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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可复制 HB 8468-2014(2017) 民用飞机电气系统飞行试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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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别:航空航天民航
  • 更新日期:2026-05-12
关键词:电气   复制   民用   飞行   飞机
资源简介

ICS 49.020 V 40

HB 8468-2014

民用飞机电气系统飞行试验要求

Requirements for flight test of civil aircraft electric system

2014-05-19 发布 2014-10-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 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晖、曹红旗、陈晨、田红。

民用飞机电气系统飞行试验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飞机电气系统飞行试验的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运输类飞机电气系统飞行试验。其他类飞机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B 8472 民用飞机飞行试验通用要求

HB 8440 民用飞机供电特性数字式测试设备要求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第 25 部〈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CCAR-25-R4)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11年 11 月 7 日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 209 号

3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APU:辅助动力装置(auxiliary power unit)

RAT:冲压空气涡轮系统(ram air turbine)

4 一般要求

4.1 试飞大纲

应根据飞行试验各阶段的任务性质、试验要求和试飞内容制定相应的试飞大纲,试飞大纲应符合HB 8472 的规定。

4.2 试验资源

4.2.1 试验机

试验机应符合 HB 8472 中的规定。

4.2.2 地面保障

应对试验支持设施和专用设备进行规划和安排。地面特殊保障设备主要包括:

a) 数据处理系统;

b) 地面实时监控系统;

c) 其他特殊保障要求及专用设备。

4.2.3 特殊环境

对于需要在特殊环境下实施的科目,应按照试验要求选择指定的特殊环境进行试验。特殊环境主要

包括:自然结冰天气、高寒天气、高原机场。

4.3 飞行试验测试

民用飞机电气系统飞行试验测试应符合 HB 8472 的规定,并根据试飞任务的要求,选取机上专用设备。除 HB 8472 中规定的机上专用设备外,还应包括模拟负载等电气系统专用测试设备。试验中的测试设备和采用的测试方法应符合 HB 8440 的要求。

4.4 试飞中断、恢复、重试

民用飞机电气系统试飞中断、恢复、重试应符合 HB 8472 的规定。

4.5 试飞质量和安全

民用飞机电气系统飞行试验的质量保证和安全管理应符合 HB 8472 的规定。

5 详细要求

5.1 总则

民用飞机电气系统的飞行试验主要包括:

a) 主电源系统飞行试验;

b) 二次电源飞行试验;

c) 辅助电源系统飞行试验;

d) 应急电源系统飞行试验;

e) 配电系统飞行试验;

f) 驾驶舱照明飞行试验;

g) 防撞灯飞行试验;

h) 探冰灯飞行试验;

i) 航行灯飞行试验;

j) 着陆/滑行灯飞行试验。

5.2 主电源系统飞行试验

5.2.1 主电源系统正常工作

5.2.1.1 主电源系统稳态工作

5.2.1.1.1 试验目的

试验目的包括:

a) 考核在主交、直流电源系统正常工作时的稳态电源特性;

b) 进行主交、直流电源系统在各种气象条件下、各种飞行阶段及不同工作构型下的负载图试飞。主要验证 CCAR-25-R4 §25. 1301(d), §25. 1309(a)、(b)、(c)、(d)、(e), §25. 1351(a)(1)、

(b)(5)、(b)(6),§25. 1353(a)、(c),§25. 1431 等条款。

5.2.1.1.2 试验要求

5.2.1.1.2.1 测试要求

测试要求包括:

a) 测试各台发电机调压点、汇流条等的电压、频率、波形参数、电流等电源特性参数;

b) 测试高度、速度、转速。

5.2.1.1.2.2 保障要求

无特殊要求。

5.2.1.1.2.3 气象要求

若主电源系统稳态工作的性能和用电负载与气象密切相关,则应进行相关气象条件下的试飞。

5.2.1.1.3 试验内容与方法

应按以下方法进行试验:

a) 飞机在主电源系统正常工作时,向电网供电,接通飞机上允许工作的所有用电设备,测试主电源系统相关参数;

b) 主电源系统正常工作,向电网供电,记录飞机地面准备、滑行、起飞、爬升、巡航、下降到着陆各个飞行阶段每个电源通道负载,绘制负载图。

5.2.1.1.4 试验结果与合格判据

5.2.1.1.4.1 试验结果

试验结果包括:

