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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SF 0138-2025 城市蓝绿空间交错带树木栽植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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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栽植   交错   树木   空间   蓝绿
资源简介

  CSF

  团 体 标 准

  T/CSF 0138—2025

  城市蓝绿空间交错带树木栽植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tree planting in the ecotone of urban blue-green space

  2025-12 -16 发布 2025 -12 -16 实施

  中 国 林 学 会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林学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园林科学规划研究院、北京林业大学、上海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浪、有祥亮、张冬梅、罗玉兰、蔡卫兵、尹丽娟、傅仁杰、张瀚月、尹群、朱爱青、杨储丰、马潇佚。

  城市蓝绿空间交错带树木栽植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蓝绿空间交错带树木栽植原则、地形整理、树种选择、树木栽植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市蓝绿空间交错带绿化区域树木栽植技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776 造林技术规程

  GB/T 18337.3 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GB/T 26903 水源涵养林建设规范

  CJ/T 340 绿化种植土壤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城市蓝绿空间 urban blue-green space

  城市规划中的水系蓝线范围和与其相邻近的绿化绿线、绿带组成的融合空间。

  3.2

  水绿交错带 ecotone of water and green land

  在河、湖等水系低水位线与高水位线之间,可以扩展绿化的带状区域。

  4 原则

  4.1 乡土树种

  树种选择应以乡土树种为主,适当引入经评估后无入侵风险的外来树种,以达到适地适树要求。

  4.2 蓝绿融合

  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理念,对城市蓝绿空间通过一体规划、一体设计、一体推进河、湖治理、绿化造林,实现“向水域要绿地、向绿地要水域”。

  4.3 生境多样

  通过蓝、绿空间协调配合,达到超越单一水系或绿地空间原有功能的多元叠加效应,实现水绿共生、协同发展,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多样生境。

  4.4 安全韧性

  通过营造“平时为绿、灾时为水”的河网有效调蓄空间和绿(林)地中扩大洪涝调蓄空间,提升城市防汛安全系统的韧性与蓝绿融合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5 地形整理

  应开展水系疏浚、沟渠开挖、深沟高垄、规整塘埂等地形整理,宜实施土方就地平衡。绿化有效土层厚度灌木应不低于 50 cm、乔木应不低于 80 cm,外进土方和塘底淤泥应制定相应的栽植土壤改良措施,达到 CJ/T340 的相关规定。

  5.1 前期调查

  宜根据 GB/T 18337.3 和GB/T 26903 的相关要求开展前期综合调查,加强立地条件调查,主要包括:常水位、高水位、水流速度、地下水位、土壤特征(包括类型、质地、盐分、pH 值、容重、土壤有机质等)。

  5.2 已建绿地

  应以保护绿地内原有自然水系为主,可适当进行水系疏浚、沟渠开挖和地形改造。宜选择若干条适宜水系作为主要过流通道,与外河沟通,形成内、外水系沟通网络。

  5.3 新建绿地

  5.3.1 平地

  开挖若干条水系作为主要通道,并与外河保持沟通。将主水系底标高开挖至不高于 1.5 m,河道底

  宽不小于 2 m~3 m。其余水系底高程开挖至常水位以下 20 cm~30 cm,河底宽不小于 1.0 m。

  5.3.2 凹地

  结合外围水系布局,局部挖深作为水系通道,并与外围河道连通,水系通道底宽不小于 1.0 m,水

  系底标高需保证常水位情况下水深不小于 1.5 m。其他区域因地制宜填埋至低水位或者常水位。

  5.4 现状河道整治

  5.4.1 现状河口宽>规划河口宽时,应在规划河口处设驳岸防止水土流失,同时对现状已经掏刷的边坡进行整理,且保证不减少规划过流断面面积。规划河口以外的水面及坡面作为绿化用地,河道坡面坡比 1:5 以上利用一部分陆域控制范围进行堤防达标。如有硬质结构驳岸,栽植区域宜距离驳岸不小于 2

