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49.020 V 00
HB 8537-2016
民用飞机维修大纲编制要求
Drafting requirements for civil aircraft maintenance program
2016-10-22 发布 2017-04-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上海飞机客户服务有限公司、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子寒、吴昊、庚桂平、徐新民、马安、谭宏斌、孙玛丽、施健华、冯军利、冯放、袁锴。
民用飞机维修大纲编制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编制维修大纲的基本要求,为制造商编制型号专用的维修大纲提供技术指导。
本标准适用于运输类民用飞机,通勤类民用飞机和旋翼类民用航空器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463 交互式电子技术手册
CCAR-23 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标准
CCAR-25 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
CCAR-27 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
CCAR-29 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
AC-91-26 航空器计划维修要求的编制
ATA MSG-3 运营商/制造商计划维修制定
ATA iSpec 2200 航空维修资料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维修大纲 maintenance program (MP)
指由制造商制定并由局方批准的、针对新型或衍生型飞机制定的初始最低计划维修和检查要求的文件,该文件包含了对飞机、装机发动机维修方案的初始最低计划维修和检查要求,但并未包含对独立未装机发动机的维修方案。维修大纲也称为维修审查委员会报告。
3.2
重要维修项目 maintenance significant item (MSI)
由制造厂家确定,其故障包括:会影响地面或空中的安全性,和/或在使用中无法发现的,和/或会有重大的使用性影响的,和/或会有重大的经济性影响。
3.3
重要结构项目 structural significant item (SSI)
指承受飞行、地面增压或操纵载荷的任何重要结构细目、元件或组件。它们的故障将影响飞机安全所需要的结构完整性。
3.4
偶然损伤 accidental damage (AD)
一个产品的实际恶化情况。恶化是由于该产品与飞机以外的物体接触或碰撞、或者其他非飞机本身的影响因素造成的,也可能是在飞机的制造、使用、维修过程中由于人为差错造成的。
3.5
疲劳损伤 fatigue damage (FD)
由于交变载荷和持续扩张产生的一个或多个裂纹。
3.6
环境恶化 environmental deterioration (ED)
由于产品与气候或者环境的化学作用引起产品强度和抗故障能力的实际恶化。
3.7
润滑/勤务 lubrication/servicing (LUB&SVC)
为保持固有设计性能而进行的各种润滑或服务活动。
3.8
目视检查 visual check (VCK)
指一种确定一个产品是否实现其设计功能的观察工作,它不需要定量容限,是一种发现故障的检查工作。
3.9
一般目视检查 inspection-general visual (GVI)
指主要为检查明显损伤、故障和不正常的迹象而进行的对内部/外部、安装/组件的目视检查。除有特别说明外,该检查应在触及的范围内。在检查区域,为了提高目视检查的可达性,可以采用镜子。检查应在正常光照条件,如日光、机库内灯光、手电筒或者落地灯等条件下进行,为了更好地接近检查区域,有时还需要拆开或打开检查口盖和门等,以及架设台架、梯子或者工作台。
3.10
单独的一般目视检查 stand-alone GVI
对特别需要关注的特殊项目或特征进行的一般目视检查,不属于区域检查的一部分。
3.11
功能检查 functional check (FNC)
确定产品一个或多个功能是否在规定范围内的定量检查。
3.12
详细检查 inspection-detailed (DET)
为了检测损伤、故障或不正常的迹象,对一个特定的产品、安装和组件进行仔细的检查。检查时通常可借助正常的照明措施,也可借助镜子、放大镜等辅助工具。必要时还应进行表面清洁和采取适当的接近手段。
3.13
特殊详细检查 inspection-special detailed (SDI)
为了检测损伤、故障或不正常的迹象,对一个特定的产品、安装和组件进行仔细的检查。该检查是
利用专门的检查技术或设备,可能还需要进行复杂的清洁、接近或者拆解工作。
