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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可复制 HB 8638-2022 民用飞机工程技术服务文件编制及管理 第5部分:运营人信息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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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别:航空航天民航
  • 更新日期:2026-05-12
关键词:通告   复制   民用   运营   文件
资源简介

ICS 49.020 V 01

HB 8638-2022

民用飞机工程技术服务文件编制及管理

第 5 部分:运营人信息通告

Engineering and technical service documents compilation and management of

civil aircraft—

Part 5:Operator information circular

2022-04-24 发布 2022-10-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 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民用飞机工程技术服务文件编制及管理系列标准分为八个部分: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第 2 部分:服务通告;

——第 3 部分:服务信函;

——第 4 部分:机队技术活动报告;

——第 5 部分:运营人信息通告;

——第 6 部分:飞行运行信函;

——第 7 部分:运行通告;

——第 8 部分:飞行机组操作手册通告。

本部分为民用飞机工程技术服务文件编制及管理系列标准的第 5 部分。

本标准由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飞机客户服务有限公司、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中航工业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珠海中航通用飞机客户服务有限公司、中航工业第一飞机设计研究院、上海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施健华、高飞鹏、马安、朱燕、袁锴、黎洪、戴水生、雷志强、黄莎莎、姜盼。

民用飞机工程技术服务文件编制及管理

第 5 部分:运营人信息通告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民用飞机运营人信息通告(Operator Information Circular,简称 OIC)的编排要素、内容要求、编排要求和管理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飞机运营人信息通告的编制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B 8636 民用飞机工程技术服务文件编制及管理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3 缩略语

HB 8636 中规定的以及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

AMM——aircraft maintenance manual,飞机维修手册;

ATA——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 of America,美国航空运输协会;

MPD——maintenance planning document,维修计划文件。

4 编排要素

OIC 应包括表 1 规定的编排要素。OIC 样式见附录 A。

表 1 OIC 编排要素

表 1 OIC 编排要素(续)

5 内容要求

5.1 编号(NUMBER)

列出 OIC 的编号,编号规则见 HB 8636。

5.2 主题(SUBJECT)

列出 OIC 涉及相关内容的主题,主题是对 OIC 所涉及内容的简要概述。如果 OIC 涉及飞机系统、子系统或部件或零件,则在主题前面增加该系统、子系统或部件或零件对应的两位 ATA 编号,否则无需增加两位 ATA 编号,如示例 1 和示例 2。

示例 1:ATA23-关于放电刷的拆装要求。

示例 2:关于更改手册的交付形式。

5.3 有效性(EFFECTIVITY)

列出 OIC 适用的飞机范围,适用的飞机范围的描述通常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a) 适用于某个型号所有飞机的 OIC,描述为“所有 XXXX 飞机机队”,如示例 1;

b) 适用于某个型号特定构型范围飞机的 OIC,描述为“所有安装 XXXX 的飞机机队”,如示例 2。示例 1:所有 ARJ21-700 飞机机队。

示例 2:所有安装 APUAPS2600APU 的 ARJ21-700 飞机机队。

5.4 ATA 编号(ATA NO.)

给出 OIC 内容涉及的相关系统的两位 ATA 编号,依据 ATA Spec 2200 中有关系统划分的定义确定。

5.5 参考文件(REFERENCES)

列出 OIC 引用的参考文件,参考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出版物、服务通告(SB)、机队活动技术报告(FTAR)等,以及图片、图纸等其他参考性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a) 对引用的技术出版物的内容,应列出机型、出版物名称、对应的章节号码;

b) 对引用的服务通告(SB)、机队活动技术报告(FTAR)等工程技术服务文件,应列出文件编号;

c) 对引用的其他参考文件,应按需列出相应的名称、编号和版次等信息;

d) 若没有参考文件,则填写“不适用 ”。

示例 1:ARJ21-700 AMM 34-55-31。

示例 2:SB-A21-27-0001-R00。

示例 3:FTAR-34-55-00-0014-R00。

5.6 分类(CLASSIFICATION)

OIC 可分为以下几类:

a) 技术出版物类:关于技术出版物的信息;

b) 飞行运行支持类:关于飞行运行支持的信息;

c) 飞行培训类:关于飞行培训的信息;

d) 航材类:关于航材支援的信息;

e) 适航类:关于适航政策和适航规章更改方面的信息;

f) 工程技术类:关于工程技术支援方面的信息,其中与设计、制造相关的信息属于工程技术类;

g) 供应商类:关于供应商的信息;

h) 信息化类:关于信息化数字产品的信息;

i) 其他类。

5.7 目的(PURPOSE)

简要描述发布该 OIC 的目的。

5.8 背景(BACKGROUND)

简要介绍编制发布该 OIC 的原因和背景。

5.9 描述(DISCRIPTION)

列出 OIC 告知运营人的信息,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a) 对乘客、机组或者机务造成影响的相关信息;

b) 与飞机维护程序、可靠性和安全性相关的信息;

c) 适航指令发布的相关信息;

d) 持续适航指导文件相关的信息;

e) SB 内容的更正、增加重要的说明,或者需要紧急停止 SB 的贯彻的相关信息。

5.10 已采取措施(ACTION TAKEN)

介绍该 OIC 中描述的信息已经采取的纠正措施,通常包括:

a) 根据现有资源对已发生故障所采取的措施,包括故障分析、测试结果等;

b) 针对某一事故调查的结果。

5.11 建议(RECOMMENDATIONS)

向运营人提供合理的维修、运行方面的建议,其中的具体执行步骤应依照现行有效的手册和文件;若无建议,则描述为“不适用 ”。

示例:建议运营人对 XX 部件进行目视检查。

5.12 跟踪(FOLLOW UP)

OIC 中所描述事件的后续介绍,通常包含如下信息:

a) 针对某事故调查的后续介绍;

b) 针对飞机某重大故障的持续跟踪调查的后续介绍。

5.13 联系单位信息(CONTACT DEPARTMENTS INFORMATION)

列出 OIC 发布单位的信息,包括联系单位的:

a) 名称;

b) 电话;

c) 传真;

d) 电子邮箱。

6 编排要求

OIC 编排要求见 HB 8636。

7 管理要求

OIC 的管理要求见 HB 8636。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OIC 中英文样张

运营人信息通告中文样张见图 A. 1,运营人信息通告中文样张见图 A.2。

图 A.1 运营人信息通告中文样张

图 A.2 运营人信息通告英文样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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