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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DOC格式 GB 25972-2024 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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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6-03-02
关键词:灭火   格式   部件   气体   PDF
资源简介

ICS 13.220. 10 CCS C 8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5972—2024代替 GB 25972—2010

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

Gasfireextinguishingsystemsand components

2024-11-28发布 2025-12-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 25972—2024

GB 25972—2024

GB 25972—2024

GB 25972—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 GB25972—2010《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与 GB25972—2010相比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

a) 更改了适用范围(见第 1 章 ,2010年版的第 1 章) ;

b) 更改了“灭火系统最大工作压力”“喷射时间 ”的定义(见 3. 4、3. 9,2010年版的 3. 1、3. 8) ;

c) 增加了 “外贮压式气体灭火系统 ”“瓶组贮存压力 ”“瓶组最大工作压力 ”“瓶组最小工作压力 ” “降噪喷嘴”“状态传感单元(SSU) ”“数据传输单元(DTU) ”“防护区泄压装置 ”“有效泄压面积 ”“驱动装置”“安全泄放装置动作压力 ”的术语及定义(见 3. 2、3. 6、3. 7、3. 8、3. 11、3. 12、3. 13、 3. 14、3. 15、3. 16、3. 17) ;

d) 更改了“灭火系统型号编制方法”“部件型号编制方法 ”(见 4. 1、4. 2,2010年版的 4. 1、4. 2) ;

e) 更改了灭火系统的工作温度范围及工作压力要求(见 5. 2. 1. 1、5. 2. 1. 3, 2010年版的 5. 1. 1. 1、 5. 1. 1. 2) ;

f) 增加了外贮压式灭火系统构成要求(见 5. 2. 2. 2) ;

g) 增加了灭火系统状态监视及数据应用平台功能要求和试验方法(见 5. 2. 6、6. 12、6. 13、6. 14) ;

h) 更改了瓶组组成要求(见 5. 3. 1. 1, 2010年版的 5. 2. 1、5. 3. 1)、瓶组充装密度要求(见 5. 3. 3, 2010年版的 5. 2. 3)、误喷放防护装置要求(见 5. 3. 9,2010年版的 5. 2. 10) ;

i) 增加了瓶组结构要求(见 5. 3. 1. 2)、外贮压式灭火剂瓶组的瓶组特性及其试验方法(见 5. 3. 12、 6. 21)、瓶组充装密度和充装压力试验方法(见 6. 15)、误喷放防护装置抗冲击试验方法(见

6. 19) ;

j) 更改了容器、气瓶要求(见 5. 3. 14,2010年版的 5. 4) ;

k) 更改了容器阀工作可靠性和局部阻力损失要求(见 5. 3. 15. 4、5. 3. 15. 6, 2010 年版的 5. 5. 8、 5. 5. 9)、最大最小工作压力下动作试验方法(见 6. 24,2010年版的 6. 7) ;

l) 增加了减压功能容器阀要求和试验方法(见 5. 3. 15. 8、6. 26) ;

m) 更改了压力显示器一般要求(见 5. 3. 16. 2. 1,2010年版的 5. 14. 2. 1) ;

n) 增加了数显式压力显示器显示屏要求(见 5. 3. 16. 2. 3)、电源要求(见 5. 3. 16. 2. 9) ;

o) 更改了安全泄放装置泄放动作压力要求(见 5. 3. 17. 1,2010年版的 5. 11. 1)、安全泄放装置动作试验方法(见 6. 39,2010年版的 6. 15) ;

p) 增加了安全泄放装置泄放能力要求和试验方法(见 5. 3. 17. 4、6. 40) ;

q) 更改了喷嘴尺寸要求(见 5. 4. 1, 2010年版的 5. 6. 2) , 全淹没喷嘴喷射特性试验方法(见 6. 46, 2010年版的 6. 21) ;

r) 增加了降噪喷嘴喷射噪声要求及其试验方法(见 5. 4. 8、6. 47) ;

s) 更改了选择阀工作可靠性要求(见 5. 5. 3,2010年版的 5. 7. 6) ;

t) 增加了选择阀阀门启闭状态信号反馈功能要求(见 5. 5. 7) ;

u) 增加了驱动装置信号反馈要求和试验方法(见 5. 9. 2、6. 52) ;

v) 增加了控制装置防误喷功能(见 5. 10. 2)、故障报警及自检功能要求(见 5. 10. 3) ;

w) 更改了信号反馈装置的动作压力要求(见 5. 11. 2,2010年版的 5. 15. 2) ;

x) 增加了减压装置耐高压冲击性能(见 5. 12. 4)、耐腐蚀性能要求(见 5. 12. 5) 及耐高压冲击试验

GB 25972—2024

方法(见 6. 56) ;

y) 更改了减压装置减压性能试验方法(见 6. 55,2010年版的 6. 38) ;

z) 更改了低泄高封阀设置要求(见 5. 13. 1, 2010年版的 5. 17. 1)、公称工作压力要求(见 5. 13. 2, 2010年版的 5. 17. 3) ;

aa) 增加了抗震功能支吊架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 5. 15. 3~ 5. 15. 5、6. 59~ 6. 61) ;

ab) 增加了流量设计计算及验证(见 5. 16) ;

ac) 增加了防护区泄压装置要求及试验方法(见 5. 17、6. 2、6. 5、6. 16. 3、6. 23. 5、6. 62~ 6. 68) ;

ad) 更改了型式检验项目、出厂检验项目(见表 9,2010年版的表 4) ;

ae) 增加了包装、运输、储存要求(见第 10章) ;

af) 增加了不同充装密度下最大工作压力和最小工作压力的确定方法(见附录 B) ;

ag) 增加了防护区泄压装置试验程序及样品数量(见附录 AA)。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消防救援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 2011年首次发布为 GB 25972;

—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GB 25972—2024

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气体灭火系统(以下简称 “灭火系统 ”)及组成部件(状态传感单元、数据传输单元、瓶组、喷嘴、选择阀、单向阀、集流管、连接管、安全泄放装置、驱动装置、控制装置、信号反馈装置、减压装置、低泄高封阀、管件、支吊架以及防护区泄压装置)的要求、流量设计计算及验证、检验规则、使用说明书、灭火剂充装及包装、运输、储存等 ,给出了型号编制方法 ,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七氟丙烷( HFC227ea) 等化学合成类灭火剂灭火系统和 IG-01(氩气)、IG-100(氮气)、IG-55(氩气、氮气)、IG-541(氩气、氮气、二氧化碳) 等惰性气体类灭火剂灭火系统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本文件不适用于卤代烷灭火系统、高压和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和柜式气体灭火装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 ,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0 (所有部分)压力容器

GB/T 567. 1—2012 爆破片安全装置第 1部分 :基本要求

GB/T 672 化学试剂六水合氯化镁(氯化镁)

GB/T 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4396 二氧化碳灭火剂

GB 4717—2024 火灾报警控制器

GB/T 4956 磁性基体上非磁性覆盖层覆盖层厚度测量磁性法

GB/T 5099. 1 钢质无缝气瓶第 1部分 :淬火后回火处理的抗拉强度小于 1 100 MPa的钢瓶GB/T 5099. 4 钢质无缝气瓶第 4部分 :不锈钢无缝气瓶

GB/T 5100 钢质焊接气瓶

GB/T 6052 工业液体二氧化碳

GB/T 7551 称重传感器

GB/T 8979 纯氮、高纯氮和超纯氮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 9978. 1—2008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 1部分 :通用要求

