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08∕T 296-2021 地理标志产品 宽城板栗
本文件规定了宽城板栗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产地环境、种植品种、生产技术、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 年第82 号)实施原产地标记保护的宽城板栗。
本文件依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8号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GB/T 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而制定。
本文件由承德市知识产权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宽城坤利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宽城县农业农村局、承德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承德神栗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艳英、商贺利、步荣安、金丽新、郭艳茹、赵翠叶、亢英、帅浩、李晓松、姚志娟、陶清泉、赵天丽、王铁龙、肖辉、常学东、刘建军、石洪波、刘红英、马文斌、田志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