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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XAS 1262-2026 水运工程边坡监测与检测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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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水运   技术规程   GXAS   1262   2026
资源简介

  GXAS

  团 体 标 准

  T/GXAS 1262—2026

  水运工程边坡监测与检测技术规程

  Technical code of practice for slope monitoring and detection of

  water transport engineering

  2026 - 03 - 13 发布 2026 - 03 - 19 实施

  广西标准化协会 发 布

  前 言

  本文件参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广西标准化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交通大学、百色枢纽通航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大学、广西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行业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建球、李金、汪磊、廖德华、陈登峰、李家栋、李燕兵、张信贵、谭力、潘新恩、孙慧、邱海、覃航、王宾、林世彬、潘炳刚、赵满生、沈盼、罗维宏、方伟讯、彭文、董慧斌、赵付万、杨恩祈、李祖照、梁光先、黄家奇、刘姝麟、杨琳、唐巾评、关启钰、廖家艳、朱裕辉、梁家华、兰骏华、黄朱丽、伍炳坤、何文润、杨晨、郭志恩、吴永华、劳继晔、扈世龙、唐梦君、李舒阳、陈昌。

  水运工程边坡监测与检测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水运工程边坡所涉及的术语和定义,确立了水运工程边坡监测与检测的程序,描述了水运工程边坡监测与检测的方法,规定了水运工程边坡监测与检测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水运工程边坡的监测与检测,包括新建工程及既有工程的安全监测以及支护结构的质量检测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942 国家三角测量规范

  GB 50026 工程测量标准

  JTS 131 水运工程测量规范

  JTS/T 236 水运工程混凝土试验检测技术规范

  JTS 239 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检测技术规程

  T/CECS 720 钢板桩支护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水运工程边坡 slope of water transport engineering

  水运工程项目中,如港口、航道、通航建筑物等构筑物由于地形开挖或者填筑而形成的具有一定坡度和高度的岩土体。

  3. 2

  支护结构 retaining and retaining structure

  防止边坡失稳、控制变形和防护坡面所设置的各类工程结构。

  3. 3

  爆破振动 blast vibration

  爆破引起岩质边坡沿其平衡位置作直线或曲线往复运动的过程。

  [来源:GB 6722—2014,3.30,有修改]

  3. 4

  挡墙 retaining wall

  使边坡保持稳定的支护结构,包括重力式挡墙、扶壁式挡墙和桩板式挡墙。

  4 监测

  4, 1 基本规定

  4.1.1 边坡监测工作程序宜包括接受委托、收集资料、制定监测方案、准备仪器设备、实施监测、出具相关报告环节。

  4.1.2 边坡监测断面根据边坡监测等级、规模和地质成因等因素,结合地质勘察断面、稳定性分析和支护措施等设置,一级边坡主监测断面布置不少于 2 个,二级及以下边坡主监测断面布置不少于 1 个。

  4.1.3 边坡监测点的布设符合下列规定。

  a) 监测点应沿边坡潜在滑动方向或已发生的滑动方向与垂直滑动方向共同布设成监测线。

  b) 在监测的边坡段至少应在坡体中部以及两侧边缘布设 3 条监测线,间距不宜大于 50m。

  c) 监测点宜布设在每级台阶处,可根据边坡等级适当加密监测点。

  d)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地段,增设监测点:

  1) 地质条件不良地段;

  2) 受地下水、地表水影响较大的地段;

  3) 抗滑桩的桩顶;

  4) 有滑动迹象或正在进行边坡治理的地段。

  4.1.4 根据边坡高度,按表 1 确定边坡的监测等级。

  表1 边坡监测等级

  4.1.5 边坡监测项目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根据边坡监测等级按表 2 进行选择。

  表2 边坡监测项目

  4.1.6 边坡监测频率综合考虑边坡监测等级、工程实施阶段、周边环境、自然条件变化和当地经验确定。当监测对象相对稳定时,可适当降低监测频率,在无数据异常和事故征兆的情况下,可按表 3 确定。

  表3 边坡监测频率

  4.1.7 边坡监测期限根据边坡监测等级确定,一级边坡监测期限宜至边坡工程交工后不少于 2 年,二级边坡监测期限宜至边坡工程交工后不少于 1 年,三级边坡监测期限宜至边坡工程交工后结束。

  4.1.8 监测预警值满足边坡安全控制要求,预警条件可为单个监测项目或多个监测项目组合,可根据设计计算结果和工程经验确定。当监测结果达到预警条件时,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等。监测预警值可结合边坡工程特点和变形稳定计算分析的成果,按下列原则制定:

  a) 变形监测项目预警值由位移速率及累计位移量共同控制;

  b) 对于采用预应力锚索加固的边坡,可采用锚索荷载监测值与设计值的比值;

  c) 受地下水作用影响较大的边坡,可采用失稳状态的临界地下水位或渗透压力;

  d) 边坡监测预警值根据设计单位要求确定,当无具体要求时,可按表 4 和表 5 确定。

  表4 边坡监测预警值

  表5 边坡爆破振动监测预警值

  4.1.9 监测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委托方名称,工程名称、地点, 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

  b) 地质条件描述;

  c) 测点编号、位置等相关信息;

  d) 施工日期和相关施工记录;

  e) 仪器设备及传感器的规格、型号、量程、精度;

  f) 监测的目的、方法、数量、日期;

  g) 监测过程叙述及异常情况描述;

  h) 监测数据,实测与计算分析图表;

  i) 和监测内容相应的结论。

  4. 2 表面水平位移监测

  4.2.1 一般规定

  4.2.1.1 变形观测点相对于最近基准点的观测精度符合表 6 的要求。表6 变形观测点的观测精度

  4.2.1.2 监测网等级根据观测的内容、性质、目的和要求,按照观测中误差的绝对值为允许变形值的1/10~1/20 的原则确定。

  4.2.1.3 每期变形观测前,按相应等级的观测精度对所需的工作基点和基准点进行检查。

  4.2.1.4 监测网布设前,充分收集测区已有基础资料,并根据测区的地形、地质条件和现有的仪器设备及变形观测的性质、内容和要求进行全面计划和设计。施工控制网与监测网联测,一个测区的监测网一次布设,原施工控制网相邻点间的相对精度满足变形观测要求时,可直接作为基准点和工作基点。