GB/T 11640 铝合金无缝气瓶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 15930—2024 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

GB 18614 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剂

GB/T 18806 电阻应变式压力传感器总规范

GB 20128 惰性气体灭火剂

GB 25972—2024

GB/T 21117 磁致伸缩液位计

GB/T 25000. 51—2016 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 51部分 :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

GB/T 25153 化工压力容器用磁浮子液位计

GB/T 25208—2010 固定灭火系统产品环境试验方法

GB/T 26807 硅压阻式动态压力传感器

GB/T 26875. 3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第 3部分 :报警传输网络通信协议

GB/T 28854 硅电容式压力传感器

GB/T 28855 硅基压力传感器

GB/T 32566 不锈钢焊接气瓶

GB/T 37267—2018 建筑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

GB/Z 34603—2017 气体灭火系统预设计流量计算方法及验证试验

NB/T 10558 压力容器涂敷与运输包装

TSG 21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23 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XF 61—2010 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XF 1203 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充装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内贮压式灭火系统 internalstored pressure fireextinguishingsystem

灭火剂瓶组中的灭火剂靠瓶组内的增压气体进行驱动的灭火系统。

3.2

外贮压式灭火系统 externalstored pressure fireextinguishingsystem

灭火剂瓶组中的灭火剂由外置的驱动气体瓶组按设计压力对其进行增压并输送的灭火系统。 3.3

自压式灭火系统 self-pressurized fireextinguishingsystem

灭火剂瓶组中的灭火剂依靠自身压力进行驱动的灭火系统。

3.4

灭火系统最大工作压力 firesystem maximum workingpressure

灭火系统动作时灭火剂瓶组后部件承受的最大压力。

注 1: 内贮压式灭火系统(3. 1)的最大工作压力为灭火剂瓶组的最大工作压力。

注 2: 外贮压式灭火系统(3. 2)的最大工作压力为减压装置出口的最大压力。

注 3: 不具有减压装置的自压式灭火系统(3. 3)的最大工作压力为灭火剂瓶组的最大工作压力。

注 4: 具有减压装置的自压式灭火系统(3. 3) 的最大工作压力根据减压装置在管网中的位置及其减压特性经试验确定。

3.5

充装密度 filldensity

贮存气瓶或容器内灭火剂的质量与该气瓶或容器容积之比。

注 : 充装密度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3 )。

GB 25972—2024

3.6

瓶组贮存压力 containerassembliesstoragepressure

P0

指 20 ℃时瓶组内的平衡压力。

3.7

瓶组最大工作压力 containerassembliesmaximum workingpressure

Pmax

对于内贮压式灭火系统(3. 1) ,指按最大充装密度充装灭火剂 ,增压后置于工作温度范围上限时的平衡压力。

对于外贮压式灭火系统(3. 2) ,指在工作温度范围上限 ,驱动气体瓶组内的增压气体经减压后输送到灭火剂瓶组内的最高压力。

对于自压式灭火系统(3. 3) ,指按最大充装密度(或最大充装压力) 充装灭火剂 ,置于工作温度范围上限时的平衡压力。

对于启动气体瓶组和驱动气体瓶组 ,指按最大充装压力或充装密度充装气体 ,置于工作温度范围上限的平衡压力。

3. 8

瓶组最小工作压力 containerassembliesminimum workingpressure

Pmin

对于内贮压式灭火系统(3. 1) ,指按最大充装密度充装灭火剂 ,增压后置于工作温度范围下限时的平衡压力。

对于外贮压式灭火系统(3. 2) ,指在工作温度范围下限 ,驱动气体瓶组内的增压气体经减压后输送到灭火剂瓶组内的最高压力。

对于自压式灭火系统(3. 3) ,指按最大充装密度(或最大充装压力) 充装灭火剂 ,置于工作温度范围下限时的平衡压力。

对于启动气体瓶组和驱动气体瓶组 ,指按最大充装压力或充装密度充装气体 ,置于工作温度范围下限的平衡压力。

3.9

喷射时间 discharge time

对于内贮压式、外贮压式和自压式灭火系统(惰性气体灭火系统除外) ,指在 20℃时 ,喷嘴开始喷出灭火剂至喷出设计浓度所需灭火剂量 95%时的时间。

对于惰性气体灭火系统 ,指在 20 ℃时 ,喷嘴开始喷出灭火剂至喷嘴喷放灭火剂达到 95%设计浓度所需的时间。

3. 10

低泄高封阀 low ventinghigh closevalve

安装在灭火系统管路上 ,正常情况下处于开启状态 ,用来排除由于气源泄漏积聚在管路内的气体 ,只有进口压力达到设定压力时才关闭的阀门。

3. 11

降噪喷嘴 noise-reducing nozzle

具有特定减噪结构 ,在相同的喷射条件下 ,较无减噪结构喷嘴可明显降低气体喷射噪声的喷嘴。

3. 12

状态传感单元 statussensorunit;SSU

对灭火系统及部件的压力、温度、液位、质量、开关状态等进行监测并反馈的装置。

GB 25972—2024

3. 13

数据传输单元 data transferunit;DTU

管理状态传感单元 SSU(3. 12) ,对数据进行汇聚、存储、分析 ,并通过数据交换接口与其他设备或数据应用平台实现数据传输的装置。

3. 14

防护区泄压装置 pressurereliefdevice in protected area

安装在灭火系统防护区墙体上 ,用于泄放防护区超压的装置。

3. 15

有效泄压面积 effectivepressurereliefarea

防护区泄压装置(3. 14) 自由泄压面积的总和。

注 : 单位为平方米(m2 )。

3. 16

驱动装置 actuatingdevices

能直接启动灭火系统释放部件的装置。

3. 17

安全泄放装置动作压力 pressurereliefdeviceaction pressure

在最高使用温度下 ,安全泄放装置动作时的压力值。

4 型号编制方法

4. 1 灭火系统型号编制方法

灭火系统型号按下列方式编制。

QM × × / × × - ×

企业自定义

加压方式[自压式(不标注) ,W 代表外贮压式 ,N代表内贮压式]灭火剂瓶组容积 ,单位为升(L)

压力(内贮压和自压式系统为 P0 ;外贮压式系统为 Pmax) ,单位为兆帕(MPa)

系统类别(Q代表七氟丙烷 ,Y代表 IG-01,D代表 IG-100,DY代表 IG-55, H 代表 IG-541,其他系统类别以灭火剂代表性的字母表示)

气体灭火系统

示例 1: QMQ4. 2/90N,代表内贮压式 , 灭火剂瓶组容积为 90 L, 瓶组贮存压力为 4. 2 MPa的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

示例 2: QMQ5. 6/180W ,代表外贮压式 ,灭火剂瓶组容积为 180 L,瓶组最大工作压力为 5. 6 MPa的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

示例 3: QMH15/90,代表自压式 ,灭火剂瓶组容积为 90 L,瓶组贮存压力为 15 MPa的 IG-541气体灭火系统。

4.2 部件型号编制方法

部件型号编制的方法见附录 A。

GB 25972—2024

5 要求

5. 1 通用要求

5. 1. 1 材料

5. 1. 1. 1 容器、气瓶

容器、气瓶的材料满足下列要求。

a) 固定式压力容器的材料应符合 GB/T 150. 2 的规定。

b) 钢质无缝气瓶的材料应符合 GB/T 5099. 1 的规定。

c) 钢质焊接气瓶的材料应符合 GB/T 5100的规定。

d) 不锈钢无缝气瓶的材料应符合 GB/T 5099. 4 的规定。

e) 不锈钢焊接气瓶的材料应符合 GB/T 32566的规定。

f) 铝合金无缝气瓶的材料应符合 GB/T 11640的规定。

5. 1. 1.2 阀门

容器阀(安全泄放装置组件除外)、选择阀、单向阀、低泄高封阀、信号反馈装置等部件的本体及其内部机械零部件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或铜合金制造。采用其他材料制造的 ,材料的强度和耐腐蚀性能应符合 5. 1. 4 和 5. 1. 6 的规定。

