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大纲是对DG/T 249-2021《叶类蔬菜收割机》的修订。
本大纲与DG/T 249—2021相比,除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基本要求;
——修改了初次鉴定;
——修改了产品变更;
——修改了附录A;
——增加了附录B;
——修改了附录C。
本大纲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G/T 249—2021。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技术归口。
本大纲起草单位:上海市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
本大纲主要起草人:刘伟华、冯健、岳崇勤、赵海旭、肖美华、吴传云、李曦,金晓刚、陈佶、张健飞、姚力。
本大纲所代替大纲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G/T 24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