的控制律特点。
6.3.5.3.3 控制模式
应介绍飞行控制系统提供的各种控制模式。
6.3.5.3.4 控制策略
根据无人机不同的操纵阶段,应对其说明相应的控制策略。
6.3.5.4 正常飞行特性
至少应包括下列飞行状态的无人机飞行特性:
a) 等速直线平飞;
b) 俯仰操纵;
c) 侧滑飞行;
d) 荷兰滚飞行;
e) 滚转飞行;
f) 抗风起降。
6.3.5.5 非对称载荷飞行
应说明起飞、机动和着陆时由非对称载荷引起的飞行特性。
6.3.5.6 非正常飞行特性
应给出故障条件下(如空中停车、舵面失效等)的无人机飞行特性。
6.3.5.7 发动机操作
应说明无人机在失控飞行期间的发动机操作,包括防止发动机失效的预防措施,由发动机失效引起的问题以及重新起动能力等。
6.3.6 补充的内容
根据具体无人机的特点和订货方的特殊需要,可以补充内容。补充内容应接在第五章后, 而且应从第六章开始连续编排。
6.4 使用说明手册(III-2)编制
6.4.1 基本要求
使用说明手册应简明扼要的介绍无人机、控制系统、机载设备、机组职责等, 以供无人机操作人员的理论学习。应说明无人机、控制站的布局和布置。应包括系统和设备的功能、组成说明。为充分描述复杂系统,可以扼要地阐述操作原理。系统、子系统的操作限制和能力应在操作员手册中给出。
6.4.2 正文
使用说明手册各章内容的编排顺序,应根据型号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另外, 对于某一具体无人机适用而本标准没有给出的项目也应包括进去。使用说明手册应按以下格式编排:
a) 第一章——无人机系统概述;
b) 第二章——分系统说明;
c) 第三章——机组职责。
6.4.3 第一章——无人机系统概述
6.4.3.1 基本要求
应介绍无人机系统的总体特性,应包括无人机系统的组成及工作原理、气动布局、几何尺寸、总体布置、重量、设计特点、主要和兼有任务使命及一般使用特性。
6.4.3.2 系统组成及工作原理
应介绍无人机系统的组成,并给出无人机系统交联图、系统组成框图,简述无人机系统/分系统的工作原理。
6.4.3.3 气动布局和几何尺寸
无人机气动布局应反映在三面图上,并扼要说明气动特点。三面图应标明机长、展长和机高, 机翼、尾翼、机身的形状、相对位置和尺寸。当涉及转弯半径和地面安全区等问题时, 应在第二章有关条中给出。
6.4.3.4 总体布置
应介绍无人机的总体布置,并给出总体布置、主要舱位的设备布置的典型示图。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机身分离面;
b) 机身结构与其他部件的连接布局;
c) 机身各口盖、舱门的布局;
d) 起落架与机身的连接关系;
e) 机身油箱的数量、位置及油箱的结构型式;
f) 发动机的数量及安装位置;
g) 每个舱在无人机上的位置,每个主要设备及其位置。
6.4.3.5 重量和重心
应列表说明无人机各种构型下的重量和重心范围,比如无人机任务载重、燃油重量、空机重量、有效载重、带外挂物、最大任务载重条件下的重心变化范围。
6.4.3.6 主要差别表
一般给出同一型号各系列无人机在设计和使用方面的主要差别表。重点介绍影响辨认和使用的新特征。该表应简要,并尽可能靠近第一章的开头位置。
6.4.3.7 任务特性
应介绍无人机系统的典型任务,并给出主要任务剖面。还应介绍无人机飞行的空域要求、典型机动动作等。
6.4.4 第二章——分系统说明
6.4.4.1 结构分系统
应简介无人机本体的组成部件(机身、机翼、尾翼等),各部件的连接方式,以及主要结构部件(进气道、天线罩、油箱、重要口盖及接口等)的布置和使用的材料(复合材料、隐身涂料等)。应给出全机分解的典型示图。
6.4.4.2 动力装置
6.4.4.2.1 基本要求
应给出无人机动力装置及其所有相关地面控制的总体描述,包括发动机特征的描述。应对无人机使用的所有型号的发动机进行描述。
6.4.4.2.2 发动机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数据
应提供发动机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数据的一般介绍,包括发动机获得最大推力、加力推力或功率的外部条件的描述。
6.4.4.2.3 燃油系统
应说明燃油系统的组成、功能、正常工作情况和任何特殊情况的工作特性。应说明规定使用的燃料品种和技术要求。
6.4.4.2.4 发动机控制系统
