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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体 标 准
T/ZZB 1737—2025代替 T/ZZB 1737—2020
电气绝缘用低 VOC 型不饱和聚酯为基的浸
渍树脂
Low VOC unsaturated polyester based impregnating resin for electrical
insulation
2025- 06 - 12 发布 2025 - 07 - 12 实施
浙江省质量协会 发 布
T/ZZB 1737—2025
T/ZZB 1737—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了T/ZZB 1737-2020 《电气绝缘用低VOC型不饱和聚酯为基的浸渍树脂》, 与T/ZZB 1737 —2020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厚度固化性的要求(见表2中序号6,2020年版的表2中序号6);
——更改了贮存稳定性的要求(见表2中序号10,2020年版的表2中序号10);
——更改了体积电阻率、电气强度的指标条件(见表2中序号15、16,2020年版的见表2中序号15、 16);
——更改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试验方法(见6.10,2020年版的6.1,0);
——更改了邻苯二甲酸酯的试验方法(见6.21.2,2020年版的,6.21.2)。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浙江省质量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质量协会。
本文件参与起草单位:桂林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嘉兴市方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荣泰科技企业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白兰芳、张旭、程坡、郑敏敏、沈彬、杨李懿、马林泉、黄静、郑芳、史少礼、吴国祥、都周云。
本文件评审专家组长:史婉君。
本文件及其所替代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20年首次发布为 T/ZZB 1737—2020;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T/ZZB 1737—2025
电气绝缘用低 VOC 型不饱和聚酯为基的浸渍树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气绝缘用低VOC型不饱和聚酯为基的浸渍树脂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承诺。
本文件适用于电气绝缘用低VOC型不饱和聚酯为基的浸渍树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16 化学试剂沸点测定通用方法
GB/T 1408.1 绝缘材料电气强度试验方法 第1部分:工频下试验
GB/T 1409 测量电气绝缘材料在工频、音频、高频(包括米波波长在内)下电容率和介质损耗因数的推荐方法
GB/T 1981.2—2009 电气绝缘用漆 第2部分 试验方法 标准
GB/T 2411 塑料和硬橡胶 使用硬度计测定压痕硬度(邵氏硬度)
GB 2536—2011 电工流体 变压器和开关用的未使用过的矿物绝缘油
GB/T 2900.5—2013 电工术语 绝缘固体、液体和气体 标准(IEC 60050—212:2010,IDT) GB/T 3186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 取样
GB/T 3536 石油产品闪点和燃点的测定 克利夫兰开口杯法
GB/T 4074.7—2024绕组线试验方法 第7部分:测定漆包绕组线温度指数的试验方法
GB/T 5206—2015 色漆和清漆 术语和定义(ISO 4618:2014,IDT)
GB/T 6109.5—2008 漆包圆绕组线 第5部分:180级聚酯亚胺漆包铜圆线(IEC 60317—8:1997,IDT)
GB/T 6109.11—2008 漆包圆绕组线 第11部分:155级聚酰胺复合直焊聚氨酯漆包铜圆线(IEC 60317—21:2000,IDT)
