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代替DB41/T 961—2014《芹菜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规范》和DB41/T 1150—2015《设施芹菜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规范》,与DB41/T 961—2014和DB41/T 1150—201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删除了术语和定义“绿色防控”(见DB41/T 1150—2015年版的3.1);
b) 更改了术语和定义“防治指标”相关内容(见3.2,DB41/T 961—2014年版的3.2);
c) 删除了“生产环境条件”(见DB41/T 1150—2015年版的第4章);
d) 将“发生条件”更改为“发生条件和防治适期”(见第4章,DB41/T 961—2014年版的第4章);
e) 删除了“猝倒病”(见DB41/T 1150—2015年版的5.1),
f) 增加了“生理性病害”(见4.1);
g) 删除了“主要虫害”小菜蛾、菜青虫、甜菜夜蛾、棉铃虫、螨类和主要地下害虫(见DB41/T 1150—2015年版的5.2);
h) 更改了“防治原则”相关内容(见5.1,DB41/T 961—2014年版的5.1)
i) 删除了“预测预报”(见DB41/T 1150—2015年版的6.1);
j) 更改了“农业防治”相关内容(见5.3.1,DB41/T 961—2014年版的5.3.1、DB41/T 1150—2015年版的6.2);
k) 更改了“物理防治”相关内容(见5.3.2,DB41/T 961—2014年版的5.3.2、DB41/T 1150—2015年版的6.3);
l) 将“人工引进、释放天敌”更改为“释放天敌”并更改相关内容(见5.3.3.1,DB41/T 961—2014年版的5.3.3.1);
m) 删除了科学用药(见DB41/T 1150—2015年版的6.5);
n) 更改了附录(资料性)芹菜主要病虫害防治药剂及安全使用方法(见附录A,DB41/T 961—2014年版的附录A、附录B、DB41/T 1150—2015年版的附录C);
o) 删除了附录芹菜安全生产禁止使用农药(见DB41/T 961—2014年版的附录C)、附录田间除草剂推荐农药(见DB41/T 1150—2015年版的附录A)、附录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的农药和其他植保产品(见DB41/T 1150—2015年版的附录B)、附录设施芹菜常见病虫害及其发生条件(见DB41/T 1150—2015年版的附录D)。
本文件由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济源市园艺工作站、河南省济源白云实业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兴华、李艳丽、苏 东、闫迎迎、邢帅军、杨 芳、朱高明、薛龙毅、薛梦宁、颜卫东、朱自贤、赵丽君、张 草、吕 杰、常伟新、孔培培、史红娜、张 鑫、单俊奇、王 磊、刘艳丽、杨红美、曹现彬。
本文件及其所替代文件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首次发布为DB41/T 961—2014和DB41/T 1150—2015;
——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