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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可复制 HB 7752-2023 航空用室温硫化聚硫密封剂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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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别:航空航天民航
  • 更新日期:2026-05-12
关键词:硫化   复制   航空   密封剂   高清可
资源简介

ICS 49.090 V 45

航空用室温硫化聚硫密封剂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room temperature vulcanizing polysulfide sealant for aircraft

2023-12-29 发布 2024-07-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 HB 7752-2004《航空用室温硫化聚硫密封剂规范》。

本文件与 HB 7752-2004 相比,主要技术性差异如下:

a) 删除了 XM15、HM102、XM28-III 密封剂的相关内容;

b) 更改了 HM109 密封剂的活性期指标;

c) 将密封剂的硫化条件更改为“密封剂的硫化条件为:在 6.2 规定的条件下硫化 14d,或试样达到不粘期后采用 70℃±2℃硫化 24h ”;

d) 粘度测试方法将 Rheotest-II 型旋转粘度计测试粘度的方法更改为用 BROOKFIELD DV2T 型粘度计测试粘度的方法;

e) 取消 XM16 密封剂出厂检验项目中“不挥发分含量”项目;

f) 将热破裂性的试验条件更改为“120℃±2℃, 压力 70kPa±1kPa,保温保压时间 60min~70min ”;

g) 更改了“粉化”的试验方法;

h) 增加了密封剂的包装规格;

i) 更改了 XM22 密封剂的贮存期。

本文件由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蔺艳琴、秦蓬波、王润庭、张斌。

本文件的历次版本为:HB 7752-2004。

航空用室温硫化聚硫密封剂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航空用室温硫化聚硫密封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订货文件内容等。

本文件适用于 XM16、XM22、XM28、HM108 和HM109 室温硫化聚硫密封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本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28 硫化橡胶和热塑性橡胶拉伸应力应变性能的测定

GB/T 531.1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压入硬度试验方法第 1 部分:邵氏硬度计法(邵尔硬度) GB/T 533 硫化橡胶密度的测定

GB 6537 3 号喷气燃料

GJB 150.10A-2009 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第 10 部分:霉菌试验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要求

4.1 分类

本文件规定的密封剂包括 XM16、XM22、XM28、HM108、HM109 五个牌号。

XM22 密封剂按不同的使用部位和施工工艺分为:XM22A、XM22B、XM22C 和XM22D 四个不同类别。

XM28 密封剂按使用部位和功能分为两个类型:XM28-I 和XM28-II。

HM108 密封剂按施工工艺分为了A 类和 B 类两类,A 类和 B 类又根据活性期分了以下几个规格,分别为:A-1、A-2、A-4、B-1、B-2、B-4。

HM109 聚硫密封剂分为 HM109-1 和HM109-2 两个类型,HM109-1 密封剂按相应的活性期分为 0.5h、1h、2h、4h、6h 和 8h 六个级别,HM109-2 密封剂按相应的活性期分为 0.5h、1h、2h 和 4h四个级别。

4.2 材料

密封剂基膏的主要成分为液体聚硫橡胶,硫化剂的主要成分为二氧化锰。XM16、XM22A、XM22B、 XM22C、XM28 密封剂由基膏、硫化剂、增粘树脂和促进剂四个组分组成, XM22D、HM108 和HM109密封剂由基膏和硫化剂两个组分组成。

4.3 外观与性能

航空用室温硫化聚硫密封剂的外观与性能应符合表 1 规定。

表 1 航空用室温硫化聚硫密封剂外观与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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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航空用室温硫化聚硫密封剂外观与性能(续)

表 1 航空用室温硫化聚硫密封剂外观与性能(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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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航空用室温硫化聚硫密封剂外观与性能(续)

5 试验方法

5.1 试样制备

5.1.1 试片准备

5.1.1.1 剥离强度试验用金属试片及表面状态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5.1.1.2 用脱脂棉或洁净纱布蘸取符合 SH 0114 的航空洗涤汽油或符合 SH 0004 的溶剂油擦洗金属试片至棉布无污迹,晾干后,再蘸取丙酮擦拭一遍,晾干备用。

