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49.040 V 00
HB 8514-2015
民用飞机工艺标准化大纲编写要求
Requirements for drafting the process standardization program of civil aircraft
2015-07-14 发布 2016-01-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飞机分公司、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戴金明、李耐锐、寇洁、张晓静、陈磊、梁勇、何志英、万勇、胡琴、杨旭、关煜杰、夏晓理。
民用飞机工艺标准化大纲编写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飞机工艺标准化大纲(以下简称“工艺标准化大纲”)的主要内容及编写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民用飞机(含直升机)各层级产品工艺标准化大纲的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863 机械制造工艺基本术语
HB 8430 民用飞机研制标准化评审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4863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工艺标准化 process standardization
将标准化原理(包括简化、统一、互换、协调及适应等)和方法应用于工艺技术及管理工作中,使工艺工作规范化的活动。
3.2
产品相似性 similarity of product
产品所具有主要特征的相似性,主要包括结构相似性、材料相似性和工艺相似性。
3.3
工艺成组化 group of process
将企业的多种产品、部件和零件, 按一定的相似性准则,分类编组,并以这些组为基础,组织各项工艺工作。
4 总则
4.1 基本要求
4.1.1 民用飞机工艺标准化大纲是工程发展阶段和批生产阶段工艺标准化工作的基本文件。根据民用飞机研制模式,按需编制承包商级或全机、部段、部组件以及系统、分系统、机载设备等的工艺标准化大纲。
4.1.2 在编制民用飞机工艺标准化大纲时,应结合民用飞机研制模式、企业技术体系及能力、企业标准体系和水平,并根据产品的实际情况,对本标准第 6 章的内容进行剪裁。剪裁时应考虑产品研制阶段、产品在系统中的层次、产品的重要程度、产品的复杂程度、生产数量、研制或生产的经费和进度要求等
因素。
4.2 制修订依据
工艺标准化大纲制修订依据主要包括:
a) 民用飞机标准化大纲和有关设计技术资料;
b) 前一阶段工艺标准化大纲实施情况及评审意见;
c) 工艺总方案;
d) 相关适航文件;
e) 制造单位生产条件。
4.3 制修订原则
制修订工艺标准化大纲应符合下列基本原则:
a) 贯彻国家标准化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民用飞机标准化工作的相关管理要求;
b) 符合适航要求,落实民用航空器适航规章中的相应适航标准;
c) 根据技术指标及客户要求,进行民用飞机研制的工艺、工装标准化目标分析, 明确其总体目标和阶段工作目标;
d) 体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切实可行,发挥标准化对民用飞机研制的指导和保障作用;
e) 选用的标准应现行有效,相互协调和满足使用,并积极采用(或转化)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f) 积极实施工艺成组化;
g) 积极实施工装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模块化)(以下简称“三化”)设计;
h) 工艺标准化大纲的内容应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4.4 制修订时机
工艺标准化大纲的制修订时机:
a) 在工程发展阶段的详细设计阶段,应编制工艺标准化大纲,用于指导产品研制的工艺标准化工作;
b) 在批生产阶段初期,根据批量生产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和补充完善工艺标准化大纲,用于指导批生产阶段的工艺标准化工作。
4.5 制修订方式
工艺标准化大纲可采用下列方式组织制修订:
a) 工艺标准化大纲由制造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标准化和工艺等有关人员制修订;
b) 必要时,应由产品设计、生产管理、生产保障等部门的人员参与工艺标准化大纲的制修订。
4.6 评审要求
应按 HB 8430 规定的标准化评审要求,对工艺标准化大纲进行评审。
5 工艺标准化大纲构成
5.1 构成
工艺标准化大纲一般由下列几部分构成:
a) 封面与首页(见 5.2);
b) 目次(见 5.3);
c) 文件名称(见 5.4);
d) 技术内容(见 5.5);
e) 参考资料(见 5.6)。
5.2 封面与首页
封面与首页应符合民用飞机制造行业或民用飞机制造企业有关技术文件管理制度的规定。封面上至少应标识出文件名称、编号(包含版次信息)、编制单位和日期。
5.3 目次
根据需要或企业相关文件管理规定设置目次。
5.4 文件名称
文件名称通常由三部分组成:产品型号(代号)、产品名称、文件主题。
示例:
5.5 技术内容
工艺标准化大纲应规定下列内容:
a) 概述;
b) 工艺、工装标准化目标及工作范围;
c) 实施标准要求;
d) 工艺标准化要求;
e) 工装标准化要求;
f) 工艺成组化要求;
g) 工装的“三化”要求;
h) 工艺文件、工装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统一性要求;
i) 主要任务和工作项目。
5.6 参考资料
应列出在编制过程中参考的主要资料,包括标准、法规、技术文件及其他资料。
6 工艺标准化大纲技术内容
6.1 概述
说明文件的编制依据,并概要介绍产品的用途、构成和工艺特点等。
6.2 工艺、工装标准化目标及工作范围
6.2.1 目标
根据民用飞机产品设计方案及性能、研制费用、生产进度、售后服务等项要求,制定具体的工艺、工装标准化目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 实现产品质量和民用飞机标准化大纲目标;
b) 工艺、工装标准化要达到的水平;
c)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目标;
d) 引进产品工艺标准的国产化目标;
e) 开展工艺成组化,实现的工艺设计质量和工艺文件的简化目标;
f) 提出工装标准化系数及技术经济效益,工装标准化系数统计方法参见附录 A;
g) 建立先进、配套、适用的工艺、工装标准和文件体系。
6.2.2 工作范围
根据民用飞机的工艺、工装标准化目标和各项具体要求以及适航要求, 确定工艺、工装标准化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 提出工艺、工装标准的选用范围;
b) 制(修)订型号所需的工艺、工装技术及管理标准,完善工艺、工装标准体系;
c) 制定工艺、工装标准化文件;
d) 实施工艺、工装标准,协调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e) 依据产品相似性,对产品进行梳理与类别划分,开展工艺成组化工作;