a) 给出主交、直流电源系统正常工作时的稳态电源特性;

b) 给出负载图。

5.2.1.1.4.2 合格判据

符合主交、直流电源系统正常工作的设计要求和相关验证条款要求,功能正常。

5.2.1.1.5 安全措施

无特殊要求。

5.2.1.2 主电源系统瞬态供电特性

5.2.1.2.1 试验目的

考核主交、直流电源系统工作时,突加、突卸大负载的瞬态供电特性。

主要验证 CCAR-25-R4 §25. 1301(d),§25. 1309(a)、(b)、(c)、(d),§25. 1351(a)(1)、(b) (6), §25. 1353(a)等条款。

5.2.1.2.2 试验要求

5.2.1.2.2.1 测试要求

测试要求包括:

a) 测试发电机调压点、汇流条等的瞬态电压、瞬态频率、电流;

b) 测试高度、速度等。

5.2.1.2.2.2 保障要求

无特殊要求。

5.2.1.2.2.3 气象要求

若主电源系统瞬态供电特性和用电负载与气象密切相关,则应进行相关气象条件下的试飞。

5.2.1.2.3 试验内容与方法

飞机在巡航状态飞行,主电源系统工作时,突加、突卸大功率负载,测试主电源系统相关参数。

5.2.1.2.4 试验结果与合格判据

5.2.1.2.4.1 试验结果

给出主交、直流电源系统工作的瞬态供电特性。

5.2.1.2.4.2 合格判据

符合主交、直流电源系统正常工作的设计要求和相关验证条款要求,功能正常。

5.2.1.2.5 安全措施

无特殊要求。

5.2.1.3 负加速度(负过载)时主电源系统工作

5.2.1.3.1 试验目的

检查飞机在负加速度工作时, 主交、直流电源系统是否工作正常。主要验证 CCAR-25-R4

§25.943 等条款。

5.2.1.3.2 试验要求

5.2.1.3.2.1 测试要求

测试要求包括:

a) 测试主发电机电压、频率、电流等;

b) 测试高度、速度、过载、温度等。

5.2.1.3.2.2 保障要求

无特殊要求。

5.2.1.3.2.3 气象要求

无特殊要求。

5.2.1.3.3 试验内容与方法

选取一台发电机加模拟负载至规定的负载,飞机负加速度飞行,检查电源系统的工作情况,测试主电源系统相关参数。

5.2.1.3.4 试验结果与合格判据

5.2.1.3.4.1 试验结果

给出主交、直流电源系统负加速度试飞工作情况的检查结果。

5.2.1.3.4.2 合格判据

符合主交、直流电源系统的设计要求和相关验证条款要求,功能正常,没有异常告警信息。

5.2.1.3.5 安全措施

飞行试验中如果出现异常,立即切断模拟负载,终止试验。

5.2.2 主电源系统非正常工作

5.2.2.1 试验目的

主电源系统非正常工作(主电源系统通道故障,包括 APU 发电机)飞行试验的试验目的包括:

a) 验证模拟主交、直流发电机故障时,通道转换功能、系统的安全性;

b) 考核在部分主交、直流发电机工作时的稳态电源特性;

c) 部分主交、直流发电机工作时, 进行部分主交、直流电源系统在各种气象条件下, 各飞行阶段及不同工作构型下的负载图试飞;

d) 考核主交、直流电源系统转换时的瞬态电源特性、瞬态供电特性;

e) 考核汇流条转换时间。

主要验证 CCAR-25-R4 §25. 1301(d),§25. 1309(a)、(b)、(c)、(d)、(e)、(f),§25. 1331(a)(2)、

§25. 1351(a)、(b),§25. 1353(a),§25. 1355(c)等条款。

5.2.2.2 试验要求

5.2.2.2.1 测试要求

测试要求包括:

a) 测试各台发电机调压点、汇流条等的电压、频率、波形参数、电流等;

b) 测试高度、速度、转速。

5.2.2.2.2 保障要求

无特殊要求。

5.2.2.2.3 气象要求

若主电源系统非正常工作的性能和用电负载与气象密切相关,则应进行相关气象条件试飞。

5.2.2.3 试验内容与方法

应按以下方法进行试验:

