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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0/T-538-2025 明挖装配式拱形隧道结构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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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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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拱形   隧道   装配式   结构   技术标准
资源简介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明挖装配式拱形隧道结构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open cut prefabricated tunnel structure

  DBJ50/T-538-2025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施行日期:2026 年 3 月 1 日

  2025 重 庆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渝建标〔2025〕49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发布《明挖装配式拱形隧道结构技术标准》

  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 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有 关单位:

  现批准《明挖装配式拱形隧道结构技术标准》为我市工程建 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50/T-538-2025, 自2026年3月1日起施 行。标准文本可在标准备案后登录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技术 发展中心官网免费下载。

  本标准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中国建筑 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12月8日

  前 言

  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度重庆市工 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渝建(2023)31号)文 件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 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分8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和符 号;3.基本规定;4.材料;5.设计;6.生产与运输;7.现场施工;

  8.质量验收。

  本标准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中国建筑 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标准执行 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 反馈给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开区 第十五大街267号中建七局大厦A 座,联系电话:023-67788251, 邮政编码:450048)。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审查专家: 主 编 单 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参 编 单 位: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 重庆市高新区建设局

  重庆高新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七局西南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交通大学

  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大学

  奉节县菜籽坝抽蓄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鲁万卿 海 大 鹏 林 志 邵 先 国 卢来运 沈治宇 陈国清周俊峰 宋祥林 杨海清 刁目广 南学飞 何齐鹏 王承林 朱海峰 杨超策 田 堃 詹启亮 李朝忠 刘成龙 熊康波易晓彬 饶启斌 张 煜 田 为 项 笠 郑 杰 苏 国 旗 王 东 王鹏程 王 丹 邓长生钱明华 罗 毓 孙英扩 杨 浩 王 小 强 许章隆 杨红运 李 鸿 刘 玉 骆 琦 张孝峰 安 旭

  审 查 专 家:李英民李信臻 黄 刚 魏登伦 刘 灿 肖了林 方 林

  1 总 则

  1.0.1 为提高市政工程工业化建造水平,规范明挖装配式隧道 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明挖装配式拱形隧道工程。

  1.0.3 明挖装配式隧道在规划和方案设计阶段,建设、生产、施 工等有关单位应共同制定工程设计、生产和施工方案,因地制宜 地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

  1.0.4 明挖装配式隧道的设计、施工和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的 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及重庆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 语

  2.1.1 明挖装配式隧道 cut-and-cover prefabricated tunnel

  将工厂预先生产的构件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现场装配而成 的明挖隧道结构形式,简称明挖装配式隧道。

  2.1.2 增效刚接接头 enhanced rigid joint

  一种通过预制构件端部交错预埋环形钢筋与纵向加强钢筋 协同锚固,后浇混凝土形成整体叠合效应,具备等效现浇连接性 能及多向荷载传递能力的刚性连接接头。

  2.1.3 全预制接头 integrally precast structural joint

  连接地下结构预制构件的关键部位,采用全预制截面的接 头,例如传统盾构隧道的环间接头和纵向接头。

  2.1.4 钢筋骨架 reinforcing cage

  由多根钢筋通过绑扎、焊接等方式连接在一起,形成的具有 一定形状和尺寸的钢筋结构体。

  2.1.5 双向环形钢筋 bidirectional circumferential reinforcement 在增效刚接接头内部沿隧道纵向配置的环形钢筋。

  2.1.6 张拉连接孔 tendon duct

  预制构件之间连接需采用张拉工艺时,在构件上预留的孔洞。

  2.1.7 /密封垫安装槽 gasket groove

  在预制构件表面设置的用于安装防水密封垫的凹槽,也称防 水凹槽。

  2.1.8 接缝 joint

  预制构件与预制构件之间的连接缝。

  2.1.9 连接器 prestressing steel coupler

  用于连接环与环之间预应力钢棒的设备。

  2.1.10 连接螺栓 connection bolt 用于预制构件连接紧固的螺栓。

  2.1.11 套筒 splice sleeve

  用于钢筋机械连接的金属圆筒。

  2.1.12 接缝材料 joint sealant 接缝处用于止水密封的材料。

  2.1.13 预埋件 embedded part

  为联接或固定某种构件或设备而在混凝土振捣前提前埋设 的金属件。

  2.1.1 4 预埋吊钉 lifting insert

  预埋在构件上用于吊装构件的“钉子”形部件称为预埋吊钉。

  2.1.15 预埋注浆管 grout duct

  预埋在构件内部与外界连通,用于后期接缝注浆的管道称为 预埋注浆管。

  2.2 符 号

  2.2.1 材料性能

  f.——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

  f.—— 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

  fy 、f,— 普通钢筋抗拉、抗压强度设计值;

  fy— 横向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

  2.2.2 作用和作用效应

  N ——轴向力设计值;

  V—— 剪力设计值;

  V;d—— 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下接缝剪力设计值;

  Vm—— 被连接构件端部按实配钢筋面积计算的斜截面受剪

  承载力设计值;

  V.—— 持久设计状况下接缝受剪承载力设计值。

  2.2.3 计算系数及其他

  lm—— 环筋扣合弯角间直线锚固长度;

  In—— 环筋扣合直筋段锚固长度;

  c ——预制环形钢筋混凝土的钢筋保护层厚度;

  S—— 最大错位量;

  δ ——环缝弹性密封垫在设计水压力作用下允许张开量; Pmin—— 隧道纵向变形曲线最小半径;

  δ。——生产及施工误差造成的环缝间隙;

  δ,——隧道后期变形等引起的接缝张开量。

  2.2.4 几何参数

  A——密封垫沟槽截面面积;

  A。——弹性密封垫橡胶部分的截面面积;

  A,— 直径最大的单根受力钢筋的截面面积;

  ∑A—— 沿受力钢筋设计锚固长度内横向钢筋的截面面积;

  ∑A(s:min)—— 沿受力钢筋设计锚固长度内横向钢筋的最小截面

  面 积 ;

  l 。——环筋交叠搭接长度;

  L(b,rgd)——环筋交叠搭接的基本锚固长度;

  Lco,min)—— 环筋交叠搭接的最小搭接长度。

  3 基本规定

  3.0.1 明挖装配式隧道应统筹设计、生产运输和施工安装,实现 建设阶段全过程的协同。

  3.0.2 明挖装配式隧道应按照标准化、模块化的要求,以适应性 强、可复制性高的原则,实现隧道结构和构件的系列化和高效配置。

  3.0.3 预制构件的工厂化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设立产 品标识,确保生产精度,保障产品质量。

