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梳理选择厦门市52个典型海绵城市建设地块的海绵投资、项目面积、建设标准等数据,核算出不同用地类型的海绵建设或改建项目中,控制单位体积雨水径流量需产生的海绵投资,进而核算成本和收益,确定合理的激励系数,最终提出厦门市雨水排放管理激励标准:(1)工业用地、公共管理及服务设施用地、居住用地、商服用地的海绵改建项目,建议采用每1m^3径流控制容积分别奖励1 620元、990元、1 220元,2 800元的标准予以激励;(2)对于新建项目,建议分别采用每1m^3径流控制容积902元、597元、570元、1 545元的激励标准。,资料为PDF文档格式.
本文档关键词:容积,雨水,排放,激励,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