a) 飞行时,模拟主交、直流发电机故障, 关闭主发电机,转由其他主发电机供电,验证通道转换功能,检查系统安全性;

b) 飞机在巡航状态时,部分主发电机向电网供电,接通飞机上部分主发电机供电时允许工作的所有用电设备,测试稳态电源特性参数;

c) 部分主发电机向电网供电,记录飞机地面准备、滑行、起飞、爬升、巡航、下降到着陆各个飞行阶段负载的用电情况,绘制负载图;

d) 飞行时,模拟主交、直流发电机故障,关闭主发电机,转由其他主发电机供电,在此过程中,测试相关参数,测试瞬态电源特性参数,计算转换时间。

5.2.2.4 试验结果与合格判据

5.2.2.4.1 试验结果

试验结果包括:

a) 给出部分主交、直流发电机工作时的稳态电源特性;

b) 给出负载图;

c) 给出通道转换功能验证结果;

d) 给出主电源系统转换的瞬态供电特性;

e) 给出转换时间。

5.2.2.4.2 合格判据

符合主交、直流电源系统非正常工作的设计要求和相关验证条款要求,功能正常。

5.2.2.5 安全措施

在进行试飞前,主电源通道应在地面按照预案进行操作,完成相关功能检查。

5.3 二次电源飞行试验

5.3.1 二次电源正常工作

5.3.1.1 二次电源稳态工作

5.3.1.1.1 试验目的

试验目的包括:

a) 考核二次电源正常工作时的稳态电源特性;

b) 进行二次电源在各种气象条件下,各飞行阶段及不同工作构型下的负载图试飞。

主要验证 CCAR-25-R4 §25. 1301(d),§25. 1309(a)、(b)、(c)、(d),§25. 1351(a)(1)、(b)(5)、

(b)(6),§25. 1353(a)、(c),§25. 1431 等条款。

5.3.1.1.2 试验要求

5.3.1.1.2.1 测试要求

测试要求包括:

a) 测试各二次电源的电压、频率、波形参数、电流等电源特性参数;

b) 测试高度、速度。

5.3.1.1.2.2 保障要求

无特殊要求。

5.3.1.1.2.3 气象要求

若二次电源稳态工作的性能和用电负载与气象密切相关,则应进行相关气象条件下的试飞。

5.3.1.1.3 试验内容与方法

应按以下方法进行试验:

a) 飞机在二次电源正常工作时,向电网供电,接通机上允许工作的所有用电设备,测试二次电源相关参数;

b) 二次电源正常工作,向电网供电,记录飞机地面准备、滑行、起飞、爬升、下降到着陆各个飞行阶段每个电源通道负载,绘制负载图。

5.3.1.1.4 试验结果与合格判据

5.3.1.1.4.1 试验结果

试验结果包括:

a) 给出二次电源正常工作时的稳态电源特性;

b) 给出负载图。

5.3.1.1.4.2 合格判据

符合二次电源正常工作的设计要求和相关验证条款要求,功能正常。

5.3.1.1.5 安全措施

无特殊要求。

5.3.1.2 二次电源瞬态供电特性

5.3.1.2.1 试验目的

考核二次电源工作时,突加、突卸大负载的瞬态供电特性。主要验证CCAR-25-R4 §25. 1301(d), §25. 1309(a)、(b)、(c)、(d),§25. 1351(a) (1)、(b)(6), §25. 1353(a)等条款。

5.3.1.2.2 试验要求

5.3.1.2.2.1 测试要求

测试要求包括:

a) 测试二次电源瞬态电压、瞬态频率、电流;

b) 测试高度、速度等。

5.3.1.2.2.2 保障要求

无特殊要求。

5.3.1.2.2.3 气象要求

若二次电源瞬态供电特性的性能和用电负载与气象密切相关,则应进行相关气象条件下的试飞。

5.3.1.2.3 试验内容与方法

飞机在巡航状态飞行,二次电源工作时,突加、突卸大功率负载,测试二次电源相关参数。

5.3.1.2.4 试验结果与合格判据

5.3.1.2.4.1 试验结果

给出二次电源工作的瞬态供电特性。

5.3.1.2.4.2 合格判据

符合二次电源正常工作的设计要求和相关验证条款要求,功能正常。

5.3.1.2.5 安全措施

无特殊要求。

5.3.2 二次电源非正常工作

5.3.2.1 试验目的

二次电源非正常工作(二次电源通道故障)飞行试验的试验目的包括:

