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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体 标 准
T/ZZB 1760—2025代替 T/ZZB 1760—2020
便携性休闲鞋
Portable loafers
2025 - 06 - 12 发布 2025 - 07 - 12 实施
浙江省质量协会 发 布
T/ZZB 1760—2025
T/ZZB 1760—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T/ZZB 1760—2020《便携型休闲鞋》, 与T/ZZB 1760—2020相比,除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修改了检验检测的要求(见4.4,2020年版的4.4);
b)修改了鞋号的要求(见5.1.2,2020年版的5.1.2);
c)修改了耐折性能的要求(见5.4.1,2020年版的5.4.1);
d)修改了剥离强度的要求(见5.4.3,2020年版的5.4.3);
e)修改了鞋帮拉出强度的要求(见5.4.4,2020年版的5.4.5);
f)删除了有害物质限量要求(见2020年版的5.5);
g)增加了通用安全要求(见5.5);
h)修改了外底与外中底粘合强度的试验方法(见6.3.5,2020年版的6.3.5);
i)删除了有害物质限量试验的试验方法(见2020年版的6.4);
j)增加了通用安全要求的试验方法(见6.4)。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浙江省质量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参与起草单位:浙江省皮革行业协会、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浙江弗奥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董跃、卢鸯、王金辉、何波、李伟娟、苏美雪、冯瑜、马晨、刘桂芹、杨春、徐晓天、刘芙蓉、颜春梅、张思枢。
本文件评审专家组长:许燕君。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20年首次发布为T/ZZB 1760-2020;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T/ZZB 1760—2025
便携性休闲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便携型休闲鞋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承诺。
本文件适用于在宾馆、办公室等室内场所穿用的由头层皮革帮面制成的成人休闲鞋。
本文件不适用于儿童及婴幼儿穿用的休闲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293 中国鞋楦系列
GB/T 3903.1 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耐折性能
GB/T 3903.2 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耐磨性能
GB/T 3903.3 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剥离强度
GB/T 3903.5 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感官质量
GB/T 3903.6—2017 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防滑性能
GB/T 21396 鞋类 成鞋试验方法 帮底粘合强度
GB 25038—2024 鞋类通用安全要求
GB/T 38408 皮革 材质鉴别 显微镜法
GB/T 43293 鞋号
HG/T 3082—2022 橡胶鞋底
QB/T 1187 鞋类 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QB/T 1873-2023 铬鞣鞋面用皮革
QB/T 2171—2014 金属拉链
QB/T 2224 鞋类 帮面低温耐折性能要求
QB/T 2673 鞋类产品标识
QB/T 2955—2017 休闲鞋
3 术语和定义
QB/T 2955—201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基本要求
4. 1 设计研发
根据不同类型的脚型数据,以产品的便携、舒适、时尚为目标对鞋面、鞋底等的材质、形状、结构、外观等方面进行设计研发。
4.2 原材料
4.2.1 鞋面、便携收纳鞋套应全部采用头层皮革,符合 QB/T 1873-2023 要求。
4.2.2 便携收纳鞋套上的拉链应符合QB/T 2171—2014 一等品的要求。
4.2.3 鞋底质量应符合 HG/T 3082—2022 中软质橡胶鞋底的要求。
4.3 工艺和装备
T/ZZB 1760—2025
4.3.1 每双鞋进行独立裁剪。
4.3.2 采用自动画线裁剪设备进行裁剪,采用电脑控制缝纫设备进行缝帮。
4.4 检验检测
应配备皮革厚度、摩擦色牢度、拉伸性能、感官质量的检测设备并开展检测。
5 技术要求
5. 1 通用要求
5.1.1 标识应符合 QB/T 2673 的要求。
5.1.2 鞋号应符合 GB/T 43293 的要求。
5.1.3 鞋楦尺寸宜符合 GB/T 3293 的要求。
5.2 感官质量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质量
