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普通照明用、带G5或G13灯头、用于带G5或G13灯座不带镇流器的灯具中的双端集成式LED灯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适用范围如下:
——额定功率不大于60 W;
——额定电压AC 220V、频率50 Hz;
——标称长度不大于1 500 mm;
——光束角不小于120°;
——电源输入方式为单端接线。
本标准也包括要求对灯具进行改动、将镇流器断开的改装型双端集成式LED灯。
双端集成式LED 灯不适用于含有荧光灯电感或电子控制装置的灯具,除非对灯具进行改动。
注1:除非有特别指明是其他类型的灯,在本标准中出现的“灯”代表“双端集成式LED 灯”。
注2:额定电压为灯具的电源电压。
凡是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灯,在额定电源电压的92%~106%或标称工作电压范围内,环境温度为-20 ℃~45 ℃之间的条件下应能启动并正常工作。