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代替DB41/T 1244—2016《食用菌主要病虫害防控技术规程》。与DB41/T 1244—201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栽培措施防控的定义(见3.2),删除了农业防控(见2016年版的3.4)、人工防控(见2016年版的3.8)的定义;
b) 增加了防控原则(见4);
c) 更改了菌丝体期主要虫害类别(见5.1.1.2,2016年版的5.1);
d) 更改了培养料内加药防控标准(见5.1.2.1.6,2016年版的5.2.2.2);
e) 增加了培养料灭菌的相关技术参数(见5.1.2.1.8);
f) 更改了覆土材料相关内容(见5.1.2.1.13,2016年版的4.1.2.1.11);
g) 更改了旧场所处理标准(见5.2.2.1.2,2016年版的5.2.1.2);
h) 增加了粘虫板诱杀害虫时粘虫板使用的方法和密度(见5.2.2.2.3);
i) 更改了以菌治虫,并推荐了相关生物类药品(见5.2.2.3,2016年版的5.3.2.2);
j) 增加了病虫害防控记录与建档相关内容(见6);
k) 增加了可用于食用菌生产的登记农药(见附录C中表C.1)。
本文件由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周口市农业科学院、河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周口市分校、西华县农业科学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闻亚美、张辉、黄桃阁、张宏波、丁亚通、党帅、王伟、王奇。
本文件于2016年3月首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