应说明控制系统的组成、主要功能及性能、工作原理以及正常情况下的发动机起动控制程序。应给出发动机控制系统的组成、交联的典型示意框图。
6.4.4.2.5 发动机相关系统
应说明与发动机相关系统的组成和功能。
6.4.4.2.6 发动机防火系统
应介绍发动机防火系统,包括危险警告以及使用时应遵循的安全措施。
6.4.4.2.7 辅助动力装置(APU)
如果安装了辅助动力装置,应介绍辅助动力装置的主要功能和主要性能数据,包括对压气机组件、动力涡轮组件、附件组件、滑油系统、燃油系统、起动系统、控制系统等的控制与显示和注意事项的说明。
6.4.4.2.8 发动机地面控制
应介绍从发动机起动到关车的所有地面控制及显示信息。应给出发动机控制系统在地面设备上设置的控制指令以及相应的发动机控制信号。对于喷气和涡轮螺旋桨无人机, 应给出发动机地面控制的危险区域。
6.4.4.3 飞行控制与管理系统
6.4.4.3.1 飞行控制与管理计算机
应介绍飞行控制与管理计算机的主要功能、组成以及与其他机载设备的交联关系。系统组成应说明其硬件构型与软件构型,并介绍软件的接口控制模块、控制要求以及主要性能参数。应给出飞行管理系统信号交联示意图。
6.4.4.3.2 伺服作动系统
应介绍伺服作动系统的组成、主要功能和性能,以及伺服作动设备的交联关系。
6.4.4.3.3 传感器系统
应介绍传感器系统的组成、功能与配置关系。应说明各种飞行控制类传感器的主要性能参数, 包括高度/速度类传感器和姿态类传感器。
6.4.4.3.4 导航/制导系统
应介绍导航/制导系统及其地面控制与显示方式、设备功能的交联关系。
6.4.4.4 发射与回收系统
6.4.4.4.1 火箭助推发射系统
应介绍助推火箭的类型、数目,以及系统的主要技术参数,包括发射质量、发射速度、发射过载、发射角度、准备与撤收时间等。应说明助推火箭相对于无人机的安装位置、连接和脱离方式。应概述发射架的类型、结构型式及其与无人机的接口方式, 简单介绍发射架的支撑装置、闭锁装置、安装平台(地面、舰载、车载)等。
对于火箭助推式多机连续箱式发射系统,除了给出上述技术内容外,还应说明发射数量与发射间隔时间,并给出储运发射箱示意图。应对箱体、发射控制系统、自动监测装置等进行简单介绍。
6.4.4.4.2 地面滑跑发射系统
无人机的地面滑跑发射系统分为车载滑跑发射系统和起落架滑跑发射系统。
对于车载滑跑发射系统,应给出总体性能参数,比如起飞质量、起飞速度、起飞滑跑距离、减速滑
跑距离、航向稳定性等。并简单介绍无动力起飞车的构型(车架、机轮装置、辅助减速装置等)或有动力起飞车的构型(载车、托架)、释放装置、控制系统等。
对于起落架滑跑发射系统,应介绍起落架系统的组成、功能。并提供起落架的主要数据和系统示图。应给出起落架的地面控制与显示信息。应介绍如前轮转弯系统、主轮转弯系统以及侧风定位系统等地面转弯系统的功用、组成和控制显示信息。
6.4.4.4.3 空中发射系统
应给出载机的性能参数、几何尺寸以及载重能力。应说明载机携带无人机的方式和数量, 并简单介绍悬挂投放装置、收放装置、电气控制与检测监视系统等。应附图说明无人机在载机上的位置, 并对无人机与载机的分离方式、无人机发动机起动所需的投放高度、载机飞行速度和飞行姿态等加以说明。
6.4.4.4.4 轨道动能弹射系统
应给出轨道动能弹射系统的主要性能参数,比如弹射质量、最大弹射过载、弹射速度、弹射动力源(液压、气动、橡筋)等。应给出导轨示意图, 说明导轨的安装角和长度。若导轨为折叠轨, 应说明其折叠和展开的形式。应简单介绍系统的动力装置、弹射架、无人机托架、传动与增速装置、控制系统、锁紧与释放机构、起动装置、缓冲吸能装置、辅助设备(起吊装置)、载车等。
6.4.4.4.5 伞降回收系统
应说明伞降回收的开伞条件、开伞方式、伞降速度等。应给出无人机伞舱位置, 简单介绍回收伞系统的组成,包括回收伞、开伞装置、释放和控制机构、着陆减震装置等。对于水面回收的伞降回收系统,还应介绍其飘浮系统。
6.4.4.4.6 空中回收系统
应简单介绍机载回收系统和降落系统的组成。应给出回收机的主要性能参数, 包括飞行速度、最佳挂钩速度、下沉速度、爬升率等。
6.4.4.4.7 着陆滑跑回收系统
无人机着陆滑跑回收方式一般包括轮式起落架滑跑回收、滑橇滑跑回收、轮式起落架(或滑橇)加拦阻网(或拦阻索或阻力伞)滑跑回收。应简单介绍着陆系统的着陆装置和辅助减速装置的组成、布置和形式,并给出主要性能参数。应说明着陆控制系统(包括刹车系统)的启动指令、控制与显示信息。应介绍包括减速伞和拦阻钩在内的所有空气动力减速装置和着陆拦阻装置的功用、组成和使用注意事项。
6.4.4.4.8 撞网回收系统