5. 1. 1.3 减压装置

减压装置本体及其内部机械零件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或铜合金制造。

5. 1. 1.4 密封件

与充装介质接触的密封件应能与充装介质相容。

5. 1. 1.5 喷嘴

喷嘴各部件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造 ,其耐温度性能和耐腐蚀性能应符合 5. 4. 3~ 5. 4. 6 的要求。

5. 1. 1.6 管道管件

管道、管件材料满足下列要求。

a) 集流管应采用无缝钢管制造 ,材料应具有耐腐蚀性能或将其内外表面做防腐蚀处理。

b) 连接管应采用高压软管或采用耐压强度、抗冲击振动能力相当的金属管材。

c) 管件应采用耐腐蚀的金属材料制造 ,不应使用铸铁件。

5. 1. 1.7 支吊架

支吊架的材料满足下列要求。

a) 支吊架应采用耐使用环境腐蚀的金属材料制造 ,不应使用铸铁件。

b) 抗震支吊架的材料还应符合 GB/T 37267—2018中 4. 2 的规定。

5. 1.2 灭火剂瓶组充装介质

灭火剂瓶组的充装介质满足下列要求。

GB 25972—2024

a) 七氟丙烷灭火剂应符合 GB 18614的规定。

b) 惰性气体灭火剂应符合 GB 20128的规定。

c) 其他灭火剂应为国家允许使用的合格产品。

d) 增压气体应符合 GB/T 8979的规定。

5. 1.3 驱动气体瓶组、启动气体瓶组充装介质

驱动气体瓶组、启动气体瓶组的充装介质满足下列要求。

a) 氮气应符合 GB/T 8979或 GB 20128的规定。

b) 二氧化碳应符合 GB/T 6052或 GB 4396的规定。

5. 1.4 强度

按 6. 3规定的方法进行液压强度试验 ,被测试件不应出现渗漏、变形现象。

5. 1.5 密封

按 6. 4规定的方法进行气密性试验 ,被测试件的密封部位应无气泡泄漏。

5. 1.6 耐腐蚀性能

5. 1.6. 1 耐盐雾腐蚀性能

按 6. 5 规定的方法进行盐雾腐蚀试验 ,被测试件不应出现腐蚀损坏。

5. 1.6.2 耐应力腐蚀性能

按 6. 6规定的方法进行应力腐蚀试验 ,被测试件应无裂纹、损坏。

5. 1.6.3 耐二氧化硫腐蚀性能

按 6. 7规定的方法进行二氧化硫腐蚀试验 ,被测试件不应出现腐蚀损坏。

5. 1.7 耐电压性能

按 6. 8规定的方法进行耐电压性能试验 ,被测试件的接线端子与外壳之间不应出现表面飞弧、扫掠放电、电晕或击穿现象。

5. 1. 8 绝缘要求

按 6. 9规定的方法进行绝缘电阻试验 ,被测试件的接线端子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 20MΩ。

5.2 灭火系统

5.2. 1 基本参数

5.2. 1. 1 工作温度范围

灭火系统的工作温度范围为 0 ℃ ~ +50 ℃。

当灭火系统实际工作温度范围超过 0 ℃ ~ +50 ℃时 ,应在灭火系统及部件标牌上标记明显永久性标志 ,灭火系统及部件的最大工作压力和最小工作压力应按附录 B 规定进行确定 ,灭火系统及部件的相关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也应按实际工作温度范围和工作压力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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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1.2 灭火系统喷射时间

灭火系统喷射时间满足下列要求。

a) 使用化学合成类灭火剂的灭火系统喷射时间应不超过 10 s。

b) 使用惰性气体灭火剂的灭火系统喷射时间应不超过 60 s。

5.2. 1.3 灭火系统工作压力

灭火系统的工作压力应符合生产者公布值。

5.2.2 灭火系统构成

5.2.2. 1 内贮压式灭火系统至少应由灭火剂瓶组、启动气体瓶组(适用时)、连接管、单向阀、选择阀(适用时)、驱动装置、集流管、喷嘴、信号反馈装置、安全泄放装置、控制装置、低泄高封阀(适用时)、管路管件等部件构成。

5.2.2.2 外贮压式灭火系统至少应由灭火剂瓶组、驱动气体瓶组、启动气体瓶组(适用时)、连接管、单向阀、选择阀(适用时)、减压装置、驱动装置、集流管、喷嘴、信号反馈装置、安全泄放装置、控制装置、低泄高封阀、管路管件等部件构成。

5.2.2.3 惰性气体灭火系统至少应由灭火剂瓶组、启动气体瓶组(适用时)、连接管、单向阀、选择阀(适用时)、减压装置、驱动装置、集流管、喷嘴、信号反馈装置、安全泄放装置、控制装置、低泄高封阀(适用时)、管路管件等部件构成。

5.2.2.4 灭火系统中相同功能部件的规格应一致(选择阀、喷嘴除外) ,各灭火剂瓶组的容积、充装密度或充装压力应一致。

注 : 5. 2. 2. 1~ 5. 2. 2. 3所述灭火系统应根据设计使用要求增设状态传感单元、数据传输单元、支吊架以及防护区泄压装置等部件。

5.2.3 外观、标志

5.2.3. 1 灭火系统各构成部件应无明显加工缺陷或机械损伤 ,进行防腐处理的部件外表面 , 防腐涂层、镀层应完整、均匀。

5.2.3.2 瓶组上应标注充装介质的名称 ,字迹应明显、清晰。

5.2.3.3 灭火系统每个手动操作部位均应以文字、图形符号标明操作方法。

5.2.3.4 灭火系统铭牌应设置在系统明显部位 ,铭牌内容应包含灭火系统名称、型号规格、执行标准编号、灭火剂充装总质量、工作温度范围、最大工作压力、生产者、产品编号、生产日期。

5.2.3.5 灭火系统警示标志应设置在灭火系统明显部位 ,警示标志的内容在 100 lx~ 500 lx环境光线下 ,距离 3 m 远处应清晰可读。对于惰性气体灭火系统警示标志的内容应为 “本灭火系统动作时喷嘴会喷放出高压气体 ”;对于七氟丙烷灭火系统警示标志的内容应为 “本灭火系统灭火时会分解产生一定量的氟化氢气体 ”;对于新型气体灭火系统警示标志内容应根据灭火时产生的主要有害物质来确定。

5.2.4 灭火系统准工作状态

灭火系统各部件的工作位置、控制装置的控制和监视功能均应处于正常准工作状态 ;各瓶组的检漏装置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瓶组内介质的充装质量(充装压力)应与瓶组上的标称值一致。

