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T 086-2022 病死畜禽处理设备
本大纲规定了病死畜禽处理设备推广鉴定的鉴定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
本大纲适用于处理畜禽尸体的干化法化制机、降解机(统称处理设备)的推广鉴定。
本大纲是对DG/T 086―2019《畜禽尸体处理机》的修订。
本大纲与DG/T 086―2019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大纲名称;
——修改了适用范围,将化制机改为干化法化制机;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重新定义了干化法化制机;
——修改了适用性评价的内容,修改了降解率评价指标;
——修改了附录A,增加了降解率设计值;
——修改了附录B,删除了化制机工作压力项。
本大纲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G/T 086—2019。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技术归口。
本大纲起草单位: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河北省农业机械鉴定总站、湖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智能装备技术研究中心、福建智辰智能农业装备有限公司、河北诚铸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本大纲主要起草人:陈立丹、王明磊、徐凯、李杰、林叙彬、刘勇、张彦奇、龚道宽、靳广乐、李斌、陈炜、王长利。
本大纲所代替大纲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G/T 086—2017、DG/T 08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