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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可复制 HB 8306-2012(2017) J13B系列微矩形电连接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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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别:航空航天民航
  • 更新日期:2026-05-12
关键词:矩形   复制   系列   连接器   高清可
资源简介

ICS 49.060 V 40

HB 8306-2012

J13B 系列微矩形电连接器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J13B series of electrical connectors

2012-12-28 发布 2013-06-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前言

本规范编制所依据的编写规则是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本规范由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雷王军、王宏霞、乔东旭、李岩、孙良、冯海云。

J13B 系列微矩形电连接器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 J13B 系列微矩形电连接器(以下简称连接器)的要求、质量保证规定和交货准备等。本规范适用于连接器的设计、制造、检验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JB 150.3A-2009 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第 3 部分:高温试验

GJB 150.4A-2009 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第 4 部分:低温试验

GJB 150.10A-2009 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第 10 部分:霉菌试验

GJB 360B-2009 电子及电气元件试验方法

GJB 773A/3A-2000 航空航天用镀银铜芯聚四氟乙烯绝缘电线电缆详细规范

GJB 1217A-2009 电连接器试验方法

GJB/Z 594 金属镀覆层和化学覆盖层选择原则与厚度系列

HB 5800 一般公差

3 要求

3.1 分类

3.1.1 结构类型

连接器按结构类型分为插头连接器和插座连接器:

a) 插头连接器:有印制板式、焊杯式、表面贴装式和压接式,且有带安装孔和不带安装孔结构;

b) 插座连接器:有印制板式、焊杯式、表面贴装式和压接式,且有带安装孔和不带安装孔结构。

3.1.2 接触件类型

连接器接触件类型分为插针接触件和插孔接触件两类,插针为绞针插针,插孔为刚性插孔。

3.1.3 接触件端接形式

连接器接触件端接形式分为有印制板、焊杯、表面贴装和压接等。

3.1.4 导向定位件类型

连接器导向定位件类型分为锁紧、非锁紧、导向和非导向四类。

3.2 尺寸

连接器的尺寸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

3.3 外观质量

连接器的标记应正确、清晰、牢固、耐久。

连接器的外观应无裂纹、掉块、气泡。

3.4 标志和代号

连接器的标志应包括制造厂商标、型号标记和制造批次号,型号标记见附录 C。

3.5 材料

3.5.1 通则

材料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当未指明确定的材料时, 应使用能使连接器满足本规范规定性能要求的材料。

3.5.2 金属材料

3.5.2.1 接触件材料

接触件应采用合适的铜基合金导电材料制造。接触件涂覆层应为镀金,镀金层厚度不小于 1.27μm。

3.5.2.2 导向定位件材料

导向定位件采用不锈钢材料,表面钝化处理。

3.5.3 非金属材料

非金属材料应采用苯二甲酸丁二脂(PBT)或能满足本规范要求的其他材料。

3.6 设计与结构

3.6.1 接触件

接触件尾端可设计成浸焊、焊杯、压接等端接形式,插针接触件应采用绞线插针接触件。

3.6.2 接触件型别

I 型——压接式接触件;

II 型——锡焊式接触件。

3.6.3 绝缘体

绝缘体应设计成有合适的截面和圆弧半径,使其在装配或正常使用中不易产生碎屑、裂纹或破裂。绝缘体孔位排列图应符合附录 B 的要求。

3.6.4 接触件位置号

绝缘体的侧面或正面应标出清晰的字母或数字以标志接触件位置号。

3.6.5 导向和定位

连接器可通过导向定位件来实现导向和定位,当采用导向定位件时应保证接触件在插配之前先导向定位。

3.7 额定值

3.7.1 工作温度

连接器的工作温度为-55℃~125℃。

3.7.2 额定电流

单个接触件的额定电流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单个接触件的额定电流

3.8 性能

3.8.1 接触电阻

接触件接触电阻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接触电阻

3.8.2 绝缘电阻

绝缘电阻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 3 绝缘电阻

3.8.3 介质耐电压

连接器承受表 4 规定的海拔高度下的试验电压时,应无击穿或飞弧现象。

表 4 介质耐电压

3.8.4 接触件插入力和分离力

插针接触件的插入力和分离力应符合表 5 的规定。

表 5 接触件插入力和分离力

3.8.5 插合力和分离力(仅非锁紧形式连接器)