  4.2.1.5 监测网的布设符合下列规定:

  a) 平面控制可采用边角网、三角网等形式,受地形条件限制时,可布设成导线网形式;

  b) 导线网中相邻结点间的导线点数不得多于 2 个。

  4.2.1.6 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的布设符合下列规定:

  a) 基准点选在地基稳固、便于监测和不受影响的地点,一个测区的基准点不少于 3 个;

  b) 基准点应远离变形体,当不便直接观测变形观测点时,可布设工作基点,其点位应稳固,便于监测;

  c) 采用视准线法进行表面水平位移监测时,两端布设基准点或工作基点,视准线偏离变形点的距离不大于 20 mm,并在视准线上至少布设 2 个检查点。

  4.2.1.7 平面基准点及工作基点采用具有强制归心装置的观测墩。

  4.2.1.8 变形观测点选择在能反映变形体变形特征又便于监测的位置,对永久性变形观测点,埋设金属标志。

  4.2.1.9 监测网的精度及平面监测网观测的主要技术指标符合 JTS 131 的有关规定。

  4.2.2 监测方法

  表面水平位移监测可根据现场条件及监测要求采用全站仪测量法、GNSS测量法和机器视觉智能测量法等。

  4.2.3 仪器设备

  表面水平位移监测仪器技术参数符合下列要求:

  a) 全站仪宜选用测角精度≤1″,测距精度≤1 mm+1 ppm 的高精度测量机器人;

  b) GNSS 静态平面定位精度不低于 1.6 mm+0.5 ppm,静态高程定位精度不低于 3.4 mm+0.5 ppm;动态平面定位精度不低于 2.7 mm+1 ppm,动态高程定位精度不低于4.7 mm+1 ppm;

  c) 机器视觉智能测量系统测量精度:0 m~50 m 时不低于 0.2 mm;50 m~200 m 时不低于 1 mm;

  200 m~400 m 时不低于 1.5 mm。

  4.2.4 现场监测

  4.2.4.1 全站仪测量法监测要求

  4.2.4.1.1 采用三角网测量时,符合 GB/T 17942 的有关规定。

  4.2.4.1.2 采用交会法和极坐标法时,符合下列要求:

  a) 采用交会法进行表层水平位移监测时,交会方向不宜少于 3 个;

  b) 角交会法的交会角宜在 60°~120 °之间,边交会法的交会角宜在 30 °~150 °之间;

  c) 采用极坐标法进行表面水平位移监测时,宜采用双测站极坐标法,其边长应采用钢尺丈量或电磁波测距仪测定,采用钢尺丈量时,不宜超过一尺段,并应进行尺长、温度和高差等项改正;

  d) 测站点采用有强制对中装置的监测墩,监测点安置反光镜或觇牌等强制对中其他固定照准标志。

  4.2.4.1.3 采用自由设站法时,符合下列要求:

  a) 控制点的数量不少于 3 个,分布在三角形网的外围或两端;

  b) 水平角宜采用方向法观测,若需分组,归零方向相同,并至少重复观测一个方向;

  c) 自由设站法测量边角同步观测且测回数相同,并符合 GB 50026 的有关规定。

  4.2.4.1.4 采用视准线法时,符合下列要求:

  a) 视准线的两个基准点选择在稳定的区域,并具有高一级的基准点经常校核的条件,且便于安装仪器和观测;

  b) 视准线的长度一般不超过 300 m,超过 300 m 时分段观测;

  c) 视准线离开障碍物 1 m 以上;

  d) 各测点偏离视准线的距离不大于 20 mm,采用小角法时,小角角度不超过 30 ′;

  e) 视准线测量采用活动觇牌法观测时,观测前测定其零位差,观测精度要求为视准线长度的1/100 000;

  f) 采用小角度法观测时,观测精度按式(1)估算:

  ms = mβ L/p ································································ ·········· (1)

  式中:

  ms——位移中误差,单位为毫米(mm);

  mβ ——测角中误差,单位为秒( 〞);

  L——视准线长度,单位为毫米(mm);

  p——206 265〞;

  g) 基准点、校核基准点和变形测站点应采用有强制对中装置的监测墩。

  4.2.4.1.5 采用激光准直法时,在使用前对激光仪器进行检校,使仪器射出的激光束轴线、反射系统轴线和望远镜照准轴三者重合(共轴),并使观测目标与最小激光斑重合。

  4.2.4.1.6 采用方向线偏移法时,对于主要监测点,可用该点为测站测出对应基准线端点的边长与角度,求得本测站侧向偏差值。对于其他监测点,可测出该站对应其他监测点的边长与角度,求得侧向偏差值。

  4.2.4.1.7 采用全站仪自动跟踪测量观测时,符合 GB 50026 中的有关规定。

  4.2.4.2 GNSS 测量法监测要求

  4.2.4.2.1 基准站设立在变形区之外地势较高的区域。

  4.2.4.2.2 测站点与基准站安装上部天空开阔,高度角 15°以上无遮拦,且周围无 GNSS 信号反射物,无高压电线、电视台、无线发射电站、微波站等干扰源。

  4.2.4.2.3 观测过程中,防止接受设备震动,并防止人员和其他物体碰动天线或阻挡信号。

  4.2.4.2.4 观测过程中不宜改变卫星截止高度、数据采样间隔等关键参数。

  4.2.4.2.5 采用静态测量模式作业时,符合下列规定:

  a) 通视条件好,且便于使用全站仪等进行后续监测;

  b) 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计划进行观测;

  c) 观测前,对接收机进行预热和静置,同时检查电池的容量、接收机的内存和可储存空间是否充足;

  d) 天线安装的对中误差,不大于 2 mm,天线高的量取精确至 1 mm;

  e) 观测时,避免在接收机旁边使用无线电通信设备,同时,接收机应避免阳光直射,雷雨天气关机停测,并卸下天线以防雷击;

  f) 观测数据处理和质量检查满足 GB 50026 的有关规定,同一时段观测值的数据采用率不宜小于85%。

  4.2.4.2.6 采用动态测量模式作业时,符合下列规定:

  a) 设立永久性固定参考站作为变形监测的基准点,并建立实时监控中心;

  b) 流动站的接收天线,永久设置在监测体的变形观测点上,并采取保护措施;

  c) 接收天线的周围无高度角超过 10°的障碍物;

  d) 变形观测点的数目根据监测项目和监测体结构布设;

  e) 接收卫星数量不少于 5 颗,并采用固定解成果;

  f) 数据通信,参考站和监测点与数据处理分析系统通过通信网络进行连通,并保证数据实时传输。

  4.2.4.3 机器视觉智能测量法监测要求

  4.2.4.3.1 摄像头固定墩尺寸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调整,可采用方形水泥墩,尺寸不宜低于 60 cm ×60 cm ×60 cm,以保障测站稳定为最低要求。

  4.2.4.3.2 摄像头设立在变形区之外,距离监测站不宜大于400 m。

  4.2.4.3.3 靶标高度不宜低于 1 m,靶标采用混凝土水泥墩或者膨胀钉固定。采用混凝土水泥墩固定时,尺寸不宜低于 20 cm ×20 cm ×20 cm;采用膨胀钉固定时,固定处混凝土厚度不宜低于 20 cm。

  4.2.4.3.4 观测过程中,防止接收设备震动,并防止人员或其他物体碰动天线或阻挡信号。

  4.2.5 成果整理分析

  分析监测数据,形成表面水平位移监测报告,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的位置坐标和高程;

  b) 变形监测点坐标实测值;

  c) 表面水平位移量和表面水平位移速率;

  d) 表面水平位移速率~时间曲线和累计表面水平位移量~时间曲线;

  e) 最终表面水平位移量。

  4. 3 深层水平位移监测

  4.3.1 一般规定

  4.3.1.1 深层水平位移监测断面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部位,该部位地面应同时设置表面水平位移监测点,每个监测断面的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点不宜少于 2 个,监测点间距宜为 30 m~50 m。

