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09.265-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本标准代替GB5009.26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本标准与GB5009.265—201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原第二法气相色谱-质谱法修订为第一法,修改了测定项目、样品前处理、气相色谱质谱条件、计算方法等;
———将原第一法高效液相色谱法修订为第二法,修改了序号,简化了原理,统一了试样制备。
本标准第一法规定了食品中16种多环芳烃的气相色谱-质谱测定方法;第二法规定了食品中15种多环芳烃的液相色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第一法适用于粮食及其制品、肉及其制品、水产及其制品、动植物油脂及其制品中16种多环芳烃(苯并[c]芴、苯并[a]蒽、环戊并[c,d]芘、、5-甲基、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j]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苝、二苯并[a,l]芘、二苯并[a,e]芘、二苯并[a,i]芘、二苯并[a,h]芘)的测定;适用于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中4种多环芳烃(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的测定。
本标准第二法适用于粮食及其制品、肉及其制品、水产及其制品、蔬菜、动植物油脂中15种多环芳烃(萘、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和苯并[g,h,i]苝)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