GB/T 6750 色漆和清漆 密度的测定比重瓶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1026.1 电气绝缘材料 耐热性 第1部分 老化程序和试验结果的评定
GB/T 11026.2—2012 电气绝缘材料 耐热性 第2部分:试验判断标准的选择( IEC 60216— 2:2005,IDT)
GB/T 11026.4 电气绝缘材料 耐热性 第4部分:老化烘箱 单室烘箱
GB/T 11028—1999 测定浸渍剂对漆包线基材粘结强度的试验方法
GB/T 11547—2008 塑料 耐液体化学试剂性能的测定
GB/T 15022.1—2009 电气绝缘用树脂基活性复合物 第1部分:定义及一般要求(IEC 60455— 1:1998,IDT)
GB/T 15022.2—2017 电气绝缘用树脂基活性复合物 第2部分:试验方法
T/ZZB 1737—2025
GB/T 15022.4—2009 电气绝缘用树脂基活性复合物 第4部分_不饱和聚酯为基的浸渍树脂
GB/T 23986.2—2023 色漆和清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或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SVOC)含量的测定 第2部分:气相色谱法
GB/T 24148.4—2009 塑料 不饱和聚酯树脂(UP-R) 第4部分:黏度的测定
GB/T 26125—2011 电子电气产品 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IEC62321:2008,IDT)
GB/T 26572 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GB/T 31838.2 固体绝缘材料 介电和电阻特性 第2部分:电阻特性(DC方法)体积电阻和体积电阻率
GB/T 39560.8—2021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8部分:气相色谱-质谱法(GC-MS)与配有热裂解/热脱附的气相色谱-质谱法 ( Py/TD-GC-MS)测定聚合 物中的邻苯二 甲酸酯( IEC 62631-8-2017,IDT)
3 术语和定义
GB/T2900.5—2013 、GB/T 15022.1—2009和GB/T 23986.2—2023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低VOC型不饱和聚酯为基的浸渍树脂 Low VOC unsaturated polyester based impregnating resin
一种在含活性稀释剂和聚合物链中具有碳-碳不饱和键,以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聚酯树脂。
注:在固化过程中释放出的挥发性有机物物(VOC)低于3%。
4 基本要求
4.1 设计开发
4.1.1 根据产品性能要求,对不饱和聚酯、固化剂和活性稀释剂等材料进行选型。
4.1.2 根据选型结果进行试验,采用正交试验方法,结合应用验证情况确定最佳的原材料配比和环保特性。
4.2 原料
4.2.1 选用的不饱和聚酯,固化剂和活性稀释剂 并且能满足本产品环保特性(低 VOC)、安全性(闪点≥93℃) 和储存稳定性(黏度增长不大于起始黏度的 2 倍) 的要求。
4.2.2 活性稀释剂应符合表 1 中规定的要求。活性稀释闪点的检测方法应按 GB/T 3536 的规定进行,沸点的检测方法应按照 GB/T 616 的规定进行,黏度的 GB/T 24148.4-2009 的规定进行测定,其中测量系统应选择 GB/T 24148.4-2009 附录 B 的维板系统。
表1 活性稀释剂的要求
T/ZZB 1737—2025
4.3 工艺及装备
4.3.1 应采用自动化控制系统控制生产过程,质量、流量、搅拌速度、液体温度应自动联锁及报警。
4.3.2 生产和灌装时应采用密闭式和负压收集装置。
4.3.3 采用蓄热式氧化炉对废气进行处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去除率达到 90%以上。
4.4 检测
4.4.1 应配置旋转黏度计、高绝缘电阻测量仪、气象色谱仪、荧光光谱仪、耐电压测试仪、邵氏 D 硬度计、万能试验机等检测设备仪器。
4.4.2 应开展黏度、凝胶时间、厚层固化性、树脂对漆包线的作用、贮存稳定性、固化物硬度、相对电容率、介质损耗因数、粘结强度、体积电阻率和电气强度等项目的检验检测。
5 技术要求
5.1 性能要求
本产品除应符合 GB/T 15022.1—2009 的要求外,产品性能还应符合表 2 的要求。
表2 电气绝缘用低 VOC 型不饱和聚酯为基的浸渍树脂性能要求
T/ZZB 1737—2025
表 2(续)
5.2 禁、限用物质含量要求