a) 验证模拟二次电源故障时,通道转换功能、系统的安全性;

b) 考核在部分二次电源工作时的稳态电源特性;

c) 部分二次电源工作时,进行部分二次电源在各种气象条件下,各飞行阶段及不同工作构型下的负载图试飞;

d) 考核二次电源转换时的瞬态电源特性、瞬态供电特性;

e) 考核汇流条转换时间。

主要验证 CCAR-25-R4 §25. 1301(d),§25. 1309(a)、(b)、(c)、(d)、(e)、(f),§25. 1331(a)(2)、

§25. 1351(a)、(b),§25. 1353(a),§25. 1355(c)等条款。

5.3.2.2 试验要求

5.3.2.2.1 测试要求

测试要求包括:

a) 测试二次电源的电压、频率、波形参数、电流等;

b) 测试高度、速度等。

5.3.2.2.2 保障要求

无特殊要求。

5.3.2.2.3 气象要求

若二次电源非正常工作的性能和用电负载与气象密切相关,则应进行相关气象条件试飞。

5.3.2.3 试验内容与方法

应按以下方法进行试验:

a) 飞行时,模拟二次电源故障,关闭部分二次电源,转由其他二次电源供电,验证通道转换功能,检查系统安全性;

b) 飞机在巡航状态时,部分二次电源向电网供电,接通飞机上部分二次电源供电时允许工作的所有用电设备,测试稳态电源特性参数;

c) 部分二次电源向电网供电,记录飞机地面准备、滑行、起飞、爬升、巡航、下降到着陆各个飞行阶段负载的用电情况,绘制负载图;

d) 飞行时,模拟二次电源故障,关闭部分二次电源,转由其他二次电源供电,在此过程中,测试相关参数,考核瞬态电源特性参数,计算转换时间。

5.3.2.4 试验结果与合格判据

5.3.2.4.1 试验结果

试验结果包括:

a) 给出部分二次电源工作时的稳态电源特性;

b) 给出负载图;

c) 给出通道转换功能验证结果;

d) 给出二次电源转换的瞬态供电特性;

e) 给出转换时间。

5.3.2.4.2 合格判据

符合二次电源非正常工作的设计要求和相关验证条款要求,功能正常。

5.3.2.5 安全措施

在进行试飞前,二次电源通道应在地面按照预案进行操作,完成相关功能检查。

5.4 辅助电源系统飞行试验

5.4.1 辅助电源系统稳态工作

5.4.1.1 试验目的

考核辅助电源系统工作时的稳态电源特性。

主要验证 CCAR-25-R4 §25. 1301(d),§25. 1309(a)、(b)、(c)、(d)、(e)、(f),§25. 1351(a)(1)、 (b)(5)、(b)(6),§25. 1353(a)、(c),§25. 1355(c)等条款。

5.4.1.2 试验要求

5.4.1.2.1 测试要求

测试要求包括:

a) 测试 APU 发电机调压点、汇流条电压、频率、波形参数、电流等电源特性参数;

b) 测试高度、速度、转速。

5.4.1.2.2 保障要求

无特殊要求。

5.4.1.2.3 气象要求

若辅助电源系统稳态工作的性能和用电负载与气象密切相关,则应进行相关气象条件下的试飞。

5.4.1.3 试验内容与方法

飞机在飞行中,由 APU 发电机向电网供电,接通飞机上在该状态允许工作的所有用电设备,测试辅助电源系统相关参数。

5.4.1.4 试验结果与合格判据

5.4.1.4.1 试验结果

给出辅助电源系统工作时的稳态电源特性。

5.4.1.4.2 合格判据

符合辅助电源系统的设计要求和相关验证条款要求,功能正常。

5.4.1.5 安全措施

安全措施包括:

a) 在进行试飞前,电源通道应在地面按照预案进行操作,完成相关功能检查;

b) 试飞应在辅助动力装置允许的飞行高度范围内进行。

5.4.2 辅助电源系统瞬态供电特性

5.4.2.1 试验目的

考核辅助电源系统工作时,突加、突卸大负载的瞬态供电特性。

主要验证 CCAR-25-R4 §25. 1301(d),§25. 1309(a)、(b)、(c)、(d),§25. 1351(a)(1)、(b)(6), §25. 1353(a)等条款。

