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界定了以锂离子电池为动力源的便携式除草机(以下简称“除草机”)的术语和定义,给出了除草机的基本参数,规定了除草机的技术要求及第三方检验,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及适配电池包(电池组)的处理的要求,插述了除草机的型号编制方法和技术要求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一般环境条件下,以标称电压不大于直流75V的可充电式锂离子电池包(电池组)供电.单人双手握持使用的除草机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测试。
本文件不适用于:
——以使用者自行组(拼)装的通用电池包(电池组>为动力源的除草机;
—其他非锂离子电池为动力源的除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