3.14
恢复 restoration
将产品恢复到规定水平所需要进行的工作。恢复工作包括从单个元件的更换、清洁到整体的翻修。
3.15
报废 discard
产品根据规定的寿命限制退役。
3.16
间隔(初始-重复) interval (initial,repeat)
初始间隔:指从开始服役到完成首个任务为止的时间。
重复间隔:指初始的间隔之后,连续完成规定维修任务的时间间隔。
3.17
门槛值 threshold
见“初始间隔 ”。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ALI —— airworthiness limitation item,适航限制项目;
AD —— accidental damage,偶然损伤;
AMM —— aircraft maintenance manual,飞机维修手册;
CAAC ——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maintenance,中国民用航空局;
CMR —— certification maintenance requirement,审定维修要求;
CPCP —— corros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program,腐蚀防护与控制大纲;
DET —— inspection-detailed,详细检查;
DIS —— discard,报废;
EASA —— european aviation safety agency,欧洲航空安全局;
EZAP —— enhanced zonal analysis procedure,增强区域分析程序;
ED —— environmental deterioration,环境恶化;
EWIS —— electrical wiring interconnection system,电气线路互联系统;
FAA —— 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美国联邦航空局;
FNC —— functional check,功能检查;
FD —— fatigue damage,疲劳损伤;
GVI —— inspection-general visual,一般目视检查;
ISC —— industry steering committee,工业指导委员会;
L/HIRF —— lightning/high intensity radiated fields,闪电/高强度辐射场;
LHSI —— L/HIRF significant item,闪电/高强度辐射场重要项目;
LUB —— lubrication,润滑;
MRB —— maintenance review board,维修审查委员会;
MSI —— maintenance significant item,重要维修项目;
NDT —— nondestructive testing,无损检测;
NTM —— nondestructive testing manual,无损检测手册;
OPC —— operational check,操作检查;
PSE —— principle structural element,主要结构元件;
PPH —— policy and procedure handbook,政策程序手册;
RST —— restoration,恢复;
SSI —— structural significant item,重要结构项目;
SVC —— servicing,勤务;
SZA —— standard zonal analysis,标准区域分析;
SDI —— inspection-special detailed,特殊详细检查;
SRM —— structural repair manual,结构修理手册;
VCK —— visual check,目视检查;
WG —— working group,工作组。
5 一般要求
5.1 编制依据
编制维修大纲的依据(但并不限于这几种来源)如下:
a) 型号适航指令;
b) 型号研制总要求;
c) 型号飞机维修大纲制定政策和程序手册(PPH);
d) 使用维修数据和工程维修经验等。
5.2 维修大纲的构成
5.2.1 基本构成
维修大纲一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a) 前置部分;
b) 正文部分;
c) 附录部分。
5.2.2 前置部分
前置部分一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a) 封面;
b) 版权信息;
c) 批准页;
d) 更改单记录;
e) 修订内容摘要;
f) 有效页清单;
g) 目录。
5.2.3 正文部分
正文部分的每一章节编制应采用 GB/T 24463 章节号顺序并采用下列顺序:
a) 介绍:本部分应说明维修大纲的适用范围、通用规则、使用要求以及其他内容,具体包括:
1) 前言;