  3.0.4 明挖装配式隧道应从设计阶段起,系统规划结构与设备 的预留预埋要求,制定协调的施工组织方案,确保设计与施工的 无缝衔接,并采用装配式施工方法,确保工程质量,提升施工效率。

  3.0.5 明挖装配式隧道宜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 技术,实现 全专业、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3.0.6 明挖装配式隧道应采用绿色建材和高性能的预制构件, 提升隧道整体结构性能和使用寿命。

  3.0.7 明挖装配式隧道的防火、防腐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的规定,满足结构的可靠性、安全性和耐久性要求。

  3.0.8 拼装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调查和核对,并应根据现 场实际条件编制科学可行的拼装方案。

  4 材 料

  4.1 混凝土

  4.1.1 混凝土的力学性能和耐久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 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和《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 GB/T 50476的有关规定。

  4.1.2 混凝土抗渗等级应不低于P8, 预制混凝土强度等级应不 低于C50, 后浇混凝土强度等级应不低于预制部分的强度等级。

  4.1.3 混凝土外加剂应通过试验室试配确定,并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 的质量要求。拌合混凝土时,掺入 粉煤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T 1596的有关规定;掺入细矿渣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 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GB/T 203的有关规定;其他掺合料应 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要求。

  4.1.4 混凝土拌合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 JGJ 63的有关规定规定。

  4.1.5 混凝土原材料计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5的规定

  表4.1.5 材料每批计量允许偏差值

  4.2 钢 材

  4.2.1 根据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选用规格型号的钢筋。所用 钢筋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

  4.2.2 采用冷轧带肋钢筋、热轧带肋钢筋和热轧光圆钢筋,钢筋 的性能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轧带肋钢筋》GB/T 13788、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 和《钢筋 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 的规定。

  4.2.3 钢筋进场时应按规定进行检验。检验项目至少包括屈服 强度抗拉强度和延伸率。如采用闪光对焊焊接钢筋,应按照现行 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的规定进行验收。

  4.2.4 钢筋应按进场批次的级别、品种、直径和外形分类码放, 妥善保管,且挂标识牌注明产地、规格、品种和质量检验状态等。

  4.2.5 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要求,以保证构件达到抗震 设防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 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以下规定:

  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 于1.25;

  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 1.3;

  3 钢筋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4.2.6 预制构件之间纵向连接宜采用预应力螺纹钢筋,其性能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螺纹钢筋》GB/T 20065 的 规定。

  4.2.7 预制构件用锚具和连接器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 14370的规定。

  4.2.8 预制构件吊装所用的吊钉、吊具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的规定。

  4.3 接缝及防水材料

  4.3.1 预制构件应至少设置一道密封垫沟槽。接缝密封垫宜选 用制品型遇水膨胀橡胶密封材料,其物理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3.1 的规定。

  表4.3.1 遇水膨胀橡胶密封材料的物理性能指标

  "注:成品切片测试应达到标准的85%。

  4.3.2 预制构件接缝密封垫的外形应与沟槽相匹配,能够完全 压入密封垫沟槽内。密封垫沟槽的截面积应为密封垫截面积的 1倍~1.15倍。

  4.3.3 预制构件接缝密封垫应满足在计算的接缝最大张开量和 估算的错位量下、埋深水头的3倍水压下不渗漏的技术要求;选 用的接缝密封垫应进行一字缝或T 字缝耐水压检测。

  4.3.4 弹性橡胶密封垫(圈)材质宜采用氯丁橡胶或三元乙丙橡 胶,其物理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3.4的规定。

  表4.3.4 遇水膨胀橡胶密封材料的主要物理性能

  4.3.5 预制构件之间连接用孔道灌浆料宜采用高强无收缩水泥 灌浆料,灌浆料标准养护28d 测得的抗压强度不应低于50MPa。

  4.3.6 防水砂浆、防水卷材、防水涂料、水泥基防水材料等防水 材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 规范》GB 55030的规定。

  5 设 计

  5.1 一般规定

  5.1.1 明挖预制装配式衬砌结构设计应结合施工工法、横断面布 置、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施工工艺、埋置深度、使用条件 及环境条件等因素,通过工程类比和结构分析计算确定结构参数。

  5.1.2 明挖装配式隧道纵向节段的长度应根据施工可行性、结 构性能、经济性、环境适应性、特殊工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5.1.3 明挖装配式隧道结构构件的连接应确保构造上的安全性 和防水效果。

  5.1.4 明挖装配式隧道结构构件节点及接缝处后浇混凝土强度 等级不应低于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

  5.1.5 预制构件设计文件应包含结构图纸、构件制作及装配的 全过程使用要求,并应包含以下内容:

  1 构件统一标识系统;

  2 构件的种类、形状、范围、数量、定位、构件重量;

  3 构件的模板图、配筋图、连接构造图;

  4 预留预埋设置(预埋件、预留孔、连接件等);

  5 构件制作、脱模、运输、存放、吊装、临时支护、施工。

  5.1.6 明挖装配式隧道结构使用的衬砌、接头连接螺栓、防水密 封条的规格和质量应符合本规范要求。

  5.2 结构设计

  5.2.1 荷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明挖装配式隧道结构上的荷载,应按表5.2.1.1的规定 进行分类;

  表5.2.1.1 荷载分类表

  2 明挖装配式隧道结构设计时,不同作用代表值的选取应 符合下列规定:

  1) 永久作用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

  2) 可变作用应根据设计要求选用代表值,并符合以下要 求;车辆荷载、温度作用宜采用标准值;施工阶段荷载 (如临时堆载、机械振动)宜采用组合值或频遇值;地 下水压力、风荷载宜采用准永久值;

  3)偶然作用(如地震、落石冲击)的代表值应根据结构重 要性、使用环境及防护等级确定;

  4) 明洞特殊荷载(如偏压荷载)应根据地形条件及地质 勘察数据专项分析。

  3 明挖装配式隧道结构设计时选定的设计状况,应涵盖施 工阶段、正常使用阶段及偶然状况下的各类不利情况,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 施工阶段验算应包含以下内容:动态施工荷载(包括 吊装、拼装、回填等工序)作用下的结构稳定性;临时 支撑体系、定位装置及连接接头的承载能力;接缝张 开量、错台量及PC 钢棒连接件的应力状态;边坡开挖 后的稳定性验算;

  2) 使用阶段验算应符合下列要求:所有设计状况均应进 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持久设计状况尚应进行正 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4 制作、运输、堆放、安装等短暂状况下的预制构件验算,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 的有关 规定;

