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学兔兔建筑工程网,学习、交流 分享 !

返回首页 |
当前位置: 首页 > 建筑标准>地方其他 >T/CABEE 108-2025 预拌混凝土碳排放核算标准

T/CABEE 108-2025 预拌混凝土碳排放核算标准

收藏
  • 大小:1.19 MB
  • 语言:中文版
  • 格式: PDF文档
  • 类别:地方其他
  • 更新日期:2026-05-14
本站推荐: 升级会员 无限下载,节约时间成本!
关键词:混凝土   排放   CABEE   108   2025
资源简介

  团 体 标 准

  T/CABEE 108-2025

  预拌混凝土碳排放核算标准

  Standard for carbon emission accounting

  of ready-mixed concrete

  2025-06-10 发布 2025-08-01 实施

  中 国 建 筑 节 能 协 会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建西部建设建材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百奥恒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长安大学、贵州中建建筑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成都育阳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东北大学、西南交通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高育欣、王栋民、王 军、肖建庄、李 毅、危 鹏、李晓光、余保英、陈尚伟、屈雅安、陈 琼、李晓慧、杨顺生、刘文刚、吴 凯、杨 文、申培亮、孙 睿、朱颖灿、张凯峰、刘 明、罗作球、张 远、林喜华、蒋 震、孔亚宁、程宝军、兰 聪、刘玉夕、袁文韬、曾 维、班录江、杜 欢。

  预拌混凝土碳排放核算标准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预拌混凝土碳排放核算方法及要求,包括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核算边界、碳排放核算方法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预拌混凝土产品碳排放的核算与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ISO 14064-1 Greenhouse gases-Part 1: Specification with guidance at the organization level for quantification and reporting of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and removals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预拌混凝土 ready-mixed concrete

  在搅拌站(楼)生产的、通过运输设备送至使用地点的、交货时为拌合物的混凝土。

  [来源:GB/T 14902-2012 ,3.1]

  3.2

  全球变暖潜势 global warming potential

  将单位质量的某种温室气体在给定时间段内辐射强迫的影响与等量二氧化碳辐射强度影响相关联的系数。

  [来源:GB/T 32150-2015 ,3.15]

  3.3

  二氧化碳当量 CO2e carbon dioxide equivalent比较某种温室气体与二氧化碳的辐射强迫的单位。

  注:给定温室气体的二氧化碳当量等于该温室气体质量乘以它的全球变暖潜势值。

  [来源:GB/T 24067-2024 ,3.2.2]

  3.4

  温室排放因子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factor; GHG emission factor

  活动数据与温室气体排放相关的系数,用于量化混凝土原材料和预拌混凝土不同阶段相关活动的碳排放。

  [修改自:GB/T 24067-2024 ,3.2.7]

  3.5

  预拌混凝土碳排放 ready-mixed concrete carbon emission

  预拌混凝土在原材料生产加工、运输,产品生产、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总和,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

  3.6

  预拌混凝土直接碳排放 direct carbon emission of ready-mixed concrete

  由预拌混凝土生产业务和活动造成的,企业拥有或控制来源的温室气体排放,即预拌混凝土在产品生产与运输过程中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总和。

  [修改自:ISO 14064-1, 3.1.9]

  3.7

  预拌混凝土间接碳排放 indirect carbon emission of ready-mixed concrete

  由预拌混凝土生产业务和活动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但产生于非本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温室气体源,即预拌混凝土在原材料生产加工、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以及预拌混凝土产品生产与运输过程中使用外购电力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

  [修改自:ISO 14064-1, 3.1.10]

  4 基本规定

  4.1 气体种类

  预拌混凝土碳排放核算应包含二氧化碳(CO2) 、 甲烷(CH4)等各类温室气体。

  4.2 核算结果

  预拌混凝土碳排放核算结果应包含以下指标:

  a)统计期内预拌混凝土产品碳排放总量,kgCO2 e;

  b)统计期内预拌混凝土产品直接碳排放,kgCO2 e;

  c)统计期内预拌混凝土产品间接碳排放,kgCO2 e;

  d)统计期内单位体积混凝土碳排放量,kgCO2 e/m3;

  e)统计期内预拌混凝土各环节碳排放量占比,%。

  5 核算边界

  预拌混凝土碳排放核算边界如图 1 所示,包括原材料生产与运输过程碳排放、预拌混凝土生产与运输过程碳排放。根据碳排放源类型,区分直接碳排放和间接碳排放。

  图 1 预拌混凝土碳排放核算边界示意图

  5.1 原材料获取碳排放

  预拌混凝土用原材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为间接碳排放。

  5.2 原材料运输过程碳排放

  预拌混凝土用原材料从生产厂家或合同约定地点运输至搅拌站过程产生的碳排放,为间接碳排放。

  5.3 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碳排放

  预拌混凝土生产系统因电力、燃料等消耗造成的碳排放。其中,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碳排放为直接碳排放;因外购电力消耗产生的碳排放为间接碳排放。