连接器最大插合力和分离力不应超过(2.8×n)N (n 为接触件数)。

3.8.6 机械寿命

连接器承受 500 次插合和分离循环后,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应无龟裂或断裂的现象;

b) 插合力和分离力应符合 3.8.5 的规定;

c) 接触电阻应符合 3.8.1 的规定;

d) 接触件插入力和分离力应符合 3.8.4 的规定。

3.8.7 低电平接触电阻

低电平接触电阻应符合表 6 的规定。

表 6 低电平接触电阻

3.8.8 可焊性

连接器可焊性应满足如下规定:

a) 具有导线接端、印制板浸焊或表面贴装的连接器接线端承受 1h 蒸汽老化,采用焊槽法试验后,引出端的被浸渍部分,至少有 95%的面积上覆盖上一层连续、均匀、光滑、明亮的焊料层;

b) 具有焊杯接端的连接器,承受焊杯温度为(300±10)℃的试验条件,最终形成的锡焊料填充物应平滑而微凹,清晰地湿润和粘附焊杯的整个内表面。

3.8.9 耐焊接热

焊接端型连接器焊接接线端应能承受焊料温度 360℃±10℃, 时间 4s~5s,焊接方式为烙焊的试验条件。连接器应无变形或损伤现象,接触件固定性应符合 3.8.10 的规定。

3.8.10 接触件固定性

连接器接触件在最小 22.2N 力的作用下应固定在绝缘体中,接触件位移不大于 0.13mm。

3.8.11 压接抗张强度(仅 I 型接触件)

I 型接触件应能承受不小于 22.2N 的力,导线不应在压接处断裂或拉脱。导线在非压接处拉断不构

成失效。

3.9 环境适应性

3.9.1 高温

3.9.1.1 高温贮存

连接器在高温 125℃条件下贮存后,应无变形、裂纹、保护层起泡、脱落等损伤, 绝缘电阻应符合

3.8.2 的规定。

3.9.1.2 高温工作

连接器在高温 125℃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试验后应无零件变形、裂纹、绝缘体材料焦化等损伤,绝缘电阻应符合 3.8.2 的规定。

3.9.2 低温

3.9.2.1 低温贮存

连接器在低温-55℃条件下贮存后,应无变形、裂纹、保护层起泡、脱落等损伤, 绝缘电阻应符合

3.8.2 的规定。

3.9.2.2 低温工作

连接器在低温-55℃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试验后应无变形、裂纹、保护层起泡、脱落等损伤, 绝缘电阻应符合 3.8.2 的规定。

3.9.3 温度冲击

连接器应能承受 GJB 1217A-2009 方法 1003 试验条件 A,温度范围:-55℃~125℃,循环次数为 5 次,绝缘体应无破裂或龟裂,连接器组件应无其他物理损伤。

3.9.4 潮湿

连接器应能承受 GJB 1217A-2009 方法 1002 类型 II 的试验条件,介质耐电压符合 3.8.3 的规定,绝缘电阻符合 3.8.2 的规定。

3.9.5 振动

连接器应能承受 GJB 1217A-2009 方法 2005 试验条件 IV,应无大于 1μs 的电连续性中断,各零部件应无松动、破裂或其他损伤现象。

3.9.6 冲击

连接器应能承受 GJB 1217A-2009 方法 2004 试验条件 E,应无大于 1μs 的电连续性中断,各零部件应无松动、破裂或其他损伤现象。

3.9.7 盐雾

连接器应能承受 GJB 1217A-2009 方法 1001 试验条件 B,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镀层除局部边棱处外,应无起泡、起皱、脱落、基体金属不得腐蚀;

b) 非金属材料应无明显泛白、膨胀、起泡、皱裂、麻坑等;

c) 低电平接触电阻应符合 3.8.7 的规定;

d) 接触电阻应符合 3.8.1 的规定;

e) 插合力和分离力应符合 3.8.5 的规定。

3.9.8 液体浸渍

连接器应能承受表 7 规定液体的浸渍试验条件,试验后标志应保持清晰,连接器插合力应符合 3.8.5的规定。

表 7 液体浸渍试验条件

3.9.9 霉菌

连接器应能承受 GJB 150.10A-2009 规定的菌种组 2 的试验条件,试验后连接器材料和镀层应符合 GJB 150.10A-2009 评定等级 1 的规定。

