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海南、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财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和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根据人口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决定终止实施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服务管理改革。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将人口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乡村振兴工作紧密结合,精准做好各项服务管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做好政策有序衔接。扎实开展有关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和清理。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继续落实好有关优先优惠政策,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三、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深入推进社会宣传工作,正确解读政策,回应群众关切,为优化生育政策营造良好氛围。
国家卫生健康委 财政部
2022年3月2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