  5 预制构件在翻转、运输、吊运、安装等短暂设计状况下的 施工验算,应将构件自重标准值乘以动力系数后作为等效静力荷 载标准值。构件运输、吊运时,动力系数宜取1.5;构件翻转及安 装过程中就位、临时固定时,动力系数可取1.2;

  6 预制构件进行脱模验算时,等效静力荷载标准值应取构 件自重标准值乘以动力系数与脱模吸附力之和,且不宜小于构件 自重标准值的1.5倍。动力系数与脱模吸附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动力系数不宜小于1.2;

  2)脱模吸附力应根据构件和模具的实际状况取用,且不 宜小于1.5kN/m²。

  7 明挖装配式拱形隧道结构施工荷载应根据施工阶段、施

  工方法和施工条件确定,并应按下列施工荷载之一或可能发生的 最不利组合进行设计:

  1)设备运输及吊装荷载;

  2)施工机具荷载,不宜超过10kPa;

  3)邻近隧道开挖的影响;

  4)注浆所引起的附加荷载。

  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地面堆载。确需临时堆载时,应 进行专项论证,堆载值不得超过20kPa, 并应采取可靠的监测与防 护措施。

  8 明挖装配式隧道结构回填荷载可按《公路隧道设计规范》 JTG 3370.1附 录H 计算确定,回填土物理力学指标应按实际回 填料和设计填筑要求取值;

  9 明挖装配式隧道上方与道路立交时,应按现行标准《公路桥 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的有关规定确定地面车辆荷载及排列;

  10 混凝土的收缩和结构温度变化应根据所处地区的气温 条件、运营环境及施工条件综合考虑。在设计时应按不同荷载组 合工况的最不利影响确定组合系数。

  5.2.2 结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明挖装配式隧道结构布置应确保在施工和使用阶段的稳 定性和安全性,各构件之间的连接应便于现场组装和施工;

  2 明挖装配式隧道结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对于增效刚接接头,预留钢筋凸出预制构件的长度不 宜过长,以确保构件制作、运输、安装便捷性和安全 性 ;

  2)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现场施工装备的吊装能力、运输条 件以及安装精度,确保预制构件的尺寸、重量和形状 与现场装备相匹配,避免造成施工困难和安全隐患。

  3 明挖装配式隧道的结构分块设计应尽量减少接头数量, 分块位置应选择剪力较小的区域,并综合考虑结构受力特点、荷

  载传递、施工便利性、构件形状、整体稳定性以及安装要求,确保 各部分不仅能有效承受预期的荷载,也便于构件的运输和安装;

  4 明挖装配式隧道结构的环向预制构件之间、纵向环与环 之间应采用标准化接头连接,接头类型符合下列规定:

  1)环向连接宜采用干式连接(如预应力张拉锁紧、螺栓 锁紧)或湿式连接(如现浇混凝土、注浆填充);

  2) 纵向连接应优先采用榫卯结构或预应力钢棒张拉,并 设置导向定位装置控制错台量。

  5 仰拱可采用预制结构或现浇结构;

  6 明挖装配式隧道的结构采用有仰拱设计时,可采用以下 分块方式;

  图5.2.2.6 有仰拱隧道分块方案参考

  7 当地基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且稳定性良好时,明挖装配 式隧道结构可采用平板式无仰拱设计方案,其分块方式可参考图 5.2.2.7的方案;

  (a) 分块式平板 (b) 整体式平板

  图5.2.2.7 平板式无仰拱隧道结构分块方案参考

  8 针对采用拱形设计的明挖装配式隧道结构,应优先考虑 将结构分为单块或两分块形式。当采用增效刚接接头的结构时, 应综合考虑隧道跨度、回填土深度以及地质条件等因素,以确定 接头部位和基础型式 ;

  (b) 两分块立体图

  (c) 单块断面图 (d) 两分块断面图

  图5.2.2.8-1 明挖装配式隧道拱形结构湿接头部位

  (a) 条形基础 (b) 桩基础 (c) 仰拱基础 (d) 筏板基础

  图5.2.2.8-2 明挖装配式隧道拱形结构基础型式

  9 预制装配式衬砌与横通道宜采用刚性连接,并在设置横 通道位置附近设置变形缝 ;

  10 明挖装配式隧道结构的接头类型应基于力学性能、模具 制作、拼接难易程度、结构防水等因素综合选择;

  11 明挖装配式隧道结构拱部宜采用增效刚接式接头、榫槽

  式接头,边墙脚处宜采用承插式接头、榫槽式接头或增效刚接式 接头。当有可靠依据时,也可采用其它能够保证装配式结构安全 性、适用性和耐久性的接头构造;

  (a) 增效刚接式接头 (b) 榫槽式接头

  图5.2.2.11-1 隧道拱部的接头类型示意图

  (a) 承插式接头 (b) 榫槽式接头 (c) 增效刚接式接头

  图5.2.2.11-2 隧道边墙脚处的接头类型示意图

  12 明挖装配式隧道结构的榫槽式接头应根据具体受力情 况选择适用的接头形式,其中双榫长接头适用于环向构件之间的 连接,单榫短接头适用于环与环之间的纵向连接;

  (a) 单榫短接头 (b) 双榫长接头

  图5.2.2.12 榫槽式接头类型示意图

  13 增效刚接式接头主要由预制部分和后浇部分组成,其类

  型根据预制部分的截面形状可分为倒T 型 和I 字型;

  (a) 倒T型 (b)I 字型

  图5.2.2.13 增效刚接式接头类型示意图

  14 对于增效刚接式接头的后浇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之前,若其预制部分具备自稳能力,则无需设置连接装置;否则, 应采取连接措施以增强其稳定性。连接措施可分为临时型和永 久型,临时型可采用外部钢支撑装置,永久型可选择螺栓连接等。

  (a) 倒T型自稳体系 (b) 临时支撑装置 (c) 永久螺栓连接

  图5.2.2.14 拼装阶段增效刚接接头连接型式

  5.2.3 结构计算

  1 明挖装配式隧道结构设计按施工阶段和正常使用阶段分 别进行结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计算。对于钢筋混凝土结构,尚 应对使用阶段进行裂缝宽度验算;偶然荷载参与组合时,不验算 结构的裂缝宽度。当施工阶段无支撑时,需要分别按后浇混凝土 未达到设计强度前的第一阶段和达到设计强度后的第二阶段进 行增效刚接接头和整体结构受力计算;

  2 装配式隧道增效刚接式接头结构施工安装阶段的内力和 变形计算,可不考虑地震作用的影响;