5.2.5 启动运行要求

5.2.5. 1 启动方式

5.2.5. 1. 1 灭火系统应具有自动启动、手动启动和机械应急启动功能。

GB 25972—2024

5.2.5. 1.2 手动启动和机械应急启动应有防止误动作的有效措施 ,并用文字或图形符号标明操作方法。

5.2.5.2 延迟启动功能

灭火系统的自动启动应具有延迟启动功能 ,延迟时间应在 0 s~ 30 s范围内可调。

5.2.5.3 启动运行

灭火系统采用不同方式启动 ,其动作应准确、可靠、无故障。

5.2.5.4 组合分配灭火系统的动作顺序

组合分配灭火系统的选择阀应在灭火剂瓶组容器阀开启前或同时打开。

5.2.6 灭火系统状态监视及数据应用平台功能要求

5.2.6. 1 监视信息类型

具有状态监视功能的灭火系统 ,采集信息应至少包括驱动装置安装状态、驱动装置动作状态、选择阀动作状态、信号反馈装置动作状态、瓶组状态参数(如压力、液位、质量、瓶组储存环境温度等)、灭火系统基本参数(瓶组数量、地理位置、灭火系统类型、用户单位、生产者等)、操作记录等信息。

5.2.6.2 状态传感单元

SSU满足下列要求。

a) 当 SSU安装在气体灭火系统部件上并与其共同工作时 ,气体灭火系统部件在进行各项试验测试时应在 SSU正确安装的状态下进行 ,试验后气体灭火系统部件应进行强度和密封测试 ,结果应符合 5. 1. 4 和 5. 1. 5 的相关要求。

b) SSU 的耐电压性能和绝缘要求应符合 5. 1. 7 和 5. 1. 8 的规定。

c) 具有报警功能的 SSU ,报警阈值的修改应通过操作权限(密码)保护 ,且只能现场设置。

d) SSU中的称重传感器应满足 GB/T 7551的相关要求 ,压力传感器应满足 GB/T 18806、GB/T 26807、 GB/T 28854、GB/T 28855的相关要求 ,液位传感器应符合 GB/T 21117、GB/T 25153 的相关要求。

5.2.6.3 数据传输单元

5.2.6.3. 1 基本功能

DTU 的基本功能满足下列要求。

a) 电源要求、耐气候环境要求、耐机械环境要求、抗电干扰要求、耐电压要求、绝缘电阻要求应符合 XF 61—2010中 6. 2~ 6. 7 的规定。

b) 应至少具备信息采集功能、报警功能、自检功能和信息显示、状态查询与分析功能 ,信息采集范围至少应包含 SSU信息与自身状态。

c) DTU应具有中文功能标注和信息显示功能。

d) DTU软件的用户文档应符合 GB/T 25000.51—2016中 5.2 的要求 ;软件质量应符合 GB/T 25000.51— 2016中 5.3.1~5.3.8的要求。

5.2.6.3.2 报警功能

DTU 的报警功能至少包含 :

a) 本机故障报警 ,类别至少应有主电源故障、备用电源故障、备用电源输出电压低于欠压电压、通

信故障、数据储存故障 , 以及 SSU 与 DTU之间连接线路的故障(短路、开路、并接负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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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灭火系统状态报警 ,功能应能按照灭火系统异常报警规则根据接收到的 SSU 的数据状态进行报警 ;

c) DTU应能发出报警声、光报警信号表示异常发生的部位和时间 ,装置应在接收到故障报警信息后的 5 s 内发出报警声、光报警信号 ,指示灯、音响器件应满足 XF 61中的相应要求 ;

d) 具有程序运行监视功能 , 当其不能运行主要功能程序时 , 报警装置应在 100 s 内发出故障信号 ;

e) 具有存储器内容(包括程序和指定区域的数据) 以不大于 1 h 的时间间隔进行监视的功能 , 当存储器内容出错时 ,应在 100 s 内发出故障信号。

5.2.6.3.3 其他功能

DTU 的其他功能满足下列要求。

a) 应具有信息重发功能 ,信息重发机制应满足 GB/T 26875. 3 的要求。

b) 当传输装置出现通信异常 ,并恢复正常状态后 ,应能上传通信异常期间存储的全部信息。

c) 自检功能至少应能对其音响部件及状态指示灯、显示器进行功能检查。

d) 至少保存 90 d 的运行状态和监视信息记录 , 能通过信息查询功能查询其信息内容与记录时间。

e) 应能接收授时指令并自动设置时间。

f) 记录每个事件发生的时间 , 事件记录的时间误差应不大于 10 s;事件记录的时间应至少包括“时 ”“分 ”“秒 ”, 日期应包含 “年 ”“月 ”“日 ”。

5.2.6.4 DTU数据应用平台功能要求

5.2.6.4. 1 DTU数据应用平台应通过 SSU 和 DTU对灭火系统的状态进行监视和展示 , 内容不应少于5. 2. 6. 1~ 5. 2. 6. 3规定的相关内容。

5.2.6.4.2 其他终端通过网络应能连接 DTU 数据应用平台 , 并能查询到使用期内灭火系统的状态数据。

5.2.6.4.3 DTU数据应用平台不应具备远程启动灭火系统的功能。

5.2.6.4.4 DTU数据应用平台软件的用户文档应符合 GB/T 25000. 51—2016 中 5. 2 的要求 ; 软件质量应符合 GB/T 25000. 51—2016中 5. 3. 1~ 5. 3. 8 的要求。

注 : DTU数据应用平台、SSU 与 DTU 的连接关系示例见附录 C。

5.3 瓶组

5.3. 1 瓶组组成和结构

5.3. 1. 1 组成

灭火剂瓶组应至少由灭火剂、增压气体(适用时)、贮存容器或气瓶、容器阀、安全泄放装置、虹吸管(适用时)、减压装置(适用时)、灭火剂取样口、检漏装置、误喷放防护装置等组成。

驱动气体瓶组、启动气体瓶组应至少由充装的气体、贮存容器或气瓶、容器阀、安全泄放装置、虹吸管(适用时)、检漏装置、误喷放防护装置等组成。

5.3. 1.2 结构

贮存压力大于或等于 20 MPa的灭火剂瓶组 ,容器阀或容器阀出口减压装置应具有恒压减压功能 ,且减压后的最大出口压力不大于 15 MPa。

瓶组上的压力显示器应能持续实时显示瓶组内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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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工作压力

瓶组的工作压力满足下列要求。

a) 内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剂瓶组工作压力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b) 惰性气体灭火剂瓶组工作压力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c) 外贮压式灭火剂瓶组、驱动气体瓶组、启动气体瓶组工作压力应符合生产者公布值。

d) 其他化学合成类气体灭火剂和自压式灭火剂瓶组工作压力应符合生产者公布值。

表 1 内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剂瓶组工作压力

单位为兆帕

表 2 惰性气体灭火剂瓶组工作压力

单位为兆帕

5.3.3 充装密度、充装压力

瓶组最大充装密度、充装压力满足下列要求。

a) 内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剂瓶组最大充装密度 :

● 2. 5 MPa贮存压力时为 1 120 k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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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 MPa贮存压力时根据贮存容器或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 ,在 950 kg/m3 和 1 120 kg/m3选取 ;

● 5. 6 MPa贮存压力时为 1080kg/m3 ;

