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大纲是对DG/T 001—2019《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的修订。
本大纲与DG/T 001—201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的部分内容; 范围的部分内容; 范围的部分内容; 范围的部分内容;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改了术语和定义; 改了术语和定义; 改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需补充提供的材料;
——修改了鉴定单元;
——修改了样机的有关内容;
——修改了一致性检查的有关内容, 增加了产品一致性保证能力检查有关内容;
——修改了安全性评价的有关内容;
——修改了适用性评价的有关内容;
——修改了可靠性评价的有关内容;
——修改了需加做试验和检查的情况的有关内容;
——修改了产品变更的有关内容;
——修改了附录A;
——修改了附录B;
——修改了附录C。
本大纲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G/T 001—2019。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技术归口。
本大纲起草单位: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山东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湖南省农机事务中心。
本大纲主要起草人:彭鹏、叶宗照、畅雄勃、管延华、马立新、史仁成、张本领、祝添禄、徐凯、范浩、王庆厚、白学峰、崔传兵、王扬光、赵泽明、刘德普、李博。
本大纲所代替大纲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G/T 001—2006、DG/T 001—2009、DG/T 001—2011、DG/T 001—2016、DG/T 001—2019。
本大纲规定了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推广鉴定的鉴定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
本大纲适用于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以下简称拖拉机)的推广鉴定。
本大纲不适用于:
——皮带传动拖拉机;
——电动拖拉机;
——无人驾驶拖拉机;
——主要功能为道路和田间运输的变型拖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