  4.3.1.2 测斜管底端应埋入相对稳定层不小于 2 m 或覆盖层足够深处。采用人工测斜仪测量或测斜仪机器人测量时,宜按 0.5 m 间隔测读数据;采用柔性测斜仪或固定测斜仪自动化监测时,传感器间隔不宜超过 1 m。

  4.3.2 监测方法

  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监测要求等选用滑动式测斜仪、固定式测斜仪或柔性测斜仪。

  4.3.3 仪器设备

  深层水平位移监测仪器技术参数符合下列要求:

  a) 滑动式测斜仪最小分度值不大于 0.1 mm,准确度不低于 0.1 mm/500 mm;

  b) 固定式测斜仪的最小分度值不大于 8〞;

  c) 柔性测斜仪位移分辨率不大于0.01 mm,位移稳定性优于 3 mm/50 m。

  4.3.4 现场监测

  4.3.4.1 测斜管埋设要求

  4.3.4.1.1 测斜管可采用铝合金或塑料管,其弯曲性能以适应被测主体的位移情况为适宜。测斜导管内纵向的十字导槽润滑顺直,管段接口应紧密。

  4.3.4.1.2 钻孔埋设测斜管时,接长导管应使导向凹槽严格对正,不准许偏扭;导管之间的连接牢固

  可靠,防止泥、砂进入管内。

  4.3.4.1.3 钻孔埋设测斜管后,使一组凹槽方向与预计的位移方向一致。然后回填钻孔,使回填料与周边介质符合反滤及密度要求。

  4.3.4.1.4 导管的底部密封,避免泥、砂进入。观测孔口部应设置有效的防护装置,并设立明显的标志。当埋设位置在水下时,宜采用固定式测斜仪,并将信号电缆引至施工区域外,做好保护措施。

  4.3.4.2 测量方法

  4.3.4.2.1 采用滑动测斜仪测量时,将测斜仪的导向轮放入水平位移方向的凹槽,直至导管底部,将电缆线与接收指示器连接,打开开关。读数稳定后,提升电缆到欲测位置,读数。每次保证在同一位置处。将测斜仪提升到管口后,旋转 180°,再按上述步骤进行测量,消除测斜仪本身的固有误差。

  4.3.4.2.2 采用固定式测斜仪测量时,将多支测斜仪串联在测斜管内,竖向测量间距根据工程需要选取,连接杆之间有能灵活转动的方向接头。

  4.3.4.2.3 采用柔性测斜仪测量时,先按照工程设计需要,确定测斜仪安装个数,间隔米数,然后将测斜仪安装至测斜工装上,螺丝固定。将安装好测斜仪的测斜工装放入测斜管内,注意测斜工装两端的合页,安装时对准测斜管上的凹槽,缓缓往下放。测斜仪上的连接线缆顺着工装凹槽连接下一组,直至全数安装好。

  4.3.5 成果整理分析

  以测斜管底部为位移起算点,测斜管埋设结束24 h后,以第一次读数作为初读数。分析监测数据,形成深层水平位移监测报告,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竖向各测点水平位移累计值;

  b) 竖向各测点两次测量时间间隔内的水平位移变化量和水平位移速率;

  c) 深层水平位移累计值~时间曲线、深层水平位移速率~时间曲线。

  4,4 表面垂直位移监测

  4.4.1 一般规定

  4.4.1.1 变形观测点相对于最近基准点的观测精度符合表 7 的有关规定。

  表7 变形观测点的观测精度

  4.4.1.2 监测网等级根据观测的内容、性质、目的和要求,按照观测中误差的绝对值为允许变形值的1/10~1/20 的原则确定。

  4.4.1.3 每期变形观测前,按相应等级的观测精度对所需的工作基点和基准点进行检查。

  4.4.1.4 监测网布设前,充分收集测区已有基础资料,并根据测区的地形、地质条件和现有的仪器设备及变形观测的性质、内容和要求进行全面计划和设计。施工控制网应与监测网联测,一个测区的监测网应一次布设,原施工控制网相邻点间的相对精度满足变形观测要求时,可直接作为基准点和工作基点。

  4.4.1.5 监测网的布设应采用闭合水准网形式。

  4.4.1.6 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的布设符合下列规定:

  a) 基准点选在地基稳固、便于监测和不受影响的地点,一个测区的基准点不应少于 3 个;

  b) 基准点远离变形体,当不便直接观测变形观测点时,可布设工作基点,其点位应稳固,便于监测。

  4.4.1.7 高程基准点埋设在变形区以外的基岩或坚硬土层上。

  4.4.1.8 变形观测点选择在能反映变形体变形特征又便于监测的位置,对永久性变形观测点,埋设金属标志。

  4.4.1.9 监测网的精度及高程监测网观测的主要技术指标符合 JTS 131 的有关规定。

  4.4.1.10 现场测量时符合下列要求。

  a) 每期观测开始前,测定数字水准仪的i角,当其值对一等、二等沉降观测超过 15〞,对三等、四等沉降观测超过 20〞时,停止使用,立即送检,当观测成果出现异常,经分析可能与仪器有关,及时对仪器进行检验。

  b) 观测前半小时,将数字水准仪置于露天阴影下,使仪器与外界气温趋于一致,观测前,进行不少于 20 次单次测量的预热。

  c) 在标尺划线成清晰和稳定的条件下进行观测,不在日出后或日落前半小时、太阳中天前后 2 h内、风力大于四级、气温突变、标尺分划线的成像跳动难以照准时进行观测,阴天可全天观测。

  d) 标尺读数顺序符合下列要求:

  1) 一、二等水准观测时,光学水准仪往测时,奇数站读数顺序为“后-前-前-后”,偶数站为“前-后-后-前”,返测顺序相反;数字水准仪往测时奇数站读数顺序为“后-前-前-后”,偶数站为“前-后-后-前”,返测顺序相同;

  2) 三等水准测量的读数顺序为“后-前-前-后”;

  3) 水准测量的读数顺序为“后-后-前-前”。

  e) 使用水准仪观测符合表 8 的有关规定。

  表8 水准仪观测要求

  f) 水准仪观测限差应符合表 9 的有关规定。

  表9 水准仪观测限差要求

  g) 避免望远镜直接对着太阳,并避免视线被遮挡,当遇到临时振动影响时,暂停作业,当长时间受振动影响时,增加重复测量次数。

  h) 各期观测过程中,当发现相邻监测点高差变动异常或其他异常时,进行记录。

  4.4.2 监测方法

  表面垂直位移监测可根据现场条件及监测要求采用几何水准测量法、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法、 GNSS测量法和机器视觉智能测量法等。

  4.4.3 仪器设备

  表面垂直位移监测仪器技术参数符合下列要求:

  a) 水准仪宜选用 DS1 级以上的数字水准仪,并配套相应的条码尺;

  b) 全站仪宜选用测角精度≤1″,测距精度≤1mm+1 ppm 的高精度测量机器人;

  c) GNSS 静态平面定位精度不低于 1.6 mm+0.5 ppm,静态高程定位精度不低于 3.4 mm+0.5 ppm;动态平面定位精度不低于 2.7 mm+1 ppm,动态高程定位精度不低于 4.7 mm+1 ppm;

  d) 机器视觉智能测量系统测量精度:0 m~50 m 时不低于 0.2 mm;50 m~200 m 时不低于 1 mm;

