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团体标准《T/MZIS 0102025 梅州米香白酒》的详细内容总结:
一、范围
- 适用于梅州米香白酒的生产、检验和销售,规定其术语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卫生要求、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贮存等。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 引用包括GB 2757(蒸馏酒安全标准)、GB/T 10781.3(米香型白酒)、GB 7718(标签通则)等20余项国家标准,涵盖原料、检验方法、包装及食品安全要求。
三、术语和定义
- 梅州米香白酒
- 以大米为主要原料,传统小曲为糖化发酵剂,经半固态发酵、蒸馏、贮存、陈酿制成。
- 核心特征:
- 以乳酸乙酯和β-苯乙醇为主体复合香;
- 不添加食用酒精及非发酵呈香物质;
- 体现梅州地域特色。
四、产品分类
- 高度酒:酒精度 >40%vol
- 低度酒:酒精度 30%vol~40%vol
五、技术要求
1. 原辅料要求
- 大米:符合GB 2715(粮食安全)和GB/T 1354(大米标准);
- 水:符合GB 5749(饮用水标准);
- 其他辅料需符合国标及规定。
2. 感官要求
- 高度酒(优级/一级):
| 项目 |
优级要求 |
一级要求 |
| 色泽外观 |
无色/微黄,透明无沉淀杂质 |
同左 |
| 香气 |
浓郁米香、纯正清雅 |
米香纯正 |
| 口味 |
醇厚绵甜、爽冽回味悠长 |
较醇厚、醇甜绵柔 |
| 风格 |
典型风格 |
明显风格 |
- 低度酒(优级/一级):
- 香气要求"较浓郁";口味强调"醇和爽净";其他与高度酒类似。
- 注:温度<15℃时允许沉淀或失光,升温后需恢复。
3. 理化指标
-
高度酒(优级/一级):
| 项目 |
优级 |
一级 |
检验方法 |
| 酒精度(%vol) |
>40±1.0 |
>40±1.0 |
GB 5009.225 |
| 固形物(g/L) |
≤0.40 |
≤0.45 |
GB/T 10345 |
| 总酸(以乙酸计,g/L) |
≥0.35 |
≥0.30 |
GB/T 10345/GB 12456 |
|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 |
≥0.85 |
≥0.70 |
GB/T 10345 |
| β-苯乙醇(mg/L) |
≥30 |
≥20 |
GB/T 10345 |
| 乳酸乙酯(g/L) |
≥0.4 |
≥0.3 |
GB/T 10345 |
| 杂醇油(g/100mL) |
≤0.20 |
≤0.20 |
GB/T 5009.48 |
-
低度酒:
- 总酯优级≥0.50g/L,β-苯乙醇优级≥15mg/L;固形物≤0.65g/L(详见标准表4)。
4. 食品安全指标
- 需符合GB 2757(蒸馏酒安全标准),包括甲醇、氰化物等限量。
5. 净含量
- 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按JJF 1070。
六、生产加工卫生要求
- 符合GB 8951(蒸馏酒生产规范)和GB 14881(食品通用卫生规范)。
七、检验规则
- 原辅料入库检验
- 组批与抽样
- 同一原料、班次、规格为一批;抽样按GB/T 10346和JJF 1070(净含量)。
- 检验分类
- 出厂检验:
- 项目:感官、酒精度、总酸、总酯、乳酸乙酯、β-苯乙醇、杂醇油、固形物、净含量、标签。
- 判定规则:净含量/标签不合格则拒收;其他项目可复检。
- 型式检验:
- 每年1次或遇重大变更(如工艺/原料调整、停产3个月后复产等);
- 覆盖全部技术要求(5.2~5.5);
- 安全指标不合格直接拒收。
八、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 标签
- 符合GB 7718、GB 2757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 标志
- 符合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和GB/T 10346(白酒标志)。
- 包装容器
- 陶瓷/玻璃需符合GB 4806.4/GB 4806.5(食品安全标准)。
- 运输与贮存
- 环境:清洁、干燥、通风,避光;
- 堆码:离地垫板,离墙≥10cm;
- 禁止与有毒、腐蚀性物品混运混存。
九、附录与起草信息
- 主要起草单位:梅州市食药检所、嘉应检测中心及长乐烧、珍珠红等12家酒企。
- 首次发布:2025年03月05日。
核心特点总结
- 地域工艺:明确"半固态发酵+梅州特色"工艺,禁用酒精添加。
- 风味量化:以β-苯乙醇(≥30mg/L优级)和乳酸乙酯为核心香气指标。
- 分级管理:分优级/一级,感官与理化指标双控(如总酯差0.15g/L)。
- 低温容错:允许15℃以下沉淀失光,符合米香酒特性。
- 安全兜底:引用GB 2757覆盖甲醇等风险,型式检验强制覆盖安全项目。
此标准融合地方特色与食品安全要求,为梅州米香白酒提供从原料到终产品的全链条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