5.1.1.3 涂有防腐底漆的试片,先用溶剂油擦洗干净,晾干后再用无水乙醇或所用底漆规定的溶剂擦拭一遍,晾干备用。

5.1.1.4 需涂粘接底涂时,用脱脂棉蘸取粘接底涂,在清洁的试片表面均匀涂敷一薄层,自然干燥10min~15min,在 4h 内涂敷密封剂。

表 2 剥离试验试片材质及表面状态

5.1.2 密封剂的混合

密封剂各组分按规定的质量比混合均匀,按照供方提供的密封剂的混合工艺进行混合,避免带入气泡。密封剂的质量比见表 3,HM108 密封剂基膏和硫化剂的比例推荐为 100:11,HM109 密封剂基膏和硫化剂的比例推荐为 100:10。

表 3 密封剂各组分配比

5.1.3 密封剂硫化

密封剂的硫化条件为:在 6.2 规定的条件下硫化 14d,或试样达到不粘期后在 70℃±2℃硫化 24h。

5.1.4 制备方法

5.1.4.1 标准试片按 HB 5246 规定进行,可选用与 HB 5246 规定等效的钢制模具,试样厚度为 2.0mm ±0.2mm,按 5.1.3 硫化。

5.1.4.2 剥离强度试样制备:HM109 密封剂按 HB 5249 规定制备 180˚ 剥离试样,其他牌号密封剂按HB 5248 规定制备“T”形剥离试样,然后按 5.1.3 硫化。

5.2 外观

目视法测定。

5.3 密度

按 GB/T 533 规定测定。

5.4 基膏粘度

5.4.1 XM22、HM109 密封剂基膏粘度

用 BROOKFIELD DV2T 型粘度计,选用 52 号转子,转速为 0.5 转/min,或其他等效粘度计(剪切速率为 1s-1)记录在 25℃±1℃恒温下,转子转动 1min 时的读数即为粘度值。

5.4.2 XM16、HM108 密封剂基膏粘度

用 BROOKFIELD 型旋转粘度计,取容量为 1L 的直径与之相当的圆柱容器,将基膏装至离容器口10mm 的位置,然后在 25℃±1℃下恒温不少于 8h,HM108A 基膏选用 6#转子,转速为 10 转/min;XM16、 HM108B 基膏选用 7#转子,转速为 2 转/min,记录转子转动 1min 时的读数即为粘度值。

5.5 不挥发分含量

按 HB 6743 规定测定,试验条件 70℃±1℃, 168h。

5.6 流淌性

按 HB 5243 规定测定。

5.7 活性期

将混炼好的密封剂置于清洁的聚乙烯板或玻璃板上,在 6.2 规定的条件下,用细棍每隔 15min 以10cm/s~20cm/s 的速度挑拉一次,直至密封剂出现明显回弹时,即为活性期终点。记录密封剂从混合到终点经历的时间为活性期。

5.8 不粘期

按 HB 5242 规定测定。

5.9 硫化期

密封剂在 6.2 规定的条件下放置,达到规定硫化期时间时,按 GB/T 531.1 规定测定密封剂的邵尔 A 硬度,应不小于 35。

5.10 施工期

按 HB 5245 规定测定。

5.11 常温力学性能

5.11.1 密封剂的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拉断永久变形按 GB/T 528 规定测定,选用 1 型裁刀,裁成哑铃试样。

5.11.2 邵尔 A 型硬度按 GB/T 531.1 规定测定。

5.11.3 “T”形剥离强度和内聚破坏面积按 HB 5248 规定测定,180˚ 剥离强度和内聚破坏面积按HB 5249 规定测定。

5.12 热空气老化性

5.12.1 试样按 HB 5247 及表 1 规定的试验条件进行热空气老化处理。

5.12.2 力学性能按 5.11 规定测定。

5.13 耐喷气燃料性

5.13.1 试样按 HB 5272 及表 1 规定的试验条件进行耐喷气燃料浸泡,选择符合 GB 6537 的 3 号喷气燃料。

5.13.2 力学性能按 5.11 规定测定,质量变化按 HB 5272 规定测定。

5.14 耐双层液体性

将硫化后的剥离强度试样垂直浸入装有 3 号喷气燃料和 3%NaCl 水溶液的双层液体的容器中,3 号喷气燃料和 3%氯化钠水溶液的体积比为 1:1,试样的有效部分在两层液体中各半,加盖密封,在 60℃下放置 7d。“T”形剥离强度和内聚破坏面积按 HB 5248 规定测定;180˚ 剥离强度和内聚破坏面积按HB 5249 规定测定。