  200 m~400 m 时不低于 1.5 mm。

  4.4.4 现场监测

  4.4.4.1 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法监测要求

  4.4.4.1.1 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宜在平面控制点的基础上布设成三角高程网或高程导线。

  4.4.4.1.2 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符合表 10 的规定。

  表10 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4.4.4.1.3 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观测的技术要求符合下列规定:

  a) 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符合表 11 的规定;

  表11 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b) 垂直角的对向观测,当直觇完成后应即刻迁站进行返觇测量;

  c) 仪器、反光镜或觇牌的高度,应在观测前后各量测 1 次,并应精确至 1 mm,去平均值作为最终高度。

  4.4.4.1.4 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的数据处理符合下列规定:

  a) 直返觇的高差应进行地球曲率和大气折光差的改正;

  b) 平差前应按式(2)计算每千米高差全中误差;

  Mw ································································ ········ (2)

  式中:

  Mw——高差全中误差,单位为毫米(mm);

  W——附合或环形闭合差,单位为毫米(mm);

  L——计算各W时,相应的总路线长度,单位为千米(km);

  N——附合路线或闭合环的总个数。

  c) 高程网应按最小二乘法进行平差并计算每千米高差全中误差;

  d) 高程成果的取值应精确至 0.1 mm。

  4.4.4.2 GNSS 测量法监测要求

  符合4.2.4.2的有关要求。

  4.4.4.3 机器视觉智能测量法监测要求

  符合4.2.4.3的有关要求。

  4.4.5 成果整理分析

  分析监测数据,形成表面垂直位移监测报告,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的位置坐标和高程;

  b) 变形监测点高程实测值;

  c) 表面垂直位移量和表面垂直位移速率;

  d) 沉降速率~时间曲线和累计沉降~时间曲线;

  e) 最终沉降量。

  4.5 深层垂直位移监测

  4.5.1 一般规定

  根据岩土层分部情况,多点位移计宜选用3~5点式。

  4.5.2 监测方法

  深层垂直位移监测宜采用多点位移计、分层沉降仪、深层沉降标。

  4.5.3 仪器设备

  深层垂直位移监测仪器设备符合下列要求:

  a) 多点位移计测量精度不应低于0.1%FS,灵敏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测量范围为 0 mm~20 mm 时,灵敏度≤0.01 mm/F;

  2) 测量范围为 0 mm~50 mm 时,灵敏度≤0.02 mm/F;

  3) 测量范围为 0 mm~100 mm 时,灵敏度≤0.04mm/F;

  b) 分层沉降磁环分辨率不应低于 1.0 mm,精度不宜低于 2.0 mm;

  c) 水准仪宜选用 DS1 级以上的数字水准仪,并配套相应的条码尺。

  4.5.4 现场监测

  4.5.4.1 多点位移计监测要求

  4.5.4.1.1 地质调查

  查清土体软弱结构面的大小、厚度、产状及分布特点,作为确定传感器性能指标和锚头类型、数量及布置深度等监测设计参数。

  4.5.4.1.2 钻孔

  多点位移计埋设钻孔符合下列要求:

  a) 在预定部位,按设计要求的孔径、孔向和孔深钻孔;

  b) 一般工程或岩性较均一的可用冲击钻;对于大型重要工程或岩性变化较大的地段使用岩芯钻,并对岩芯进行详细的描述和记录;

  c) 开孔孔位与设计位置的偏差不得大于 50 mm,开孔直径∅200 mm,深度 0.5 m,以满足安装测头部件要求;钻孔直径根据锚头数量确定,一般为∅76mm~∅110 mm,钻孔要求两孔保持同心;

  d) 钻孔开始前和钻孔过程中,随时校核钻孔位置、方向和孔深,钻孔轴线应保持直线,孔斜偏差应小于 3°,孔深比最深测点多 1.0 m 左右,孔口保持稳定平整;

  e) 钻孔完毕,仪器安装前,用压力水将钻孔冲洗干净,并检查钻孔通畅情况;

  f) 在不良地质条件下,可采用特殊方法(如注浆法固壁)以防止塌孔,确保仪器设备的顺利安装。

  4.5.4.1.3 安装埋设

  多点位移计安装埋设符合下列要求:

  a) 测点与传感器的连接方式,有传递杆连接和钢丝连接,其外部均用 PVC 管封闭保护。传感器均安装在孔口,孔内最深的测点位于不动层中;

  b) 埋设前,先对仪器进行检查、组装和编号,并做好必要的标记和记录。组装时按照设计的测点深度,将锚头、位移传递杆和护管与传感器严格按厂家使用说明书进行;

  c) 安装现场条件允许时,可将各部件连接组装好随同灌浆管和排气管一次性整体送入孔内;

  d) 安装现场不具备一次性整体送入孔内的条件时,则需在孔口边连接送入孔内;

  e) 各部件全部送入孔内后,安装、固定测头及预接传感器,全部安装完成后,应对整个系统进行彻底的检查,防止意外;

  f) 检查无误后,用水泥砂浆将测头周围填实密封,待灌浆完毕后再全部密封。

  4.5.4.1.4 回填灌浆

  多点位移计埋设孔回填灌浆符合下列要求:

  a) 选择灌浆材料时,要求其凝固后的力学特性与周围土体介质材料的力学性能相近;

  b) 开始灌浆,灌浆压力视现场条件而定,一般情况采用不大于 0.5 MPa 灌浆压力即可,直至排气管返浆后再持续不少于 10 min 后停止灌浆,堵住灌浆管和排气管,以保证钻孔内灌浆饱满密实。24 h 后对孔口部分由于浆液固结形成的空间进行二次灌浆,浆液灌满后封孔;

  c) 孔内浆液及孔口装置达到初期强度后,剪去孔口多余的灌浆管和排气管,安装或调整位移计传感器,使其留有一定的压缩量(预留总量程的 1/4 左右)。连接线缆,测试检查无误后做好孔口保护装置和电缆引线。

  4.5.4.1.5 变形观测

  灌浆终凝7d后进行初值测量,随后根据监测计划进行正常周期观测。

  4.5.4.2 分层沉降仪监测要求

  同一磁性沉降环每次进行往、返两次测量,取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测量差不大于1.5mm。每次监测均测定沉降管口高程的变化,然后换算出沉降管内各监测点的高程。

  4.5.4.3 深层沉降标监测要求

  采用水准测量,水准测量符合4.4.1的有关要求。

  4.5.5 成果整理分析

  分析监测数据,形成深层垂直位移监测报告,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深层垂直位移~时间过程曲线;

  b) 深层垂直位移速率~时间过程曲线。

  4,6 地表裂缝监测

  4.6.1 一般规定

  4.6.1.1 地表裂缝监测点布置在边坡工程墙顶背后 1.0 H(岩质)~1.5 H(土质)(H 为边坡高度)范围内,选取在有代表性的裂缝位置,当原有裂缝增大或出现新裂缝时,及时增设监测点。

