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477-2012 羊栖菜养殖技术规范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3/T 477.1-2004《无公害羊栖菜 第1部分:苗种生产技术规范》和DB33/T 477.2-2004《无公害羊栖菜 第2部分:养殖技术规范》,与原标准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种藻、附苗帘、胚孢子、幼孢子体、幼苗海区培育、幼苗等术语定义,对原人工育苗、幼孢子体培育、假根渡夏培苗定义作了适当修改;
——对幼孢子体培育水温及光照条件、假根渡夏培苗、分苗要求、苗种选择、夹苗时间、挂养方式、收获时间、收获方法作了修改;
——删除“采集幼孢子体”和“幼孢子附着”内容,增加“胚孢子附着方式”条款;
——单独设置“筏架设置与海区布局” 条款,对原内容作了修改,增加“软式筏架”和“蜈蚣架”示意图;
——删除“洗刷苗绳”内容;
——增加“敌害生物防治”内容;
——删除原“产品质量要求”有关内容。
本标准由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洞头县质量标准计量协会、洞头县水产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昌达、倪碎平、许曹鲁、林振士、吕海棠、林少珍、潘敦胜、陈国伟。
本标准于2004年2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