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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体 标 准
T/SZS 4126—2025
青少年特发性脊柱侧弯康复服务规范
Specificat ion for rehabi l itat ion service of adolescent idiopath ic
scol ios is
2025-12-29 发布 2025-12-29 实施
深圳 市深圳标 准促进会 发 布
T/SZS 4126—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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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提出。
本文件由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卫生健康发展研究和数据管理中心、深圳市龙岗区骨科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雷、周文钰、陆昕海、陈澄、王伟君、卢梦、颜滨、李睿、陈可梅、卓挺宇、胡鑫、潘力弢、高新、李丹、伍妙玲、张蕴芳、李捷、黄晓莉、万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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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特发性脊柱侧弯康复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青少年特发性脊柱侧弯康复服务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服务保障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医疗机构提供和管理青少年特发性脊柱侧弯康复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3417—2023 儿童青少年脊柱侧弯矫形器的配置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Cobb角 Cobb angle
应用Cobb法测量脊柱侧弯患者站立正位X线片所得的侧弯角度。
注:沿侧弯弯弧上面倾斜最大的椎体的上缘和弯弧下面倾斜最大的椎体的下缘,各画一条直线,两条直线的夹角即为Cobb角。
[来源:GB/T 43417—2023,3.4]
4 服务内容
青少年特发性脊柱侧弯康复服务机构应提供运动干预服务,还可根据自身服务条件和患者或其监护人需求,提供以下服务:
——支具干预;
——中医干预;
——物理因子干预。
5 服务流程
青少年特发性脊柱侧弯康复服务总体流程应符合图1的要求,具体步骤如下:
a) 为患者建立脊柱健康电子档案;
b) 开展干预前评估;
c)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干预方案,并定期对干预方案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1) 评估结果为干预方案有效的,按照干预方案实施干预;
2) 评估结果为干预方案无效的,按照机构服务能力和患者健康需求,选择重新调整干预方案或进行转诊。
d) 按照干预方案实施干预;
e) 开展干预后评估,对干预效果进行以下评估:
1) 若效果达到预期,按阶段定期评估并开展随访复查;
2) 若效果未达到预期,根据机构服务能力和患者健康意愿进行转诊。
f) 定期开展随访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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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完成相关信息资料的记录与归档。
图 1 青少年特发性脊柱侧弯康复服务总体流程图
6 服务要求
6.1 总体要求
6.1.1 康复服务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应及时记入患者的脊柱健康电子档案,并根据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明确档案的使用和管理要求。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患者基本信息;
——干预治疗记录;
——干预前后评估数据;
——居家训练相关信息;
——随访复查记录等。
6.1.2 服务过程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和患者或其监护人需求,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
a) 超出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诊疗科目;
b) 其他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c) 保守治疗效果欠佳的患者;
d) 患者或其监护人有转诊意愿主动要求转诊。
6.1.3 应重点关注脊柱侧弯康复过程中出现不良情绪与行为的患者,及时发现、了解和识别患者异常心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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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当患者的心理问题超出机构的服务能力范围时,应建议患者转介至专业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
6.1.5 开展干预前评估和随访复查时,应结合患者的脊柱健康情况、心理健康状态、生活习惯等方面提供个体化健康教育。其他阶段宜根据患者的健康需求提供对应的个体化健康教育。
6.2 运动干预
6.2.1 适用对象
为符合以下情况的患者提供以运动干预为主的服务:
——临床诊断为特发性脊柱侧弯,排除其他原发性病症导致的脊柱侧弯(如神经纤维发育异常导致的脊柱侧弯、原发性脊柱侧弯等);
——10 °≤Cobb角<45 °。
6.2.2 干预前评估
6.2.2.1 应提前收集患者现有病历、影像学资料、医疗报告等信息,了解患者的病史、治疗史、运动习惯、心理健康状态等。
6.2.2.2 宜按照 DB4403/T 129—2020 的 6.2 对患者进行干预前评估,并开展症状评估(如腰背部疼痛感、不适感等)。
6.2.2.3 评估结束后,应根据评估结果制定运动干预方案,干预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患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患者身份识别信息(例如门诊号)等;
——诊断情况:主诉、体征情况、诊断结果等;
——干预目标:短期目标、长期目标等;
——干预计划:干预项目、干预频次、干预疗程、随访复查要求等。
6.2.3 实施干预
根据评估结果和干预方案对患者进行运动干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个体化健康教育,包括:
1) 脊柱健康教育;
2) 运动干预方案健康教育;
3) 健康生活方式教育;
4) 心理健康教育。
b) 运动干预动作教学,包括:
1) 脊柱侧弯特定运动疗法(PSSE)动作矫正;
2) 核心肌群训练。
c) 运动干预居家训练动作设计和任务布置,包括:
1) 居家训练重点;