  3 明挖装配式隧道结构承载力极限状态及正常使用极限状 态的作用效应分析宜采用弹性分析方法;

  4 结构计算简图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计算简图应真实反映围岩与结构的相互作用关系,并 符合结构的实际工作条件;

  2) 当施工或使用过程中,结构的受力体系、荷载形式等 发生较大变化时,应根据构件的施作顺序及形成实际 受力体系的过程进行结构分析,分析中应考虑结构体 系变形的连续性。

  5 明挖装配式隧道结构在荷载和地震作用下的内力、位移 及其作用效应组合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 工规范》GB 50666等的有关规定;

  6 明挖装配式隧道结构构件及节点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应符合现行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的有关规定;

  7 普通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最大计算裂缝宽度允许值应根据 结构类型、使用要求、所处环境条件和防水措施等因素确定,并符 合下列规定:

  1)处于一般环境中的结构,按荷载准永久组合并计及长 期作用影响计算时,构件的最大计算裂缝宽度允许值 不应大于0.2mm;

  2) 处于侵蚀环境、长期潮湿或存在化学腐蚀等不利条件 下的结构,其最大计算裂缝宽度允许值应根据环境特 征、材料耐久性要求和防护措施另行专项确定。

  8 结构设计应按最不利工况进行抗浮稳定性验算,并符合 以下规定:

  1)对于砂性土地基,抗浮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15;

  2)对于粘性土地基,抗浮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1;

  3)当地下水存在显著渗透压力或临时施工工况时,抗浮 安全系数应提高至1.2,并应结合现场实测参数进行 专项验算。

  9 采用增效刚接式接头的明挖装配式隧道结构,可采用与

  现浇混凝土结构相同的方法进行结构分析,采用全预制接头的 明挖装配式隧道结构应考虑接缝接头的刚度折减影响,宜采用 K一 ξ法(旋转弹簧一 ξ法)计算。K 、ξ的取值受接缝构造、拼装方 式和拼装预应力大小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应通过试验确定。

  10 隧道应进行横断面方向的受力计算,遇下列情况时,尚 应进行纵向强度和变形计算:

  1)覆土荷载沿其纵向有较大变化时;

  2)结构直接承受建、构筑物等较大局部荷载时;

  3)地基或基础有显著差异,沿纵向产生不均匀沉降时;

  4) 装配式构件尺寸的确定应能使制作、吊装、运输以及 施工安全和方便。接头设计应满足受力、防水和耐久 性要求。

  11 明挖装配式隧道结构预制构件中吊装和临时支撑预埋 件的验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 等的有关规定。

  5.2.4 构造要求

  1 明挖装配式隧道结构单环间的增效刚接式接头应保证其 结构性能具有与现浇混凝土结构等同的整体性、承载力、变形、裂 缝、耐久性等要求;

  2 增效刚接式接头预制部分在施工阶段可作为承载体及现 浇模板,现浇工艺应确保接头性能与整体现浇结构相当;

  3 增效刚接式接头区应加强抗剪措施,推荐使用键槽增强 抗剪强度。键槽数量应根据接头端面受剪承载力的计算结果确定;

  图5.2.4.3-1 增效刚接式接头抗剪键槽示意图

  1)键槽的深度t 不宜小于30mm, 宽度W 不宜小于深度 的3倍且不宜大于深度的10倍键槽间距宜等于键槽 宽度,键槽端部斜面倾角不宜大于30°;

  2)键槽的尺寸和数量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

  V.=0.07f.A+0.10f.Ak+1.65Aa√f.f, (式5.2.4.3)

  式 中 :A。——后浇混凝土叠合层截面面积;

  f.—— 预制构件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

  fy—— 垂直穿过结合面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

  A ——各键槽的根部截面面积(见图5.2.4.3-2)之和,按 后浇键槽根部截面和预制键槽根部截面分别计算, 并取二者的较小值;

  A—— 垂直穿过结合面所有钢筋的面积。

  图5.2.4.3-2 倒 T 形增效刚接接头键槽构造计算示意图

  1一预制部分键槽根部截面面积;2—后浇部分键槽根部截面面积。

  4 增效刚接式接头的新旧混凝土结合面应进行表面处理, 综合考虑结构整体性、力学性能、结构防水等多方面因素确定粗 糙面成型工艺。宜采用水冲露骨料方式,并需符合以下要求:

  1)粗糙面的面积不得小于结合面的80%;

  2)粗糙面的凹凸深度不得小于6mm。

  5 现浇增效刚接式接头环筋连接应保证连接区有很强的约 束,应配置横向钢筋来抵抗横向拉力,且横向钢筋应做成箍筋或 U 形钢筋锚固在截面内;

  6 对于受拉钢筋搭接,横向钢筋的布置应垂直于搭接钢筋 且在搭接钢筋与混凝土表面之间,并在搭接截面的外侧;

  7 预制节段接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湿接缝时,预制节段之间预留宽度不应小于 200mm, 且应将非预应力钢筋连接,湿接缝应采用与 节段本身等强度的混凝土填实;

  2 ) 当采用胶接缝时,接缝应密闭。

  8 后浇带宜在临近现浇结构混凝土浇筑时间不小于28d 后 施工,采用不小于两侧混凝土强度等级的微膨胀混凝土浇筑,并 加强后浇带防水处理措施;

  9 明挖装配式隧道结构采用榫槽接头时,应在接缝空隙内 灌注灌浆料;

  10 预制构件应按实际受力计算配筋,且构造钢筋配筋率不 应小于0.2%,同时分布筋的间距不宜大于150mm;

  11 环向与纵向接头均需设置张拉孔和预埋吊点;

  12 对于受压钢筋搭接,除了满足受拉搭接的规定外,应有 一根横向钢筋布置在搭接长度每端的外侧,且在搭接长度端部 4d 的范围内;

  (a) 受拉钢筋 (b) 受压钢筋

  图5.2.4.12 搭接接头的横向钢筋

  13 环筋交叠搭接长度l。按下式计算:

  l₀=1.5α₁α2asa₄Lb,rau≥lomn (式5.2.4.13-1)

  式中:α1、α2、α3和α₄——系数,按表5.2.4.13取值,其中乘积 α2a₃a₄≥0.7 。 计算α₃ 时,

  为钢筋屈服强度设 计值。

  Lb rgd— —基本锚固长度,按下式计算:

  (式5.2.4. 13-2)

  fb=2.25ηn2f ed (式5.2.4.13-3) oa——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锚固位置钢筋的设计应力;

  fu—— 带肋钢筋的极限粘结应力设计值; φ——钢筋直径;

  fad—— 混凝土抗拉强度设计值;