2) 基本标准及程序;
3) 维修大纲规则;
4) 检查和间隔。
b) 系统/动力装置章节:本部分应给出系统/动力装置初始最低计划维修任务和间隔,具体包括:
1) 概述;
2) 系统/动力装置章节规则;
3) 相关 ATA 章节;
4) MSI 清单;
5) 系统/动力装置章节样页与说明;
6) 系统/动力装置章节任务列表。
c) 结构章节:
1) 概述;
2) 结构章节规则;
3) 与疲劳相关的检查指南;
4) 腐蚀防护与控制大纲指南;
5) 相关 ATA 章节;
6) SSI 清单;
7) 结构章节样页与说明;
8) 结构章节任务列表。
d) 区域章节:
1) 概述;
2) 区域章节规则;
3) 区域章节样页与说明;
4) 区域章节任务列表。
5.2.4 附录部分
附录部分的编制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a) 审定维修要求和适航限制项目;
b) 工业指导委员会(ISC)/维修审查委员会(MRB)/工作组(WG)成员名单;
c) 重要维修项目(MSI)/重要结构项目(SSI)信息;
d) 缩略语;
e) 术语解释;
f) 区域划分;
g) 重要结构项目(SSI)/其他结构项目编号与维修大纲任务号交叉索引表;
h) 合并任务与区域任务交叉索引表;
i) 其他说明。
6 前置部分的编写
6.1 封面
至少应包含文件名称、型号及初版日期。
6.2 版权信息
应包含制造商的版权声明内容。
6.3 批准页
应插入所有负责型号 MRB 审查工作的局方批准页。
6.4 更改单记录
更改单记录应包含正式更改和临时更改的信息,信息应至少包括版本号和出版日期。更改单也可称为修订单。
6.5 更改内容摘要
更改内容摘要应按实际出现的顺序记录。应列出版本号和出版日期。每次发布新版本应发布更改内容摘要。更改内容摘要也可称为修订内容摘要。
6.6 有效页清单
有效页清单应标识出按页发布的每一页状态信息,列出当前出版物的出版编号和日期,所有新增、更改及删除的页面应做上标记。
6.7 目录
文件目录中的标题应按在内容中出现的顺序排列。
7 正文部分的编写
7.1 介绍
7.1.1 前言
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a) 应给出型号飞机初始最低计划维修要求,用于制定型号飞机机体、发动机、系统及部附件的持续适航维修方案,这些要求也是每个运营商制定其持续适航维修方案的基础;
b) 运营商适航当局应确认,维修大纲中所有适用的维修和检查要求已列入运营商的初始持续适航维修方案中;
c) 飞机不运营时可能需要额外的程序,如停放、存储等。
7.1.2 基本标准及程序
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a) 飞机的型号合格审定应满足 CCAR-XX(制造商应根据飞机类型选择 CCAR-23/CCAR - 25/CCAR-27/CCAR-29 中的一项)中的规定。
b) 维修大纲所给出的维修任务及其间隔为 CCARXX.1529(制造商应根据飞机类型选择CCAR23.1529/CCAR25.1529/CCAR27.1529/CCAR29.1529 中的一项)附录 H“持续适航文件”的组成部分。
c) 维修大纲是以中国民用航空局 AC-91-26 为指导,依据 ATA MSG-3《用户/制造厂计划维修文件》和《型号飞机维修大纲制定政策和程序手册》中的方法和程序制定的。维修大纲中的维修任务是由工业指导委员会(ISC)及其下设的各维修工作组共同制定的,组织机构及成员详见附录。维修大纲任务包括系统/动力装置、结构、区域三部分:
1) “系统/动力装置章节”应列出:
——根据 ATA MSG-3 中的系统和动力装置程序分析得出的任务;
——在其 20 章,包括部分由增强区域分析产生的电气线路互联系统(EWIS)的单独检查
任务和由闪电/高强度辐射场(L/HIRF)分析程序产生的检查任务;
——在其 28 章应满足 CCAR/FAR 25.981“燃油箱点燃防护”的要求,应包含与燃油箱
点火防护相关的检查要求,确定不会直接导致不安全状态。
2) “结构章节”应列出每个重要结构项目(SSI)的检查任务,这些任务是通过 MSG-3 的结构分析程序得出的,其中考虑到的损伤形式包括:
——疲劳损伤;
——环境损伤;
——偶然损伤。
3) “区域章节”应列出包括对确定区域内系统、结构、电气线路互联系统(EWIS)组件及相关附件等可接近项目的总体状况和安装牢固程度进行的一般目视检查(GVI)任务,这些任务是由标准区域分析(SZA)与增强区域分析(EZAP)合并产生的,部分来自对 MSI、SSI及 L/HIRF 分析产生的一般目视检查任务也被合并到该章节中,应列出被区域合并的检查任务相关的 MSI、SSI 及 L/HIRF 项目清单。
7.1.3 维修大纲规则
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a) 检查间隔的延长程序不应包括在维修大纲中。对于维修方案中的检查间隔,在运营商的数据得到证实并经过适航当局批准,或符合运营商经适航当局批准的可靠性大纲的要求后,这些检查间隔可以被延长。