5.3 异味
异味等级不应大于2级,异味等级的描述按QB/T 2955—2017 6.3.6 规定进行。
5.4 物理机械性能
T/ZZB 1760—2025
5.4.1 耐折性能
5.4.1.1 鞋底屈挠部位(含花纹)厚度大于 25 mm 时不测耐折性能。其中鞋底屈挠部位厚度包括内垫的厚度,不包括高于内垫的底墙部分厚度。
5.4.1.2 割口长度应小于等于 10.0 mm, 折后无新裂纹,无开胶。
5.4.2 外底耐磨性能
5.4.2.1 天然皮革外底不测耐磨性能。
5.4.2.2 磨痕长度应小于等于 6.0 mm。
5.4.3 剥离强度
应大于等于40 N/cm;缝制、粘缝、特殊工艺(包括铆钉钉合等)制造的休闲鞋不测剥离强度。
5.4.4 鞋帮拉出强度
应大于等于110 N/cm;缝制、粘缝、特殊工艺(包括铆钉钉合等)制造的休闲鞋不测鞋帮拉出强度;测不出剥离强度的鞋应测鞋帮拉出强度。
5.4.5 外底与外中底粘合强度
应大于等于20 N/cm。
5.4.6 帮面材料低温屈挠性能
应符合QB/T 2224 优等品要求。
5.4.7 衬里和内垫摩擦色牢度
沾色不应小于2-3级。
5.4.8 防滑性能
应符合表2要求(真皮外底的休闲鞋除外)。
表2 防滑性能
5.5 通用安全要求
应符合GB 25038—2024的要求。
5.6 金属拉链
平拉强力、拉合轻滑度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要求。
表3 平拉强力、拉合轻滑度性能指标
单位为牛顿
T/ZZB 1760—2025
5. 7 材质鉴别
鞋面、便携收纳鞋套的鞋面用皮革为头层皮革。
6 试验方法
6.1 感官质量
鞋底厚度按QB/T 2955—2017中6.2规定进行试验,其余项目按GB/T 3903.5进行试验。
6.2 异味
按QB/T2955—2017中的6.3规定进行试验。
6.3 物理机械性能试验
6.3.1 耐折性能
按GB/T 3903.1进行试验。天然皮革外底不割口,其他外底预割口 5 mm,屈挠次数40 000次。
6.3.2 外底耐磨性能
按GB/T 3903.2进行试验,天然皮革外底不测。
6.3.3 剥离强度
按GB/T 3903.3进行试验,刀口宽度为10 mm。在试验时首选样品的前尖部位,不能测前尖的测后跟部位,当前尖、后跟部位无法进行剥离时,改测屈挠部位的鞋侧面,如都无法检测时,不做此项目, 不对该性能进行判定。
6.3.4 鞋帮拉出强度
按QB/T 2955—2017中6.7的规定进行试验。
6.3.5 外底与外中底粘合强度
按GB/T 21396 进行试验。
6.3.6 帮面材料低温屈挠性能
按QB/T 2224进行试验,无法取样时,可取同批次材料进行试验。
6.3.7 衬里和内垫摩擦色牢度
按QB/T 2955—2017中6.11规定进行试验。
6.3.8 防滑性能
按GB/T 3903.6—2017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介质用三级水,介面用陶瓷砖。
6.4 通用安全要求
按GB 25038—2024 的规定进行试验。
6.5 金属拉链
按QB/T 2171—2014中7.2.1、7.2.2的规定进行试验。
6.6 材质鉴别
按GB/T 38408规定进行试验。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T/ZZB 1760—2025
以同一原料、同一加工工艺生产的同一品种产品为一批次。
表4 检验项目
7.2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前应对每双鞋进行感官质量检验,经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标识方可出厂。
7.3 型式检验
7.3.1 型式试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3双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或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当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每年不少于一次;
d) 产品停产 6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e) 当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7.3.2 判定规则
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该产品合格;如有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则判该产品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应符合QB/T 1187的要求。
9 质量承诺
9.1 产品在质保期内(质保期为 120 天),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制造商应免费更换;在产品质保期内,若因用户使用不当或其他非质量问题导致产品无法正常使用,制造商可根据用户的需求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9.2 客户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制造商接到客户反馈后 24 小时内进行响应,并在48 小时内向客户提供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