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49.095 V 44
HB 8483-2014
民用飞机供氧系统清洗和包装要求
Cleaning and packing requirements for supply oxygen system of civil aircraft
2014-07-09 发布 2014-11-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定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航工业三五一厂、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彭光梅、方玲、赵宏韬、金惠杰、郭耀东。
民用飞机供氧系统清洗和包装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飞机供氧系统清洗和包装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飞机供氧系统零部件的清洗和包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HB 5028 航空机载设备干燥空气封存
HB 5870-1985 航空辅机产品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缩略语
3.1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1
清洗 cleaning
通过清除零部件上的污染物使其达到规定清洁等级的过程。
3.1.2
清洁等级 cleanliness level
清洗后允许的污染物的覆盖范围、严重程度。
3.1.3
污染物 contaminant
可能对供氧系统功能、可靠性和寿命产生不利影响的物质。
3.2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3.2.1
NVR:溶剂或挥发性液体蒸发后在物体表面保留的物质,即不挥发的残余物(non-volatile residue)
4 清洗
4.1 总则
供氧系统零部件表面不应附着油类和脂类或其他易燃的化合物和易氧化的颗粒。零部件在装配成成品前应在清洗室按一定的清洗规程进行清洗,以便获取足够的清洁等级,从而保障系统安全、可靠地工作。
4.2 清洁等级
清洁等级是根据清洗后物体表面的 NVR 来划分的,具体划分见表 1。
表 1 清洁等级
供氧系统零部件通常只需清洗到 C 级,就足够排除系统内所有燃烧危险或堵塞。
4.3 清洗室
4.3.1 构成要求
供氧系统及其零部件的清洗室通常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单独的空间,且应无隐蔽的污染源;
b) 清洗室的墙壁、天花板和地板表面应由不易脱落灰尘或颗粒且容易清洁的材料或涂层组成;
c) 清洗室应有防灰尘进入的措施;
d) 清洗室内的设备和设施等应防火、防爆,且防赃物堆积易清洁;
e) 清洗室的设备应不产生灰尘、颗粒或生锈, 油漆应坚固、不起片、不生粉, 容易磨损或凸起的设备应采用不锈钢或不易变形的塑料制成;
f) 应在工作台台面处至少要提供 22.86 m 烛光的无影灯照明;
g) 工作区域应有“禁止吸烟,禁止进食”警示标志。
4.3.2 温湿度
清洗室内的温度为 20℃±5℃, 相对湿度为 30%~70%。
4.3.3 空气过滤
清洗室内的通风口应安装空气过滤装置,以保持室内每0.028m3 空气中含直径为0.5μm或大于0.5μm的尘埃微粒量少于 300,000 个。
4.3.4 通风和空气压力
通风装置对 1.0μm 或更大微粒应有 80%~85%的功效,同时应具有最少每小时更换 10 次空气的能力。
为保证清洗室内通风良好,通常应保持清洗室内压力高于室外环境压力,一般压差不低于 12.45Pa。 4.3.5 人员着装
清洗室人员着装应保护清洗人员的安全并防止污染零部件的清洁表面,满足以下要求:
a) 所有人员应穿着清洁的且不会掉纤维或绒毛未毁坏的工作服和帽子,不能露出拉链、钥匙等金属物品。
b) 进入清洗室应穿鞋套。
c) 清洗时应戴能防化学品和静电的手套。
d) 患有严重掉头皮屑、湿疹、流感或感冒的人员不应进行清洁操作,症状较轻的人员应带上手套,帽子或口罩进行操作。所有人员在进行清洁操作之前, 必须清洗以除去皮肤暴露部位的油脂或含油软膏、化妆品或其他护发油和脏物。
4.3.6 维护
清洗室的维护要求如下:
a) 每使用 8 h 后,应用清洁剂清洗和擦拭设备、工具和工作台;
b) 每月用清洁剂清洗和擦拭墙壁、天花板和地板;
c) 每天测量室内的空气温度和湿度,以控制在指定范围;
d) 清洗室内产生的油类、脂类、残留物、溢出的化学品、外来杂质以及操作过程中产生的碎片、颗粒和灰尘应立即被清除掉;
e) 清洗室内的空气过滤装置应定期更换,每年不少于一次;
f) 清洗室内严禁存放强酸、强碱等腐蚀性化学物质及各种易燃易爆的有机物, 不允许除清洗介质以外的各种腐蚀性气、液体进入清洗间,不得摆放容易磕碰产生火花的金属物品;
g) 带入清洗室的工具或装备应保证其清洁等级不低于 C 级,专用工具应作标记。
4.4 清洗方法
4.4.1 常规清洗方法
4.4.1.1 溶剂清洗
溶剂清洗即利用溶剂除去可溶性有机污染物和颗粒的方法。溶剂清洗有两种清洗方式:
a) 将供氧系统零部件浸入溶剂中,用软刷子或绸布清洗。不能浸入溶剂中的,用绸布蘸溶剂擦拭。清洗后进行干燥处理。
b) 溶剂蒸汽脱脂。用溶剂蒸汽清洗供氧系统零部件, 清洗后进行干燥处理。蒸汽脱脂常用的溶剂是三氯乙烯。
4.4.1.2 清洁剂和水清洗
清洁剂和水清洗是指零部件用可溶于水的清洗剂和水溶液来除去油类、脂类和其他污染物的方法。清洗中用软刷子清洗或摇晃溶液以清除污染物,清洗后用清洁的、热的蒸馏水冲洗零部件, 最后进行干燥处理。
4.4.1.3 超声波清洗
超声波清洗是利用溶液的高频率震动来进行清洗,清洗过程如下:
a) 将需要清洗的零部件放入一个筛状篮子里,然后放入超声波清洗箱,完全浸入清洗液中;
b) 启动超声波清洗,超声波能量通过清洗箱中的清洗液传递到零部件上,洗涤时间为 5min~ 15min;
c) 清洗后进行干燥处理。
4.4.2 干燥
4.4.2.1 总则
供氧系统零部件在清洗后应立即进行干燥处理,以除去清洗液或表面水分及残留湿气。干燥时可能损害零件的某些部位或性能时应注意保护或另作处理。对有镀层的金属零部件和非金属零部件, 应根据其特点选择适当的干燥温度以防影响性能。
4.4.2.2 吹干
用洁净的压缩空气或氮气吹干零部件,根据需要可采用冷风或热风。
4.4.2.3 烘干
将零部件置于带鼓风的烘干箱中加热烘干。烘干温度对零件材料不应产生有害影响, 一般不应大于122℃。
4.4.2.4 擦干
用干净不起毛的无腐蚀的布或滤纸擦试零部件表面。
4.4.2.5 红外线干燥
将零部件置于红外线干燥装置下直接进行干燥。
4.4.2.6 沥干或晾干
经有机溶剂或添加置换型防锈油的溶剂清洗的零部件,应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沥干或晾干。
4.4.3 典型零部件的清洗方法
4.4.3.1 金属件的清洗
清洗方法如下:
a) 全部是金属且表面镀锌、镍、钝化、发兰等零部件,应将其分别浸在 180#航空洗涤汽油和95%酒精溶液(对于表面粗糙度、精度高的零组件,应选用 120#航空洗涤汽油和 99.5%酒精溶液)中清洗干净,然后用绸布擦干金属表面,复杂的零部件需用干燥无油的压缩空气或氮气吹干;
b) 局部涂漆及带有橡胶或纤维的零部件,不能浸在汽油和酒精溶液中清洗,应用绸布分别蘸 180#航空洗涤汽油和 95%酒精仔细擦净金属表面,然后用干绸布擦干;
c) 全部涂漆、局部涂漆及黑色氧化并涂有机硅的零部件应用软毛刷将其表面的灰尘、脏物刷干净,刷不到的地方可用压缩空气或氮气吹干净;
d) 表面涂蜡的零部件,不能浸在汽油和酒精的溶液中清洗,只能用绸布蘸 1%~2%重铬酸钾水溶液清洗干净,然后擦干或吹干表面,最后放入 45℃±5℃的烘箱中烘干 15 min~60min;
e) 阳极化着色的金属件应用 180#航空洗涤汽油清洗干净,然后擦干或吹干表面。
