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代替DB11/T 558—2008《节水灌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与DB11/T 558—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基本规定”的内容,调整了项目划分原则、完善了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求等(见第4 章,2008 年版的第3章);
b) 更改了“材料与设备”的内容,增加了管材、微灌设备等验收时的相关规定(见第5章,2008年版的第4章);
c) 更改了“水源及附属工程”的内容,增加了蓄水池、水泵安装等验收时的相关规定(见第6章,2008 年版的第5章);
d) 更改了“管道工程”的内容,完善了管道工程验收时相关规定、调整了微灌工程水压试验压力等(见第7 章,2008 年版的第6 章);
e) 删除了“渠道工程”的内容(见2008 年版的第7章);
f) 更改了“田间工程”的内容,补充了田间工程验收提交的资料、增加了自动控制验收的相关规定(见第8 章,2008年版的第8 章);
g) 删除了“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的内容(见2008 年版的第9章);
h) 更改了“验收程序和要求”的内容(见第9 章,2008 年版的第10章);
i) 更改了项目划分的内容(见附录A,2008年版的附录A);
j) 增加了施工验收常用表格及内容(见附录B~附录I)。
本文件由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站、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胜利、岳海英、綦中跃、杨淑慧、尹玉冰、张霓、胡潇怡、左丰收、安顺伟、梁勇、刘祥忠、范海燕、齐艳冰、白岩、蔡榕、孟范玉、刘洪禄、王克武、李民、王俊英、岳焕芳、张洋、孔令鑫。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8年首次发布为DB11/T 558—2008;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