  71——与粘结状态和浇筑混凝土时钢筋位置有关的系数, “好”的状态η1=1.0,所有其他情况和用滑模制作的 构件的钢筋η1=0.7;

  η2 ——与钢筋直径有关的系数,按下式计算:

  (式5.2.4.13-4) 最小搭接长度为:

  lomn≥max{0.451.,ma;15φ;200mm} (式5.2.4.13-5)

  表5.2.4.13 a₁、α₂、α₃ 和α4的值

  14 对于受拉钢筋搭接,当搭接钢筋的直径不小于20mm 时,横向钢筋的总面积 (沿设计锚固长度横向配筋的截面面 积)不小于1根较大直径搭接钢筋的面积A,(∑A≥A.);

  15 后浇混凝土接缝处的受力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 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的有关规定,可采用预留半圆型钢 筋连接、附加长圆环与预留半圆环钢筋连接、焊接、搭接连接、弯 折锚固等方式 。

  (a) 预留半圆型钢筋连接 (b) 预留半圆型钢筋连接、附加长圆环钢筋连接

  图5.2.4.15 钢筋连接方式

  16 拱圈及边墙衬砌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衬砌厚度超 过80cm 时宜设置内部空腔,构件整体空腔率不宜大于20%,薄 壁厚度不宜小于20cm;

  17 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根据结构类别、环境条件和 耐久性要求等确定。

  表5.2.4.17 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取值

  "注:严重侵蚀性环境地段取大值,轻微侵蚀性环境地段取小值。

  5.3 抗震设计

  5.3.1 明挖装配式隧道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 震设计规范》GB 50011和《地下结构抗震设计标准》GB/T 51336 的有关规定。

  5.3.2 明挖装配式隧道的抗震等级为四级。

  5.3.3 明挖装配式隧道所处的场地和地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结合工程的特点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对沿线 场地做出对抗震有利、不利地段的划分和综合评价;

  2 /应避开不利地段,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的抗震措施;

  3 同一结构单元的基础不宜设置在性质截然不同或差异显 著的地基上;

  4 地基为软弱粘性土、液化土、新近填土或严重不均匀土 时,应考虑地震时地基不均匀变形产生的不利影响,并采取相应

  的措施。

  5.3.4 为防止地震对隧道的安全性造成不良影响,明挖装配式 隧道应配置纵向连接预应力筋,并采用抗震性能良好的延性接头。

  5.3.5 明挖装配式隧道结构的抗震计算方法应根据《地下结构 抗震设计标准》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隧道纵向地层条件变化较大时,明挖隧道除应进行横向 抗震计算外,尚应进行纵向抗震计算,可采用反应位移法或时程 分析法;反应位移法可将结构周围土体作为支撑结构的地基弹 簧,结构宜采用梁单元进行建模,地震位移应施加于地基弹簧的 非结构连接端;

  2 隧道断面形状变化较大或与相邻建(构)筑物构成整体 时,宜采用时程分析法进行三维抗震计算;

  3 地质条件变化较大的局部区段宜考虑竖向地震作用,其 他情况可仅考虑沿结构断面的水平地震作用。

  5.3.6 隧道断面采用增效刚接式接头,计算与现浇相同,采用榫 槽式接头考虑接头对整体断面刚度折减的等效刚度模型。

  5.4 防水与防腐设计

  5.4.1 防水与防腐蚀设计应根据使用功能与要求、结构特点、水 文地质条件、使用环境条件、施工条件确定。隧道结构的防水设 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执行。

  5.4.2 明挖装配式隧道结构的榫槽式接头接缝,应设置至少1道 橡胶密封垫,密封垫的防水性能应满足规范相关要求,同时,接缝 宜采用适合的材料进行填充。

  (a) 拱顶接头接缝防水构造 (b) 拱脚接头接缝防水构造

  图 5 . 4 . 2 榫 槽 式 接 头 接 缝 防 水 示 意 图

  5.4.3 当装配式隧道采用增效刚接接头时,应确保后浇混凝土 的密实防水性,同时预制构件接缝端面应粘贴至少1道遇水膨胀 橡胶止水带;衬砌结构宜设置外包防水层,外包防水层的做法应 与装配式隧道结构的特点和拼装工艺相适应。

  图 5 . 4 . 3 增 效 刚 接 接 头 接 缝 防 水 示 意 图

  5.4.4 防水等级和防水标准

  1 隧道的不同防水等级的适用范围应符合表5.4.4-1的规 定 ;

  表5.4.4-1 不同防水等级的适用范围

  2 隧道的防水标准应符合表5.4.4-2的规定;

  表5.4.4-2 隧道的防水标准

  5.4.5 衬砌结构自防水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混凝土预制构件的裂缝宽度不得大于0.2mm;

  2 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应进行单块检漏试验。预制构件外 表在设计抗渗压力下,恒压2h, 最大渗水深度不得超过主筋保护 层厚度。

  5.4.6 预制构件接缝防水应符合以下规定:

  1 预制构件接缝至少应设置一道密封垫。当预制构件厚度 不小于400mm 且隧道处于富水区域时,应设置两道密封垫;当预 制构件厚度小于400mm 且处于富水区域时,宜在预制构件密封 垫表面增设遇水膨胀条等加强防水;

  2 密封垫应沿衬砌侧面成环设置。密封垫沟槽形式、截面 尺寸应与密封垫形式和尺寸相匹配;

  3 密封垫沟槽截面积应按下式计算:

  A=(1~1.15)A 。 (式5.4.6)

  式中:A—— 密封垫沟槽截面积;

  A。——弹性密封垫橡胶部分的截面积。

  4 密封垫宜采用三元乙丙橡胶类或遇水膨胀橡胶与三元乙 丙橡胶的复合材料等,密封垫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密封垫应在计算的接缝最大张开量和估算的错台量 情况下,在2倍~3倍埋深水头的压力下不渗漏;

  2)密封垫的压缩永久变形率不应大于25%;

  3)接缝闭合压缩力应小于千斤顶最大顶力;

  4)当封顶块采用纵向插入方式时,密封垫表面应涂抹润 滑剂;

  5)变形缝环缝密封垫表面应增设遇水膨胀橡胶片加强 防水。

  5 嵌缝防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嵌缝材料应具有良好的不透水性、粘结性、耐久性、弹 性和抗下坠性;

  2)嵌缝槽宜采用弹性、刚性或遇水膨胀类密封材料进行 嵌缝 ;

  3)变形缝嵌缝槽宜采用弹性密封材料进行嵌缝。

  6 螺栓孔防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螺栓孔口应设置锥形倒角的螺孔密封圈沟槽;

