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大纲是对DG/T 077—2019《花生收获机》的修订。
本大纲与DG/T 077—201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删除了术语和定义;
——删除了型号编制;
——修改了基本要求;
——修改了初次鉴定;
——修改了产品变更;
——修改了附录A;
——修改了附录B。
本大纲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G/T 077—2019。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技术归口。
本大纲起草单位:山东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河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北京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站。
本大纲主要起草人:徐文艺、杨瑶、李鹍鹏、赵玉成、王萍、冯健、梁磊、禹振军、朱月浩、吴宁。
本大纲所代替大纲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G/T 077—2012、DG/T 077—2016、DG/T 07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