4.4.3.2 有机玻璃的清洗
清洗方法如下:
a) 用干净的绸布擦净零部件表面;
b) 根据需要用麂皮或其他工艺手段进行抛光,抛光后的零部件先用中性皂液清洗,然后用蒸馏水清洗干净,最后用绸布擦干、晾干。
4.4.3.3 云母片的清洗
清洗方法如下:
a) 用麂皮或绸布擦净零部件表面;
b) 对研磨过的云母片先用绸布蘸蒸馏水擦干净,然后再用绸布擦干、晾干。
4.4.3.4 橡胶零部件的清洗
清洗方法如下:
a) 表面有灰尘、脏物时用软毛刷刷干净;
b) 根据需要用绸布蘸 95%酒精擦干净,然后用绸布擦干、晾干或吹干;
c) 根据需要用 1%~2%重铬酸钾水溶液清洗,然后用清水洗干净,最后用绸布擦干、晾干或吹干;
d) 根据需要在中性皂液中用软毛刷刷干净,然后用清水洗干净,最后用绸布擦干、晾干或吹干。
4.4.3.5 塑料零部件的清洗
清洗方法如下:
a) 将零部件放在中性皂液中,用软毛刷和布清洗,以去除脏物和油脂;
b) 依次用 50℃±5℃温水和冷水清洗干净后,立即用绸布擦干或吹干;
c) 清洗后的零件放入 45℃±5℃的烘箱中烘干 15 min~60 min。
4.4.3.6 钢纸板零部件的清洗
用绸布擦净零部件表面,必要时先用绸布蘸 120#航空洗涤汽油擦洗,再用绸布蘸 99.5%酒精擦干净。清洗好的零部件应在干燥器内放置 96 h 才能使用。
4.4.3.7 涂胶布零部件的清洗
清洗方法如下:
a) 表面有脏物时可用软毛刷刷干净;
b) 根据需要用绸布蘸 95%酒精擦干净,然后擦干、晾干或吹干。
4.4.3.8 氧气瓶内的清洗
先用 180#航空洗涤汽油清洗氧气瓶,然后用 95%酒精溶液清洗,清洗后将气瓶倒置晾干 48 h 或放入 45℃±5℃的烘箱中烘干 60 min~90 min。
4.4.3.9 氧气管路的清洗
金属管选用 95%酒精溶液冲洗,冲洗后用干燥无油的压缩空气或氮气吹干。
纯胶管先用软毛刷裹上绸布往复擦拭其内部,然后用干燥无油的压缩空气或氮气吹洗。
带钢丝的氧气软管用 1%~2%重铬酸钾水溶液或中性皂液清洗,再用清水洗干净,然后用干燥无油的压缩空气或氮气吹干。
4.5 清洗后的检验
清洗后常用的检查方法有:
a) 目视检查:用目测检查零部件表面有无残留的油、脂等污物或其他异物;
1) 白光检查: 在“日光”条件下目测检查零部件表面有无残留的油、脂等污物或其他异物;
2) 擦拭检查:用干净的棉布或滤纸在零部件表面擦拭,观察棉布或滤纸上有无异物污染。
b) 不挥发残留物试验:使用新的溶剂冲洗零部件表面,观察冲洗液中有无污物;蒸干冲洗液,测定残留物重量。
c) 水迹试验:把蒸馏水滴放在零部件的表面上,若在 10s 内水保持膜状而不形成水珠,则表示零件表面无油脂;若形成水珠或水有断裂迹象,则表示零件表面有油脂。试验后, 应立即用绸布擦干或用干燥无油的压缩空气或氮气吹干零部件表面。
d) 酸碱性试验:将清洗后的金属表面润湿,用精密 pH 试纸检测 pH 值,pH 值应为 6~8。此方法适用于电解清洗、酸或碱除锈及电解除锈后的酸、碱残留物的测定。
5 包装
5.1 总则
供氧系统零部件清洗干燥后,应简易包装以备用。在组装成成品后, 经调试或试验结束,按要求包装入库。需要运输时, 应根据供氧系统成品的性能、结构、外形、重量及价值选择合适的包装方式进行包装。进行包装的场地应清洁、无腐蚀性因素,环境相对湿度低于 75%。
5.2 封存包装
5.2.1 清洗干燥后的零件和组合件应用清洁的包装纸包装,包装后应储存在专用零件箱、柜内或干燥器中备用。包装用的材料、器材应经检验,确认无油脂和污染后,才能进行包装。
5.2.3 供氧系统零部件在组装成品件前,必须单独存放,不可与其他系统零部件混放。存放区域严禁有油脂和污染。
5.2.2 供氧系统成品所有进出口接嘴应用清洁的金属或塑料堵帽或堵塞密封起来,然后按 HB 5028 的要求进行封存和包装。
5.3 运输包装
供氧系统成品的运输包装应符合 HB 5870-1985 的要求,运输包装箱的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2008 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