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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SER 001-2026 路基工程多元固废固化压滤碱渣应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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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固化   路基   多元   压滤   应用技术
资源简介

  T/CSER001-2026

  ICS 93.080.10 CCS P66

  团 体 标 准

  T/CSER 001-2026

  路基工程多元固废固化压滤碱渣应用

  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use of filter-pressed soda residue stabilized with multi-source industrial solid wastes in roadway subgrade engineering

  (发布稿)

  2026-03-23 发布 2026-03-25 实施

  中关村众信土壤修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发

  T/CSER001-2026

  T/CSER001-2026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关村众信土壤修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核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东南大学、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延军、黄勃、徐杨、战楚南、刘德星、马猛、万佳磊、李景、齐炳雪、范垂正、韩琪、孙运佳、叶娟、董大坤、陈龙、殷昂昂、张瑞、吕帅灵、孟帅、王磊、单沭宇、孙一然、郭建民、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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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总则

  本标准规定了固化压滤碱渣作为路基填料的设计、施工、质量检验与验收、工后监测及安全施工与环境保护。

  本标准适用于各等级公路及城镇道路路基工程中固化压滤碱渣的材料选型、配合比设计、施工工艺、质量检测与验收;其它地区具有类似碱渣成分和工程条件时,可参照使用,但应进行必要的验证试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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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碱渣 soda residue

  碱渣指氨碱法生产纯碱过程中产生的废渣。

  3.2

  压滤碱渣 filter-pressed soda residue

  压滤碱渣指碱渣经过水洗脱盐工艺,且加入黄土、粉煤灰等材料后,通过压滤脱水后形成

  的混合物,混合物中碱渣含量≥70%,易溶盐含量≤8%。

  3.3

  工业固废 Industrial solid waste

  工业固废指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本标准中的工业固废属于一般固废。

  3.4

  固废型固化剂 Solid wastes-based binder

  指用于同压滤碱渣拌合,以提升压滤碱渣物理力学和环境安全特性的材料。本标准中指矿

  粉、粉煤灰、钢渣粉多种工业固废的复合材料。

  3.5

  固化压滤碱渣 Modified filter-pressed soda residue

  固废型固化剂与压滤碱渣充分拌和、压实并养护后形成的固化体。

  3.6

  压实度 degree of compaction

  材料压实后的干密度与最大干密度的比值。

  3.7

  离子浸出浓度 Ion leaching concentration

  指材料在标准浸出试验条件下释放出的特征离子的浓度。

  3.8

  环境背景值 Environmental background value

  环境质量的原始状态,指区域内未使用固化压滤碱渣的场地或固化压滤碱渣填筑前环境各

  要素(如地下水、土壤等)中各种化学元素的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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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材料技术要求

  固化压滤碱渣由压滤碱渣、固化剂、外加剂(如有)组成。

  4.1 压滤碱渣

  4.1.1 开展设计和施工之前应对每批次的压滤碱渣进行抽样检验和分析,检验项目应包括天然含水率、颗粒分析、塑性指数、易溶盐含量和离子浸出浓度等, 其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4.1 的规定。

  表 4.1 压滤碱渣技术要求

  4.1.2 当批次的压滤碱渣含水率大于 60%时,应对压滤碱渣进行脱水处理。

  4.1.3 当批次的压滤碱渣的易溶盐含量大于 8.0%,或者硫酸根离子浸出浓度大于 1500 mg/L ,或者氯离子浸出浓度大于 3000 mg/L 时,该批次压滤碱渣使用前应实施改性,满足表 4.1 技术要求后方可使用。

  4.2 固废型固化剂

  4.2.1 一般规定

  固废型固化剂匀质性应符合 CJJ/T 286 的相关规定,固化剂中不应混有草根、树叶、树

  枝、塑料、煤块等杂物,其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4.2 的规定。

  表 4.2 固废型固化剂匀质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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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2 矿粉

  4.2.2.1 矿粉主要来源于高炉冶炼生铁时所得到的熔融物经水淬成粒研磨后所得的工业固体废渣。

  4.2.2.2 矿粉应符合 GB/T 18046 的相关规定,并应测定活性成份种类及含量、比表面积、粒度分布等指标,其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4.3 的规定。