3.10 互换性

具有相同型号的所有连接器和附件应能互换。

4 质量保证规定

4.1 检验分类

本规范规定的检验分类如下:

a) 鉴定检验;

b) 质量一致性检验。

4.2 检验条件

本规范规定的检验条件如下:

a) 检验应符合 GJB 1217A-2009 中 4.1 的规定;

b) 试验、测量和检验设备是检定合格的,并处于有效期内。

4.3 鉴定检验

4.3.1 样本

4.3.1.1 连接器样本

连接器样本数量要求如下:

a) 抽取接触件数最多的 10 套连接器样本,其中 4 套装 I 型接触件,6 套装 II 型接触件;

b) 霉菌试验任意抽取 2 套产品进行试验(根据需要进行抽取)。

4.3.1.2 接触件样本

抽取 20 对压接接触件样品。

4.3.2 检验项目和顺序

鉴定检验应按表 8 规定的检验项目和顺序进行。

按 4.3.1.1 a)抽取 4 套装 I 型接触件、2 套装 II 型接触件的样品,均分成两组:一组承受 1 组的检验,而另一组应承受 2 组的检验,剩余 4 套装 II 型接触件的样品承受 4 组的检验,20 对压接接触件承受 3 组的检验。

按 4.3.1.1 b)抽取的 2 套样品应承受第 5 组的检验。

4.3.3 合格判据

鉴定检验的每一套产品按规定的鉴定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要求,判定该种产品鉴定检验合格,其中任一套产品的任一项不符合要求时,允许排除不符合要求的因素再次提交检验,但同一个产品提交检验次数(包括不同项目)不得超过 2 次。

表 8 检验项目表

4.4 质量一致性检验

4.4.1 通则

质量一致性检验包括:

a) 交付检验:包括 A 组检验和 B 组检验;

b) 周期检验:即 C 组检验。

4.4.2 A 组检验

连接器 100%进行 A 组检验。A 组检验应按表 8 规定的检验项目与顺序进行,任一项检验不合适的产品应予以剔除。

4.4.3 B 组检验

4.4.3.1 通则

B 组检验应按表 8 规定的检验项目和顺序进行。样品应从已通过 A 组检验并合格的批中抽取。

4.4.3.2 抽样方案

每一检验批应按表 9 的规定抽取样品。若发现有一个或多个不合格品时,应对该批进行筛选并剔除不合格品,然后按表 9 的规定抽取新的样品重新进行全部 B 组试验。若第二次抽取的样本中仍发现有一个或多个不合格品,则该批产品应拒收并不应按本规范交货。

表 9 批量和样本大小

4.4.3.3 合格判据

若有一个检验批被拒收,承制方可以返修该批产品,以纠正其缺陷或剔除有缺陷的产品,再次提交检验,重检批应采用加严检查进行检验。这种批应与新的批区分开来, 并清楚标明为复验批。若复验批仍被拒收,则应停止 B 组检验。

4.4.3.4 试验样品的处理

如果检验批验收合格,通过 B 组检验的样品可以按合同或订单交货。

4.4.4 C 组检验

4.4.4.1 通则

C 组检验应按表 8 规定的检验项目和顺序进行。C 组检验应在已经通过 A 组和 B 组检验的基础上进行。

已经通过 A 组和 B 组检验的产品,不应推迟到 C 组检验得出结果后交货,如果 C 组检验结果表明不合格,则应按 4.4.4.3 的规定处理。

4.4.4.2 抽样方案

C 组检验应从已通过 A 组和 B 组检验的试验样品中抽取,抽样方案应符合 4.3.1 的规定。

C 组检验应以 12 个月和 24 个月为周期进行试验。开始为 12 个月的 C 组检验,必须在接到鉴定检验合格通知后的 12 个月内完成。然后再转入以 24 个月为周期的检验。

4.4.4.3 合格判据

若一个或多个样品 C 组检验不合格,则样本的 C 组检验不合格,若全部试验项目符合要求,则 C组检验合格。

如果样品未能通过 C 组检验,则承制方应按下列步骤进行处理:

a) 立即通知用户并停止产品交货和 A 组及 B 组检验;

b) 查明失效原因,在材料、工艺或其他方面提出纠正措施,对采用基本相同的材料和工艺进行制造、失效模式相同、能够进行纠正的所有产品采取纠正措施;

c) 完成纠正措施后,重新抽取样品进行 C 组检验(由鉴定机构决定进行全部项目检验或进行原样本失效项目的检验);