  2)螺栓孔密封圈的外形应与沟槽相匹配;

  3)螺孔密封圈应采用合成橡胶或遇水膨胀橡胶制品。

  7 注浆孔的注浆管密封圈和注浆管盖密封圈,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注浆管密封圈应在预制构件混凝土浇筑前固定在注 浆管四周,单道或多道设置;

  2)注浆管密封圈和注浆管盖密封圈应采用遇水膨胀橡 胶制品。

  5.4.7 防腐蚀应符合以下规定:

  1 隧道防腐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隧道处于对混凝土有中等以上腐蚀的地层时,钢筋 混凝土预制构件迎水面应涂抹外防腐涂层,防腐蚀涂 层应具有防水性能;

  2) 钢预制构件、外露螺栓和垫片等金属构件,均应采取 防腐蚀措施。

  2 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防腐蚀涂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腐蚀涂层宜为环氧或改性环氧类封闭型材料、水泥 基渗透结晶型或硅氧烷类材料;

  2)防腐蚀涂层应具有良好的耐化学腐蚀性、抗微生物侵 蚀性、耐水性、耐磨性,并应无毒或低毒;

  3)防腐蚀涂层应满足在挤压和摩擦下不损伤、不渗水。

  3 金属构件防腐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露的螺栓、螺母、垫片等金属构件,应采用无铬锌铝 片涂层、热喷锌加无铬锌铝片涂层或多元合金共渗加 无铬锌铝片涂层等环保型的材料进行防腐蚀处理;

  2)外露的螺栓、螺母、垫片应结合手孔封堵措施进行覆 盖保护。隧道水平直径线以下范围的手孔内外露螺 栓宜采用速凝混凝土或防腐蚀水泥砂浆填充覆盖;隧 道水平直径线以上范围的手孔内外露螺栓宜采用塑 料保护罩覆盖,塑料保护罩内应填充速凝水泥、防腐 蚀水泥砂浆或发泡聚氨酯。

  5.5 防火设计

  5.5.1 隧道设计应根据建设区域内地质、地形、气象、水文等自 然条件,综合考虑隧道防火功能系统方案。统筹布局隧道、设备 管理附属用房及救援通道,合理设定防火分隔区域和消防设施设

  备配备等。

  5.5.2 隧道防火设计遵循按一座隧道或隧道群同一 时间内发生 一次火灾考虑为原则。

  5.5.3 隧道应综合其建设位置、封闭段的长度、交通流量和通行 车辆的类型及环境条件等因素确定其防火要求。按隧道封闭段 长度和交通情况分为一、二、三、四类,并应符合表5.5.3的规定。

  表5.5.3 隧道防火灾分类

  5.5.4 隧道内的地下设备用房、风井和消防救援出入口的耐火 等级应为一级,地面的重要设备用房、运营管理中心的耐火等级 不应低于二级。敷设10kV 及以上高压电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 低于2 . 0h 的结构体与车行、疏散通道空间分隔。

  5.5.5 隧道承重构件、顶部、装配式链接螺栓应采取隧道防火保 护措施,并达到表5.5.5规定的耐火极限要求。

  表5.5.5 隧道承重构件保护层升温曲线及耐火极限要求

  5.5.6 隧道的专用疏散通道、管线通道、附属设备用房等应采用 耐火极限不低于2 .0h 的防火墙或甲级防火门与车行隧道分隔。

  5.5.7 人行横通道及通向人行疏散通道的安全门应采用甲级防 火门。车行横通道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3.0h 的常闭防火卷帘。

  5.5.8 隧道内地下设备用房的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 积不应大于1500m², 设备用房的安全出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2个,与车道或 其他防火分区相通的出口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必须至少设置 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2 隧道消防泵房和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机房且无人值守的 设备用房应设置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 当隧道内废水泵房不具备设置直通室外安全出口的条件 时,可利用隧道中邻近的人员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作为安全出口。

  5.5.9 疏散楼梯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GB 50016的相关规定。当隧道埋深大于10m 时,其疏散楼梯 间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5.5.10 除嵌缝材料外,隧道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同时 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的 相关规定。

  5.5.11 双孔隧道设置车行横通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车行横通道设置间距不宜大于1000m;

  2 车行横通道不宜兼做人员疏散通道。

  5.5.12 双孔隧道设置的人行横通道的间距或隧道通向人行疏 散通道的安全口间距,宜为250m~300m。

  5.5.13 单孔隧道设置的人行疏散通道应符合以下规定:

  1 通向人行疏散通道的安全口间距不宜大于250m;

  2 设有水喷雾系统或泡沫水喷雾联用灭火系统且距隧道出 入口小于250m 的匝道,可不设人行疏散通道。

  5.5.14 人行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2m, 净高度不应小于2.1m 。车行横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4m, 净高 度不应小于4.5m。

  5.5.15 隧道左右洞之间人行横通道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且不应设置门槛或台阶。

  5.5.16 火灾工况下人员的疏散时间应小于火灾烟雾蔓延至路 面以上2m 高度处的时间,且应小于15min, 设置有专用排烟道和 泡沫喷雾设施时,安全疏散时间可放宽至20min。

  6 生产与运输

  6.1 一般规定

  6.1.1 装配式隧道预制构件预制、养护及验收等环节,宜集中在 标准工业化场区进行。

  6.1.2 预制构件生产场区建设应进行专门设计并通过结构安全 验算,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 50068、《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相关规定。

  6.1.3 生产模具应由专业资质厂家进行设计、加工与试拼装,在 使用过程中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

  6.1.4 预制构件生产应建立首件验收制度。构件生产完成并经 检查合格后,应设置表面标识。构件出厂时,应随附质量证明文件。

  6.1.5 预制构件运输前应进行整体稳定性验算,运输过程中应 设置专人跟踪指挥。

  6.2 模 具

  6.2.1 模具的制作材料宜选用钢材。模板系统除应满足刚度、 承载力、稳定性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满足构件生产工艺、模具组装和拆卸、周转次数等要求;

  2 满足预制构件预留孔洞、预埋件安装定位要求;

  3 模具使用过程中应由专业资质厂家进行定期校正及复核。

  6.2.2 模具应规格化、标准化、定型化,便于组装成多种尺寸形状。

  6.2.3 预制构件模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具安装前必须进行清理,不得有残留杂物;

  2 模具安装应按模具安装方案要求的顺序进行;

  3 固定在模具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应位置准确、安装牢固, 不得遗漏;