5.4.2.2 试验要求

5.4.2.2.1 测试要求

测试要求包括:

a) 测试 APU 发电机调压点、汇流条等的瞬态电压、瞬态频率、电流;

b) 测试高度、速度等。

5.4.2.2.2 保障要求

无特殊要求。

5.4.2.2.3 气象要求

若辅助电源系统瞬态供电特性和用电负载与气象密切相关,则应进行相关气象条件下的试飞。

5.4.2.3 试验内容与方法

飞机在巡航状态飞行,辅助电源系统工作时,突加、突卸大功率负载, 测试辅助电源系统相关参数。

5.4.2.4 试飞结果与合格判据

5.4.2.4.1 试验结果

给出辅助电源系统工作的瞬态供电特性。

5.4.2.4.2 合格判据

符合辅助电源系统的设计要求和相关验证条款要求,功能正常。

5.4.2.5 安全措施

安全措施包括:

a) 在进行试飞前,电源通道应在地面按照预案进行操作,完成相关功能检查;

b) 试飞应在辅助动力装置允许的飞行高度范围内进行。

5.4.3 负加速度时辅助电源系统工作

5.4.3.1 试验目的

检查飞机在负加速度工作时,辅助电源系统是否工作正常。

主要验证 CCAR-25-R4 §25.943 等条款。

5.4.3.2 试验要求

5.4.3.2.1 测试要求

测试要求包括:

a) 测试 APU 发电机电压、频率、电流等;

b) 测试高度、速度、过载、温度等。

5.4.3.2.2 保障要求

无特殊要求。

5.4.3.2.3 气象要求

无特殊要求。

5.4.3.3 试验内容与方法

APU 发电机加载至规定的负载,飞机负加速度飞行,检查辅助电源系统的工作情况,测试辅助电源系统相关参数。

5.4.3.4 试验结果与合格判据

5.4.3.4.1 试验结果

给出辅助电源系统负加速度试飞工作情况的检查结果。

5.4.3.4.2 合格判据

符合辅助电源系统的设计要求和相关验证条款要求,功能正常,没有异常的告警信息。

5.4.3.5 安全措施

安全措施包括:

a) 在进行试飞前,电源通道应在地面按照预案进行操作,完成相关功能检查;

b) 飞行中如果出现问题,立即恢复主发电机供电,切断模拟负载,终止试验,返航;

c) 试飞应在辅助动力装置允许的飞行高度范围内进行。

5.5 应急电源系统飞行试验

5.5.1 蓄电池

5.5.1.1 蓄电池起动发动机或 APU

5.5.1.1.1 试验目的

试验目的包括:

a) 验证蓄电池起动发动机或 APU 的功能;

b) 考核蓄电池起动发动机或 APU 的放电特性。

主要验证 CCAR-25-R4 §25. 1301(d),§25. 1309(a)、(b)、(c)、(d)、(e),§25. 1351(a), §25. 1353(a)、(c)等条款。

5.5.1.1.2 试验要求

5.5.1.1.2.1 测试要求

测试要求包括:

a) 测试蓄电池输出端电压、电流;

b) 测试高度、速度、转速等。

5.5.1.1.2.2 保障要求

无特殊要求。

5.5.1.1.2.3 气象要求

若蓄电池起动发动机或 APU 的性能和用电负载与气象密切相关,则应进行相关气象条件下的试飞。

5.5.1.1.3 试验内容与方法

飞行时,由蓄电池起动发动机或 APU,按规定的间隔时间,进行三次起动,测试起动时蓄电池相关参数。

5.5.1.1.4 试飞结果与合格判据

5.5.1.1.4.1 试验结果

试验结果包括:

a) 给出蓄电池起动发动机或 APU 的功能验证结果;

b) 给出蓄电池起动发动机或 APU 的放电特性。

5.5.1.1.4.2 合格判据

符合蓄电池起动发动机或 APU 的设计要求和相关验证条款要求,功能正常。

5.5.1.1.5 安全措施

安全措施包括:

a) 在进行试飞前,应在地面按规定次数进行机上蓄电池起动发动机或 APU 的试验,完成相关功能检查;

b) 蓄电池起动发动机或 APU 的试验,应在发动机或 APU 的起动高度范围内进行。

5.5.1.2 蓄电池为应急电源

5.5.1.2.1 试验目的

考核蓄电池应急供电的放电特性。

主要验证 CCAR-25-R4 §25. 1301(d),§25. 1309(b)、(c)、(d)、(e)、(f),§25. 1351(a), §25. 1353(a)、(c)等条款。

5.5.1.2.2 试验要求

5.5.1.2.2.1 测试要求

测试要求包括:

a) 蓄电池输出电压、电流;

b) 测试高度、速度、温度等。

5.5.1.2.2.2 保障要求

无特殊要求。

5.5.1.2.2.3 气象要求

若蓄电池为应急电源的性能和用电负载与气象密切相关,则应进行相关气象条件下的试飞。

5.5.1.2.3 试验内容与方法

飞行中,关闭主电源,由蓄电池为应急用电设备供电,测试应急供电时蓄电池相关参数。

5.5.1.2.4 试验结果与合格判据

5.5.1.2.4.1 试验结果

给出蓄电池应急供电的放电特性。

5.5.1.2.4.2 合格判据

符合蓄电池应急供电的设计要求和相关验证条款要求,功能正常。

5.5.1.2.5 安全措施

安全措施包括:

a) 在进行试飞前,电源系统应在地面进行供电逻辑、用电情况检查试验;

b) 在应急电源的飞行中,若应急电源出现问题,不能正常供电,应立即恢复主电源供电,飞机返航。

5.5.2 其他应急电源系统

5.5.2.1 试验目的

试验目的包括:

a) 验证应急电源系统的起动功能;验证电源系统的转换功能;

b) 验证结冰条件下,手动释放 RAT 的功能;

c) 考核应急电源的供电特性;

d) 在应急电源系统的飞行中给出负载的用电情况。

主要验证 CCAR-25-R4 §25. 1301(d),§25.1309 (b)、(c)、(d)、(e),§25. 1351(a)、(b)、(d), §25. 1353(c)等条款。

5.5.2.2 试验要求

5.5.2.2.1 测试要求

测试要求包括:

a) 测试应急电机调压点、汇流条、应急变压整流器输出端电压、频率、波形参数、电流等电源特性参数;

b) 测试高度、速度等。

5.5.2.2.2 保障要求

无特殊要求。

5.5.2.2.3 气象要求

自然结冰手动释放 RAT 的试飞内容需要自然结冰气象。

5.5.2.3 试验内容与方法

应按下列方法进行试验:

a) 通过手动或自动方式,起动应急电源,进入应急供电状态,飞机应急着陆,在这个全过程中,验证应急电源系统起动功能、电源系统由正常供电转为应急供电的转换功能;

b) 飞机在自然结冰条件下,主发电通道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手动释放 RAT,验证结冰状态下 RAT系统应急释放的能力;

c) 在应急电源系统的飞行中,测试应急电源系统相关参数,考核应急电源系统电源特性;

d) 在应急电源系统的飞行中,测试记录用电负载的工作情况。

5.5.2.4 试验结果与合格判据

5.5.2.4.1 试验结果

试验结果包括:

a) 给出应急电源系统起动功能验证结果;给出电源系统的转换功能验证结果;

b) 给出自然结冰状态下,RAT 系统手动释放功能验证结果;

c) 给出应急电源系统应急电源特性;

d) 给出负载图。

5.5.2.4.2 合格判据

符合应急电源系统的设计要求和相关验证条款要求,功能正常。

5.5.2.5 安全措施

安全措施包括:

a) 在进行试飞前,电源系统应在地面进行供电逻辑、用电情况检查试验;

b) 在自动起动应急电源的飞行中,若应急电源出现问题,不能正常供电,应立即恢复主电源供电,飞机返航;

c) APU 处于工作状态,但 APU 发电机不投入电网工作;在主发电机、应急发电机都不能投入电网工作的时候,接通 APU 发电机,使 APU 发电机投入电网工作;

d) 在释放 RAT 时,注意飞机构型的改变对飞行状态的影响,并使飞机稳定;

e) 飞行前应对蓄电池、RAT 系统等进行检查维护。

5.6 配电系统飞行试验

5.6.1 试验目的

试验目的包括:

a) 验证配电系统功能;

b) 检查配电网络设计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主要验证 CCAR-25-R4 §25. 1301(d)、§25. 1309、§25. 1351、§25. 1353(a)、§25. 1355、 §25. 1357(d)等条款。