  4.6.1.2 地表裂缝监测内容包括裂缝的位置、走向、长度、宽度、发现时间,必要时监测裂缝深度。

  4.6.2 监测方法

  地表裂缝宽度监测可采用千分尺、游标卡尺、数字裂缝宽度测量仪直接测量,也可采用裂缝计、粘贴安装千分表量测或摄影测量;裂缝长度监测宜采用直接测量法。

  4.6.3 仪器设备

  地表裂缝监测仪器技术参数符合下列要求:

  a) 裂缝宽度测量精度不宜低于0.1mm;

  b) 裂缝长度测量精度不宜低于 1 mm。

  4.6.4 现场监测

  4.6.4.1 监测前记录监测对象已有裂缝的分布位置和数量,测定其走向、长度、宽度和深度等情况。

  4.6.4.2 裂缝监测宜在裂缝两侧设置标志,监测标志具有可供量测的明晰端面或中心。长期观测可采用钉入或埋入的金属标志、金属标杆,必要时可在裂缝两侧浇筑混凝土墩并设立标志;需要测量裂缝的纵横变化时,可采用方格网版标志。同时,还定期增加人工巡视检查。

  4.6.4.3 每条裂缝的监测点不少于 3 个,测点宜布置在裂缝的最宽处和裂缝两端。

  4.6.5 成果整理分析

  分析监测数据,形成地表裂缝监测报告,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地表裂缝的位置、坐标、走向、长度、宽度、发现时间;

  b) 裂缝长度、宽度累计值;

  c) 裂缝各测点两次测量时间间隔内的宽度、长度变化量及变化速率;

  d) 裂缝宽度、长度累计值~时间曲线、变化速率~时间曲线。

  4. 7 支护结构变形监测

  4.7.1 支护结构变形监测可在支护结构顶部或预估支护结构变形最大处,根据边坡地质与加固特点,

  布置 1 条或多条代表性监测断面,每个断面不少于 3 个监测点,监测点间距宜为 30m~50m。监测断面尽可能与勘探断面和稳定性分析断面相结合。

  4.7.2 支护结构变形监测适用于抗滑桩、格构梁、挡墙结构等的变形监测。

  4.7.3 支护结构水平位移监测应符合4.2 的有关规定。

  4.7.4 支护结构垂直位移监测应符合4.4 的有关规定。

  4.8 孔隙水压力监测

  4.8.1 一般规定

  4.8.1.1 孔隙水压力测试孔宜垂直和沿边坡的走向布置,纵向间距宜为 10m~20m,横向间距适当加密,测点深度需考虑潜在滑动面的最大深度。

  4.8.1.2 电测式孔隙水压力计适用于各种渗透性质的土层。当量测误差不大于 2kPa 时,使用电测式孔隙水压力计;使用期大于 1 个月、测试深度大于 10m 或在一个观测孔中多点同时量测时,宜选用电测式孔隙水压力计。

  4.8.1.3 流体压力式和开口式孔隙水压力计适用于渗透系数 K 大于 1 × 10-5 cm/s 的土层。当量测允许误差不小于 2kPa 时,可选用液压式孔隙水压力计;当量测允许误差不小于 10kPa 时,可选用气压式孔隙水压力计。流体压力式孔隙水压力计使用期不宜超过 1 个月;液压式孔隙水压力计不宜在气温低于零摄氏度时使用。

  4.8.2 仪器设备

  孔隙水压力计技术参数符合下列要求:

  a) 精度不大于 0.5%FS,传感器的直线度不大于 2.0%FS,重复度不大于 1.0%FS,迟滞不大于

  1.0%FS,分辨率不大于 0.2%FS;

  b) 量程上限值宜大于静水压力值与预估超孔隙水压力值之和的 2 倍;静水压力值与预估超孔隙水压力值之和可按式(3)估算:

  Pmax = P 静+ P 超 = Ywhw + Yhs + Y, hw ································ ··················· (3)

  式中:

  Pmax——最大孔隙水压力,单位为千帕(kPa);

  P 静——静水压力,单位为千帕(kPa);

  P 超——超孔隙水压力,单位为千帕(kPa);

  Yw——水重度,单位为千牛每立方米(kN/m3);

  hw——水深度,单位为米(m);

  Y——试验土层重度,单位为千牛每立方米(kN/m3);

  hs——孔隙水压力计埋深,单位为米(m);

  Y,——试验土层浮重度,单位为千牛每立方米(kN/m3)。

  4.8.3 现场监测

  4.8.3.1 孔隙水压力计埋设方法可采用钻孔法、压入法、填埋法等。

  4.8.3.2 孔隙水压力计埋设时,符合下列规定:

  a) 采用钻孔法埋设时,钻孔直径宜为 110mm~130mm,不宜使用泥浆护壁成孔,钻孔应圆直、干净;

  b) 孔隙水压力计周围应回填透水填料,填料宜选用干净的中粗砂、砾砂或粒径小于 10mm 的碎石,填料层高度宜为 0.6m~1.0m;

  c) 上下两个孔隙水压力计之间应有高度不小于 1.0m 的隔水填料分隔,宜选用直径 2cm 左右的风干黏土球作填料,投放黏土球时缓慢、均衡投入,确保隔水效果;

  d) 观测孔口宜采用直径 10mm~20mm 的干燥膨润土球填实封严,防止地表水渗入;

  e) 观测孔口设置有效的防护装置,并设立明显的标志,孔隙水压力计导线应有防潮、防水措施。

  4.8.3.3 在软弱土层中埋设单个孔隙水压力计时,宜采用压入法埋设。根据埋设深度和压入难易程度,直接将孔隙水压力计缓慢压入预定深度,或钻进成孔到埋设预定深度以上 0.5m~1.0m 处,再将孔隙水压力计压入预定深度,其上孔段用隔水填料全部填实封严。

  4.8.3.4 填方工程中宜采用填埋法。

  4.8.3.5 安装前,先将孔隙水压力计端部的透水石取出,用水浸泡 24h 以上或用开水煮沸 1~2h 以排除其中的空气,然后记录孔隙水压力计编号与埋设编号,再检查孔隙水压力计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4.8.3.6 观测孔隙水压力时,测量埋设位置附近的地下水位。

  4.8.4 成果整理分析

  孔隙水压力计埋设前,待测值稳定后,用读数仪测量并记录测值,连续测量3次取平均值作为初始值。埋设结束后,采用测读仪测读测点数值或结合基准频率、灵敏度和初始频率计算静水压力值。分析监测数据,形成孔隙水压力监测报告,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各测点的孔隙水压力值和两次测量间隔时间内的孔隙水压力变化值;

  b) 孔隙水压力~时间曲线。

  4.9 土压力监测

  4.9.1 一般规定

  4.9.1.1 土压力监测点的位置和数量根据监测目的和要求确定,且满足下列要求:

  a) 监测断面具有代表性;

  b) 每个断面的监测点布置按土层情况布置,应力变化较大的土层监测点加密布置。

  4.9.1.2 土压力传感器的测量范围和分辨率满足监测要求,其上限可取设计土压力的 1.2 倍。

  4.9.2 仪器设备

  土压力计技术参数符合下列要求:

  a) 精度不大于 0.15%FS;