5.2.1 镉、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PBBs)、多溴二苯醚(PBDEs)限值应符合 GB/T 26572 的要求。
5.2.2 邻苯二甲酸酯(DEHP、BBP、DBP、DIBP)含量应小于 1000mg/kg。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环境
除了在单项试验方法中另有规定外,所有试验应在温度(25℃±4℃) 和相对湿度 45%至 70%的大气条件下进行。测试前样品应在上述大气环境条件下进行预处理,直到足以使样品与大气达到平衡状态。
6.2 外观
按 GB/T 15022.2—2017 中 4.1 的规定进行。
6.3 闪点
按 GB/T 3536 的规定进行。
6.4 黏度
按 GB/T 24148.4—2009 的规定进行,其中测量系统应选择 GB/T 24148.4—2009 附录 B 的维板系统。
6.5 密度
按 GB/T 6750 的规定进行。
6.6 凝胶时间
按 GB/T 15022.2—2017 中 4.9 的规定进行。
6.7 厚层固化性
按 GB/T 15022.2—2017 中 4.15 的规定进行。
6.8 固化中的挥发分
按 GB/T 15022.4—2009 中附录 A 的规定进行。
T/ZZB 1737—2025
6.9 树脂对漆包线的作用
按 GB/T 15022.2—2017 中 4.17 的规定进行。
6.10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
按 GB/T 23986.2—2023 的规定进行,最终结果计算应按照 GB/T 23986.2—2023 中 11.5 方法 4 的规定进行。
6.11 贮存稳定性
按 GB/T 15022.2—2017 中 4.12 规定的闭口法进行。
6.12 固化物硬度
按 GB/T 2411 的规定进行,试样固化条件宜为 150℃±2℃下放置 4h,也可由供需双方商定,试样尺寸应符合 GB/T 2411 的规定。
6.13 相对电容率
按 GB/T 1409 的规定进行,试样的固化条件宜为 150℃±2℃下 4h 也可以根据供需双方商定的条件。
6.14 介质损耗因数
按 GB/T 1409 的规定进行,试样的固化条件宜为 150℃±2℃下 4h 也可以根据供需双方商定的条件。
6.15 粘结强度
按 GB/T 11028-1999 中方法 B 的规定进行,其中底材应选择符合 GB/T 6109.5-2008 或 GB/T
6109.11-2008 的规定,等级不低于 180 级的绕组线,直径应为 1.0mm。试样制备的条件:推荐浸渍 2次,第一次浸渍 1min~5min,缓慢匀速取出,取出速度≤1mm/s,垂直滴干时间 10min~15min,推荐的固化条件为 150℃±2℃下 2h 或按供需双方商定的条件进行固化,第二次以相同方法浸渍,浸渍方向与第一次相反,推荐的固化条件为温度 150℃±2℃下 4h 或按供需双方商定的条件进行固化。
注:如有必要多次浸渍,后一次浸渍与前一次浸渍的方向相反,推荐的固化条件为:最后一次为150℃±2℃下4h,其余均为150℃±2℃下2h或按供需双方商定的条件进行固化,制定的浸渍次数应为偶数次并在报告中注明浸渍次数。
6.16 体积电阻率
按 GB/T 31838.2 的规定进行,电化时间为 1min,试样的固化条件宜为 150℃±2℃下4h。也可以根据供需双方商定的条件,试样的厚度应为 1.0mm±0.1mm。
6.17 电气强度
按 GB/T 1408.1 的规定进行,试样的固化条件宜为 150℃±2℃下 4h。也可以根据供需双方商定的条件,试验应该在符合 GB 2536—2011 的变压器油中进行,试样的厚度应为 1.0mm±0.1mm。
6.18 耐溶剂蒸汽性
按GB/T 1981.2—2009中6.4.3的规定进行。
6.19 耐油性
6.19.1 试样制备
T/ZZB 1737—2025
试样应制成边长为 60mm±1mm 的正方形,厚度应为 1.0mm~1.1mm,试样的固化条件宜为 150℃±2℃下 4h。也可以根据供需双方商定的条件。
6.19.2 油的选择
应选择符合标准 GB 2536-2011 的变压器油,并且变压器油中应含抗氧化添加剂并且最低冷投运温度不高于-20℃, 选用的变压器油应为新油。
6.19.3 试样的浸泡
应按照 GB/T 11547—2008 第 4 章通用技术要求和步骤的规定进行,其中浸泡温度选择 100℃±2℃,浸泡时间选择 7d,每组浸泡的试样应不少于 3 个,试样在结束浸泡后从变压器油中取出,应使用无水乙醇对试样进行擦拭后进行相关测试。
6.19.4 外观变化的测定
应根据 GB/T 11547—2008 中 5.6 的规定进行,结果表示应采用 GB/T 11547—2008 中表 1 的规定。
6.19.5 质量变化率测定
应根据 GB/T 11547—2008 中 5.4 的规定进行,结果采用质量变化百分率来表示。