  表 4.3 矿粉的技术要求

  4.2.2.3 矿粉选用应不低于 S95 级别。

  4.2.3 粉煤灰

  4.2.3.1 粉煤灰主要来源于燃煤火力发电的副产品。

  4.2.3.2 粉煤灰应符合 GB/T 1596 的相关规定,活性成份种类及含量、细度等指标应符合表 4.4的规定,其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4.4 的规定。

  表 4.4 粉煤灰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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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3.3 粉煤灰选用应不低于 II 级。

  4.2.4 钢渣粉

  4.2.4.1 由符合 GB/T 20491 规定的转炉或电炉钢渣(简称钢渣)经粉磨达到细度要求的产品,细度应符合本标准 4.2.1 的要求。

  4.2.4.2 钢渣粉应符合 GB/T 20491 的相关规定,其比表面积、密度、含水率等指标应符合表 4.5的规定。

  4.2.4.3 钢渣粉中含有的游离氧化钙、硫化物、氯化物、氧化镁等含量应符合表 4.5 的规定。

  表 4.5 钢渣粉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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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4.4 钢渣粉选用应不低于Ⅱ级别。

  4.3 水及其他材料

  4.3.1 拌合水

  4.3.1.1 符合 GB5749 的饮用水可作为路基填料的拌和用水。对于非饮用水,应进行水质检验并应符合 JGJ 63 的规定。非饮用水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4.6 的规定。

  表 4.6 非饮用水技术要求

  4.3.2 外加剂

  4.3.2.1 外加剂起激发固化材料活性的作用,应针对不同的固化材料选用相应型号的外加剂,其成分中不得含有有毒物质。

  5 固化压滤碱渣配合比设计要求

  5.1 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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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 应用范围

  固化压滤碱渣适用于各等级公路和城镇道路路基填筑工程,可用于路堤、路堑回填以及路床范围内的填筑施工。用于填方、特殊地基、地下水位高或生态环境敏感区域时,应结合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开展专项论证与试验验证后方可应用。

  5.1.2 试验方法

  固化压滤碱渣的各项性能指标试验方法应符合 JTG 3441 的相关规定。

  5.2 设计方法

  5.2.1 应根据建设公路和城镇道路等级、工业固废特性、压滤碱渣性质等, 对固化压滤碱渣进行室内配合比试验设计,确定用于固化压滤碱渣的固废型固化剂类型。

  5.2.2 固化压滤碱渣的配合比设计应包括材料选型、室内试验两个环节。

  5.2.3 进行室内配合比试验时,应根据固化压滤碱渣设计指标参数,采用单因素试验、正交试验方案等综合方法确定固废型固化剂的配合比。

  5.2.4 固化压滤碱渣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优含水率应采用重型击实方法确定。

  5.2.5 在确定固化剂最优掺量时,应设计不小于 5 组的掺量梯度方案确定固化剂最优掺量。

  5.2.6 固化压滤碱渣的固化剂掺量应根据配合比设计中的试验结果确定。用于道路路床层时固化剂掺量不宜低于 15%。

  5.2.7 室内试验应采用静压法制备直径为 5 cm ,高度为 10 cm 的圆柱形试样,试样应满足应用目标确定的压实度、含水率要求。

  5.2.8 室内试验时应对试样的力学及环境安全性指标进行验证。

  6 固化压滤碱渣路基设计要求

  6.1 总体设计要求

  6.1.1 固化压滤碱渣路基由固化压滤碱渣中心土、包边材料、边坡防护和排水系统等部分组成。

  6.1.2 固化压滤碱渣路基应根据路基所处的环境条件、固化压滤碱渣的性质及填筑部位等, 做好路基横断面形式、路基结构、防排水系统和防护工程的综合设计,保证路基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防止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以及生态环境造成污染。

  6.1.3 固化压滤碱渣路基的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固化压滤碱渣路基应采用封闭式路基结构,对边坡和路肩采取土质护坡保护措施;

  (2)固化压滤碱渣路基结构层厚度应根据道路等级、荷载要求及强度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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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固化压滤碱渣路基边坡坡度应根据路基高度、固化土强度及稳定性计算确定。路基高度≤ 3m 时,边坡坡度宜为 1:1.5;路基高度 > 3 m 时,宜设置分级边坡,每级高度≤3 m,分级处设置 1.0 m~2.0 m 宽平台,下级边坡坡度宜为 1:1.75;