b) 每个运营商根据所属适航当局的要求应对飞机的系统、部件以及整机的可靠性进行监控,以便开展持续分析。
c) 在不低于维修大纲中的初始最低计划维修要求的前提下,维修大纲中的任务间隔参数可换算成适用于具体运营商需要的计量单位,如飞行小时、飞行循环或日历时间等等。
d) 针对特殊详细检查(SDI)任务,制造商应提供相应的无损检测(NDT)方法。
e) 寿命限制件应根据飞机或发动机制造商持续适航文件的适航限制部分中规定的限制及时更换。
f) 适航限制项目(ALI)和审定维修要求(CMR)是由型号飞机合格审定工作而产生。应在维修大纲的附录 A 中列出包含 ALI 和CMR 任务的文件号。这些任务对于型号飞机的每个运营商应是必不可少的,任何对于这些任务的更改应得到局方飞机审定部门的批准。
g) 制造商应根据对运营数据的分析或对设计变更的评估持续跟踪和修订维修大纲。如果需要对文件进行修订,则应按照制造商的政策和程序手册(PPH)中规定的修订程序执行。
h) 每个运营商应有责任根据所在国的要求对维修方案进行调整。
7.1.4 检查和间隔
7.1.4.1 任务间隔选择方法
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维修大纲应规定所有的任务和检查间隔。任务间隔是根据类似机型运营经验、系统的试验数据以及工程判断确定的。维修任务间隔包括检查频率和使用参数,如 200(检查频率)飞行小时(使用参数)。所选择的维修任务间隔应是适用且有效的。对采用多个间隔参数的任务,如飞行小时、飞行循环及日历时间等,任务执行时应遵守先到为准的原则。
7.1.4.2 系统/动力装置、结构和区域任务间隔
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任务间隔使用参数的选择取决于在运营过程中哪个使用参数对确定系统退化程度和/或技术状况最合适。在任务执行过程中选择一个合适的带合适使用参数的检查频率决定了任务间隔的有效性。在一些情况下,选择的最合适的任务间隔时,应考虑与一项系统/部件的拆装任务间隔相协调,如更换发动机和更换辅助动力装置等。
7.2 系统/动力装置章节
7.2.1 概述
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本章节给出系统/动力装置初始最低计划维修任务和间隔。维修大纲通常不包括详细的离位车间修理程序。详细的离位车间修理程序由各航空公司控制,这些修理程序根据航空公司的可靠性方案或制造商的持续适航文件制定。
7.2.2 系统/动力装置章节规则
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a) “电气线路互联系统(EWIS)”指安装在飞机上任何区域被用于传输两点或多点终端间的电能的所有导线、线路装置或其组合,其中包括终端装置,用来在两个或更多的设备端头之间传送电能(包括数据和信号)。
b) 应包括根据 MSG-3 中的“增强区域分析程序”确定的单独的 EWIS 检查任务。由于 EWIS的安装误差通过区域检查是无法可靠测定的,EWIS 检查任务(单独的一般目视检查、详细目视检查以及恢复)对于最大程度减少线路污染和测定 EWIS 安装误差是适用和有效的。除非在任务中另有规定,线束、导线接头或卡箍是无需分解的,这些对特殊部位 EWIS 的单独 GVI、详细检查(DET)以及恢复(RST)检查任务应包含在 20 章中,这些任务不是由系统/动力装置分析程序产生,没有故障影响类别。为了便于识别,在 EWIS 任务描述的最后用“(EWIS)”标注。
c) 应包括根据MSG-3 中的闪电/高强度辐射场(L/HIRF)分析程序分析产生的针对L/HIRF 项目的检查任务(能被区域章节涵盖的任务除外),这些任务不是由系统/动力装置分析程序产生,没有故障影响类别,在 ATA20 章中相关任务描述的最后用“(L/HIRF)”标注。燃油箱安全(Fuel Tank Safety,FTS)防护要求相关任务所有“不会直接导致不安全状态(依据审定程序确定)”的燃油箱安全防护相关的设计特性在 ATA28 章中作为单独的 MSI 项目进行了MSG-3 分析,所产生的任务包含在系统章节中。
7.2.3 相关 ATA 章节
应根据 GB/T 24463 或 ATA iSpec 2200 中的规定列出系统/动力装置章节号和名称。
7.2.4 MSI 清单
在已知故障结果和借助工程判断方法,在飞机最高的管理级别上,采用自顶向下的逻辑分析方法确定 MSI 并列出清单。MSI 项目清单可与系统/动力装置任务列表合并,或放在附录中。
7.2.5 系统/动力装置章节样页与说明
应给出系统/动力装置章节任务的样页与说明,指导用户使用任务列表。
7.2.6 系统/动力装置章节任务列表
应列出系统/动力装置章节所有任务,样页与说明的模板及填写说明参见附录 A。
7.3 结构章节
7.3.1 概述
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结构章节的数据来源于结构分析、试验与服役经验。本报告用于在飞机的使用寿命期内,通过应用内部和外部检查以探测损伤、失效或变形并将腐蚀控制在 1 级或更好的水平。本结构章节所考虑的主要损伤形式有:环境损伤(腐蚀、应力腐蚀)、偶然损伤和疲劳损伤。