6.19.6 电气强度保持率
初始电气强度和浸泡后电气强度按 6.17 的规定进行,结果以浸泡后电气强度与初始电气强度的比值表示。则电气强度=处理后电气强度/初始电气强度。
示例:初始电气强度为 20,处理后为 18,则电气强度保持率为 90%。
6.20 温度指数
按 GB/T 11026.1 的规定进行,试验的老化烘箱应符合 GB/T 11026.4 的规定,其终点判断按 GB/T 11026.2-2012 中表 1 推荐的项目,应根据由供需双方商定的下述三个试验判断标准:
——粘结强度,按GB/T 11028—1999 中方法 B,选择的绕组线和试样制备的方法应符合本文件6.15的规定,终点判断标准为 22N;
——耐电压,按GB/T 4074.7—2024 中 5.1 的规定制作绞线对,选择的绕组线应符合本文件 6.15的规定;
——击穿电压,按GB/T 1408.1 的规定进行测定,试样应选择符合 GB/T 1981.2—2009 的玻璃织物作底材,终点判断标准为 3kV;
试样的制备应根据诊断试验的要求,固化条件宜为 150℃±2℃下 4h,也可以根据供需双方商定的条件。
6.21 禁、限用物质含量
6.21.1 镉、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PBBs)、多溴二苯醚(PBDEs)的含量
按 GB/T 26125-2011 的规定进行,其中六价铬应分别使用标准中附录 B 和附录 C 各测试一次。
6.21.2 邻苯二甲酸酯(DEHP、BBP、DBP、DIBP)的含量
按 GB/T 39560.8-2021 的规定进行。
7 检验规则
T/ZZB 1737—2025
7.1 检验分类
产品的检验分为出厂试验和型式试验。
7.2 组批
使用相同原材料、工艺和设备系统连续生产的并经过一次混合的产品为一批,每批次最大量不应超过20吨。
7.3 检验项目
7.3.1 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应根据表 3 的规定。
表3 检验项目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试验具体检测项目应根据表3 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一般应进行型式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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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或老产品生产地址变更后再生产时;
b) 正式生产后,生产设备、原材料、工艺条件有较大改变时;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试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7.4 抽样
产品抽样应按照 GB/T 3186 的规定执行。
7.5 结果判定
7.5.1 单项检验结果的判定按 GB/T 8170 中修约值比较法进行。
7.5.2 所有项目的检验结果均达到本文件要求时,则该批次产品判定为合格品,如出现一项不合格则按 7.4 的规定进行抽样进行单项复检合格后则该批次产品仍为合格品,如不合格则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品。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包装上应标明:制造厂名称,产品型号及名称,制造日期和生产批号,净含量,以及“小心轻放”等字样和图示标识。
8.2 产品应装在洁净而干燥的内壁做防锈处理的铁桶或塑料桶中,并密封好。容积优先选择 5L、10L、 20L、25L 和 200L。
8.3 产品运输时应防止雨淋、曝晒, 不得重压和倒置,并应有明显的标志。运输时应遵守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
8.4 产品应放在洁净、干燥、通风良好,温度为 5℃~30℃的库房中,堆码高度不超过 3 层。产品贮存在原密闭容器中时,从出厂之日起在规定环境下的贮存期为 6 个月,若贮存期超过 6 个月则按本文件进行型式试验,合格则仍可使用。
9 质量承诺
9.1 产品在本文件规定的贮存条件、贮存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制造商应免费为客户更换产品。
9.2 对客户的反馈意见,制造商应在24h 内做出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