5.6.2 试验要求

5.6.2.1 测试要求

测试交、直流各末级汇流条电压等。

5.6.2.2 保障要求

无特殊要求。

5.6.2.3 气象要求

若配电系统的性能和用电负载与气象密切相关,则应进行相关气象条件下的试飞。

5.6.3 试验内容与方法

应按下列方法进行试验:

a) 结合各试飞科目,验证配电系统的功能;

b) 在试飞过程中,测试交、直流各末级汇流条电压等,检查供电特性。

5.6.4 试飞结果与合格判据

5.6.4.1 试验结果

试验结果包括:

a) 给出配电系统功能验证结果;

b) 给出交、直流各末级汇流条供电特性检查结果。

5.6.4.2 合格判据

符合配电系统工作的设计要求和相关验证条款要求,功能正常。

5.6.5 安全措施

无特殊要求。

5.7 驾驶舱照明飞行试验

5.7.1 试验目的

验证驾驶舱照明功能正常,能提供足够的照明,使各种指示、机构、信号等易于判读,亮度可调,无有害反光。

主要验证 CCAR-25-R4 §25. 1381(a),§25. 1301(d), §25. 1309(a)、(d)等条款。

5.7.2 试验要求

5.7.2.1 测试要求

无特殊要求。

5.7.2.2 保障要求

在进行夜航飞行时,需要机场夜航设备保障。

5.7.2.3 气象要求

无特殊要求。

5.7.3 试验内容与方法

5.7.3.1 昼间飞行

一般结合昼间其他飞行科目进行,应按以下方法进行试验:

a) 晴天飞行员驾驶飞机调整姿态和航向,使阳光通过驾驶舱侧面窗户直射在显示器上;

b) 晴天飞行员驾驶飞机调整姿态和航向,使阳光通过正前方窗户照射到白色衬衫上且被反射到显示器上;

c) 气象条件为多云,飞行员驾驶飞机调整姿态和航向,使前方水平线和云层上方的阳光,映入驾驶员视野内;

d) 试飞员对驾驶舱显示器、仪表板的亮度、颜色、对比度等进行评述。

5.7.3.2 夜航飞行

在夜间条件下飞行,采用正常照明,试飞员调节显示器、仪表板等亮度,观察仪表/控制设备照明情况,并观察光照颜色、眩光或反光情况。

5.7.4 试验结果与合格判据

5.7.4.1 试验结果

飞行试验结束后应给出试飞员评述。

5.7.4.2 合格判据

驾驶舱各照明单元照明功能正常、亮度可调、颜色可接受、眩光和反光情况可接受。

5.7.5 安全措施

在新机首次夜间飞行时,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都会直接影响飞行安全。安全措施包括:

a) 夜航飞行中,通讯失效时,按预定方案返航着陆。

b) 夜航飞行中,主照明系统失效时,使用应急照明系统,并通知塔台返航。如应急照明系统亮度不够,影响飞行员对仪表、显示器等的观察, 由地面监控通报高度速度等主要参数,引导飞机安全着陆。

c) 夜航着陆复飞时,地面着陆探照灯作为安全设备。待飞机上升到 80m 以上,方可关闭着陆探照灯。

5.8 防撞灯飞行试验

5.8.1 试验目的

验证夜间滑行、起飞、着陆阶段,防撞灯功能正常,且灯光不会影响机组视觉及航行灯的醒目性。主要验证 CCAR-25-R4 §25. 1401(a),§25. 1301(d), §25. 1309(a)、(d)等条款。