  m,或者斜坡上部的 1/3 范围。

  5.4.2 现状河口宽≤规划河口宽时,河道需要拓宽。河道疏拓时,将河道常水位水面以上河坡尽量放缓 1:5 以上,增大绿地面积和水面积。

  6 树种选择

  6.1 绿化作业区

  根据乔灌木树种耐水湿特性,可将蓝绿空间交错带划分为 3 种绿化作业区:长期淹水区(常年有水,常水位水深<50 cm)、短期淹水区(季节性有水,常水位至高水位)和高水位以上岸坡区。

  6.2 适用树种选择

  树种选择应符合 GB/T 18337.3 和 GB/T 26903 的要求。长期淹水区和短期淹水区适用乔木见附表A.1,短期淹水区适用灌木见附表A.2。

  7 树木栽植

  7.1 一般要求

  7.1.1 应使用生长健壮、根系完整、无病虫害、检疫合格的苗木,质量符合 GB/T 18337.3 的要求。

  7.1.2 宜根据立地条件、树种生物学特性、树种规格确定适宜栽植密度,各类树种的初植密度可参照GB/T 18337.3。

  7.1.3 人工驳岸不宜选择根系发达的树种,非人工驳岸应选择根系发达的固岸树种。

  7.1.4 人工驳岸应定期监测河道堤防及驳岸的结构安全性。

  7.1.5 不宜栽植影响河道水质的树种。

  7.1.6 应根据河道功能及岸坡淹水时间、护岸类型等立地条件,以保土、固坡、耐湿能力强的乡土植物为主,确定植物种类和配置方式,提高绿化配置方式和植物种类的多样性。

  7.2 栽植

  7.2.1 栽植季节

  北方地区宜在春季、秋季栽植,南方地区可在春、秋、冬季栽植。

  7.2.2 苗木规格

  长期水淹区、短期水淹区的初植乔木胸径宜选择5.1 cm~7.0 cm。

  7.2.3 耐水驯化

  苗木初植 5 年内应采取围堰措施调控水位。在 1 年~2 年的生长期里,营造间断淹水环境进行驯化,水深不宜超过 20 cm,连续淹水时间不宜超过 3 个月,3 年~5 年内逐年增加水淹深度,长期水淹深度也不宜超过 50 cm。

  7.2.4 栽植方法

  7.2.4.1 开挖区域内原有陆地乔木临时移栽至其他稀疏区域,并在拓宽水系的缓坡补种耐水湿乔木;支流水系两侧林缘线宽度不超过4 m、主干河道宜为 5 m~8 m。树木栽植技术按 GB/T 15776 要求实施。

  7.2.4.2 耐水湿灌木宜栽植在常水位以上区域。

  7.2.4.3 营造河道防护林、水源涵养林等应以耐水湿乔木为主,因地制宜配置适量耐水湿灌木树种。

  7.2.4.4 根据河道功能及岸坡淹水时间、护岸类型等立地条件,以保土、固坡、耐湿能力强的乡土植物为主,确定灌木层的植物种类和配置方式,尽可能提高绿化配置方式和植物种类的多样性。

  7.3 养护

  应按照树种特性进行合理修枝,及时进行非淹水期土壤施肥、清理杂草、病虫害防治,对倒伏、倾斜的苗木应及时扶正、培土加固。对死亡及感染病虫害严重的苗木应及时清除,并适时采用同树种、同规格的苗木进行补植。

  A

  A

  附 录 A

  (资料性)

  耐水湿乔灌木树种

  表A.1 给出了耐水湿乔木树种,供参考。

  表A.1 耐水湿乔木树种

  注:‘ √ ’表示适用。

  表A.2 给出了耐水湿灌木树种,供参考。

  表A.2 耐水湿灌木树种

  注:‘ √ ’表示适用。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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