  (4)应根据地质水文条件选择边坡防护方案,防止地表径流水冲刷坡面;

  (5)固化压滤碱渣路基底部应高于地下水位或地表长期积水位 500 mm 以上,否则应设置防渗隔离层;

  (6)防渗隔离层宜选用防渗土工膜、公路型膨润土防水毯, 或厚度不小于 500 mm 的低渗透压实黏土。

  6.2 压实度设计要求

  用于各级公路路基填筑时,压实度应符合表 6.1 的规定。

  表 6.1 各级公路压实度

  用于各级城镇道路路基时,压实度应符合表 6.2 的规定。

  表 6.2 城镇道路压实度

  6.3 加州承载比设计要求

  用于公路路基填筑时,28 天加州承载比应符合表 6.3 的规定。

  表 6.3 各级公路加州承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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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于城镇道路路基填筑时,28 天加州承载比应符合表 6.4 的规定。

  表 6.4 城镇道路加州承载比

  6.4 包边土设计要求

  6.4.1 包边材料应为压实细粒土或公路型膨润土防水毯。

  6.4.2 采用压实细粒土包边,压实度应符合本标准 6.2 的要求,强度应符合本标准 6.3 的要求,厚度应符合 JTG D30 的规定。

  6.4.3 压实细粒土包边的厚度应根据道路等级、地理环境、自然条件、土质、施工条件等因素而定,水平方向厚度应不小于 1 m。

  6.4.4 压实细粒土包边底部应埋入原地面下不小于 20 cm ,顶部至硬路肩底面,并做成向外 5%的横坡。

  6.5 环境安全性要求

  固化压滤碱渣的特征重金属污染物浸出浓度的控制应符合 GB/T 14848 的地下水 IV 类水质标准要求,特征离子浸出浓度应符合表 6.5 的要求。近海场景下,特征离子的浸出浓度应不高于地下水环境背景值。

  表 6.5 环境安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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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固化压滤碱渣路基施工

  7.1 一般规定

  7.1.1 固化压滤碱渣道路路基利用施工应具备下列资料:

  (1)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固化压滤碱渣路基工程设计施工图;

  (3)固化压滤碱渣路基工程施工组织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

  (4)施工区域和邻近区域的环境条件等调查资料。

  7.1.2 施工中固化剂用量、出料时间和场地高程、范围等数据应及时记录。

  7.1.3 施工前应清除场地杂物、排干积水、挖除软弱夹层、整平场地, 应做好固化设备检查和调试工作,并应准备好固化剂、拌合水、压滤碱渣等材料。

  7.2 集中厂拌法

  7.2.1 固化压滤碱渣路用材料可以在中心厂(站)采用厂拌设备进行集中拌和。对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宜采用集中厂拌生产固化剂和压滤碱渣混合料。

  7.2.2 在正式厂拌法生产固化剂和压滤碱渣混合料之前,应选择合适的集中厂拌设备且对所用厂拌设备进行标定和调试,满足混合料拌和要求。

  7.2.3 集中厂拌法生产固化剂和压滤碱渣混合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固化剂和压滤碱渣混合料的含水率宜控制在最佳含水率+ 3%范围内,混合料运到现场摊铺后碾压时含水率应不小于最佳含水率;

  (2)固废型固化剂的剂量控制应准确,误差不大于±0.5 %。

  7.2.4 在潮湿多雨地区或其他地区的雨季施工时,应采取覆盖防护措施,防止雨淋或浸水。

  7.2.5 厂拌合格的固化剂和压滤碱渣混合料应尽快运送到铺筑现场。运输过程中应进行覆盖, 减少水分损失和洒落。

  7.2.6 对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宜采用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或专用稳定土摊铺机均匀摊铺固化剂和压滤碱渣混合料。

  7.2.7 集中厂拌设备与摊铺机的生产能力应互相匹配,应实现连续摊铺。

  7.2.8 二级及以下等级公路的固化压滤碱渣施工,可采用推土机与平地机组合的方式摊铺混合料。混合料的运输应从路基一端起始并向前逐渐推进;施工时由推土机摊料、平地机整平,且半幅路基全宽应一次摊铺成型。也可以用自动平地机按以下步骤摊铺混合料:

  (1)根据铺筑层的厚度和要求达到的压实干密度,计算每车混合料的摊铺面积;

  (2)将混合料均匀地卸在路幅中央,路幅宽时,也可将混合料卸成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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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用平地机将混合料按松铺厚度摊铺均匀。

  7.2.9 固化剂和压滤碱渣混合料摊铺完成之后,应采取先轻后重的原则及时压实。先用轻型压路机跟在摊铺机后及时碾压,再采用 20 t~50 t 的中、重型振动压路机或轮胎压路机继续碾压密实。

  7.2.10 集中厂拌法施工时的横向接缝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用摊铺机摊铺固化剂和压滤碱渣混合料时,不宜中断,如因故中断时间超过 6 h,应设置横向接缝,摊铺机应驶离混合料末端;

  (2)人工将末端含水率合适的混合料整理整齐,紧靠混合料放两根方木,方木的高度应与混合料的压实厚度相同;

  (3)摊铺机返回到已压实层的末端,重新开始摊铺混合料;

  (4)如摊铺中断后,未按上述方法处理横向接缝,而中断时间已超过 6 h,则应将摊铺机附近未经压实的混合料铲除,并将已碾压密实且高程和平整度符合要求的末端挖成与路中心线垂直并向下的断面,然后再摊铺新的混合料。

  7.2.11 应尽量避免纵向接缝。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基层宜分两幅摊铺,宜采用两台摊铺机一前一后相隔约 10 m~20 m 同步向前摊铺混合料,并一起进行碾压。

  7.2.12 在不能避免纵向接缝的情况下,纵缝必须垂直相接,严禁斜接,并符合下列规定:

  (1)在前一幅摊铺时,在靠中央的一侧用方木或钢模板做支撑,方木或钢模板的高度应与固化剂和压滤碱渣混合料的压实厚度相同;

  (2)养护结束后,在摊铺另一幅之前,拆除支撑方木或钢模板。

  7.2.13 压滤碱渣、固化剂、固化剂和压滤碱渣混合料在处理厂(站)的临时存放场(库),应采取防渗、防风、防雨措施。

  7.2.14 厂(站)内的运输道路应及时清扫、洒水抑尘; 固化压滤碱渣生产设备应安装防尘设施,防止生产扬尘;严格控制固化压滤碱渣材料含水率,防止产生施工扬尘。

  7.2.15 拌和厂(站)及施工现场未使用的压滤碱渣及固化剂和压滤碱渣混合料应及时回收,并运回压滤碱渣产生单位的堆场(库)等符合环保要求的合法规范的固体废物处置场所。

  7.3 路拌法

  7.3.1 材料的存放及翻晒

  7.3.1.1 在施工现场需预留合适的场地堆放固废型固化剂,并在表面覆盖薄膜等密封性材料,防止其长时间暴露于空气导致固化剂潮湿结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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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1.2 在施工现场需预留合适的场地来堆放压滤碱渣,长期堆放的压滤碱渣含水率较高,通常为 65%~75%,在与固化剂拌合前应进行摊铺翻晒,并应对压滤碱渣翻晒场地进行防渗处理。

  7.3.1.3 对于不同的施工环境和施工季节,应进行预备试验并获取压滤碱渣的含水率与晾晒时间的关系,以此作为晾晒的参考标准。压滤碱渣摊铺晾晒步骤宜满足下述要求。

  (1)选一块宽阔平坦的地面,要求日照和通风条件良好,利于水分的蒸发;

  (2)从压滤碱渣堆放处取所需方量,将其运送到晾晒场地。摊铺厚度不宜大于 15 cm,每天翻晒两次;