应简单介绍撞网回收系统的组成,包括拦阻网系统、阻尼系统、导引系统以及其他辅助系统。应说明拦阻网及阻尼系统的形式,导引系统的导引方式及精度参数,以及辅助系统的组成与功能。应给出无人机的撞网速度、回收过载、无人机机体撞网时与拦阻网的接触部位等。
6.4.4.5 环控系统
6.4.4.5.1 防冰和除冰装置
应介绍机翼、尾翼、螺旋桨、空速管头、温度探头、迎角风标、发动机进气道等防冰和除冰装置的组成、功用、地面控制与显示信息以及使用注意事项。
6.4.4.5.2 航电设备冷却装置
应介绍冷却航电或电气设备的冷却装置的组成、功能和控制与显示信息。
6.4.4.6 液压系统
应介绍液压系统的组成、功能与性能以及地面控制与显示信息。
6.4.4.7 冷气系统
冷气系统应包括与液压系统相同的内容。
6.4.4.8 电气系统
6.4.4.8.1 电源系统
应介绍无人机的主电源(直流/交流发电机或电池)、二次电源、辅助及应急电源、地面电源,应对其组成、功能和工作原理进行说明。应提供电源系统示图, 示图应提供该系统如动力源、控制系统、汇流条布置及与每个汇流条相连的电路示图。除非有其他详细说明, 直流电源和交流电源系统电路示图应分别单独给出。
6.4.4.8.2 配电系统
应介绍配电系统的组成、功能和工作原理。应提供配电系统示图, 说明该系统的输配电网路、电源、电气设备以及电路保护装置的交联关系。
6.4.4.8.3 照明系统
应介绍无人机照明系统的组成、灯具(航行灯、防撞灯等)布局及光色性能参数。应提供外部照明区域示图。
6.4.4.8.4 电气控制电路
应说明地面供电、机上供电、机上与地面电源转换的地面控制与负载执行器件的反馈显示信息, 应给出电源或配电装置发生故障时的告警信息。
6.4.4.9 任务系统
6.4.4.9.1 通信和航电设备
应详细介绍无人机上安装的所有通信和航电设备的组成、功能与性能、交联关系、地面控制与显示信息。
6.4.4.9.2 任务设备
应介绍为完成某项指定任务而装载在无人机上的专用设备。应介绍设备的组成、功能与性能, 应给出与其相关的地面控制与显示信息。
6.4.4.10 测控与信息传输系统
6.4.4.10.1 基本要求
应介绍测控与信息传输用机载设备和控制站设备的功能、性能。应介绍系统的遥控指令、遥测参数与任务载荷信息。应给出通信中继转发距离及转发方式。
6.4.4.10.2 无线电遥控设备
应说明设备的组成形式,给出主要性能参数,包括遥控作用距离,遥控信道频段与频点,遥控指令条数、形式和采样速率、响应时间, 指令错误概率,失控回报方式以及抗干扰保密性能等。应介绍遥控操纵器(台)的显控方式。
6.4.4.10.3 无线电遥测设备
应说明设备的组成形式,给出主要性能参数,包括遥测作用距离,遥测信道频段、频点, 遥测通道数,采样速率,采样精度,遥测码速率、误码率以及抗干扰保密性能等。应介绍其显示与记录方式。
6.4.4.10.4 无线电跟踪定位系统
应介绍无人机无线电定位的测量方式及组成形式。应给出跟踪定位系统的主要性能参数, 包括跟踪空域范围、作用距离、跟踪方式(手动、自动、数字引导等)、跟踪速率(角速度、角加速度)、伺服设备的带宽及过渡特性、跟踪定位精度等。应说明无人机目标丢失需重新捕获的跟踪方法、无人机的近场跟踪方法等。
6.4.4.10.5 信息传输系统
应介绍系统的组成形式,给出主要性能参数,包括信息传输作用距离、信息传输频段选择, 频点数、信息的带宽及码速率、模拟输出信道的信噪比(加权)或数字信道的误码率以及信息传输信道的抗干扰性能等。
6.4.4.10.6 中继转发设备
应说明无人机通信中继转发的方式。应给出中继转发设备的主要性能参数, 包括转发作用距离、经过转发后的信号质量等。
6.4.4.11 火控分系统
应介绍火控分系统的组成、功能和主要性能指标。应给出系统武器挂载方案, 包括其武器挂载能力和武器挂载典型构型。应对系统工作流程进行说明。
6.4.4.12 控制站系统
应对控制站系统包括指挥调度、任务规划、操纵控制、显示记录等方面的功能介绍, 以及部署条件、方舱形式、连续工作时间、监控能力等方面的性能介绍。应说明控制站系统的组成、各子站形式(如固定式、便携式、手持式等),并附图说明子站的布置与布局。应给出控制站各子站之间及其与无人机的交联关系示意图,并说明典型使用场景(单机、多机)。
6.4.5 第三章——机组职责
应介绍无人机系统机组人员的职责/分工。
完成指定任务所需的飞行前准备工作、地面设备操作有关的所有职责都应放在此处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