  5.4 预拌混凝土运输过程碳排放

  预拌混凝土从搅拌站(楼)运输至浇筑现场过程因化石燃料燃烧或电力消耗所产生的碳排放。其中,因搅拌运输车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碳排放为直接碳排放;因搅拌运输车外购电力消耗产生的碳排放为间接碳排放。

  6 数据来源

  预拌混凝土碳排放核算所需的数据来源应符合以下要求,并在碳排放核算报告中予以说明。

  6.1 数据质量

  在开展产品碳排放核算的组织拥有财务或运营控制权的情况下,应收集现场数据。所收集的过程数据应具有代表性。对于最重要的单元过程,即使没有财务或运营控制权,也宜使用现场数据。并应遵循以下原则:

  a)最重要的单元过程是那些对产品碳排放贡献度不低于 80%的单元过程。

  b)现场数据是指 GHG 直接排放量(通过直接监测、化学计量、质量平衡或类似方法

  确定),活动数据(导致 GHG 排放或清除的过程的输入和输出)或排放因子。可从一个特定的地点收集现场数据,也可选取该研究的系统内所有地点现场数据的平均值。只要其结果是针对产品生命周期中的单元过程,即可对其进行测量或建模。

  c)在收集现场数据不可行的情况下,宜使用经第三方评审的非现场数据的初级数据。仅在收集初级数据不可行时,或对于重要性较低的过程,次级数据才能用于输入和输出。

  d)在某些情况下,作为次级数据的默认排放因子不是基于生命周期的排放因子,可能需要进行调整或修改。应记录和证明次级数据的适用性,并注明参考文件。

  6.2 消耗量数据来源

  消耗量数据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台账、财务数据、供水/电/气部门;必要时,数据可经第三方机构审计得出。

  6.3 碳排放因子数据来源及要求

  6.3.1 电力碳排放因子

  电力碳排放因子应采用国家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区域最新数据。数据获取时应注明数据发布年份。

  6.3.2 化石燃料特性数据

  化石燃料特性应采用国家主管部门最新发布指南中提供的缺省值,或省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本地化因子。

  6.3.3 原材料及运输过程碳排放因子

  原材料及运输过程碳排放因子的获取应遵循以下优先级原则:

  a)优先采用经第三方机构核查的:

  原材料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碳排放因子;

  运输服务商提供的载具单位周转量排放因子。

  b) 当供应商数据不可获得时,应采用下列数据源(按优先级排序):国家部委发布的行业产品碳排放因子;

  经政府相关部门备案的碳排放因子数据库;

  行业协会发布的产品碳排放因子。

  c) 缺省值使用要求

  仅在前述数据源均无法获取时方可采用本标准附录给出的缺省值;

  使用缺省值时应注明数据来源及适用性说明。

  6.4 取舍准则

  预拌混凝土碳排放核算纳入计算的建筑材料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并在产品碳排放核算报告中予以说明:

  a) 预拌混凝土材料所选材料总重量不应低于预拌混凝土总重量的95%;

  b) 当符合a)的规定时,重量比小于 0.1%的建筑材料可不计算。

  7 预拌混凝土碳排放核算方法

  7.1 统计期内预拌混凝土碳排放总量

  统计期内,预拌混凝土碳排放总量由直接碳排放与间接碳排放构成,按式(1)进行核算。其中,直接碳排放按式(2)进行核算,间接碳排放按式(3)进行核算。

  Et =Edt + Eit (1)

  Edt = (Emsn+ Eptn)/1000 (2)

  Eit = (Erm +Ert+Emsw +Eptw)/1000 (3)

  式中:

  Et——统计期内预拌混凝土碳排放总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 e);

  Edt——统计期内预拌混凝土直接碳排放总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 e);

  Eit——统计期内预拌混凝土间接碳排放总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 e);

  Emsn——统计期内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因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直接碳排放,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 e);

  Eptn——统计期内预拌混凝土运输过程因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直接碳排放,单

  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 e);

  Erm——统计期内原材料生产过程产生的碳排放,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 e);

  Ert——统计期内原材料运输过程产生的碳排放,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 e);

  Emsw——统计期内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因外购电力产生的碳排放,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 e);

  Eptw——统计期内预拌混凝土运输过程因外购电力产生的碳排放,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 e)。

  7.2 原材料获取碳排放核算

  统计期内,预拌混凝土原材料获取碳排放按式(4)进行核算。

  Erm = Σi MCi × EFi (4)

  式中:

  MCi——统计期内第 i 类原材料的消耗量,单位为吨(t);

  EFi——统计期内第 i 类原材料生产的排放因子,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每吨(kgCO2 e/t),本文件提供的主要原材料碳排放因子见附录 A ,其他原材料排放因子使用时因有可靠的来源或依据。

  7.3 原材料运输过程碳排放核算

  统计期内,预拌混凝土原材料运输过程碳排放按式(5)进行核算。

  Ert = Σt Tt × Ttd × Ttf (5)

  式中:

  Tt——统计期内第 t 类原材料的运输量,单位为吨(t);