  (3)晾晒期间,定期从晾晒场地均匀取若干处压滤碱渣,测量其含水率。当压滤碱渣含水率降到其最优含水率+ 3%范围内可停止晾晒。

  7.3.2 布料及整平

  7.3.2.1 布料时应根据勘设的路中线用白灰划出方格线,按照路基最大压实厚度规定、松铺系数、运输车的容积及路基宽度计算每个方格所需的填料数量和卸车数量。

  7.3.2.2 布料时应按照先铺设压滤碱渣后上覆固化剂的原则,得到固化剂和压滤碱渣的混合料。

  7.3.2.3 布料长度宜从固化剂和压滤碱渣混合料拌合开始至碾压成型在当日内完成确定。

  7.3.2.4 卸料时采取路堤全宽水平分层,先低后高,先两侧后中央。现场应设专人指挥调配, 应将压滤碱渣与固化剂按照试验段长度均匀卸在试验段方格内。

  7.3.2.5 卸料后应立即采用大功率推土机或挖掘机进行初平,并应通过高程测量仪对松铺混合料进行精平,整平后的路基表面无明显坑洼。

  7.3.3 摊铺与拌合

  7.3.3.1 应按设计的松铺系数,采用平地机、推土机、挖掘机或人工均匀摊铺混合料, 混合料的松铺厚度不应大于 300 mm。

  7.3.3.2 摊铺工作就绪后,可使用改良土路拌机进行拌和作业,参考工艺流程如下:铧犁翻 1 遍→路拌机翻拌粉碎 2 遍→铧梨深翻到底 1 遍→路拌机粉碎 2-3 遍,工作速度宜为 1.2 km/h~ 1.5 km/h。

  7.3.3.3 在拌合开始阶段应反复检查拌合速度。针对粉碎困难、粒径大于 100 mm 的碱渣,宜采取加强粉碎质量的工艺,确保含固化剂分布均匀且无碱渣夹层。

  7.3.3.4 拌合后应进行含水率测试、检验固化剂和压滤碱渣混合料的含水率, 含水率宜控制在最优含水率+ 3%内再进入碾压工序。

  7.3.4 碾压与整平

  7.3.4.1 拌和好的固化剂和压滤碱渣混合料用平地机整平,并刮出路拱,然后进行压实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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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4.2 压路机从路肩一侧开始向路中碾压,碾压工序可按平地机整平 1 遍,压路机静压 1 遍,振压 2 遍,平地机整平 1 遍,铁三轮压实收面 1 遍顺序实施,具体碾压遍数应根据路基土性及设计压实度来确定。

  7.3.4.3 压实完成后应采用平地机整平,平地机整平时应沿路线纵向方向保持中间高两边低,路基横向应做成设计要求的横坡。

  7.3.4.4 整平后要求固化压滤碱渣路基填料层无明显的高差台阶,并应及时复核固化压滤碱渣的压实厚度,不满足要求时应立即采用平地机继续整平,直至满足要求。

  7.3.5 包边土施工

  7.3.5.1 固化压滤碱渣路基应进行包边防护,包边土应与固化压滤碱渣同步施工。

  7.3.5.2 包边土宜采用细粒土,塑性指数不宜小于 6。

  7.3.5.3 粘土包边施工前应提交相关试验资料,主要包括土的界限含水率、击实试验、 CBR 试验等。

  7.3.5.4 细粒土不易获取或压实度不易达标时,包边防护可采用公路型膨润土防水毯(GCL)与上覆保护土形成的复合结构;施工流程应依次为膨润土防水毯施工准备、膨润土防水毯铺设与固定、上覆保护土回填保护、边坡修整与防护。

  7.3.5.5 应采用“先两侧、后中间”的顺序碾压,先铺设两侧包边细粒土或膨润土防水毯与上覆保护土的复合结构,再向中部碾压固化压滤碱渣,确保两侧细粒包边土充分压实。细粒包边土和固化压滤碱渣的交界处应增强碾压效果。

  7.3.6 养护

  7.3.6.1 养护时间应根据第 6 章的强度要求确定,且不宜少于 14 天。在达到设计强度要求前,应严格禁止重型车辆行驶。养护期间,若出现降雨,应采取用防雨薄膜覆盖路面等防止雨水进入的防护措施。

  8 质量检验与验收

  8.1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8.1.1 原材料检验

  (1)工业固废、压滤碱渣原材料检测的频率及抽检数量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并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每批次固废的活性指数和杂质含量检测应按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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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技术规范实施。同一产地、同一生产工艺的压滤碱渣及工业固废原料以 2000 m3 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2000 m3 计一个检验批;

  (2)包边 GCL 产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应符合 T/CHTS 20042 的相关要求。

  8.1.2 含水率检验

  (1)矿粉、粉煤灰等工业固废应尽量保持干燥,其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2)钢渣粉的含水率应低于 1%。