f) 开展工装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以下简称“三化”)工作;
g) 利用信息化技术,开展工艺、工装数据的收集,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
h) 进行工艺文件和工装设计文件的标准化审查;
i) 依据产品研制和适航要求,开展工艺文件的标准化工作;
j) 其他有关的工艺、工装标准化工作。
6.3 实施标准要求
应根据民用飞机研制需求和本单位的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等实际情况, 提出具体的标准实施要求。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 依据设计图样(含数模)、产品规范、技术指标、质量要求等设计输出信息及工艺总方案, 分析飞机研制工艺、工装标准化要求,确定工艺、工装标准选用范围和需制修订的工艺标准;
b) 针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 以及飞机生产合同和型号研制文件规定执行的标准,提出强制执行的要求,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c) 在预发展阶段初步建立与工艺总方案及设计标准要求相协调的工艺、工装标准体系构架, 并在后续研制阶段不断补充、完善;
d) 应将需实施的工艺、工装标准限制在规定的标准选用范围内, 对超范围选用做出规定,并要求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
e) 组织制定重要工艺、工装标准的实施计划,包括技术和资源准备;
f) 对需实施的标准,必要时提出具体的实施要求,如剪裁、优选、限用、压缩品种规格等;
g) 制定新旧标准替代实施细则,提出在新旧标准过渡期间保证互换与协调的措施;
h) 按需制定公英制转换要求;
i) 根据标准选用范围,配齐实施标准所需的有关资料,并组织新标准的宣贯和培训;
j) 组织检查工艺、工装标准的实施情况和转阶段的标准化评审,并编写重要标准实施总结报告。
6.4 工艺标准化要求
应根据民用飞机研制需求和本单位的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等实际情况, 提出具体的工艺标准化要求。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 采用工艺标准的原则和开展工艺技术工作应贯彻的标准;
b) 工艺标准体系表的编制和标准制(修)订;
c) 工艺文件的编制和更改维护;
d) 设计图样(含数模)、文件的工艺性审查;
e) 工艺文件标准化审查;
f) 特种工艺的应用;
g) 供应商工艺标准化。
6.5 工装标准化要求
应根据民用飞机研制需求和本单位的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等实际情况, 提出具体的工装标准化要求。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 工装的选择、设计和更改;
b) 工装图样(含数模)、文件的标准化审查;
c) 外购、外协工装标准化;
d) 工装借用;
e) 工装用原材料的选择和代用;
f) 工装标准件选用。
6.6 工艺成组化要求
应根据民用飞机产品特征和本单位的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等实际情况, 提出具体的工艺成组化要求,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 在详细设计阶段,根据飞机研制产品设计方案和工艺总方案,提出工艺成组化目标及其实施方案;提出产品梳理和类别划分的要求;提出典型工艺文件编制要求;
b) 在详细设计阶段,开展工艺成组化工作,落实目标,将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到工艺文件中;
c) 在试飞取证阶段,检查和总结工艺成组化工作,提出改进措施;针对批量生产的特点,综合考虑工艺成组化的效果和工艺设计、加工效率,调整实施方案;
d) 在批生产阶段,检查和总结工艺成组化对批量生产的适应性,做必要的修改调整后,最终固化工艺成组化成果。
6.7 工装的“三化”要求
应根据民用飞机研制的特点和本单位的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等实际情况, 提出具体的工装“三化”要求,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 在详细设计阶段,根据飞机研制工艺总方案,提出工装“三化”目标及其实施方案;提出采用现有、通用、组合工装的要求;提出专用工装设计要求;
b) 在详细设计阶段,开展工装“三化”设计工作,落实“三化”目标,将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到工装设计图样中;
c) 在试飞取证阶段,检查和总结工装“三化”工作,提出改进措施;针对批量生产的特点,综合考虑“三化”的效果和加工效率,调整工装“三化”方案;
d) 在批生产阶段,检查和总结工装的“三化”对批量生产的适应性,做必要的修改调整后,最终固化工装的“三化”成果。
6.8 工艺、工装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统一性要求
应根据工艺总方案、工作模式及适航要求, 对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统一性提出要求,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 按产品研制阶段分别提出工艺文件、工装文件的完整性要求;
b) 制定(或引用)工艺文件、工装文件格式、编号、编制、签署、更改、归档、维护等规定;
c) 提出工艺文件、工装文件标准化审查要求。
6.9 主要任务和工作项目
应依据飞机研制生产要求和本单位的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等实际情况, 并按照研制阶段的划分,列出各阶段应完成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项目,见表 1。
表 1 民用飞机研制各阶段工艺标准化的主要工作内容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工装标准化系数统计方法
A.1 统计原则
工装标准化系数的计算具有相对性,只有应用同一统计方法和统计范围计算出的系数才具有可比性。因此,在计算新产品工装标准化系数时,应采用相同的统计方法和统计范围。
A.2 统计名称含义
工装标准化系数统计方法中的名称含义如下:
a) 工装标准化系数:工装中的标准件数、通用件数、外购件数之和与总零件数之比的百分数。
b) 标准件:已纳入标准的零、组件。例如:紧固件、衬套等。
c) 通用件:能在不同工装中互用的零组件。
d) 外购件:采购其他企业或行业生产的工装零组件。
A.3 工装标准化系数
工装标准化系数按式(A.1)计算:
K=[(B+T+W)/G]×100%………………………………………(A.1)式中:
K ——工装标准化系数;
G ——工装零件总数;
B ——标准件数(含外购标准件);
T ——通用件数;
W ——外购件数(外购标准件不包含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