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大纲是对DG/T 036—2021《碾米机》的修订。
本大纲与DG/T 036—2021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的内容;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内容;
——增加了全自动砻碾组合米机的定义;
——修改了需补充提交的文件资料的内容;
——修改了生产量和销售量的内容;
——修改了一致性检查的内容;
——修改了安全性评价的内容;
——修改了适用性评价的内容;
——修改了可靠性评价的内容;
——修改了产品变更的内容;
——修改了附录A的内容;
——修改了附录B的内容。
本大纲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G/T 036—2021。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技术归口。
本大纲起草单位: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四川钭进科技有限公司。
本大纲主要起草人:柏明娜、白阳、高义海、欧小军、张翼、姚宇、郑美朝、高霞、刘春义、陈真。
本大纲所代替大纲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G/T 036—2007、DG/T 036—2011、DG/T 036—2017、DG/T 036—2019、DG/T 03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