5.15 耐喷气燃料-热空气综合老化性

HM108B 密封剂试样经 60℃±1℃下 3d 浸 3 号喷气燃料后,50℃±1℃下 3d 热空气干燥,然后再经 120℃±2℃下热空气干燥 7d 后,按 GB/T 528 进行测定。

HM109-1 密封剂试样经 80℃±1℃下 3d 浸 3 号喷气燃料后,50℃±1℃下 3d 热空气干燥,然后再经 120℃±2℃下热空气干燥 7d 后,按 GB/T 528 进行测定。

5.16 耐热空气-喷气燃料综合老化性

HM108B 密封剂试样经 120℃±2℃下热空气干燥 3d 后,再经 60℃±1℃下 7d 浸 3 号喷气燃料后,按 GB/T 528 规定测定。

HM109-1 密封剂经 120℃±2℃下热空气干燥 24h 后,再经 80℃±1℃下 7d 浸 3 号喷气燃料后,按 GB/T 528 规定测定。

5.17 水解稳定性

将密封剂制备为直径 75mm,厚度 12mm 的圆柱形试样,按 5.1.3 硫化。将试样放入 70℃±2℃、相对湿度 95%以上的高湿环境中 120d,取出在 23℃±2℃下干燥 14d,然后按 GB/T 531.1 测定邵尔 A型硬度。

5.18 耐喷气燃料后柔软性

标准试片上裁取 4 条 25mm ×125mm 的试样,称取试样的质量 W0 (精确至 0.001g),然后将试样放入装有 900mL 3 号喷气燃料的密闭容器中,在温度为 60℃±1℃下放置 7d,取出移入 50℃±1℃的空气中干燥 72h,移入干燥器中冷却,然后称取质量 W1 (精确至 0.001g),质量变化Δm 按公式(1)计算。称量后的试样在直径为 3mm 的芯轴上弯曲形变 180˚ ,目视检查有无裂纹。

式中:

Δm ——质量变化,以百分数表示,%;

W0 ——耐喷气燃料前的质量,单位为克(g);

W1 ——耐喷气燃料后的质量,单位为克(g)。

5.19 腐蚀性

按 HB 5273 规定测定。

5.20 低温柔软性

按 HB 5274 规定测定,测试温度为-55℃±2℃。

5.21 热破裂性

按 HB 6745 规定测定。试验条件为:120℃±2℃, 压力 70kPa±1kPa,保温保压时间 60min~70min。

5.22 粉化

标准试片上裁取 4 条 3mm ×127mm 的试样,将试样浸在装有 900mL 温度为 23℃±2℃的 3 号喷气燃料的密闭容器中。48h 后更换 3 号喷气燃料,试片再浸泡 72h 后取出。试验结束后, 让 3 号喷气燃料自然挥发,不能吸干或擦干,然后取一个未经 3 号喷气燃料浸泡的空白试样,在明亮处进行对比,用目视法检查试样粉化状态。

5.23 修补性

用 4 片 2A12T4 阳极氧化铝合金试片按 HB 5248 制备涂敷密封剂的单片试样,按 5.1.3 规定硫化后, 2 片置入 60℃±1℃的 3 号喷气燃料中浸泡 3d 后取出,在 50℃±1℃热空气中干燥 3d,于 120℃±2℃热空气中老化 7d;另 2 片在 25℃±2℃空气放置 13d。然后将上述 4 片试样涂密封剂的表面分别用溶剂油及丙酮清洗,用涂敷密封剂的表面,按 HB 5248 制备剥离试样,经 70℃±1℃硫化 24h 后,按 HB 5248规定测定剥离强度。