  4 模具安装后相关人员应进行质量检验。

  6.2.4 模具加工完成后应进行单体和整体试拼装,其组装验收 的允许尺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2.4的规定。

  表6.2.4 模具拼装验收尺寸偏差和检验方法

  6.2.5 固定在模板上的连接件、预埋件、预留孔洞位置的偏差应 符合表6.2.5-1、6.2.5-2的规定。

  表6.2.5-1 连接件、预埋件的允许偏差(mm)

  表6.2.5-2 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mm)

  6.3 钢筋骨架

  6.3.1 内、外纵筋下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配置,钢筋加工质量应 符合表6.3.1的规定。

  表6.3.1 钢筋加工的允许尺寸偏差

  6.3.2 钢筋骨架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品种、等级、规格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钢筋骨架制作宜在符合要求的胎架上进行,胎架应有足 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同时应具备钢筋支撑定位的功能和 人员工作平台及相应安全防护措施;

  3 钢筋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GB50204 的规定;

  4 钢筋锚固长度、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 钢筋骨架应有足够的刚度,确保在运输、装模及成型过程 中应保持其整体性。

  6.3.3 钢筋安装宜按先主筋后箍筋的顺序进行。轻质混凝土空 腔块的安装及加固钢筋的绑扎,应避免对已安装钢筋造成扰动, 并保证其设计位置。

  6.3.4 保证钢筋骨架整体尺寸准确,钢筋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规定。预 制构件钢筋安装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4的规定。

  表6.3.4 钢筋安装允许偏差

  6.3.5 焊缝应连续饱满,无漏焊、脱焊。焊缝表面应无裂纹、夹 渣、气孔、过火烧伤及咬边等缺陷,焊后应将焊渣和飞溅物清除干 净。焊缝的尺寸和高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6.4 混凝土浇筑、脱模

  6.4.1 混凝土浇筑前应对预埋件的数量、定位进行全数检查,确 定无误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6.4.2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逐车检测入模温度,入模温度宜控 制在5℃~30℃之间。

  6.4.3 混凝土的浇筑、取样与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 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 可根据预制构件吊装、脱模、张拉 等要求,留置足够数量的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块进行强度检验。

  6.4.4 拆模前检查混凝土凝结情况,确保混凝土强度符合脱模 要求。

  6.4.5 拆模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拆模时,应能保证混凝土预制构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拆模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盖模和侧模拆除时构 件混凝土强度不低于2.5MPa, 底模拆除时构件混凝土强度不低 于设计强度的75%;

  2 模具吊离模位时,模板和混凝土结构之间的连接应全部 拆除,移动模板时不得碰撞构件;

  3 模板的拆除顺序应按模板设计施工方案进行;

  4 模板拆除后,应存放在指定地点,及时清理板面并涂刷脱 模剂。对发生变形的部位,应及时修复。

  6.4.6 构件缺陷修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拆模后,应对构件进行检查。出现的缺陷应根据其类型 按表6.4.6-1进行分类判定,并采取修复、降级使用或报废等处置 措施。经修复的构件,应重新检验其质量是否符合表中所列的修 复标准;

  表6.4.6-1 构件缺陷处置分类表

  2 缺陷修复时,应分析构件破损原因及程度,制定修补方案;

  3 缺陷修复使用的砂浆应具有高强度、防水、防渗和抗裂的 性能;

  4 修补材料强度不应低于构件强度。

  6.5 构件养护

  6.5.1 预制构件混凝土浇筑完毕,应在初凝后开始养护。养护 应使混凝土在规定的期限内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以满足水泥 水化的需要。

  6.5.2 预制构件养护至同条件试件强度不低于75%的设计值且 满足吊装强度要求后,可拆除底模。

  6.5.3 当气温低于5℃时,必须采取保温措施,不得对混凝土洒 水养护。

  6.5.4 预制构件养护时间不少于14天,且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 100%后,方可停止养护。

  6.6 构件自检

  6.6.1 预制构件应按设计要求的试验参数及检验指标进行结构 性能检验,结构性能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

  6.6.2 经检验合格的预制构件,出厂前应由质检人员出具产品 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并在构件表面醒目位置标注产品代码。

  6.6.3 预制构件成品不得出现露筋、蜂窝、孔洞、夹渣、疏松等质 量缺陷。

  6.6.4 每块预制构件应独立编号,并应在明显部位标明工程名 称、生产单位、构件型号、生产日期和质量验收标志,上述标志应 持久可靠,在交付安装前保持清晰、可识读。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6.6.5 预制构件成品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 尺寸偏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6.7 构件存放

  6.7.1 预制构件在厂内起吊、运输时,混凝土强度必须符合吊装 设计要求。

  6.7.2 预制构件存放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构件存放场地应平整、坚实,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2 构件应根据生产批次、安装顺序、检验状态等因素分区、 分顺序存放;

  3 存放台座与构件表面间应设置缓冲垫。

  6.8 构件运输

  6.8.1 预制构件运输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构件运输前应制定构件运输方案,根据构件尺寸、重量等 因素合理选择运输设备和运输路线;

  2 构件运输前应对运输路线的坡道、桥梁、曲率半径、架空 线路、空中障碍物等进行全面勘查,运输路线最小曲率半径应不小 于运输车的允许转弯半径,且应尽量避开拥堵路段以及拥堵时段;

  3 运输过程中,构件角部应设置防止混凝土损伤的保护型 垫块。

  7 现场施工

  7.1 一般规定

  7.1.1 预制构件拼装设备的技术性能应满足构件安装要求,现 场安装所用的吊装设备、专用工装设备应按照起重设备要求进行 检 验 。

  7.1.2 装配式隧道预制构件拼装所用原材料、构配件均应按检 验批进行进场验收。

  7.1.3 预制构件拼装施工前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对吊装 设备、拼装设备等进行施工验算。

  7.1.4 装配式隧道预制构件拼装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安全保障措 施,并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建筑机 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 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范》JGJ 46 等现行有关规定。