● 采用其他贮存压力的最大充装密度应经试验确定。

b) 外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剂瓶组最大充装密度为 1 250kg/m3。

c) 惰性气体灭火剂瓶组最大充装压力为表 2规定的贮存压力。

d) 其他化学合成类气体灭火剂和自压式灭火剂瓶组的最大充装密度、充装压力应经试验确定。

e) 驱动气体瓶组、启动气体瓶组的充装压力或充装密度应与瓶组上的标称值一致。

5.3.4 强度、密封

强度、密封应符合 5. 1. 4、5. 1. 5 的规定。

5.3.5 抗震要求

按 6. 16. 2规定的方法进行振动试验 ,瓶组任何部件不应出现松动、脱落和结构损坏 ,充装化学合成类灭火剂瓶组的净质量损失应不大于灭火剂充装质量的 0. 125% ,充装惰性气体灭火剂类瓶组的净质量损失应不大于灭火剂充装质量的 0. 25% ,驱动气体瓶组、启动气体瓶组内气体的净质量损失应不大于气体充装质量的 0. 25% ,试验后自动启动容器阀 ,容器阀应能正常工作。

5.3.6 温度循环泄漏要求

按 6. 17规定的方法进行温度循环泄漏试验 ,充装化学合成类灭火剂瓶组的净质量损失应不大于灭火剂充装质量的 0. 125% , 充装惰性气体灭火剂类瓶组的净质量损失应不大于灭火剂充装质量的0. 25% ,驱动气体瓶组、启动气体瓶组内气体的净质量损失应不大于气体充装质量的 0. 25% ,试验后自动启动容器阀 ,容器阀应能正常工作。

5.3.7 耐倾倒冲击要求

按 6. 18规定的方法进行耐倾倒冲击试验 ,瓶组各零部件(含不可拆卸的防护罩) 不应松动、脱落或损坏。试验后瓶组的气密性应符合 5. 3. 4 的规定 , 自动和手动启动容器阀 ,容器阀应能正常工作。

5.3. 8 虹吸管

具有虹吸管的瓶组 ,虹吸管的材料应采用耐充装介质腐蚀的金属材料制造。

5.3.9 误喷放防护装置

瓶组上容器阀出口应有在运输、装卸、储存过程中出现充装介质误喷放时的防护装置 , 防护装置上的开孔应使充装介质均匀喷放而不产生过大的反冲力 ,且不应被冲出。误喷放的防护装置应使用金属材料制作 ,且应有与瓶组连接防止丢弃的措施。

按 6. 19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误喷放防护装置不应出现破裂和损坏。

5.3. 10 灭火剂取样口

灭火剂瓶组应设有灭火剂取样口 ,且应保证在不打开或不完全打开容器阀(灭火剂取样结束后仍能关闭)的条件下 ,能抽取瓶组内的灭火剂。

5.3. 11 内贮压和自压式灭火系统灭火剂瓶组释放时间

按 6. 20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灭火剂瓶组在最大充装密度或充装压力下 ,瓶组内灭火剂释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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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不大于 5. 2. 1. 2规定的灭火系统喷射时间的 80%。

5.3. 12 外贮压式灭火剂瓶组的瓶组特性

按 6. 2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喷放管路长度为生产者公布值 ,测得的瓶组特性曲线与生产者公布值相比 ,其差值应不超过生产者公布值的 10% ,且满足下列要求。

a) 灭火剂喷射时间应不大于 10 s。

b) 驱动气体开始向灭火剂瓶组增压至压力达到设定值的时间不应大于 10 s。

c) 在整个喷放过程中瓶组输出压力应不超过灭火系统最大工作压力 ,且与灭火系统设定压力之间的偏差不大于公布值的 10%。

5.3. 13 标志

在瓶组的明显部位应至少永久性标识 :充装介质名称、贮存压力、工作温度范围、充装压力或充装密度、瓶组充装前质量、介质充装量、瓶组充装后质量、充装日期、生产者名称或商标。

5.3. 14 容器、气瓶

5.3. 14. 1 容器和气瓶的设计、制造、检验

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应符合 TSG 21、GB/T 150(所有部分)的相关规定。

气瓶的设计、制造应符合 TSG 23、GB/T 5099. 1、GB/T 5099. 4、GB/T 5100、GB/T 11640 和GB/T 32566 的相关规定。

5.3. 14.2 公称工作压力

容器、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应不小于瓶组的最大工作压力。

5.3. 14.3 容积和直径

容器、气瓶的公称容积和公称直径应符合 GB/T 5099. 1、GB/T 5099. 4、GB/T 5100、GB/T 11640、 GB/T 32566的相关规定。

5.3. 14.4 颜色和标志

充装灭火剂的容器、气瓶颜色应为红色。

容器、气瓶钢印标记和铭牌应分别符合 TSG 21、GB/T 5099. 1、GB/T 5099. 4、GB/T 5100、 GB/T 11640、GB/T 32566的规定。

5.3. 15 容器阀

5.3. 15. 1 公称工作压力

容器阀的公称工作压力应不小于瓶组的最大工作压力。

5.3. 15.2 强度、密封

强度、密封应符合 5. 1. 4、5. 1. 5 的规定。

5.3. 15.3 超压要求

按 6. 22规定的方法进行超压试验 ,容器阀及其附件不应出现破裂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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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15.4 工作可靠性要求

按 6. 23. 1规定的方法进行工作可靠性试验 ,容器阀及其辅助的控制驱动装置应动作灵活、可靠 ,不应出现任何故障或结构损坏(正常工作时允许损坏的零件除外 ,但这些零件不应与阀体脱离和从容器阀出口喷出)。试验后容器阀的密封性能应符合 5. 3. 15. 2 的规定 ,手动操作力应符合 5. 3. 15. 9 的规定。具有阀门启闭信号反馈功能的容器阀触点接触电阻应符合 5. 3. 15. 10的规定。

5.3. 15.5 最大和最小工作压力下动作要求

按 6. 24规定的方法进行最大和最小工作压力下动作试验 , 容器阀的动作应准确、可靠 , 并完全开启。

5.3. 15.6 局部阻力损失

灭火剂瓶组容器阀的局部阻力损失[包括虹吸管(适用时)、容器阀及连接管接头] ,采用与其相连接的管路等效长度来表示。按 6. 25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得的容器阀等效长度值与使用说明书上的公布值相比 ,其差值应不超过使用说明书上的公布值的 10%。

5.3. 15.7 耐腐蚀性能

耐腐蚀性能满足 5. 1. 6 和下列要求。

a) 盐雾腐蚀试验后容器阀的密封性能应符合 5. 3. 15. 2 的规定 ,按 6. 23. 1 规定方法进行一次工作可靠性试验时 ,容器阀应能准确、可靠地开启。具有阀门启闭状态信号反馈功能的容器阀触点接触电阻应符合 5. 3. 15. 10的规定。

b) 应力腐蚀试验后容器阀的强度应符合 5. 3. 15. 2 的规定。

c) 二氧化硫腐蚀试验后容器阀的密封性能应符合 5. 3. 15. 2 的规定 ,按 6. 23. 1 的规定方法进行一次工作可靠性试验时 ,容器阀应能准确、可靠地开启。

5.3. 15. 8 减压功能

具有减压功能的容器阀 ,其减压性能与使用说明书上的公布值相比 ,其差值应不超过使用说明书上公布值的 10%。

5.3. 15.9 手动操作要求

容器阀应具有机械应急启动功能 ,按 6. 27规定的方法进行手动操作试验 ,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手动操作力不大于 150N。

b) 指拉操作力不大于 50N。

c) 指推操作力不大于 10N。

d) 所有手动操作位移均不大于 300 mm。

e) 旋转开启的容器阀其操作力矩不大于 10N · m ,旋转角度不大于 270°。

5.3. 15. 10 阀门启闭状态信号反馈功能

具有阀门启闭状态信号反馈功能的容器阀 ,在 6. 1. 2 规定的标准大气条件下 ,触点接触电阻应不大于 0. 1 Ω,可靠性试验和腐蚀试验后应不大于 0. 5 Ω, 其耐电压性能和绝缘要求应符合 5. 1. 7、5. 1. 8 的规定。

