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食用籼米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签、储存和运输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对食用籼米的检验、评价和评选.
本文件不适用于食品、酿造等工业用籼米原料.
本文件代替NY/T595-2013«食用籼米»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水稻研究所、农业农村部稻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于永红、施俊生、朱智伟、邵雅芳、陈铭学、胡贤巧、孙成效、朱大伟.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2年首次发布为NY/T595—2002,2013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2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