7.3.2 结构章节规则
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a) 所有型号飞机应制定内部和外部检查要求和腐蚀防护与控制任务的相应条款。在飞机的使用寿命期内,通过应用内部和外部检查以探测损伤、失效或变形等方法将腐蚀控制在 1 级或更好的水平。损伤表现形式包括:
1) 大多数类型的环境损伤是腐蚀情况,其基本与日历时间相关,该类损伤的检查间隔使用参数采用日历时间;
2) 偶然损伤取决于飞机使用情况,该类损伤的检查间隔使用参数采用飞行循环。
b) 对所有的结构项目,环境损伤与偶然损伤的检查要求最终被合并成一个任务,其检查任务间隔可能存在日历时间与飞行循环双重参数,应以先到的间隔为准。上述要求适用于所有“重要结构项目(SSI)”和其他结构项目。
c) 探测腐蚀、应力腐蚀、轻微的偶然损伤、非金属结构分层/脱胶/冲击损伤和金属部件疲劳裂纹是使用内部和外部的目视检查和/或无损探伤进行探测。
d) 任务间隔应用日历时间和飞行循环表示的(先到者为准)。
e) 如果所包含的内容满足了腐蚀预防与控制的要求,则不再单独制定“腐蚀预防与控制大纲(CPCP) ”。
f) 应根据“政策程序手册(PPH)”和CCAR25.571 中的疲劳损伤分析程序中损伤容限评估标准制定型号飞机结构章节中的疲劳检查任务。检查方法与检查间隔基于计算、全尺寸疲劳试验以及服役经验(如果适用)得出,并根据后续的服役经验或试验情况进行修订。
g) 疲劳损伤主要取决于结构自身的质量和飞机运行时应力的大小和变化。大多数损伤的产生和后续裂纹扩展基本一般是由每次飞行时发生一次的主要“地-空-地”载荷变化引起的,确定定时探测疲劳损伤的检查要求时,其使用参数采用飞行循环。对于每一个 SSI 和重要结构元件(PSE),该探测疲劳损伤的检查充分性要求是用使用飞行循环数和检测等级来体现的,该检测等级和检查间隔可用来确定探测机队中发现疲劳损伤的时机。
h) 本章节考虑的是不明显的损伤,如由鸟击或地面维护设备引起的重大偶然损伤应认为是明显的损伤并将其上报及修理。
i) 利用如燃油泄漏、紧固件松动或座舱失压之类的现象来探测损伤,则是本章节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j) 结构抽样检查相关内容将在型号飞机投入使用后,根据实际需求情况酌情补充。
k) 特殊详细检查用于检查隐蔽的结构细节,或者可作为详细目视检查的备选,相关的 NDT 程序在任务描述中应列出。
l) 常规的清洁程序(如果适用)应在进行一般目视或详细检查前实施,(当且仅当)有特殊需要时,密封剂和保护涂层应被去除。
m) 检查要求应包括持续维护的概念,包括保留或恢复固有的腐蚀防护措施,如密封剂、结构表面涂层、残留物清除、清洁排水通路、合适的检查以及清除溢出的液体等。
n) 以日历时间表示的门槛值与间隔应包括飞机运行时间与非运行时间,即运营商通常不被允许通过不计算非运营时间而延长腐蚀检查间隔。
o) 结构的检查是假定在一定清洁程度的前提下进行,该清洁程度要求能够满足执行要求的检查级别工作的需要,如果检查发现了结构退化的证据,应采取进一步合适的行动防止运营商整个机队相似退化的发生。
p) 直到运营商机队至少一架或一批的飞机按 MRB 报告中规定的初始检查间隔进行了检查后,才允许评估延长运营商维修方案中的重复检查间隔。
7.3.3 与疲劳相关的检查指南
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有损伤容限设计要求的 SSI(仅适用于金属结构)应进行疲劳损伤分析。制造商工程部门确定根据疲劳和损伤容限分析得出的检查结果。所根据疲劳和损伤容限分析得出的 PSE 任务应包含在适航限制项目(ALI)中。其他非 PSE 的 SSI 进行疲劳和损伤容限分析得出任务列结构章节。
7.3.4 腐蚀防护与控制大纲(CPCP)指南
7.3.4.1 说明
如果维修大纲所包含的内容满足了腐蚀预防与控制的要求,应在本章节列出 CPCP 的要求和一般方法。
7.3.4.2 CPCP 要求
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结构章节和区域章节中与金属结构 ED 相关的所有任务形成了初始(基本)的CPCP 要求,并在规定间隔内执行检查任务时根据需要实施 CPCP 的基本任务。型号飞机 CPCP 应是结构章节的组成部分,不再单独列出。初始(基本)的 CPCP 要求由结构章节和区域章节中相关的任务组成,这些任务是在金属结构 ED 分析过程中考虑了CPCP 要求所产生的。
一旦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腐蚀,应参考型号飞机维修手册(AMM)和结构修理手册(SRM)采取合适的修理措施。允许腐蚀的限制范围在 SRM 中以文件形式给出定义。术语“局部腐蚀”和“轻微腐蚀”有明确的标准,由制造商确定并在适当的维修文件中发布。AMM 手册提供了关于腐蚀检查、探测和去除的基本信息与程序以及腐蚀控制的标准维修程序。