  Ttd——t 类原材料运输距离,单位为千米(km);

  Ttf——第 t 类原材料所对应运输方式的排放因子,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每吨每千米(kgCO2e/(t·km)),本文件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运输过程排放因子见附录 D。

  7.4 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碳排放核算

  统计期内,预拌混凝土产品生产过程碳排放包括生产过程直接碳排放和生产过程间接碳排放。生产过程直接碳排放按式(6)进行核算。

  Emsn = Σf (Fcf × NCVf × ccf × OFf × ) × 1000 (6)

  式中:

  Fcf——统计期内用于燃料的第f种化石燃料消耗量,固体或液体燃料单位为吨(t),气体燃料单位为万标准立方米(万 Nm3);

  NCVf——统计期内第f 种化石燃料的低位发热量,固体或液体燃料单位为百万千焦每吨(GJ/t),气体燃料单位为百万千焦每万 Nm3(GJ/万 Nm3 ),缺省值见附录 B;

  ccf——第f种化石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单位为吨碳每百万千焦(tC/ GJ),缺省值见附录 B。

  OFf——第f种化石燃料的碳氧化率,单位为百分比(%),缺省值见附录 B。

  生产过程间接碳排放按式(7)进行核算。

  Emsw = ADp × EFp (7)

  式中:

  ADp——统计期内用于预拌混凝土生产的外购入电力量,单位为千瓦时(kWh);

  EFp — — 电 力 供 应 的 排 放 因 子 , 单 位 为 千 克 二 氧 化 碳 当 量 每 千 瓦 时(kgCO2e/kWh)。

  7.5 预拌混凝土运输过程碳排放核算

  统计期内,预拌混凝土产品运输过程碳排放包括运输过程直接碳排放和运输过程间接碳排放。运输过程直接碳排放按式(8)进行核算。

  Eptn = Σ PD × cc × TE (8)

  式中:

  PD——运输距离,单位为千米(km);

  cc——统计期内预拌混凝土运输量,单位为立方米(m3);

  TE——预拌混凝土运输排放因子,单位千克二氧化碳当量每立方米每千米(kgCO2e/(m3·km)),本文件给出的预拌混凝土运输排放因子见附录 D。

  运输过程间接碳排放按式(9)进行核算。

  Eptw = ADw × EFp (9)

  式中:

  ADw——统计期内用于混凝土运输的外购入电力量,单位为千瓦时(kWh);

  EF — — 电 力供应 的排放 因子 ,单位 为千 克 二氧 化碳 当量每千 瓦 时(kgCO2e/kWh)。

  8 核算报告

  预拌混凝土碳排放核算报告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基本信息(所在省市、单位性质、统计期限、所属行业、核算期总产量、填表人、生产线条数、联系电话)、混凝土强度等级、核算标准依据、核算边界等。

  8.1 原材料生产过程碳排放统计

  原材料生产过程碳排放统计至少应包含:原材料名称、统计期内用量、碳排量、数据说明等。

  8.2 原材料运输过程碳排放统计

  原材料运输过程碳排放统计至少应包含:原材料种类、运输距离、运输方式、碳排量、数据说明等。

  8.3 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碳排放统计

  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碳排放统计至少应包括:碳排项目(电力、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柴油、汽油等)、统计期内消耗量、排放因子、碳排量、数据说明等。

  8.4 预拌混凝土运输过程碳排放统计

  预拌混凝土运输过程碳排放统计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统计期内用量、运输距离、罐车类别、碳排量、数据说明等。

  8.5 统计期内预拌混凝土碳排放量统计

  统计期内预拌混凝土碳排放量统计汇总至少应包括:项目(原材料生产过程、

  原材料运输过程、混凝土拌和物生产过程、混凝土拌和物运输过程)、碳排放量、统计期内直接碳排放量、统计期内间接碳排放量、统计期内总碳排放量、核算说明(取舍原则、排放因子取值等)。

  单位体积混凝土碳排放量至少包括:本统计期、上一统计期、变化率、单位体积混凝土碳排放量等。

  附 录 A

  (资料性)

  预拌混凝土主要原材料碳排放因子缺省值

  A.1 预拌混凝土主要原材料碳排放因子缺省值

  表 A.1 预拌混凝土主要原材料碳排放因子缺省值

  附 录 B

  (资料性)

  常见化石燃料特性参数缺省值

  B.1 常见化石燃料特性参数缺省值

  表 B.1 常见化石燃料特性参数缺省值

  附 录 C

  (资料性)

  运输相关排放因子缺省值

  C.1 原材料运输过程碳排放因子

  表 C.1 原材料运输过程碳排放因子

  C.2 预拌混凝土产品运输过程排放因子

  表 C.2 预拌混凝土产品运输过程排放因子

  参考文献

  [ 1] IPCC 2006 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

  [2] 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

  [3] 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4] 温室气体核算体系 (修订版)

下载地址
T/CABEE 108-2025 预拌混凝土碳排放核算标准资源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