5.3. 15. 11 标志

在容器阀明显部位应至少永久性标识 :生产者名称或商标、型号规格、公称工作压力、生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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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16 检漏装置

5.3. 16. 1 称重装置

5.3. 16. 1. 1 报警功能

称重装置应有泄漏报警功能 , 当瓶组内介质泄漏量达到质量损失 5%时 ,应能可靠报警。光报警信号应为黄色 ,在 100 lx~ 500 lx环境光线下 ,距离 3 m 远处应清晰可见 ;声报警信号在额定电压下 ,距离1 m 远处的声压级应不低于 65 dB(A)。

5.3. 16. 1.2 耐高低温性能

按 6. 30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试验后其报警功能应符合 5. 3. 16. 1. 1 的规定。

5.3. 16. 1.3 过载要求

按 6. 3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称重装置不应损坏 ,试验后其报警功能应符合 5. 3. 16. 1. 1 的规定。

5.3. 16. 1.4 耐腐蚀性能

称重装置耐腐蚀性能应符合 5. 1. 6 的规定 ,腐蚀试验后其报警功能应符合 5. 3. 16. 1. 1 的规定。

5.3. 16. 1.5 重量传感器

采用重量传感器的称重装置 ,传感器的精度不应低于 C1级 ,其他性能还应符合 5. 2. 6. 2 的规定。

5.3. 16. 1.6 防护等级要求

重量传感器的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GB/T 4208—2017中的 IP54。

5.3. 16. 1.7 标志

在称重装置的明显部位应至少标识 :生产者名称或商标、产品型号规格、称重范围、生产日期。

5.3. 16.2 压力显示器

5.3. 16.2. 1 一般要求

压力显示器满足下列要求。

a) 压力显示器应为指针式压力显示器、数显式压力显示器或压力传感器。

b) 压力显示器工作温度范围应不小于灭火系统工作温度范围。

c) 压力显示器测量范围上限应不小于瓶组的最大工作压力的 1. 1倍。

d) 示值基本误差应符合以下要求 :

● 贮存压力点示值误差应不大于贮存压力的 ±4% ;

● 最大工作压力点示值误差应不大于贮存压力的 ±8% ;

● 最小工作压力点示值误差应不大于贮存压力的 ±8% ;

● 零点和测量范围上限的示值误差应不大于贮存压力的 ±15%。

e) 指针式压力显示器应具有排放泄漏气体的泄压措施。

5.3. 16.2.2 指针式压力显示器标度盘要求标度盘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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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标度盘的零位、贮存压力、最大工作压力、最小工作压力和测量范围上限的位置应有刻度和数字标志。

b) 标度盘的最大工作压力与最小工作压力范围用绿色表示 ,零位至最小工作压力范围、最大工作压力至测量上限范围用红色表示。

c) 压力显示器标度盘上应至少标识生产者或商标、产品适用介质、法定计量单位(MPa)、制造年月或产品编号。

5.3. 16.2.3 数显式压力显示器显示屏要求

显示屏满足下列要求。

a) 显示屏应以数值形式连续显示表压 ,或通过按下按钮或类似动作装置开启数值显示。

b) 当显示的表压小于最小工作压力时 ,显示屏应显示 “欠压 ”或有欠压状态指示 , 当显示的表压大于最大工作压力时应显示 “超压 ”或有超压状态指示。

c) 显示屏显示的表压在正常压力范围内 ,状态显示灯颜色应为绿色 ;欠压和超压状态时 ,状态显示灯颜色应为红色。

d) 显示屏上应至少标识生产者名称或商标、产品适用介质、法定计量单位(MPa) ,制造年月或产品编号应标识在显示屏或数显式压力显示器上。

5.3. 16.2.4 强度、密封

强度、密封应符合 5. 1. 4、5. 1. 5 的规定。

5.3. 16.2.5 超压要求

按 6. 22规定的方法进行超压试验 ,压力显示器的任何零部件不应被冲出。

5.3. 16.2.6 环境适应性能

压力显示器的环境适应性能符合下列要求。

a) 抗震要求 ,按 6. 16. 2规定的方法进行振动试验 , 压力显示器部件应无松动、变形或损坏 ,试验后压力显示器的示值基本误差应符合 5. 3. 16. 2. 1 的规定。

b) 耐温度循环性能 ,按 6. 17规定的方法进行温度循环泄漏试验 ,压力显示器不应泄漏 ,试验后压力显示器的示值基本误差应符合 5. 3. 16. 2. 1 的规定。

c) 耐腐蚀性能 ,压力显示器耐腐蚀性能应符合 5. 1. 6 要求 ,试验后压力显示器指针应升降平稳 ,压力显示器的示值基本误差应符合 5. 3. 16. 2. 1 的规定。

5.3. 16.2.7 耐交变负荷性能

按 6. 35规定的方法进行交变负荷试验 ,试验后压力显示器贮存压力(充装压力)点的示值误差应不超过贮存压力(充装压力)的 ±4%。

5.3. 16.2. 8 报警功能

具有泄漏报警功能的压力显示器 , 当瓶组内压力泄漏达到贮存温度条件下工作压力的 10%或低于瓶组最小工作压力时 ,应能可靠报警。光报警信号应为黄色 ,在 100 lx~ 500 lx环境光线下 ,距离 3 m远处应清晰可见 ;声报警信号在额定电压下 ,距离 1 m 远处的声压级应不低于 65 dB(A)。

5.3. 16.2.9 数显式压力显示器电源要求

数显式压力显示器电源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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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采用电池供电时 ,应有电量水平指示器或通过按下按钮和类似设备来显示读数 ,应监测电池容量 ,并在至少剩余 30 d 的电量时发出提示信号。

b) 采用主电源和辅助电源供电时 ,主电源和辅助电源之间的转换不应导致信息丢失。

5.3. 16.2. 10 压力传感器

采用压力传感器的检漏装置 ,传感器的精度不应低于 0. 5 级 ,其他性能还应符合 5. 2. 6. 2 的规定。

5.3. 16.2. 11 防护等级要求

数显式压力显示器、压力传感器的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GB/T 4208—2017中 IP54。

5.3. 16.3 液位测量装置

5.3. 16.3. 1 报警功能

液位测量装置应有泄漏报警功能 , 当瓶组内灭火剂泄漏量达到质量损失 5%时 ,应能可靠报警。光报警信号应为黄色 ,在 100 lx~ 500 lx环境光线下 ,距离 3 m 远处应清晰可见 ;声报警信号在额定电压下 ,距离 1 m 远处的声压级应不低于 65 dB(A)。

5.3. 16.3.2 环境适应性能

液位测量装置的环境适应性能符合下列要求。

a) 抗震要求 ,按 6. 16. 2规定的方法进行振动试验 , 液位测量装置部件应无松动、变形或损坏 , 液位测量装置报警功能应符合 5. 3. 16. 3. 1 的规定。

b) 耐温度循环性能 ,按 6. 17规定的方法进行温度循环泄漏试验 ,液位测量装置报警功能应符合

5. 3. 16. 3. 1 的规定。

c) 耐腐蚀性能应符合 5. 1. 6 要求 ,试验后液位测量装置应无明显腐蚀损坏 , 其报警功能应符合

5. 3. 16. 3. 1 的规定。

5.3. 16.3.3 液位传感器

采用液位传感器的检漏装置 ,传感器的精度不应低于 0. 25% ,其他性能还应符合 5. 2. 6. 2 的规定。

5.3. 16.3.4 防护等级要求

液位传感器的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GB/T 4208—2017中的 IP54。