腐蚀防护与控制大纲(CPCP)目的是把所有列在结构章节中的飞机金属结构腐蚀控制在 1 级或更好的水平。发现 2 级或 3 级腐蚀,运营商应进行评估:
a) 一定区域发现 2 级腐蚀要修改腐蚀防护与控制大纲以减少损伤至 1 级或更好的水平。为控制腐蚀水平在 1 级或更好的水平,应考虑下述的一项或多项纠正措施:
1) 缩短检查门槛值/间隔;
2) 考虑更高的检查等级;
3) 应用或更频繁的应用腐蚀抑制剂;
4) 必要时实施预防性措施;
5) 必要时采用更高的防护标准进行部件安装;
6) 部件选用对腐蚀不敏感的材料。
按这种方式,腐蚀防护与控制大纲能够自我调节并且将调整至最优。
b) 如果发现 3 级腐蚀,应在迅速取得当地局方批准后,适时地对运营商机队进行检查以核实运营商型号飞机机队中其余飞机的结构完整性。
7.3.4.3 CPCP 基本任务
CPCP 基本任务一般由以下几方面组成:
a) 为完成 c)条任务,需要拆卸所有系统、设备、内饰等,如:盥洗室、厨房以及绝缘物等。除非任务描述中另有规定,或有腐蚀迹象,或者衬套已经移动,否则不应拆卸衬套。
b) 在检查之前,应进行必要的清洁工作。
c) 以一定距离目视检查基本大纲上列出的所有的重要结构件和其他结构时,应考虑探测腐蚀的早期状况或其他像裂纹等的异常迹象,如:目视检查。在适当的工作描述中应记录需要详细检查的区域。假如有隐蔽性腐蚀的迹象,如突出的外表、胶合处的腐蚀或在装配下的腐蚀等,应在拆卸局部部件后使用附加的无损检测或目视检测。
注:应特别注意工作号相同的区域,经验表明这些地方有可能发生腐蚀。应特别注意通过一个单独的工作号标识的已知腐蚀区域。
d) 如果有必要的话,应去除所有的腐蚀,估计损伤和修复或替换所有的异常结构,包括保护漆的应用。铁质紧固件的表面氧化宜通过正常的或现有的维修惯例来处理。
e) 应清除任何有可能阻塞整个排水系统的堵塞孔洞或间隙。
f) 应用适当的经核准的腐蚀抑制混合剂。
g) 在重新安装或用新的替换之前,应烘干湿的绝缘体。
结构章节中规定的任务应覆盖所有历来最易受腐蚀区域的结构,如果这些特定任务不能覆盖所有可能受腐蚀影响的区域,若在完成 CPCP 相关的任务时发现有 2 级或 3 级腐蚀,运营商应当及时联系制造商和适航当局获得他们对于实施纠正性措施的批准。
制造商每年审查所有运营商报告的 2 级或 3 级腐蚀案例,并据此调整初始的 CPCP 大纲。
7.3.5 相关 ATA 章节
应根据 GB/T 24463 或 ATA iSpec 2200 中的规定列出各章节号和名称。
7.3.6 SSI 清单
根据结构分析、试验与服役经验,确定 SSI 并列出清单。SSI 项目清单可与结构章节任务列表合并或放在附录中。
7.3.7 结构章节样页与说明
应给出结构章节任务的样页与说明,指导用户使用任务列表。
7.3.8 结构章节任务列表
应列出结构章节所有任务,样页与说明的模板及填写说明参见附录 A。
7.4 区域章节
7.4.1 概述
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区域章节包括对每个区域的一般目视检查,包括系统与动力装置的安装,结构和 EWIS 项目的牢固程度与总体状态。它包括对各种明显损伤及退化现象的检查,如管道擦伤、管路支架松脱、线路损伤、钢索和滑轮磨损、流体泄漏、电气搭接、紧固件的总体状态、排水不畅,以及一般腐蚀的检查。区域检查不能作为维修检查后相关系统、结构、动力装置及其部附件安装正确与否的质量保证。区域检查任务来源于标准区域分析和增强区域分析,使用“区域检查大纲”主要有以下两个目的:
a) 通过执行充分的区域检查任务评估每个区域中所包含的系统、结构和 EWIS 项目安装牢固程度和总体状态;
b) 将部分“重要维修项目(MSI) ”、“重要结构项目(SSI)以及 L/HIRF 防护项目”产生的大量“一
般目视检查(GVI)”任务合并到一个或多个区域任务中。
7.4.2 区域章节规则
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a) 应给出对每个区域的一般目视检查要求,包括系统与动力装置的安装、结构和 EWIS 项目的牢固程度与总体状态,一般包括对各种明显损伤及退化现象的检查,如管道擦伤、管路支架松脱、线路损伤、钢索和滑轮磨损、流体泄漏、电气搭接、紧固件的总体状态、排水不畅,以及一般腐蚀的检查。
b) 区域检查不能作为维修检查后相关系统、结构、动力装置及其部附件安装正确与否的质量保证。
c) 区域检查不应借助特殊工具,其接近程序应是简便易操作的。该大纲用于检查区域内可视部分/组件的明显损伤、安装牢固性,以及包含腐蚀与泄露等在内的总体状态。
d) “区域检查大纲”包括一系列被认定为是“一般检查(GVI)”的任务。
e) 除非另作说明,区域检查应在身体可触及的范围内进行。
f) 对包含系统/系统部附件/EWIS 部件的区域应确定一项区域检查任务,并明确任务间隔。
g) “区域检查大纲”中的区域检查任务可以满足许多系统/动力装置、结构及 L/HIRF 项目的“一般目视检查”要求。这些任务列在本报告“附录 H 合并任务与区域任务交叉索引表”中。