  7.1.5 不得对预制构件进行切割、开洞。

  7.1.6 装配式隧道施工前,宜进行预制构件试拼装,并应根据试 拼装结果及时调整施工工艺、完善施工方案。

  7.2 施工准备

  7.2.1 在明挖隧道开挖之前,应建立隧道控制网。

  7.2.2 基底的平面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满足基础施工作 业的需要。

  7.2.3 施工前应结合现场条件编制预制构件运输车辆进场交通 疏解方案和预制构件运输通道、装卸场地、临时贮存场地、二次转

  运等方案。

  7.2.4 装配式隧道拼装前应复核构件装配连接构造,包括装配 位置、节点连接构造及临时支撑等。

  7.2.5 装配式隧道拼装施工前,应按工序要求核查已施工完成 结构部分的质量,并应进行测量放线,在预制构件和已施工结构 上设置安装定位标志。

  7.2.6 拼装施工前,应检查运抵现场的预制构件混凝土强度、外 观质量、尺寸偏差等;还应检查复核吊装设备及机具处于安全操 作状态。

  7.3 构件拼装

  7.3.1 预制构件拼装前,应清除孔洞积垢及结合面的尘土、油污 等杂质。

  7.3.2 预制构件拼装用材料及配件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7.3.3 预制构件拼装前应按设计文件要求粘贴防水材料。

  7.3.4 吊装用吊具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验 算或试验检验。

  7.3.5 预制构件拼装前应进行试拼装,满足设计要求、掌握并熟 悉成套工艺后,方可进行后续安装工作。

  7.3.6 预制构件拼装时起吊提升应匀速,严格控制吊装移动速 度,防止运动惯性和拼装时碰撞。

  7.3.7 应按拼装工艺要求逐块安装,并及时采用螺栓或预紧装 置连接锁紧,预制构件连接螺栓及预紧装置的锁定值应符合设计 要求。

  7.3.8 拼装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轴线和高程, 一旦发现偏差超限, 应立即停工并报请设计单位核算,严禁擅自调整。

  7.3.9 下一衬砌环拼装前应对上一衬砌环进行检查,确认其符

  合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后续拼装。

  7.3.10 拼装缝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环缝一般应设置为通缝,纵缝可采用通缝,也可采用错缝;

  2 相邻环的纵向接缝允许值为0~10mm;

  3 相邻环顶面高差错台允许值为±5mm。

  7.3.11 拼装台车、机具及吊索吊具应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始 终处于安全工作状态。

  7.3.12 预制构件张拉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制构件上的张拉点布置应与密封垫的布置相适应,确 保由各张拉点所形成的压紧荷载能够对接缝宽度实施有效控制;

  2 张拉设备的能力应满足设计张拉力的要求,并宜选用具 备同步控制功能的张拉系统;

  3 张拉设备及配套的仪表应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

  7 . 4 防 水 施 工

  7.4.1 装配式隧道外围和结构内部防水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要 求,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 范》GB55030 和《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的相关规定。 7.4.2 卷材防水层经检查合格后,应及时做保护层。

  7.4.3 外包防水卷材保护层应具有足够的强度、耐久性和抗冲 击能力。保护层材料与构造应依据工程环境、施工条件及后续工 况选择,可采用混凝土、挤塑板或标准砖砌体保护等。

  7.4.4 注浆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 范》GB50666 和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204 的规定;

  7.4.5 预制构件张拉完毕并经检查合格后,应及时进行孔道注 浆。注浆应饱满、密实,其材料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注浆完 毕并检验合格后,及时做好端部封闭。

  7.5 设备与管线安装

  7.5.1 设备与管线安装用预留管道、孔洞及预埋件应在预制构 件生产时预留,其位置、数量应符合设计文件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7.5.2 设备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7.5.3 管线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7.6 覆土回填

  7.6.1 回填前,应对预制构件拼缝处外包防水卷材做好保护。

  7.6.2 回填材料和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当肥槽宽度 受到限制时可采用泡沫混凝土或流态固化土进行回填。

  7.6.3 回填施工时,应对称均匀进行,并分层夯实。

  7.6.4 回填施工时,应监测隧道结构变形情况。

  8 质量验收

  8.1 一般规定

  8.1.1 隧道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程序、组织及合格 标准,应符合本标准、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 标准》GB50300 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8.1.2 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 进 行 。

  8.1.3 承担工程质量的检测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检测试验所 需的技术标准应符合相关规定。

  8.1.4 预制构件制作、拼装及整体结构的质量验收,除符合本标 准相关要求外,尚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装配式混凝土 结构技术规程》JGJ 1 和《城市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 50 的相关规定。

  8.2 分部分项验收

  8.2.1 明挖装配式拱形隧道结构工程的质量验收,应以表8.2.1 作为其子分部、分项工程及检验批划分的依据,并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的有关规 定,且其验收程序与组织应按重庆市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表8.2.1 明挖装配式拱形隧道结构工程子分部、分项工程

  8.2.2 检验批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全部合格。检验批 的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合格,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除 有专门要求外,合格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 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8.2.3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连接节点及叠合构件浇筑混凝土前应 完成下列隐蔽项目的现场验收:

  1 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间距;

  2 钢筋接头的连接方式、位置、数量、接头百分率;

  3 灌浆套筒的型号、数量、位置及灌浆孔、出浆孔、排气孔的位置;

  4 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

  5 预制构件与现浇结构结合面的构造做法。

  8.2.4 分部验收时,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要求提供的文件和记录外,尚应提供下 列文件和记录:

  1 工程设计文件、预制构件制作和安装的深化设计图;

  2 预制构件、主要材料及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验收记 录、抽样复验报告;

  3 预制构件安装施工记录;

  4 后浇混凝土部位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文件;

  5 后浇混凝土、灌浆材料强度检测报告;

  6 防水施工质量检验记录;

  7 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文件;

  8 装配式结构工程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

  9 装配式结构的其他文件和记录。

  8.3 主体结构工程验收

  8.3.1 主体分部(子分部)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 员检查,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 位项目负责人)。

  8.3.2 装配式隧道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记录:

  1 工程设计单位已确认的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图、设计变更 文件 ;

  2 装配式隧道结构施工所用的各种材料及预制构件的各种 质量相关证明文件;

  3 预制构件安装施工验收记录;

  4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的施工记录;

  5 连接构造节点的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6 后浇节点的混凝土或灌浆浆体强度检测报告;

  7 密封材料及接缝防水检测报告;

  8 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9 装配式隧道结构实体检验记录;

  10 工程的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

  11 其他质量保证资料。

  8.3.3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 下列规定:

  1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

  2 有关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

  3 质量控制资料完整且符合要求;

  4 观感质量验收合格;

  5 结构实体检验满足设计或本规程的要求。

  8.3.4 装配式隧道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应将 所有的验收文件存档备案。

  8.4 结构实体检验

  8.4.1 结构实体检验的内容包括结构性能和连接性能。预制构 件进场时,施工总承包方应对构件厂提供的相关检测结果进行核 查,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备案。

  8.4.2 后浇混凝土的强度检验,应以在浇筑地点留置并与结构 实体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强度为依据。当无法依据同条件试件评 定时,可根据合同约定采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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