5.3. 16.3.5 标志

在液位测量装置的明显部位应至少标识 :生产者名称或商标、产品型号规格、测量范围、生产日期。

5.3. 17 安全泄放装置

5.3. 17. 1 安全泄放装置动作压力

瓶组(气瓶、容器或阀门上)应设置安全泄放装置。典型的灭火系统灭火剂瓶组的安全泄放装置动作压力设定值应符合表 3规定 ;启动气体瓶组、驱动气体瓶组、表 3 之外的灭火系统灭火剂瓶组的安全泄放装置动作压力设定值应不小于 1. 25倍的瓶组最大工作压力 ,但不大于其强度试验压力的 95%。安全泄放装置动作压力范围为设定值 ×(1±5%)。

5.3. 17.2 耐腐蚀性能

耐腐蚀性能应符合 5. 1. 6要求 ,试验后安全泄放装置动作压力范围应符合 5. 3. 17. 1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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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 典型的灭火系统灭火剂瓶组的安全泄放装置设定值

单位为兆帕

5.3. 17.3 耐温度循环性能

按 6. 17规定的方法进行温度循环泄露试验后 , 安全泄放装置动作压力范围应符合 5. 3. 17. 1 的规定。

5.3. 17.4 泄放能力

对于外贮压式灭火系统灭火剂瓶组 ,其安全泄放装置动作期间 ,瓶组内最大压力应不大于强度试验压力的 95%。

5.3. 17.5 标志

在安全泄放装置的明显部位应至少永久性标识 :生产者名称或商标、产品型号规格。

5.4 喷嘴

5.4. 1 结构、尺寸

5.4. 1. 1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用喷嘴代号、等效孔口尺寸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惰性气体灭火系统及其他气体灭火系统用喷嘴孔口尺寸按实际需要设计 ,其等效孔口尺寸应经试验确定。

5.4. 1.2 喷孔横截面积小于 7 mm2 的喷嘴应安装过滤网 , 网孔边长应不大于喷孔直径的 60% ,过滤网总面积应大于喷孔横截面积的 10倍。

5.4. 1.3 用于防止喷孔被外界物质堵塞用的喷嘴保护帽 , 按 6. 4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 保护帽应在0. 01 MPa~0. 3 MPa的压力范围内与喷嘴脱离 ,且不应影响喷嘴正常喷射并对人员不造成损伤。

5.4.2 流量特性

按 6. 4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喷嘴在不同喷射压力下单位孔口面积质量流量与对应代号标准喷嘴的流量特性相比 ,其差值应不超过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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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 耐热和耐压要求

按 6. 43规定的方法进行耐热和耐压试验 ,喷嘴不应有变形、裂纹或损坏。

5.4.4 耐热和耐冷击要求

使用化学灭火剂的灭火系统喷嘴按 6. 44规定的方法进行耐热和耐冷击试验 , 喷嘴不应有变形、裂纹或损坏。

惰性气体灭火系统喷嘴无此项要求。

表 4 喷嘴代号及等效孔口孔径、等效孔口面积

5.4.5 耐冲击性能

按 6. 45规定的方法进行耐冲击试验 ,喷嘴不应有变形、裂纹或损坏。

5.4.6 耐腐蚀性能

耐腐蚀性能满足 5. 1. 6 和下列要求。

a) 盐雾腐蚀试验后 ,喷嘴的耐热和耐冷击性能应符合 5. 4. 4 的规定。

b) 应力腐蚀试验后 ,喷嘴的耐热和耐压性能应符合 5. 4. 3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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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二氧化硫腐蚀试验后 ,喷嘴的耐热和耐冷击性能应符合 5. 4. 4 的规定。

5.4.7 全淹没喷嘴的喷射特性

按 6. 46规定的方法进行浓度分布试验 , 喷嘴在最大安装高度和最小安装高度的试验空间中 ,均应在喷射结束后 30 s 内达到灭火浓度 ,且并不应引起燃料飞溅。

5.4. 8 降噪喷嘴喷射噪声

按 6. 47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在规定压力范围内测得的喷嘴喷放噪声频率及 Z加权声压级别不应超过生产者公布值的 ±10%。

5.4.9 标志

在喷嘴明显部位应至少永久性标识 : 生产者名称或商标、喷嘴型号、代号或等效孔口孔径、生产日期。

5.5 选择阀

5.5. 1 公称工作压力

选择阀的公称工作压力应不小于灭火系统的最大工作压力。

5.5.2 强度、密封

强度、密封应符合 5. 1. 4、5. 1. 5 的规定。

5.5.3 可靠性要求

按 6. 23. 1规定的方法进行工作可靠性试验 ,选择阀及其辅助的控制驱动装置应动作灵活、可靠 ,不应出现任何故障或结构损坏(正常工作时允许损坏的零件除外) ,试验后选择阀的密封性能应符合 5. 5. 2的规定 ,手动操作力应符合 5. 5. 6 的规定。 阀门启闭状态信号反馈功能的选择阀触点接触电阻应符合

5. 5. 7 的规定。

5.5.4 局部阻力损失

选择阀的局部阻力损失采用与其相连接的管路等效长度来表示。按 6. 25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得的选择阀等效长度值与产品使用说明书上的公布值相比 , 其差值应不超过使用说明书上的公布值的 10%。

5.5.5 耐腐蚀性能

耐腐蚀性能满足 5. 1. 6 和下列要求。

a) 盐雾腐蚀试验后 ,选择阀的密封性能应符合 5. 5. 2 的规定 ,按 6. 23. 1 规定方法进行一次工作可靠性试验时 ,选择阀应能准确、可靠地开启。

b) 应力腐蚀试验后 ,选择阀的强度应符合 5. 5. 2 的规定。

c) 二氧化硫腐蚀试验后 ,选择阀的密封性能应符合 5. 5. 2 的规定 ,按 6. 23. 1 规定方法进行一次工作可靠性试验时 ,选择阀应能准确、可靠地开启。

5.5.6 手动操作要求

选择阀应具有机械应急启动功能 ,按 6. 27规定的方法进行手动操作试验 ,应符合下列要求。

GB 25972—2024

a) 手动操作力不大于 150N。

b) 指拉操作力不大于 50N。

c) 指推操作力不大于 10N。

d) 所有手动操作位移均不大于 300 mm。

e) 旋转开启的选择阀其操作力矩不大于 10N · m ,旋转角度不大于 270°。

5.5.7 阀门启闭状态信号反馈功能

具有阀门启闭状态信号反馈功能的选择阀 ,在 6. 1. 2 规定的标准大气条件下 ,触点接触电阻应不大于 0. 1 Ω,动作试验和腐蚀试验后应不大于 0. 5 Ω,其耐电压性能和绝缘要求应符合 5. 1. 7、5. 1. 8 的规定。

