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苯醚甲环唑微乳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验收和质量保证期,以及标志、标签、包装、储运。
本文件适用于苯醚甲环唑微乳剂产品的质量控制。
注:苯醚甲环唑的其他名称、结构式和基本物化参数见附录A。
本文件代替HG/T 4462-2012«苯醚甲环唑微乳剂»,与HG/T 4462-201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
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25%和30%规格(见4?2);
———删除了透明温度范围控制项目和指标(见HG/T 4462-2012的3.2);
———更改了苯醚甲环唑质量分数的测定方法(见5.5,HG/T4462—2012的4.4);
———增加了检验规则(见第6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农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沈阳沈化院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宇龙化工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莹、赵晨灿、黎娜、许梅、潘丽英.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2年首次发布为HG/T 4462-2012
———本次为首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