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电气火灾的超前预警,避免或降低电气火灾误报,规范并提升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防范电气火灾发生,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和通用工业建筑中超前预警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维管理。
超前预警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建设,应以防范电气火灾为目标,充分应用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传感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系统应具有适用性、开放性、可维护性和可扩展性。
超前预警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