5.5. 8 标志

在选择阀明显部位应至少永久性标识 : 生产者名称或商标、型号规格、公称工作压力、介质流动方向、生产日期。

5.6 单向阀

5.6. 1 公称工作压力

单向阀的公称工作压力应不小于与其连接的瓶组出口的最大工作压力。

注 : 瓶组出口带减压装置的为减压装置出口最大压力。

5.6.2 开启压力要求

按 6. 48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单向阀的开启压力应不超过生产者公布值。

5.6.3 强度要求

按 6. 3规定的方法进行单向阀正向和反向液压强度试验 ,单向阀及其附件不应渗漏、变形或损坏。

5.6.4 正向密封要求

按 6. 4. 3规定的方法进行正向气密性试验 ,单向阀应无气泡泄漏。

5.6.5 反向密封要求

按 6. 4. 3规定的方法进行反向气密性试验 ,单向阀应无气泡泄漏。

5.6.6 工作可靠性要求

按 6. 23. 2规定的方法进行工作可靠性试验 ,单向阀开启、关闭动作应灵活、准确 , 不应出现任何故障或结构损坏。试验后单向阀的开启压力应符合 5. 6. 2 的规定 ,密封性能应符合 5. 6. 4、5. 6. 5 的规定。

5.6.7 局部阻力损失

灭火剂流通管路的单向阀局部阻力损失采用与其相连接的管路等效长度来表示。按 6. 25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得的单向阀等效长度值与使用说明书上的公布值相比 ,其差值应不超过使用说明书上的公布值的 10%。

5.6. 8 耐腐蚀性能

耐腐蚀性能满足 5. 1. 6 和下列要求。

GB 25972—2024

a) 盐雾腐蚀试验后 ,单向阀的反向密封性能应符合 5. 6. 5 的规定 ,按 6. 23. 2 规定方法进行一次工作可靠性试验时 ,单向阀应能准确、可靠地开启。

b) 应力腐蚀试验后 ,单向阀的反向密封性能应符合 5. 6. 5 的规定 ,单向阀的强度性能应符合 5. 6. 3的规定。

c) 二氧化硫腐蚀试验后 ,单向阀的反向密封性能应符合 5. 6. 5 的规定 ,按 6. 23. 2 规定方法进行一次工作可靠性试验时 ,单向阀应能准确、可靠地开启。

5.6.9 标志

在单向阀明显部位应至少永久性标识 : 生产者名称或商标、型号规格、公称工作压力、介质流动方向、生产日期。

5.7 集流管

5.7. 1 公称工作压力

集流管的公称工作压力应不小于灭火系统的最大工作压力。

5.7.2 强度、密封

强度、密封应符合 5. 1. 4、5. 1. 5 的规定。

5.7.3 流量要求

按 6. 49规定的方法进行流量试验 ,集流管应保证在灭火系统最大喷射时间内喷出汇集的气体 , 喷放期间集流管不应损坏。

5.7.4 泄放动作压力

组合分配灭火系统集流管上应设置安全泄放装置 ,其动作压力设定值应不小于 1. 25倍的灭火系统最大工作压力 ,但不大于其强度试验压力的 95%。动作压力范围为设定值 ×(1±5%)。

5.7.5 标志

在集流管明显部位应至少永久性标识 :生产者名称或商标、型号规格、公称工作压力、生产日期。

5. 8 连接管

5. 8. 1 公称工作压力

灭火剂瓶组容器阀与集流管间连接管的公称工作压力应不小于灭火系统的最大工作压力。

启动气体管路、驱动气体管路连接管的公称工作压力应不小于与其连接启动气体瓶组、驱动气体瓶组的最大工作压力。

5. 8.2 强度、密封

强度、密封应符合 5. 1. 4、5. 1. 5 的规定。

5. 8.3 非金属连接管耐热空气老化性能

按 6. 50规定的方法进行耐热空气老化试验 ,非金属软管不应有裂纹等损坏。试验后非金属软管的强度和密封应满足 5. 8. 2 的规定。

GB 25972—2024

5. 8.4 非金属连接管低温性能

按 6. 51规定的方法进行低温试验 ,非金属软管胶层不应出现龟裂或破裂 ,试验后非金属软管的强度和密封应满足 5. 8. 2 的规定。

5.9 驱动装置

5.9. 1 一般要求

驱动装置的性能应符合 XF 61的规定 ,其中工作温度范围应符合 5. 2. 1. 1 的要求。

5.9.2 信号反馈要求

当驱动装置从被驱动的部件拆下、安装不到位时应有信号输出。

5. 10 控制装置

5. 10. 1 通用要求

控制装置的基本功能应符合 XF 61的要求。

5. 10.2 防误喷功能

控制装置应设置防误喷按钮或措施 , 当灭火系统检修时应能切断灭火系统启动回路。该按钮或措施应独立分区设置且应有误操作防护措施。

5. 10.3 故障报警及自检功能

5. 10.3. 1 控制装置应设故障声光报警功能 ,并与火灾报警有明显区别。在额定工作电压下 ,距离控制装置 1 m 处 ,报警声压级不小于 65 dB(A) ;在 5 lx~ 500 lx环境光条件下 ,报警灯光应在 3 m 处清晰可见。

5. 10.3.2 当发生下列故障时 ,控制装置应在 100 s 内发出相应的故障声、光信号 ,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 ,再有故障信号输入时 ,应能再启动 ;故障光信号应保持至故障排除。

a) 主电源欠压。

b) 给备用电源充电的充电器与备用电源间连接线的断路、短路。

c) 备用电源与其负载间连接线的断路、短路。

d) 紧急手动启动措施与受控设备间连接线的断路、短路(短路时发出动作信号除外)。

e) 驱动装置与受控设备脱离。

f) 具备瓶组状态监视功能的装置出现瓶内压力/液位/质量参数异常。

g) 控制装置与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及完成传输火灾报警信号功能部件间连接线的断路、短路(短路发出火灾报警信号除外)和影响火灾报警功能的接地 ,探头与底座间连接断路。

h) 控制装置与其控制的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和火灾报警传输设备间连接线的断路、短路和影响功能的接地。

i) 控制装置与各传感器部件连接线的断路、短路(短路时发出动作信号除外)。

j) 其中 a) ~ d)项故障应指示出类型 ,e) ~i)项故障应指示出部位。

5. 10.3.3 控制装置的故障信号在故障排除后 ,应自动或手动复位。手动复位后 ,控制装置应在 20 s 内重新显示存在的故障。

5. 10.3.4 控制装置应具有本机检查的功能(以下简称 “自检 ”) ,控制装置在执行自检功能期间 ,受控制的外接设备和输出接点均不应动作。控制装置自检时间超过 1 min或不能自动停止自检功能时 ,控制

GB 25972—2024

装置的自检功能应不影响非自检部位和控制装置本身的火灾报警和灭火控制功能。控制装置应具有手动检查其音响器件、面板所有指示灯和显示器的功能。

5. 10.4 电源要求

控制装置的供电应符合 XF 61的要求。

5. 10.5 耐气候环境要求

控制装置的耐气候环境应符合 XF 61的要求。

5. 10.6 耐机械环境要求

控制装置的耐机械环境应符合 XF 61的要求。

5. 10.7 抗电干扰要求

控制装置的抗电干扰应符合 XF 61的要求。

5. 10. 8 耐电压要求

控制装置的耐电压应符合 XF 61的要求。

5. 10.9 绝缘电阻要求

控制装置的绝缘电阻应符合 XF 61的要求。

5. 10. 10 主要部件性能和标志要求

控制装置的主要部件性能和标志应符合 XF 61的要求。

5. 11 信号反馈装置

5. 11. 1 公称工作压力

信号反馈装置的公称工作压力应不小于灭火系统最大工作压力。

5. 11.2 动作压力

信号反馈装置的动作压力设定值应不大于 0. 5倍灭火系统最小工作压力。 当信号反馈装置安装在减压装置后时 ,其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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