h) 某些可以被“区域检查大纲”涵盖的 SSI 项目的 GVI 任务中包含了 CPCP 要求,对于这样的项目,这些任务应该在表格的“任务来源”列用“CPCP”进行标注。运营商应该将发现的腐蚀迹象向制造商报告以便满足 CPCP“将腐蚀控制在 1 级或者更好水平”的要求。
i) “详细检查”和“特殊详细检查”不包括在“区域检查大纲”中。
j) 区域检查要求仅适用于区域项目。
k) 区域任务包括对在区域边界内与系统相关的所有电气线路、液压管路、水/废水管路、气源系统管道、部件和接头、支架等的目视检查,所指定区域的检查范围根据接近方式确定,若有维修口盖,应列出相关检查项目的口盖清单。
l) 检查的范围和对象根据相应口盖开启后区域内的可见项目而定,对于整流罩、面板或其他项目,如果他们没有被单独定义的任务所覆盖,且只有打开这些特定项目才能接近的特殊区域也应包含在区域检查中,区域中的某些部位在执行一般目视检查任务之前宜需要进行必要的清洁工作。
m) 根据运营商的口盖面板构型、使用经验和相关计划要求的不同,任务接近方式可由运营商修正。
n) 应包括来源于增强区域分析(EZAP)且并入区域章节的任务,从持续适航角度为了便于识别相关 EWIS 指令,合并后的区域任务的任务描述的最后需要标注“(EWIS)”信息,对只包含结构项目的区域,在通过相关结构检查任务可以满足对区域的检查要求的前提下可以不产生区域检查任务。
7.4.3 区域章节样页与说明
应给出区域章节任务的样页与说明,指导用户使用任务列表。
7.4.4 区域章节任务列表
应列出区域章节所有任务,样页与说明的模板及填写说明参见附录 A。
8 附录部分的编写
8.1 附录 A 审定维修要求(CMR)与适航限制项目(ALI)
应将需要把批准的 CMR 和 ALI 文件作为附录列出。
8.2 附录 B ISC/MRB/WG 成员名单
主要包括如下成员名单:
a) 工业指导委员会(ISC)成员名单:需写明所有 ISC 主席/秘书长以及委员名单;
b) 维修审查委员会(MRB)成员名单:需写明所有 MRB 主席/秘书长以及委员名单;
c) 工作组(WG)成员名单:需分别列出各个工作组的成员名单,包括工作组组长、执行组长及成员。
8.3 附录 C 重要维修项目(MSI)重要结构项目(SSI)信息
列出重要维修项目(MSI)重要结构项目(SSI)清单,附录还应包括非重要维修项目和其他结构项目清单。
8.4 附录 D 缩略词
维修大纲中出现的所有缩略词需在此列出并进行解释。
8.5 附录 E 术语解释
维修大纲中出现的专业术语需在此列出并进行解释。
8.6 附录 F 区域划分
应给出飞机区域划分清单及简图。
8.7 附录 G 重要结构项目(SSI)/其他结构项目编号与维修大纲任务号交叉索引表
应列出重要结构项目/其他结构项目编号与维修大纲任务号交叉索引关系。
8.8 附录 H 合并任务与区域任务
应列出所有最终合并到区域维修大纲的系统、结构及 L/HIRF 的任务,相对应的 MSI/SSI/LHSI 号。
8.9 其他说明
制造商可根据需要增加其他说明。
9 维修大纲的数字化
9.1 数字化要求
为解决纸质维修大纲所存在的费用高、体积与重量大、交付与传递的及时差、易污染、使用不方便等不能适应飞机使用与维修要求的问题,维修大纲应数字化。
9.2 实现方法
参考 GB/T 24463 开发维修大纲数字化工具,以数据模块(DM)为最小单元、以数据为中心,实现单一数据源,采用由 XML 标记语言对不同的文档类型定义 Schema。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各章节内容说明与样页
A.1 系统/动力装置章节内容说明
系统/动力装置章节内容说明样页参见图 A.1。
图 A.1 系统/动力装置章节内容说明样页内容说明如下:
a) 修订状态:任务相对于前一版本中任务的修订状态:
1) N:新增;
2) R:修订;
3) D:删除。
b) MRB 任务号:每个任务拥有唯一的任务号。其中前六位数字为MSI 编号,后面的两位数字为任务序号,最后两位数字为任务的适用性编号。
注:在 ATA20 章中包含针对 EWIS 和L/HIRF 的任务。其中:EWIS 任务编号为“20-00-0X-YY-01”,X
代表任务所在的主区域号。如,区域 315 产生的一条 EZAP 任务,其 MRBR 号为 20-00-03-YY-01,第五、六位数字(03)代表区域 315 的主区域号 300,YY 代表任务顺序号,最后两位数字(01)表示任务的适用性。L/HIRF 任务编号为“20-00-XX-YY-01”,其中,XX 代表任务所在的主子区域号。如,区域 112 的一条 L/HIRF 任务,其 MRBR 号为 20-00-11-YY-01,第五、六位数字(11)代表子区域 112的上一级主子区域号 110,YY 代表任务顺序号,最后两位数字(01)表示任务的适用性。
c) 故障影响类别:系统/动力装置部分的所有任务都应明确故障影响类别,具体故障影响分类如下所示:
1) 5 类:明显的安全性;
2) 6 类:明显的运行性;
3) 7 类:明显的经济性;
4) 8 类:隐蔽的安全性;