  b) 传感器的直线度不大于 2.0%FS,重复度不大于 1.0%FS,迟滞不大于 1.0%FS,分辨率不大于 0.2%FS。

  4.9.3 现场监测

  4.9.3.1 土压力传感器埋设前,进行稳定性、水密性的检测和压力、温度的标定等工作。

  4.9.3.2 土压力传感器的埋设采用土中直接埋设或结构接触式埋设等方法,埋设过程中有土压力膜保护措施。

  4.9.3.3 土压力传感器的测力面与所测土压力方向垂直并紧贴被监测对象。

  4.9.3.4 埋设土压力传感器时,减少对周围土体的扰动,土压力传感器与周围土体充分接触,接触面的回填土密实度与周围土体一致。

  4.9.3.5 土压力传感器导线有防潮、防水措施,导线中间不宜有接头,在导线引出部位设置有效的防护装置,并设立明显的标志。

  4.9.3.6 土压力传感器埋设后,立即进行检查、测试,至少经过一周时间的监测并确立稳定初始值。

  4.9.4 成果整理分析

  分析监测数据,形成土压力监测报告,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各测点土压力值和两次测量间隔时间内的土压力变化值;

  b) 土压力~时间曲线。

  4. 10 支护结构应力监测

  4.10.1 一般规定

  4.10.1.1 素混凝土结构宜在浇筑施工时,在内部埋设混凝土应力计;钢筋混凝土结构宜在钢筋笼制作时,在主筋上安装钢筋应力计。

  4.10.1.2 监测断面的选择符合下列原则:

  a) 理论设计计算书提供的具有代表性的应力大的危险断面;

  b) 受力复杂,需要详细分析的断面;

  c) 断面形状不规则,有突变处的截面;

  d) 设计要求的其他位置。

  4.10.1.3 测试断面上测点布置符合下列规定:

  a) 主应力方向已知时,轴向受力构件应在其断面上、下或左、右沿轴向布置测点;受弯构件应在其最大弯矩处断面的边缘或四角沿轴向布置测点;受弯构件应在其断面的四角上布置不少于四个轴向测点;

  b) 当主应力方向未知时,测点可布置在受弯构件的正应力与剪应力较大的部位、断面形状不规则或有突变处、汇交力系的杆件节点部位;

  c) 重要受力部位一个测点应布置两个传感器,对称结构断面可适当减少测点数量。

  4.10.1.4 应力计宜采用振弦式传感器。

  4.10.2 仪器设备

  4.10.2.1 混凝土应力计技术参数符合下列要求:

  a) 量程不宜低于设计值的 2 倍;

  b) 分辨率不宜低于 0.2%FS,量测精度不宜低于 0.5%FS。

  4.10.2.2 钢筋应力计技术参数符合下列要求:

  a) 量程不宜低于设计值的 2 倍;

  b) 分辨率不宜低于 0.2%FS,量测精度不宜低于 0.5%FS。

  4.10.3 现场监测

  4.10.3.1 现场测试前的准备工作:

  a) 测点位置表面打磨、清洁;

  b) 测量导线布置、连接,测试仪器布置;

  c) 测量仪器调试。

  4.10.3.2 埋设前根据监测设计要求完成预留槽孔、导管、集线箱壁龛及各种预埋件的施工和加工,并对埋设点位置进行测量放样。按要求进行电缆连接和编号,应将埋设仪器及附件进行试安装,检查仪器性能,确认各项工作无误。

  4.10.3.3 仪器埋设时,使仪器保持正确位置及方向。埋设仪器周围进行回填时,剔除大于 8cm 的骨料,且由人工分层密室。仪器埋设后,对仪器进行检测、调试,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更换,确认工作正常后做好标记,防止人为或机械损坏仪器。

  4.10.3.4 仪器埋设符合下列规定:

  a) 单向仪器埋设的角度误差不超过 1 °,位置误差不超过 2cm;

  b) 两向仪器应保持相互垂直,相距 8cm~10cm,且其中心线与结构表面的距离相同;

  4.10.3.5 压应力计埋设时,符合下列规定:

  a) 垂直方向埋设时,混凝土面冲洗凿毛,底面水平,在底面铺 6mm 厚水泥砂浆垫层;水泥砂浆垫层初凝后,用更稠的水泥砂浆放在垫层上,将应力计放在水泥砂浆层上,边旋转边挤压,排除气泡和多余水泥砂浆,上部放置 10kg 压重块;随时用水准仪或水平尺校正仪器,保持水平;压重 12h 后,浇筑混凝土,取出压重块;整个过程不碰撞仪器;

  b) 水平方向和倾斜方向埋设时,混凝土与仪器承压面结合紧密,仪器的位置和方向正确。

  4.10.3.6 钢筋计尽量焊接在同一直径的受力钢筋并保持同一轴线上,受力钢筋之间的绑扎接头距仪器 1.5m 以上。钢筋计的焊接可采用对焊、坡口焊或熔槽焊。焊接时及焊接后,宜在靠近传感器端用洗毛巾包裹,在湿毛巾上浇水冷却,仪器温度不超过 60 ℃,且不准许在焊缝处浇水。

  4.10.3.7 传感器电缆牵引按设计要求实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a) 水平牵引可直接埋设在混凝土内或加槽钢保护;

  b) 向上牵引时,可沿混凝土柱或钢筋上引;

  c) 向下牵引时,预埋设电缆或导线,导线中设钢丝绳或其他承受电缆自重的附件;

  d) 电缆避免承受过大的拉力或接触尖锐的物体,在关键部位应用橡皮或麻布等材料包扎。

  4.10.4 成果整理分析

  分析监测数据,形成支护结构应力监测报告,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各测点应力值及其变化速率;

  b) 应力~时间曲线、施工工况~时间曲线、应力速率~时间曲线。

  4, 11 锚杆(索)拉力监测

  4.11.1 一般规定

  4.11.1.1 永久性预应力锚杆和安全等级为一级支护工程中的临时性预应力锚杆进行锚杆自由段杆体拉力监测。永久性预应力锚杆的监测数量不少于锚杆总数的 10%,且不少于 5 根;临时性预应力锚杆的监测数量不少于锚杆总数的 3%,且不少于 5 根。进行拉力监测的工程锚杆具有代表性。

  4.11.1.2 锚杆自由段杆体拉力宜选用锚杆测力计进行测试。对全长粘结型非预应力锚杆,其锚头附近的杆体拉力也可选用锚杆测力计进行测试。锚杆锚固段杆体拉力可选用振弦式、电阻应变式、光纤光栅式等传感器进行测试。

