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提出了运用毒理学关注阈值法开展化妆品安全评估的方法,明确了方法的适用范围、待评估化学物质分类、阈值、评估程序和评估结论。
本文件适用于化学结构明确、暴露量可知且系统毒理学研究数据不足的化妆品原料及安全性风险物质以经口或经皮途径暴露时的全身毒作用评估,不适用于局部毒作用评估。
本文件不适用于金属或金属化合物、强致癌物(如黄曲霉毒素、亚硝基化合物、联苯胺类和肼、氧化偶氮类等)、蛋白质、强效激素(如类固醇)、高分子质量的物质、纳米材料、无机物、生物蓄积性很强的物质以及放射性化学物质和成分未知的混合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