  8.1.3 压实度检测

  固化压滤碱渣路基利用时,压实度应采用环刀法或灌砂法进行检测。压实度检测应符合 JTG F80/1 、CJJ 1 的相关要求。

  8.1.4 弯沉检测

  固化压滤碱渣应用在各等级公路路基和城镇道路路基时,弯沉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JTG F80/1 、CJJ 1 的相关规定。

  8.1.5 固化压滤碱渣路基顶面的弯沉检测可采用落锤式弯沉仪法。

  8.1.6 施工过程质量检验项目与频率应符合表 8.1 的规定。

  表 8.1 施工过程质量检验项目与频率

  8.2 完工验收标准

  8.2.1 完工验收检验结果应满足设计文件与本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任一关键指标不符合要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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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分析原因并采取返工或补强措施,整改完成后应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不得通过该检验批验收。检验批划分、抽样方法与代表值取值应符合 JTGF 80 与 CJJ 1 的规定。

  8.2.2 固化压滤碱渣用于公路路基填筑时,工后检验项目和频率应符合表 8.2 的规定。

  表 8.2 公路路基施工后质量检验项目与频率

  8.2.3 用于城镇道路路基填筑时,工后检验项目和频率应符合表 8.3 的规定。

  表 8.3 城镇道路路基施工后质量检验项目与频率

  注:B 为施工时必要的附加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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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安全施工与环境保护

  9.1 一般规定

  9.1.1 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现场调查,根据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环境等,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措施。

  9.1.2 路基施工前,应了解施工范围内地下埋设的各种管线、电缆、光缆等情况并与相关部门联系,制定合理的安全保护措施。

  9.1.3 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施工现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9.2 安全施工

  9.2.1 路基施工应制定安全预案、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确保施工安全。

  9.2.2 施工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人员、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由人工配合机械进行辅助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注意观察,严禁在机械正在作业的范围内进行辅助作业。

  9.2.3 多台机械同时作业时,各机械之间应注意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机械在路基边坡、边沟、基坑边缘、不稳定体(地段)上作业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9.2.4 在靠近结构物附近挖土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对于在路基范围内暂时不能迁移的结构物,应留出土台,土台周围应设警示标志。

  9.3 环境保护

  9.3.1 防止水土污染

  (1)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临时用地数量,各种临时设施尽可能设置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或利用荒坡、废弃地解决;

  (2)固废固化剂、压滤碱渣、固化剂和压滤碱渣混合料的堆存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以防止其中混有的杂质可能造成周围土质、水质污染。应按 JTG B04 加强对路基施工范围内的水质监测,并进行跟踪监测。

  9.3.2 空气污染的防治

  (1)路基施工堆料场、拌和站等宜设于主要风向的下风处的空旷地区。无法满足时,应采取必要的环保措施;

  (2)路基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控制扬尘,控制在拌合、卸料等操作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人体健康﹑大气和地表水环境造成的风险。

  9.4 工程跟踪检测

  T/CSER001-2026

  9.4.1 工程现场监测项目应根据压滤碱渣特征污染物对地下水或地表水造成的环境风险,并参照GB/T 14848 确定。

  9.4.2 监测工作一般包括信息收集整理、监测计划编制、监测点位布设、样品采集及现场分析、样品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监测报告编制等。其中,布点采样是监测工作的实施重点,在样品的采集、准备、运输及分析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质量控制措施。

  9.4.3 地下水监测井和监测频率,应符合 HJ 164 的相关要求。

  9.4.4 监测点布设要求

  (1)根据现场环境调查所确定的地理位置、场地边界,确定布点范围;

  (2)对于布点范围内水文地质条件相近的区域,采用随机布点法进行监测点位的布设;

  (3)地下水监测布点应考虑在地下水径流的上、下游布点,下游加密布点;

  (4)地表水监测布点应考虑在地表水径流的上、下游或地表水径流汇集处下游布点, 下游加密布点。

  9.4.5 样品采集要求

  (1)地下水采样时应根据当地的水文地质条件,采样获得有代表性的样品。采集工作应按照 HJ 164 中的样品采集技术执行;

  (2)为反映地表水与地下水的水力联系,地表水的采样频次与采样时间应尽量与地下水采样保持一致。采集工作应按照 HJ 91.1 中的样品采集技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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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 标 准 用 词 说 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本标准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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