2) 居家训练的干预动作。
6.2.4 干预后评估
6.2.4.1 每次运动干预结束后应进行干预后效果评估,评估包括以下事项:
——运动干预动作完成情况;
——对比体征评估内容项的改善;
——对比体态的改善;
——对比症状的改善。
6.2.4.2 应将患者实施干预前后的评估数据进行比对,结合 6.2.4.1 进行干预效果评估,并根据第 5章 e)项的步骤进行后续操作的选择。
6.2.5 随访复查
定期开展随访,并建议患者根据脊柱侧弯进展情况每三个月进行一次随访,每半年做一次X线片检查。
6.3 支具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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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适用对象
为符合以下情况的患者提供以支具干预为主的服务:
——临床诊断为特发性脊柱侧弯,排除其他原发性病症导致的脊柱侧弯(如神经纤维发育异常导致的脊柱侧弯、原发性脊柱侧弯等);
——骨骼生长潜能指标(Risser征)0级~4级;
——20 °≤Cobb角<45 ° ;
——达到手术指征且不愿意接受手术者。
6.3.2 支具适配
应按照GB/T 43417—2023第6章的要求为患者配置脊柱侧弯支具。
6.3.3 使用指导
应指导患者正确配戴支具,并根据患者年龄、生长发育情况、身体柔韧度及配戴支具后拍摄的X线片情况,告知患者以下信息:
——每日配戴时长;
——日常注意事项;
——康复训练时间及支具适用性评估时间;
——需要配合的其他辅助锻炼方法或运动疗法。
6.3.4 跟踪随访
应按照GB/T 43417—2023第7章和第8章的要求进行跟踪随访工作。
6.4 中医干预
6.4.1 适用对象
中医干预的适用对象应满足以下条件:
——患者无中医药治疗相关禁忌证;
——患者及其监护人对中医药治疗意愿偏好较高。
6.4.2 中医药适宜技术选择
根据患者的中医临床症状评定、舌脉资料等评估信息,制定中医干预方案,选择适宜且有循证依据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中医药适宜技术常见疗法包括但不限于:
——放松类手法:滚法、点按法、揉法、拿捏法、捋筋、弹拨等;
——正骨类手法:旋拨法、旋肋法、提肩压胛法、杠杆定位手法、卧位牵顿手法、平衡整脊手法等;
——针刺:体针、 电针、针刀等;
——外治法:拔罐、熏洗、中药湿敷等。
6.5 物理因子干预
6.5.1 适用对象
物理因子干预的适用对象应满足以下条件:
——患者无物理因子治疗相关禁忌证;
——患者及其监护人对物理因子治疗意愿偏好较高。
6.5.2 物理因子干预技术选择
根据患者的健康情况、评估结果以及各类物理因子的特性,制定物理因子干预方案,选择适宜的、有循证依据的物理因子干预技术。物理因子干预技术常见疗法包括但不限于:
——体表电刺激疗法;
——超声波疗法;
——电磁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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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服务保障
7.1 服务机构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登记的诊疗科目中有康复相关内容。
7.2 提供支具干预服务的机构,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 涉及支具经营的,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b) 涉及支具生产的,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资质、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c) 不具备提供支具能力的,有稳定、合法的支具供应商。
7.3 机构的服务场地应至少包括以下功能区:
a) 评估功能区:主要用于对患者脊柱健康状况进行干预前评估的功能区域,宜满足 DB4403/T 129
—2020 中 7.3.1 的要求;
b) 运动干预功能区:主要用于为患者提供运动干预服务的功能区域,宜满足 DB4403/T 129—2020中 7.3.2 的要求;
c) 健康教育功能区:主要用于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的功能区域,配备桌椅、多媒体播放设备和必要的教学用具等。
7.4 提供支具干预服务的机构,其服务场地还应包括用于支具配戴调整、适配性检查的功能区域。
7.5 提供中医干预服务的机构,其服务场地还应包括用于中医药适宜技术治疗的功能区域。
7.6 提供物理因子干预服务的机构,其服务场地还应包括物理因子治疗的功能区域,并配备满足服务需求的仪器设备。物理因子干预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与技能,且经过相关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7.7 服务机构的场地面积、人员配置、设施设备、评估器材、信息系统的相关要求见《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中小学生脊柱侧弯防治服务网络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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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考 文 献
[1] DB4403/T 129—2020 青少年特发性脊柱侧弯筛查及干预指南
[2] DB4403/T 245—2022 青少年脊柱健康服务站点建设规范
[3] DB4403/T 266—2022 脊柱侧弯防控指南
[4] T/CACM 1555—2023 青少年特发性脊柱侧凸治未病干预指南
[5]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推进重大疾病防治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2020年
[6]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深圳市青少年脊柱健康中心推进各区脊柱侧弯形体指导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年
[7]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中小学生脊柱侧弯防治服务网络建设的通知.2024年
[8] 中华医学会物理医学与康复学分会.青少年特发性脊柱侧凸康复诊疗指南(2024版)[J].中华医学杂志,2024,104(39) :3647-3660.DOI :10.3760/cma.j.cn112137-20240419-00938
[9] 李丽,于少泓,周霞,等.中医康复临床实践指南 · 儿童青少年特发性脊柱侧弯[J].康复学报,2023,33(4) :295-302.DOI :10.3724/SP.J.1329.2023.04002
[10] Negrini S,Donzelli S,Aulisa A G,et al.2016 SOSORT guidelines:orthopaedic and rehabilitation treatment of idiopathic scoliosis during growth[J].Scoliosis and spinal disorders,2018,13:3.DOI :10.1186/s13013-017-0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