  4.11.2 仪器设备

  传感器、锚杆测力计及测试仪表组成的测量系统符合下列规定:

  a) 测量值宜控制在测量系统全量程的 25%~80%;

  b) 振弦式测试系统测量误差不得大于 2.5%FS,分辨力宜为 1Hz;

  c) 电子应变测试系统测量误差不得大于 1%FS,分辨力宜为 1 με;

  d) 光纤光栅测试系统测量误差不得大于 1%FS,分辨力宜为 l pm。

  4.11.3 传感器安装

  4.11.3.1 锚杆测力计的安装符合下列规定:

  a) 测力计安装前应测读基准值;

  b) 测力计受力方向与锚杆轴线重合;

  c) 锚杆自由段杆体拉力监测、锁定力测试时,测力计安装在工作锚与垫板之间;

  d) 测力计、观测电缆和集线箱设置保护装置;

  e) 对锚杆测力计安装情况进行记录。

  4.11.3.2 电阻应变计的选用和安装符合下列规定:

  a) 宜选用标距为 3mm~10mm 的应变片,温度补偿片型号与工作片相同;

  b) 粘贴前,将贴片位置的杆体表面进行打磨和去污清理;

  c) 粘贴后的应变片和接线端子进行防水防潮的密封处理;

  d) 应变片引出导线采用屏蔽电缆,并由独立保护管引出;

  e) 正式测试前,应变片及导线的系统绝缘电阻值应大于 200MΩ。

  4.11.3.3 粘贴式光纤光栅应变计的安装符合下列规定:

  a) 粘贴前,将贴片位置的杆体表面进行打磨和去污清洗;

  b) 可采用点焊将传感器的安装片脚与锚杆杆体连接;

  c) 传感器进行防潮处理和缓冲保护;

  d) 连接传感器的传输光纤可沿螺纹钢筋的两肋布置,并进行粘结处理;

  e) 在测点位置附近布置温度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可绑扎在锚杆杆体上。

  4.11.3.4 应力计、应变计与钢筋锚杆的连接符合下列规定:

  a) 应力计、应变计与钢筋锚杆的连接宜在工厂或施工现场作业棚内的台架上进行;

  b) 当杆体材料为普通钢筋时,宜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方式;

  c) 连接后的应力计、应变计受力方向与锚杆杆体轴线方向一致;

  d) 应力计、应变计和观测电缆进行编号;

  e) 应力计、应变计的频率或电阻初值在正常范围内。

  4.11.4 现场监测

  4.11.4.1 锚杆自由段杆体拉力监测符合下列规定。

  a) 锚杆测力计安装完成后,锚杆张拉锁定前应进行测力计初读数;锚杆张拉锁定完成后,进行锚杆锁定力测读,作为锚杆拉力的第一次测读数据。

  b) 每次测读时,测力计观测应读数 2 次,相邻两次读数间隔 5min,取 2 次读数的平均值作为观测值。

  c) 当监测锚杆需重新张拉时,张拉前后应分别记录测力计的观测值。

  d) 每次观测时,量测测力计的环境温度;并记录工程施工或运行情况。

  e) 预应力锚杆自由段杆体拉力监测频率除符合4.1.6 的有关规定外,还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期间,在锚杆张拉锁定后的最初 7d 内宜 1 次/(1~2)d,7d 后宜(1~2)次/7d;

  2) 运行期间,宜(1~2)次/30d;

  3) 当遇有降雨、邻近地层开挖、相邻锚杆张拉、支撑拆除、爆破振动等情况以及监测数据变化速率过快时,增加监测频次;

  4) 永久性工程竣工后,锚杆拉力监测时间不宜少于 24 个月。

  4.11.4.2 锚杆锚固段杆体拉力监测符合下列规定。

  a) 锚固段注浆体终凝后进行第一次测读。

  b) 对预应力锚杆,锚杆张拉锁定前宜进行一次测读,锚杆张拉锁定完成后进行一次测读;

  c) 每次测读时,对每一测点读数 2 次,相邻两次读数间隔 5min,取 2 次读数的平均值作为观测值。

  d) 记录工程施工或运行情况。

  e) 对预应力锚杆,进行锚杆自由段杆体拉力监测。

  f) 监测频率:施工开挖初期宜 1 次/(1~2)d,以后宜 1 次/(7~14)d,也可根据工程需要和锚杆锚固段杆体拉力变化情况确定。

  g)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提高监测频率:

  1) 监测数据达到或超过报警值;

  2) 监测数据异常;

  3) 锚固结构出现开裂;

  4) 出现影响锚固工程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异常情况。

  4.11.5 成果整理分析

  4.11.5.1 锚杆拉力监测数据整理剔除异常数据。

  4.11.5.2 锚杆自由段拉力监测结果的整理宜符合下列规定:

  a) 宜按测试时间对应的锚杆拉力列表整理;

  b) 宜绘制锚杆拉力~时态曲线;

  c) 宜绘制锚杆拉力~工况曲线;

  d) 宜对监测数据进行拟合分析,预测锚杆拉力的变化趋势;

  e) 也可绘制锚杆拉力变化速率~时态曲线。

  4.11.5.3 锚杆锚固段拉力监测结果的整理宜符合下列规定:

  a) 监测结果宜按工程施工情况、监测时间、监测位置、传感器编号列表整理;

  b) 宜绘制锚杆不同断面拉力随时间变化曲线;

  c) 宜绘制锚杆不同断面拉力随工况变化曲线;

  d) 宜对监测数据进行拟合分析,预测锚杆拉力的变化趋势。

  4. 12 地下水位监测

  4.12.1 一般规定

  地下水位监测断面选取符合下列要求:

  a) 根据边坡地质、地形及地下水分布等因素按监测断面布置,监测断面宜与内部变形监测断面相结合,具备条件的,可利用地质勘探孔或勘探平硐布置地下水位监测;

  b) 布置在具有代表性的断面上和易产生破坏的敏感区域,各断面地下水位不宜少于 3 个监测点。

  4.12.2 监测方法

  地下水位监测可采用钻孔埋设水位管法、预埋传感器或水尺监测法进行。

  4.12.3 仪器设备

  地下水位监测仪器设备技术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水位计精度不应低于 2mm;

  b) 水位尺精度不宜低于 10mm。

  4.12.4 现场监测

  4.12.4.1 潜水水位管应在施工前埋设,滤管长度满足测量要求,用隔水填料填实封严,防止地表水渗入。承压水位监测时在被测含水层与其他含水层之间有高度不小于 1m 的隔水填料分隔,宜选用直径 2

  cm 左右的风干黏土球作填料,在投放黏土球时,缓慢、均衡投入,确保隔水效果。

  4.12.4.2 水位管埋设后,稳定水位的间隔时间按地层的渗透性确定,对砂土和碎石土不得少于 0.5h,对粉土和黏性土不得少于 8h。

  4.12.4.3 采用钻孔埋设水位管法时应在水位管埋设 24 h 后采用水准仪测出水位管顶的高程,计算水位变化。水位管顶的高程宜每个月校核一次。

  4.12.5 成果整理分析

  水位观测数据读取三次,并取其平均值作为观测值。分析监测数据,形成地下水位监测报告,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地下水位变化值;

  b) 地下水位~时间曲线。

  4. 13 降雨量监测

  4.13.1 一般规定

  4.13.1.1 降雨量监测可采用人工监测或自动化监测。

  4.13.1.2 人工监测宜选用雨量器进行;自动化监测可选用自记雨量器、遥测雨量器或自动预报雨量器等。

  4.13.2 仪器设备

  雨量器误差不宜大于3%。

  4.13.3 现场监测

  4.13.3.1 人工监测

  4.13.3.1.1 安装高度选定后,不得随意变动,以保持历年降雨量观测高度的一致性和降雨记录的可比性。

  4.13.3.1.2 降雨器安装完毕后,用水平尺复核,检查承水器口是否水平。

  4.13.3.1.3 在观测时间若有降雨,取出储水桶内的储水器,放入备用储水器,然后到室内用量雨杯测记降雨量。如降雨很小或已停止,可携带量雨杯到观测现场测记降雨量。