d) A 组和 B 组检验也可以重新开始,但必须在 C 组重新检验合格后,产品才能交货。

4.4.4.4 试验样品的处理

已承受过 C 组检验的样品不应按合同或订单交货。

4.5 检验方法

4.5.1 尺寸

用量具对连接器进行检验,结果应符合 3.2 的规定。

4.5.2 外观质量

用目视法对连接器进行检验,结果应符合 3.3 的规定。

4.5.3 标志和代号

用目视法对连接器进行检验,结果应符合 3.4 的规定。

4.5.4 性能

4.5.4.1 接触电阻

按照 GJB 1217A-2009 方法 3004 的规定对插合对接触件进行试验。

试验电流见表 2,环境温度为(25±3)℃, 通过电流使环境温度稳定后进行测试。插合对接触件数应为插合连接器中的 20%,但不少于 7 对。当接触件数不大于 7 个时,所有接触件应进行试验。对于印制电路连接器,其电压引线位置应在接触件的最末端。对于具有压接或锡焊接触件插合好的连接器,其电压引线位置应在未接触到接触件但距接触件最近处的导线上。

4.5.4.2 绝缘电阻

按照 GJB 1217A-2009 方法 3003 的规定对插合的连接器进行试验。

测试电压应为:初始测量时为(500±50)V;潮湿后为(100±l0)V。应在 50%但不少于 4 对的相邻接触件之间进行绝缘电阻测试。当接触件数不大于 7 个时,所有相邻接触件应进行试验。选择的接触件

应在测量点之间具有最小间距,测得的绝缘电阻应符合 3.8.2 的规定。

4.5.4.3 介质耐电压

4.5.4.3.1 海平面大气压

按照 GJB 1217A-2009 方法 3001 的规定对插合或未插合的连接器进行试验。

在所有相邻接触件之间施加表 1 中规定的试验电压,应符合 3.8.3 的规定。A 组检验时,施加电压持续时间至少为 10s。

4.5.4.3.2 低气压

按照 GJB 1217A-2009 方法 3001 的规定在低气压为 4.39kPa(模拟海拔高度 21 336m)下对连接器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 3.8.3 的规定。

4.5.4.4 接触件插入力和分离力

每一连接器的 20%的接触件,但不少于 7 个应进行试验。当接触件数不大于 7 个时,所有接触件应进行试验。插孔试验套筒应以合适的位置安装或固定, 以便均匀增加施加的轴向负荷使插针接触件与试验套筒插入和分离。插针接触件不应插到插孔试验套筒的底部。当接触件按如下试验时, 插入力和分离力应符合 3.8.4 的规定:

a) 插针接触件先在最小直径的试验套筒中插入和分离,然后在最大直径的试验套筒中插入和分离。从最大直径试验套筒分离时测得的最小分离力应符合 3.8.4 的规定。

b) 插针接触件在最小直径的试验套筒中插入和分离 3 次。在第三次循环时, 插入力应符合 3.8.4的规定。

c) 试验套管尺寸按附录 D 要求。

4.5.4.5 插合力和分离力(仅非锁紧形式连接器)

应以能使配对连接器正常插合和分离的方法牢固地安装好连接器,并安装能测量规定力的测力计。应均匀增加施加的轴向负荷直到插头与插座完全插合,然后施加力使连接器分离。应在 2 个方向测量施加的力并应符合 3.8.5 的规定。在进行初始测量前,受试的连接器插合对应承受 3 次插合和分离循环。

4.5.4.6 机械寿命

配对连接器应模拟实际使用的方式以每小时 200 次±100 次循环的速率插合和分离 500 次,结果应符合 3.8.6 的规定。

4.5.4.7 低电平接触电阻

按照 GJB 1217A-2009 方法 3002 的规定对插合好的连接器进行试验。无环境条件处理要求。结果应符合 3.8.7 的规定。

4.5.4.8 可焊性

可焊性按如下规定进行试验:

a) 具有导线接端、印制板浸焊或表面贴装的连接器应按 GJB 360B-2009 方法 208 进行可焊性试验。

b) 具有焊杯接端的连接器应按下列方法进行可焊性试验:

1) 试验样品在锡焊前不应清洗。

2) 锡焊前,在试验样品的焊杯内浸上或涂上合适的焊剂。

3) 应采用笔型锡焊铬铁,温度调节到(300±10)℃以加热试验的焊杯。

4) 将试验的焊杯加热到锡焊料熔化温度后,将含锡约为 63%的锡铅焊料填入焊杯内,使焊料能润湿整个焊杯表面并在焊杯开口部分形成完整的“弯月”液面。

5) 最终形成的锡焊料填充物应平滑而微凹,清晰地润湿和粘附焊杯的整个内表面。应使用

10 倍放大镜检查。

6) 应对试验样品接触件数的 20%,但不少于 7 个接触件进行试验,当接触件数不大于 7 个时,所有接触件应进行试验。

结果应符合 3.8.8 的规定。

4.5.4.9 耐焊接热

所有焊杯接端型连接器应按如下规定进行试验:

a) 应将经适当制备长度为 50mm 至 100mm 适配焊接的铜导线插入接触件接端。应对试验样品接触件的 20%进行试验,当接触件数不大于 7 个时,所有接触件应进行试验。

b) 试验样品应采用适当的液体或其他形式的助熔焊剂。

c) 笔型锡焊烙铁额定功率应为 25W。

d) 应将烙铁加热至(360±10)℃,并与锡含量 62.5%-63.6%的锡铅合金焊料一同施加在接端上直至焊料融化,焊料融化后烙铁保留时间 4s~5s。

e) 试验后移去烙铁,进行外观和机械检查。外观检查应使用 10 倍放大镜。

f) 连接器外壳的任何区域应无变形或损伤现象,接触件无不对准现象。

结果应符合 3.8.9 的规定。

4.5.4.10 接触件固定性

按照 GJB 1217A-2009 方法 2007 的规定进行试验,采用下列细则:

a) 样品数:试验样本中接触件的 20%,但不少于 7 个接触件,当接触件数不大于 7 个时,所有接触件应进行试验。

b) 施加的轴向负荷:施加负荷速率为每秒 4.4N,直至达到 3.8.8 的规定值。负荷保持时间至少5s。

c) 在试验插针或插孔接触件时,引线端应受到拉力作用(沿导线向远离连接器的方向),连接器外部的导线断裂不判为失效。

结果应符合 3.8.10 的规定。

4.5.4.11 压接抗张强度(仅 I 型接触件)

按照 GJB 1217A-2009 中方法 2003 的规定对压接上导线的接触件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 3.8.11的规定。

4.5.5 环境适应性

4.5.5.1 高温

4.5.5.1.1 高温贮存

按照 GJB 150.3A-2009 中 7.2.1.2 的规定对插合好的连接器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 3.9.1.1 的规定。采用下列细则:

a) 试验温度 125℃;

b) 试验时间 24h。

4.5.5.1.2 高温工作

按照 GJB 150.3A-2009 中 7.2.2.1 的规定对插合好的连接器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 3.9.1.2 的规定。采用下列细则:

a) 试验温度 125℃,连接器通的电流为额定电流;

b) 试验时间 2h。

4.5.5.2 低温

4.5.5.2.1 低温贮存

按照 GJB 150.4A-2009 中 7.2.1 的规定对连接器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 3.9.2.1 的规定。采用下列细则:

a) 试验温度-55℃;

b) 试验时间 24h。

4.5.5.2.2 低温工作

按照 GJB 150.4A-2009 中 7.2.2 的规定对连接器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 3.9.2.2 的规定。采用下列细则:

a) 试验温度-55℃,连接器通 100mA 模拟电流;

b) 试验时间 1h。

4.5.5.3 温度冲击

按照 GJB 1217A-2009 中方法 1003 的规定进行试验,但最高温度应为 125+℃。在完成最后一次

循环时,连接器应恢复到室温,结果应符合 3.9.3 的规定。

4.5.5.4 潮湿

按照 GJB 1217A-2009 方法 1002 类型 II 的规定对插合好的连接器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 3.9.4的规定。

4.5.5.5 振动

按照 GJB 1217A-2009 方法 2005 的规定对插合好的连接器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 3.9.5 的规定。

4.5.5.6 冲击

按照 GJB 1217A-2009 中方法 2004 的规定对插合好的连接器进行试验,连接器的三个主轴的每一方向应进行一次冲击,结果应符合 3.9.6 的规定。

4.5.5.7 盐雾

按照 GJB 1217A-2009 中方法 1001 的规定对插合的连接器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 3.9.7 的规定。

4.5.5.8 液体浸渍

未插合的连接器应完全浸入表 7 规定的液体中,并达到表 7 规定的时间。在每一种液体中应至少浸入一个连接器。每个连接器从液体中取出后应在室内条件的空气中恢复 1h。随后用试验中先前使用的同一插合对连接器插合后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 3.9.8 的规定。随后插合的连接器应采用合适的溶剂清洗,除去清洁溶剂和润滑油。

