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大纲是对DG/T 015—2021《玉米收获机》的修订。
本大纲与DG/T 015—2021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更改了范围;
——调整了申请方需补充提供的材料要求;
——修改了一致性检查项目和方法;
——更改了适用性评价相关要求;
——更改了判定要求;
——更改了产品规格表;
——增加了附录B。
本大纲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G/T 015—2021。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技术归口。
本大纲起草单位: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山东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河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北京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站、中国农业大学、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沃得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洛阳智能农业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北英虎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疆新研牧神科技有限公司。
本大纲主要起草人:王超、程胜男、王明磊、徐峰、张林娜、王韵弘、王祥明、宋鹏行、赵玉成、祁福长、张莉、崔涛、张进龙、王岩亮、吴江伟、黄胜操、李衡、赵玉仙。
本大纲所代替大纲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G/T 015—2006、DG/T 015—2009、DG/T 015—2016、DG/T 015—2019、DG/T 01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