  4.13.3.1.4 为减少蒸发损失,在降雨停止后及时观测降雨量。

  4.13.3.1.5 使用量雨杯读数时,视线与水平凹面最低处平齐,观读至量雨杯的最小刻度。

  4.13.3.1.6 降雨量记录至 0.1mm,不足 0.05mm 的降雨不作记录,历时记至分钟。

  4.13.3.2 自动化监测

  4.13.3.2.1 边坡影响范围区域内至少设置 1 处降雨量监测点。

  4.13.3.2.2 雨量器设置位置避开强风区,其周围应空旷、平坦,不受突变地形、树木和建筑物以及烟尘的影响,并方便检查维护。

  4.13.3.2.3 雨量器安装完毕后,用水平尺检查雨量器器口水平状况。

  4.13.3.2.4 在安装雨量器的同时,安装供电、通信控制装置和防雷击设施。

  4.13.3.2.5 雨量器安装调试时,使用专用雨量量筒,进行 3 次人工注水试验,每次注水 10mm,在 5

  min~10min 内均匀注完水量,观测仪器计数是否与所注水量一致,测试误差在±0.2mm/10mm 以内,超过误差时进行调试。实验完毕,清除实验数据。

  4.13.3.2.6 汛期前对雨量器进行检查调试。

  4.13.4 成果整理分析

  分析监测数据,形成降雨量监测报告,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降雨量变化值;

  b) 降雨量~时间曲线。

  4,14 爆破振动监测

  4.14.1 一般规定

  4.14.1.1 边坡的爆破振动判据,采用能够反映爆破有害效应对边坡影响的测点质点峰值振动速度和主振频率。

  4.14.1.2 边坡长度不大于 1000m 时,边坡爆破振动重点监测断面宜布置 1 个;边坡长度大于 1000m时,边坡爆破振动重点监测断面宜每 1000m 布置 1 个。

  4.14.1.3 每个监测断面布置最少 1 个测点,测点布置在距爆破区最近的坡脚,每一测点均布置垂直向、水平径向和水平切向的传感器,同时监测三个方向的质点振动值。

  4.14.1.4 在突变位置的两侧分别布置测振仪器。

  4.14.1.5 边坡爆破振动监测频率除符合 4.1.6 的有关规定外,还符合下列规定:

  a) 一次性爆破监测,各监测断面同时监测;

  b) 长期爆破监测,重点监测断面每月监测 1 次以上,至少 1 个代表性测点每次爆破必测。

  4.14.2 仪器设备

  爆破振动监测仪器技术参数符合下列要求:

  a) 传感器频带线性范围符合表 12 的规定;

  表12 被测物理量的频率范围

  b) 记录设备的采样频率宜大于 100 倍被测物理量的主振频率;

  c) 速度传感器的灵敏度非线性度不大于 5%;

  d) 传感器和记录设备的测量幅值满足监测项目的要求;

  e) 记录设备具有现场显示、输入、保存实测波形信号和监测参数、实时远程传输实测物理量数据的功能,有对现场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处理、与计算机进行数据通信的功能,并配有现场监测数据分析处理软件;

  f) 质点振动速度测试导线宜选用屏蔽电缆。

  4.14.3 现场监测

  4.14.3.1 收集地形地质资料、保护对象资料,爆破规模、爆破方式、孔网参数、单段起爆药量、起爆顺序及起爆网路等爆破参数。

  4.14.3.2 仪器安装前,根据测点布置情况对测点及其传感器进行统一编号,确定传感器 X 方向为水平径向,Y 方向为水平切向,Z 方向为垂直向。

  4.14.3.3 安装时,确保振动传感器与介质紧密接触,不得出现松动与滑动现象:

  a) 传感器安放在岩石或基础表面时,清理干净岩石或基础表面,并使之与传感器形成紧密(刚性)连接;

  b) 传感器安放在岩体内部时,宜采用与被测介质波阻抗接近的材料充填密实传感器周围的空间;

  c) 传感器安装在土层地表时,清除表面浮土,并使传感器安装于密实土层中。

  4.14.3.4 在测振仪器安装过程中,严格控制每一测点不同方向的测振仪器安装角度,误差不大于 5°。

  4.14.3.5 需要获取爆破振动传播衰减规律时,测点至爆源的距离,按“近密远疏”的对数规律布置,测点数不少于 5 个。

  4.14.3.6 布置在爆破警戒区的仪器应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

  4.14.3.7 宜测量确定各测点的三维坐标。

  4.14.3.8 合理选择自触发设定值,设置的量程、记录时间及采样频率等,满足工程测振要求。

  4.14.3.9 根据记录设备电源的待机时间,合理选择开机时间;有远程控制的测振仪器可根据爆破程序设置开机指令。

  4.14.3.10 监测爆破振动波传播速度时,采用同步触发装置,使多个测点的测振仪器同步记录。

  4.14.3.11 及时填写爆破振动监测记录表,监测原始记录信息应完整,记录表见附录 A。

  4.14.4 成果整理分析

  分析监测数据,形成爆破振动监测报告,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动力反应时域曲线和频域曲线;

  b) 各测点振动速度与测点距振源的距离变化曲线。

  4. 15 自动化监测

  4.15.1 一般规定

  边坡监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宜采用自动化监测:

  a) 需要长期监测的项目;

  b) 需要高频次监测的项目;

  c) 人工监测实施困难的项目;

  d) 测点所处环境条件受限的项目;

  e) 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4.15.2 自动化监测系统技术要求

  4.15.2.1 数据自动采集系统符合下列要求:

  a) 数据自动采集系统具有电源管理、电池供电和掉电保护,电源意外中断时,设备工作参数和采集数据不丢失,恢复供电时,能自动恢复采集工作;

  b) 数据自动采集装置具有选测、按设定时间自动巡测和暂存数据功能;

  c) 数据自动采集装置可接收采集计算机的命令设定和测控参数;

  d) 数据自动采集装置的量程、分辨率和精度满足监测要求,并与对应传感器性能匹配;

  e) 数据自动采集装置宜兼容多种传感器,并可同时采集数据,同时具有设备离线提醒功能;

  f) 不同传感器的数据采集,可设置不同的监测频次;

  g) 数字型传感器可直接接入数据传输设备,也可通过数据采集设备接入;

  h) 数据自动采集装置具备通过数据接口对外传输监测数据的功能。

  4.15.2.2 数据传输系统符合下列要求:

  a) 数据传输系统采用开放的通讯协议和标准数据传输方式,数据传输宜采用有线传输方式,有线传输难以实现时,可以采用无线传输方式;

  b) 数据传输采用具有校验功能的协议,能够及时纠正传输错误的数据包;

  c) 数据传输满足监测数据实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4.15.2.3 数据储存管理和实时发布系统符合下列要求:

  数据储存管理和实时发布系统具有数据实时发布和定时发布的功能,并能进行数据异常情况下故障显示。

  4.15.2.4 监测服务器系统符合下列要求:

  a) 监测服务器系统具有数据发布、数据自动备份、多级用户管理和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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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XAS 1262-2026 水运工程边坡监测与检测技术规程资源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