5) 9 类:隐蔽的非安全性。
注:系统/动力装置章节 20 章包含针对 EWIS 及 L/HIRF 项目的任务,这类任务不属于某个特定的系统也没有适用的故障影响类别,所以此栏目对 20 章的 EWIS 及 L/HIRF 项目的任务不适用,相应空格统一填写
“/ ”。
d) 任务类型:对系统/动力装置维修任务适用的 MSG-3 任务类型,包括:
1) LUB:润滑;
2) SVC:勤务;
3) OPC:操作检查;
4) VCK:目视检查;
5) GVI:一般目视检查;
6) FNC:功能检查;
7) DET:详细检查;
8) SDI:特殊详细检查;
9) RST:恢复;
10) DIS:报废。
e) 间隔:执行任务的间隔,由频率和使用参数构成:
1) FC:飞行循环;
2) FH:飞行小时;
3) YR:年;
4) MO:月;
5) DY:天;
6) H:小时;
7) APU CNG:APU 更换;
8) ENG CNG:发动机更换;
9) IDG CNG:IDG 更换;
10) LIF LIM:寿命件;
11) VR:供应商推荐;
12) DAILY:日检,在每天第一次飞行前应进行的检查。
f) ATA 章节/MSI/任务描述:任务相关的 ATA 章节(两位)及名称,MSI 号及 MSI 名称,以及针对具体任务的任务描述。需要对任务进行的其他的说明或解释也在此标明,对需要在任务描述中特殊强调的接近方式信息以备注的形式体现;对需要返厂维护的项目,在任务描述中也应增加备注,标明“离位”信息。
g) 区域号:该列指出执行该系统检查工作所涉及的区域。
h) 接近方式:执行任务时需要打开的口盖或壁板的编号。当接近方式为外部接近时,此处留空。注:对无法用口盖或壁板编号表示的接近方式,应以备注的形式将相关信息放到任务描述中。
i) 适用性:该任务的适用性:
1) “全部”,表示该任务适用于所有飞机;
2) 特殊情况(如选装项、单机设计构型不一致或与服务通告执行情况相关的)标记为“注”并在“任务描述”一栏中具体说明。
j) 任务来源:注明该 MRBR 任务的主要来源,如 MSI、LHSI、EZAP 或 FTS,也可注明多个来源。
A.2 结构章节内容说明
结构章节内容说明其样页参见图 A.2。
图 A.2 结构章节内容说明样页内容说明如下:
a) 修订状态:任务相对于前一版本中任务的修订状态:
1) N:新增;
2) R:修订;
3) D:删除。
b) MRB 任务号:每个任务拥有唯一的任务号。
c) 区域:飞机上执行此任务所涉及的区域,具体的区域划分见附录 F,“飞机区域划分 ”。
d) 任务类型:
1) SDI:特殊详细检查;
2) DET:详细检查;
3) GVI:一般目视检查。
e) 接近方式:执行任务时要求打开的口盖面板或门的编号。当接近方式为外部接近时,此处留空。
f) 检查门槛值:从开始使用到执行第一次任务为止的时间,可以使用下面的参数:
1) FC:飞行循环;
2) MO: 日历月;
3) APU CNG:APU 更换;
4) ENG CNG:发动机更换。
g) 重复检查间隔:达到任务检查门槛值后,重复执行任务的频率,间隔可以使用频率和适用参数的形式表示,例如可使用下面的参数:
1) FC:飞行循环;
2) MO: 日历月;
3) ENG CNG:发动机更换;
4) IDG CNG:IDG 更换;
5) APU CNG:APU 更换。
h) 适用性:该任务的适用性:
1) “全部”,表示该任务适用于所有飞机;
2) 特殊情况(如选装项、单机设计构型不一致或与服务通告执行情况相关的)标记为“注”并在“任务描述”一栏中具体说明。
i) ATA 章节/SSI/任务描述:任务相关的 ATA 章节(两位)及名称,SSI 号及 SSI 名称,以及针对具体任务的任务描述。需要对任务进行的其他的说明或解释也在此标明。
j) 任务来源:ED/AD/CPCP/FD。
A.3 区域章节内容说明
区域章节内容说明其样页参见图 A.3。
图 A.3 区域章节内容说明样页内容说明如下:
a) 修订状态:任务相对于前一版本中任务的修订状态:
1) N:新增;
2) R:修订;
3) D:删除。
b) MRB 任务号:每个任务拥有唯一的任务号,其中前三位数字为区域号,随后两位数字为任务序列号,最后两位数字表示任务的适用性。
c) 任务描述:对所执行的任务进行描述,同时说明任务对象的范围。
d) 区域:飞机上执行此任务所涉及的区域。
e) 接近方式:执行任务时需要打开的口盖或门的编号。当接近方式为外部接近时,此处留空。
f) 间隔:执行任务的频率及使用参数,如飞行小时、循环和日历时间:
1) FC:飞行循环;
2) FH:飞行小时;
3) YR:年;
4) MO:月。
g) 适用性:该任务的适用性:
1) “全部”,表示该任务适用于所有飞机;
2) 特殊情况(如选装项、单机设计构型不一致或与服务通告执行情况相关的)标记为“注”并在“任务描述”一栏中具体说明。
h) 任务来源:此列应列出任务的主要来源,如 MSI、SSI、LHSI、EZAP、SZA、CPCP 等。当有多个任务来源时,应全部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