4.5.5.9 霉菌

按照 GJB 150.10A-2009 的规定对插合好的连接器进行试验,试验时间为 28d。结果应符合 3.9.9的规定。

4.5.6 互换性

用同一型号的插头、插座进行插合分离,结果应符合 3.10 的规定。

5 交货准备

5.1 包装

5.1.1 包装盒

插头连接器和插座连接器应采用合适的材料包装。在包装盒内应有产品合格证, 其上应注明承制方商标,产品名称、军用零件号、标准编号、数量、检验日期及技术检验部门印记。在包装盒外应有标签,注明承制方商标,产品名称及军用零件号,数量及包装日期。

5.1.2 包装箱

装有成品的包装盒应装入干燥、防潮、防尘、防霉的包装箱中, 包装盒与包装箱之间的间隙应采用碎纸填充物而不晃动,箱内应有装箱单,其上注明产品名称、军用零件号、内装盒数及产品总数, 装箱日期、重量及技术检验部门印记。箱外应注明“防潮 ”、“小心轻放”等字样。其包装方式应能保证电连接器在运输过程中接触端不产生变形或损伤。

5.2 运输

包装成箱的成品,在避免雨雪直接淋袭的条件下,可用任何运输工具运送。

5.3 储存

包装好的连接器应保存在温度为-5℃~35℃,相对湿度不大于 80%,周围空气中无酸性、碱性等腐蚀性气体的库房中。

6 说明事项

6.1 预定用途

本规范规定的连接器预定用于无耐环境要求的系统或设备中,不能用于需盲插的机柜内。

6.2 订购文件中应明确的内容

订购文件中应明确下列内容:

a) 本规范的名称、编号和日期;

b) 完整的产品型号、数量;

c) 包装要求。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典型连接器外形和安装尺寸

典型连接器外形尺寸见图 A.1,端接方式见图 A.2,锁紧装置安装位置见图 A.3。除非另有规定,所有未注尺寸公差均按 HB 5800。所有尺寸单位为毫米。

2

a) 插头(不带安装孔) b) 插座(不带安装孔)

c) 插头(带安装孔) d) 插座(带安装孔)

图 A.1 电连接器外形尺寸

e) 导向针尺寸注 1:连接器长度“A”的计算方法:

总长“A”=接触件数量×1.27 + 0.73(固定长度) + 3.81/孔(有安装孔时)

+ 1.27/个(有锁紧装置时) + 1.27/个(有导向装置时)

注 2:最大长度:79.47mm ;最大接触件数量:60 芯(含附件及安装孔)

图 A.1 电连接器外形尺寸(续)

1.27

c) 弯式印制板形式,两排焊脚间距 2.54mm d) 焊线杯形式

2.54

1

2.8 或 3.8

e) 直式印制板形式,两排焊脚间距 2.54mm f) 贴片印制板形式(仅适用于插头)

图 A.2 端接方式

示例:J13B-131-005-161-02WN锁紧盒安装孔位

示例:J13B-131-004-161-70WN

a) 插头带锁紧盒

示例:J13B-141-005-261-02WN

锁紧片安装孔位

示例:J13B-141-004-261-71WN

b) 插座带锁紧片

图 A.3 锁紧装置安装位置示意图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接点排列

连接器接点排列图见图 B.1。

图 B.1 连接器接点排列图(以最大接点为例)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电连接器型号标记

C.1 型号标记

连接器的型号标记应按如下标识,共分 12 部分,详细内容符合表 C.1 的规定。表示电连接器时采用分数形式,插座标记写作分子,插头标记写作分母,中间用斜线分开。插头、插座标记次序按表 C.1顺序排列书写。

J13B _ 1 D1 _ 004 _ 32 1 2 3 4 5 6 7 8

3 _ 03 9 10 11

00

12

表 C.1 J13B 型号标记

表 C.1(续)

C.2 导线代码

电连接器型号中导线代码所对应的导线规格、颜色、长度等见表 C.2。

表 C.2 导线代码对照表

C.3 标记示例

插头:J13B -1 D1 -004-32 3 -03 00

不接导线

锁紧盒安装在第 3 孔位印制板焊脚镀金

插针、弯式印制板形式,焊脚长度 2.8mm

接触件芯数为 4 芯

带安装孔,弯式,单排焊脚

单排

系列主称

插座:J13B-1 21-004-26 1-03 WA

附录 D (规范性附录)试验套筒

试验套筒见图 D.1。

单位为毫米

R0.18±0.12

Φ0.81±0.03

Φ0.561±0.0025 3.18min

最小内径试验套筒

最大内径试验套筒

注 1:材料:T10A;

注 2:热处理:58HRC~62HRC;

注 3:表面处理:Ep.Cr5hd 按 GJB/Z 594。

图 D.1 试验套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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