5.8.2 试验要求

5.8.2.1 测试要求

无特殊要求。

5.8.2.2 保障要求

机场夜航保障设施。

5.8.2.3 气象要求

空中有非结冰和非雷雨云层。

5.8.3 试验内容与方法

夜间滑行、起飞、巡航、穿云飞行,飞行中飞行员观察防撞灯对驾驶舱环境的影响。

5.8.4 试验结果与合格判据

5.8.4.1 试验结果

飞行试验结束后应给出试飞员评述和地面指挥员评述。

5.8.4.2 合格判据

合格判据包括:

a) 正常飞行时,防撞灯功能正常,无眩光;

b) 穿云飞行过程中驾驶员评估防撞灯经云层反射的眩光对飞行员影响可接受。

5.8.5 安全措施

按照 5.7.5 中规定的安全措施进行飞行试验。

5.9 探冰灯飞行试验

5.9.1 试验目的

试验目的包括:

a) 验证探冰灯灯光能使机组判断设计要求的位置表面的结冰情况;

b) 验证探冰灯不会产生影响机组视觉的眩光或反光。

主要验证 CCAR-25-R4 §25. 1403,§25. 1301(d),§25. 1309(a)、(d)等条款。

5.9.2 试验要求

5.9.2.1 测试要求

无特殊要求。

5.9.2.2 保障要求

机场夜航保障设施。

5.9.2.3 气象要求无特殊要求。

5.9.3 试验内容和方法

应按以下方法进行试验:

a) 夜间飞行时,飞行员打开探冰灯,观察能否为机组提供足够的照明观察相应位置;

b) 探冰灯是否产生影响机组对舱内和舱外观察的眩光和反光。

5.9.4 试验结果与合格判据

5.9.4.1 试验结果

飞行试验结束后应给出试飞员评述。

5.9.4.2 合格判据

探冰灯功能正常,能为相关位置提供足够的照明,眩光和反光可接受。

5.9.5 安全措施

按照 5.7.5 中规定的安全措施进行飞行试验。

5.10 航行灯飞行试验

5.10.1 试验目的

验证航行灯系统功能正常,且不会产生影响机组视觉的眩光或反光。

主要验证 CCAR-25-R4 §25. 1385(b)、(c),§25. 1301(d),§25. 1309(a)、(d)等条款。

5.10.2 试验要求

5.10.2.1 测试要求

无特殊要求。

5.10.2.2 保障要求

机场夜航保障措施。

5.10.2.3 气象要求

无特殊要求。

5.10.3 试验内容和方法

夜间飞行并通场,地面指挥员观察航行灯的位置、颜色。机上试飞员观察航行灯是否有影响机组视觉的眩光。

5.10.4 试验结果与合格判据

5.10.4.1 试验结果

飞行结束后给出试飞员评述和地面指挥员评述。

5.10.4.2 合格判据

航行灯功能正常,眩光可接受,位置和颜色符合 CCAR-25-R4 §25. 1385(b)、(c)要求。

5.10.5 安全措施

按照 5.7.5 中规定的安全措施进行飞行试验。

5.11 着陆/滑行灯飞行试验

5.11.1 试验目的

试验目的包括:

a) 验证滑行灯能为飞机在滑行时提供合适的照明;

b) 验证着陆灯能为飞机在着陆时提供合适的照明。

主要验证 CCAR-25-R4 §25. 1301(d),§25. 1309(a)、(d),§25. 1383(a)等条款。

5.11.2 试验要求

5.11.2.1 测试要求

无特殊要求。

5.11.2.2 保障要求

机场夜航保障措施、着陆探照灯。

5.11.2.3 气象要求

无特殊要求。

5.11.3 试验内容和方法

应按以下方法进行试验:

a) 滑行灯点亮,进行夜间跑道滑行;

b) 分别使用正常或故障模式(部分着陆灯故障)下进行着陆;

c) 试飞员观察能否为滑行和着陆提供足够的照明。

5.11.4 试验结果与合格判据

5.11.4.1 试验结果

飞行结束后给出试飞员评述。

5.11.4.2 合格判据

着陆/滑行灯功能正常,眩光可接受。

5.11.5 安全措施

按照 5.7.5 中规定的安全措施进行飞行试验。

6 报告

按照 HB 8472 的要求编写各个飞行试验阶段的民用飞机电气系统试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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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可复制 HB 8468-2014(2017) 民用飞机电气系统飞行试验要求 标准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