5.24 耐霉菌性

按 GJB 150.10A-2009 规定测定,选用第 2 组菌种,试验周期 28d。

5.25 加速贮存性

将未开封的一个单元包装的产品,在 50℃±1℃空气中放置 14d,取出后在 6.2 规定的条件下停放不少于 24h。硫化剂允许有油状离析物, 但制样前应搅拌均匀。然后按 5.6 测定流淌性,按 5.7 测定活性期,按 5.8 测定不粘期,按 HB 5248 规定测定剥离强度。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本文件规定的检验分类如下:

a) 型式检验;

b) 出厂检验。

6.2 检验条件

除另有规定外,试样制备及检验应在温度为 23℃±2℃、相对湿度为 50%±5% 的环境中进行。

6.3 型式检验

6.3.1 通则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材料鉴定时;

b) 转场生产时;

c) 原材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发生变化时;

d) 停产三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 需方要求时。

6.3.2 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的项目见表 4。

6.3.3 判定规则

型式检验符合本文件的要求为合格。

6.4 出厂检验

6.4.1 通则

每批产品出厂时,应进行出厂检验。

6.4.2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见表 4。

6.4.3 判定与复验规则

出厂检验结果符合本文件要求,则该批产品为合格。

检验项目中若有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时,应从原包装桶中抽取双倍样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品。

6.5 抽样

6.5.1 组批规则

用符合要求的原材料一次投产,在同一工艺条件下连续生产的产品为一批。

6.5.2 取样方法

应从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一个单元包装内的足够样品进行检验。

表 4 检验项目

表 4 检验项目 (续)

7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

7.1 包装

7.1.1 单元包装

密封剂各组分装入带有密封盖的镀锌铁桶或塑料桶(材质为聚乙烯或聚丙烯)中。按比例配套的各组分包装组成一个单元包装。各牌号密封剂的包装规定见表 5,也可按照需方需求包装。

表 5 包装规格

7.1.2 装箱

根据需方订货量,同一批次产品的一组或若干组单元包装,装入纸质或木质包装箱中,箱中剩余空间应用泡沫物或其他软物填充,防止跌落、滚翻等现象发生,确保产品安全。

7.2 标志

标志应字迹清晰、牢固、不褪色,并注明如下内容:

a) 产品名称、牌号、规格及标准号;

b) 批次、质量;

c) 制造厂名称;

d) 制造日期及贮存期;

e) 配比;

f) 其他。

7.3 运输

产品应按一般非危险品运输。运输过程中禁止浸水、雨淋和阳光暴晒, 防止碰撞挤压,确保包装完好。

7.4 贮存

7.4.1 贮存条件

未启封原包装密封剂各组分应贮存在温度不超过 30℃,相对湿度不大于 80%,距热源不小于 1m的库房内,并避免阳光直射。贮存在 20℃以下的基膏和硫化剂,在使用前应当在 20℃~30℃下放置不少于 24h。

7.4.2 贮存期

自生产之日起密封剂的贮存期见表 6。

表 6 密封剂的贮存期

7.5 质量证明书

向需方提供的每一批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供方名称;

b) 需方名称;

c) 产品名称、牌号、本文件号;

d) 批号;

e) 重量;

f) 生产日期及贮存期;

g) 按本文件规定的各项检验结果;

h) 供方质量监督部门合格印章。

8 使用说明

8.1 预定用途

各牌号密封剂的预定用途见表 7。

表 7 密封剂的预定用途

表 7 密封剂的预定用途(续)

8.2 密封剂稀释

密封剂用于表面刷涂时,可用有机溶剂进行稀释后使用,不同牌号密封剂推荐使用的有机溶剂见表 8。

表 8 密封剂的稀释

8.3 配套粘接底涂

对于一些特殊表面,如防护底漆、有机玻璃、复合材料或其他金属材料, 可配合粘接底涂,以提高密封剂与粘接表面的粘接性能,不同牌号密封剂及粘接表面推荐使用的粘接底涂及粘接表面见表 9。

表 9 推荐配套粘接底涂

9 订货文件内容

订货文件应规定下列内容:

a) 本文件的编号、名称;

b) 密封剂的牌号和类型、级别;

c) 包装要求;

d)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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