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牛冷冻精液的技术要求、取样、检验规则、标志和随行文件、包装、贮存和运输,描述了牛冷冻精液质量检验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牛冷冻精液。
本文件代替 GB 4143-2008《牛冷冻精液》,与 GB 4143-2008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菌落总数”的定义(见 3.3,2008 年版的 3.4);删除了“种公牛”和“新鲜精液”的要求(见2008 年版的 4.14.2);将“冻精外观”的技术要求调整为“包装”要求(见9.1,2008 年版的4.3):更改了“剂量”“精子活力”“前向运动精子数”“精子畸形率”和“菌落总数”的技术要求(见第4章,2008 年版的 4.4、4,5.1、4.5,2、4.5.3、4,5.4);
删除了“抽样”(见 2008 年版的第 5章、附录 A 和 B.1)增加了“取样”内容(见第5章);更改了“检验类型”“判定规则”(见7.2、7.3,2008 年版的 6.4第7章):
增加了“型式检验”情况的描述(见 7.2.2);
-增加了“随行文件”(见 8.2);
增加了“贮存”“运输”(见9.3)。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提出并归口。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84 年首次发布为 GB 4143-1984,2008 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